第一百九十三章、 參加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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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去參加婚禮,還得把城城帶過去呢。”少華突然說了一句,放在家裏的話,其實他還真不怎麽放心。
“為什麽要把城城帶過去?我不是在家嗎?你們小兩口出去玩還帶著個孩子,那還怎麽玩?”袁立秋說,別說玩了,到時候想要做什麽都不行,他們以為他不知道啊?之前好事總是做到一半就被城城打斷了。好不容易趁著朋友結婚的時間去荷蘭玩一下,怎麽能帶一個‘拖油瓶’去呢。
“讓你帶?到時候我們回來,孩子牙已經蛀的差不多了。”辰逸白了他一眼,還別說,這個家裏除了那個女人之外,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他了,誰知道這老頭會不會趁他不在的時候過分溺愛小孩?他在家的時候他都會這樣了,更別談不在的時候了。
“要不然讓我抱回家吧?”袁立秋還沒來得及出聲,就聽見英傑這麽說,幾人都看向他,他解釋自己的想法,“我家女人比較多,她們比較知道怎麽帶小孩,而且,叔叔不是說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嗎?這裏離我家也不是很遠,叔叔要是想城城了,到我家做客就行了。”
辰逸看著英傑想了一下,確實,林家確實是女人比較多,而且也其樂融融,沒有勾心鬥角,老實說,把城城放在他們那裏,比放在家裏更讓他放心。但是,那樣的話,就表示林業又會知道他——好不容易讓英傑失憶忘了他,現在突然又在他面前提起他,說不定那老古董到時候又會把錯怪到他身上,說是他故意勾引他兒子的呢。而且,如果把城城放在林家,就表示,他們還需要跟英傑見面,雖然 現在像朋友一樣坐在這裏吃吃飯,聊聊天是不錯,但能盡量不要跟林英傑見面,就盡量不要,他不想心裏又突然胡思亂想。
“逸,我覺得,英傑說的也好。反正袁家和林家離得也不算遠。”反倒是一邊的少華開口,辰逸瞅了他一眼,之前不是一直很討厭英傑的麽?兩人見面總是旁若無人地大眼瞪小眼,怎麽現在反倒是讚同跟他多來往了?
其實,少華是完全相信英傑是真的失憶,試探了那麽多次,他看了自己和辰逸一直這麽親密,甚至連‘孩子’都有了,他都還是一直一副平常樣,沒有嫉妒生氣,而且還誇他的菜做的好,這要是以往的林英傑,哪會做這種事?沒失憶前的林英傑如果看到這些,恐怕自己早就被砍了好幾刀了吧?
其實少華也不知道,在英傑心中,他早就死了一萬次了。
“那……好吧,不過你們要照顧好我兒子。不要讓他吃太多糖了,免得到時候蛀牙。”小孩子蛀牙是很痛的,當然了,他沒蛀過牙,所以根本不知道到底有多疼,只是每次聽見那些小孩哭天搶地地捂著臉,他都覺得疼了。
“放心吧。”英傑拍著胸脯保證,這樣,他們見面的機會就又多了。至於回家要怎麽面對他老爸老媽,到時再來吧。
袁立秋雖然有所不滿,但既然辰逸已經決定了,他也不能說什麽,算了,反正跑過去林家也不難,最重要的是,偶爾可以修補之前被辰逸弄壞的兄弟情義。
幾人又說了一些,英傑才抱著小孩和哲聖匆匆告辭,小孩喝過一些奶已經睡了,這省去大哭大鬧這一段了。
哲聖邊開車,邊借由鏡子看著副座抱著孩子的英傑,不由得有些感嘆這人變臉功夫真好。剛剛在袁家還是一副自然心平氣和的模樣,一出袁家,臉色立刻變得陰沈。他覺得英傑實在是很有當演員的潛能,你看,演苦情戲也好,演腹黑男也好,還有花花公子,斯文敗類等等,最重要的是顏值也算不錯。
“英傑,我覺得現在這樣,挺好的,看他們一家四口多和諧。我們就不要去破壞他們了,想現在這樣,當好朋友不好嗎?”更何況,袁辰逸剛才說了,他們今年就要結婚。
“不可能,我要的,不是好朋友。”他要的是袁辰逸的心,一顆像他林英傑愛他一樣的心。如果袁辰逸沒有,沒關系,他會幫他找出來!袁辰逸,只能是他林英傑的,就算是結婚,和領養一個孩子組成一個家庭,那也只能是跟他!孩子,不應該叫他‘叔叔’,應該叫他‘爹地’才對!什麽見鬼的‘叔叔’,他一點也不稀罕!要不是因為有辰逸在場,他剛才真想直接砍了淩少華!
看他堅決的神情,哲聖搖搖頭,他已經不知道該怎麽說了,不知道英傑自己有沒有發現,他的愛情觀好像被徹底扭曲了一樣,對於辰逸的感情,已經到了‘得不到不罷休’的狀況,他是不是該慶幸一點,至少沒有‘得不到寧可毀掉’?辰逸和少華雖然說還沒有結婚,但是,他們現在看起來已經像是一家人了,相處的和樂融融,像這次,其實,他能說他在飯桌上說的都是真心話,不帶一絲假意的麽?一想到自己接近他們是為了幫助英傑拆散他們,他都有些罪惡感,天知道,他斐哲聖從小到大都沒有這種感覺!但現在想要退出,又好像為時已晚,而且,好像有點不講義氣。
“咦?這誰家的孩子?這麽可愛。”看著英傑把一個睡著的小孩抱回家,林太太立刻好奇地問道,小孩雖然沒醒,但是,嫩嫩的臉頰特別惹人愛。
“辰逸和少華的。”極其自然地說道,好像一點也沒受到影響一樣。長期以來出於心痛狀態,不知道是不是麻痹或者習慣了,他發現,他現在演起來已經能夠完全自然的了。
一邊漠不關心地看著電視的林業聽到辰逸的名字立刻轉了過來,就連林太太也緊張起來。
每次都是這樣,只要一提到辰逸,爸媽總會很緊張。
“你怎麽認識他們?”
“上次你不是說他們沒有禮貌嗎?怎麽還會跟他們有來往。”
兩人最先問的都不是辰逸和淩少華哪裏來的兒子,而是他怎麽還會跟辰逸有來往,難道英傑恢覆記憶了?但是又不像啊,如果真的恢覆記憶,他又怎麽可能如此平淡地說著這件事?
“沒辦法啊,我怎麽知道那兩個家夥是哲聖的同學?之前他們有事需要哲聖幫忙,所以就認識啦!其實他們也沒那麽沒禮貌,就是有點面癱而已。現在我們是好朋友啦!”英傑一邊說著,一邊把玩著小孩的手腳,一會兒幫他把衣服弄一弄,一會兒又捏了捏小孩肥嘟嘟的臉,好像沒註意到一邊幾人緊繃的神經一樣。
林業以眼神詢問哲聖,看到哲聖點頭,這才放心下來。
“他們不是什麽好人,不要跟他們太接近了。”林業沈著臉說道,還好不是英傑想起了什麽,不過,這種事還是要悠著點,盡量不要跟袁辰逸接觸最好。
“可是,袁叔叔說他跟你是好朋友,他們怎麽會是壞人呢?”疑惑的聲音,外帶著一副無害的表情,林業聽了反倒是一楞:怎麽他連袁立秋都知道了?
“我們今天去辰逸家,他爸在家裏。”一邊的哲聖好心地為他解開疑惑,心裏突然一陣汗顏:這是清宮劇麽?怎麽他老覺得好像充滿了勾心鬥角……
“這樣啊,他們怎麽突然有了小孩子呢?之前沒見過啊,怎麽突然把孩子丟給你?”
“領養的,他們要去荷蘭參加他朋友的婚禮,怕袁叔叔寵壞孩子,只好讓我帶回來啦!他們說今年要結婚,之前也不知道怎麽搞的,辰逸突然想要一個小孩,就去孤兒院領養了一個。聽他們說,等他們今年結婚後,再去人工受孕,生兩個給袁叔叔玩玩。”
原來要結婚了啊,還好,這樣,就算以後英傑真的想起來了,也為時一晚了。林業想著,也就沒再說些什麽。
他們今年要結婚了,所以,他一定要加快腳步才行,如果到時他們兩人結婚,他要搶回辰逸,就更難了。英傑想著,父子兩人心思各異,把玩這懷裏的小孩,他要讓孩子熟悉他,以後改口才不難。只是,他該計劃?到現在還是毫無頭緒。
另一邊的兩人遠赴荷蘭參加了一個超級無聊的婚禮,趁著空閑時間,順便在荷蘭游玩了一兩天,不然真是太虧了,跑那麽遠來,居然只是看這麽無聊的婚禮,外帶幾杯喜酒?辰逸突然有點後悔自己為什麽要來,不過,當看過荷蘭的美景之後,這個想法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荷蘭,是一個以海堤、風車和寬容風氣而聞名的國家。而他們現在所在的位置,景色十分優美,有點田園風的感覺。這裏有一個湖,湖的旁邊樹立著風車,每個風車的顏色都不同,辰逸這是第一次看見。風車的另一面全是草坪。少華和辰逸找了個地方坐下來,這是辰逸第一次沒有嫌棄草地臟什麽的。少華看著這漂亮的風景還有身邊的辰逸,說不出的幸福。如果把這景色,還有身邊人畫下來就好了,可惜的是,因為他以為他們只是參加完婚禮就回去,所以,畫板什麽的他都沒帶來。不過他可以拍下來啊!到時回去再畫成畫就行了。
辰逸看著那個拿著手機一直忙碌著的男人有些好笑,看他一會兒對著風車拍來拍去,一會兒對著他拍,難得的放松情緒,不再刻意裝作面無表情的模樣。
“辰逸還是面癱比較酷。”少華興奮地對著他拍完後,突然過來在他耳邊悄聲說了一句,他聽了白了他一眼,真是的,他好不容易沒有對相機擺臉色,他倒不樂意了?要知道,有多少拍他照片的人巴不得他笑一個呢,記得上次,跟那個白癡拍照,他就一直不滿他面無表情……去,怎麽又想到他了。
少華隨便拉了一個人幫他們兩人拍張合照,然後拿著手機一直劃來劃去,看看哪些不滿意的就刪除掉。
“我們以後也在這裏結婚好不好?”
“啥?”正在把玩手機的少華因為他突如其來的一句話轉頭看他,眼裏有著疑惑:不會是他幻聽了吧?他剛剛 怎麽聽見 辰逸在問他要不要在這裏結婚?
“我說,我們以後也在這裏結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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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要把城城帶過去?我不是在家嗎?你們小兩口出去玩還帶著個孩子,那還怎麽玩?”袁立秋說,別說玩了,到時候想要做什麽都不行,他們以為他不知道啊?之前好事總是做到一半就被城城打斷了。好不容易趁著朋友結婚的時間去荷蘭玩一下,怎麽能帶一個‘拖油瓶’去呢。
“讓你帶?到時候我們回來,孩子牙已經蛀的差不多了。”辰逸白了他一眼,還別說,這個家裏除了那個女人之外,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他了,誰知道這老頭會不會趁他不在的時候過分溺愛小孩?他在家的時候他都會這樣了,更別談不在的時候了。
“要不然讓我抱回家吧?”袁立秋還沒來得及出聲,就聽見英傑這麽說,幾人都看向他,他解釋自己的想法,“我家女人比較多,她們比較知道怎麽帶小孩,而且,叔叔不是說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嗎?這裏離我家也不是很遠,叔叔要是想城城了,到我家做客就行了。”
辰逸看著英傑想了一下,確實,林家確實是女人比較多,而且也其樂融融,沒有勾心鬥角,老實說,把城城放在他們那裏,比放在家裏更讓他放心。但是,那樣的話,就表示林業又會知道他——好不容易讓英傑失憶忘了他,現在突然又在他面前提起他,說不定那老古董到時候又會把錯怪到他身上,說是他故意勾引他兒子的呢。而且,如果把城城放在林家,就表示,他們還需要跟英傑見面,雖然 現在像朋友一樣坐在這裏吃吃飯,聊聊天是不錯,但能盡量不要跟林英傑見面,就盡量不要,他不想心裏又突然胡思亂想。
“逸,我覺得,英傑說的也好。反正袁家和林家離得也不算遠。”反倒是一邊的少華開口,辰逸瞅了他一眼,之前不是一直很討厭英傑的麽?兩人見面總是旁若無人地大眼瞪小眼,怎麽現在反倒是讚同跟他多來往了?
其實,少華是完全相信英傑是真的失憶,試探了那麽多次,他看了自己和辰逸一直這麽親密,甚至連‘孩子’都有了,他都還是一直一副平常樣,沒有嫉妒生氣,而且還誇他的菜做的好,這要是以往的林英傑,哪會做這種事?沒失憶前的林英傑如果看到這些,恐怕自己早就被砍了好幾刀了吧?
其實少華也不知道,在英傑心中,他早就死了一萬次了。
“那……好吧,不過你們要照顧好我兒子。不要讓他吃太多糖了,免得到時候蛀牙。”小孩子蛀牙是很痛的,當然了,他沒蛀過牙,所以根本不知道到底有多疼,只是每次聽見那些小孩哭天搶地地捂著臉,他都覺得疼了。
“放心吧。”英傑拍著胸脯保證,這樣,他們見面的機會就又多了。至於回家要怎麽面對他老爸老媽,到時再來吧。
袁立秋雖然有所不滿,但既然辰逸已經決定了,他也不能說什麽,算了,反正跑過去林家也不難,最重要的是,偶爾可以修補之前被辰逸弄壞的兄弟情義。
幾人又說了一些,英傑才抱著小孩和哲聖匆匆告辭,小孩喝過一些奶已經睡了,這省去大哭大鬧這一段了。
哲聖邊開車,邊借由鏡子看著副座抱著孩子的英傑,不由得有些感嘆這人變臉功夫真好。剛剛在袁家還是一副自然心平氣和的模樣,一出袁家,臉色立刻變得陰沈。他覺得英傑實在是很有當演員的潛能,你看,演苦情戲也好,演腹黑男也好,還有花花公子,斯文敗類等等,最重要的是顏值也算不錯。
“英傑,我覺得現在這樣,挺好的,看他們一家四口多和諧。我們就不要去破壞他們了,想現在這樣,當好朋友不好嗎?”更何況,袁辰逸剛才說了,他們今年就要結婚。
“不可能,我要的,不是好朋友。”他要的是袁辰逸的心,一顆像他林英傑愛他一樣的心。如果袁辰逸沒有,沒關系,他會幫他找出來!袁辰逸,只能是他林英傑的,就算是結婚,和領養一個孩子組成一個家庭,那也只能是跟他!孩子,不應該叫他‘叔叔’,應該叫他‘爹地’才對!什麽見鬼的‘叔叔’,他一點也不稀罕!要不是因為有辰逸在場,他剛才真想直接砍了淩少華!
看他堅決的神情,哲聖搖搖頭,他已經不知道該怎麽說了,不知道英傑自己有沒有發現,他的愛情觀好像被徹底扭曲了一樣,對於辰逸的感情,已經到了‘得不到不罷休’的狀況,他是不是該慶幸一點,至少沒有‘得不到寧可毀掉’?辰逸和少華雖然說還沒有結婚,但是,他們現在看起來已經像是一家人了,相處的和樂融融,像這次,其實,他能說他在飯桌上說的都是真心話,不帶一絲假意的麽?一想到自己接近他們是為了幫助英傑拆散他們,他都有些罪惡感,天知道,他斐哲聖從小到大都沒有這種感覺!但現在想要退出,又好像為時已晚,而且,好像有點不講義氣。
“咦?這誰家的孩子?這麽可愛。”看著英傑把一個睡著的小孩抱回家,林太太立刻好奇地問道,小孩雖然沒醒,但是,嫩嫩的臉頰特別惹人愛。
“辰逸和少華的。”極其自然地說道,好像一點也沒受到影響一樣。長期以來出於心痛狀態,不知道是不是麻痹或者習慣了,他發現,他現在演起來已經能夠完全自然的了。
一邊漠不關心地看著電視的林業聽到辰逸的名字立刻轉了過來,就連林太太也緊張起來。
每次都是這樣,只要一提到辰逸,爸媽總會很緊張。
“你怎麽認識他們?”
“上次你不是說他們沒有禮貌嗎?怎麽還會跟他們有來往。”
兩人最先問的都不是辰逸和淩少華哪裏來的兒子,而是他怎麽還會跟辰逸有來往,難道英傑恢覆記憶了?但是又不像啊,如果真的恢覆記憶,他又怎麽可能如此平淡地說著這件事?
“沒辦法啊,我怎麽知道那兩個家夥是哲聖的同學?之前他們有事需要哲聖幫忙,所以就認識啦!其實他們也沒那麽沒禮貌,就是有點面癱而已。現在我們是好朋友啦!”英傑一邊說著,一邊把玩著小孩的手腳,一會兒幫他把衣服弄一弄,一會兒又捏了捏小孩肥嘟嘟的臉,好像沒註意到一邊幾人緊繃的神經一樣。
林業以眼神詢問哲聖,看到哲聖點頭,這才放心下來。
“他們不是什麽好人,不要跟他們太接近了。”林業沈著臉說道,還好不是英傑想起了什麽,不過,這種事還是要悠著點,盡量不要跟袁辰逸接觸最好。
“可是,袁叔叔說他跟你是好朋友,他們怎麽會是壞人呢?”疑惑的聲音,外帶著一副無害的表情,林業聽了反倒是一楞:怎麽他連袁立秋都知道了?
“我們今天去辰逸家,他爸在家裏。”一邊的哲聖好心地為他解開疑惑,心裏突然一陣汗顏:這是清宮劇麽?怎麽他老覺得好像充滿了勾心鬥角……
“這樣啊,他們怎麽突然有了小孩子呢?之前沒見過啊,怎麽突然把孩子丟給你?”
“領養的,他們要去荷蘭參加他朋友的婚禮,怕袁叔叔寵壞孩子,只好讓我帶回來啦!他們說今年要結婚,之前也不知道怎麽搞的,辰逸突然想要一個小孩,就去孤兒院領養了一個。聽他們說,等他們今年結婚後,再去人工受孕,生兩個給袁叔叔玩玩。”
原來要結婚了啊,還好,這樣,就算以後英傑真的想起來了,也為時一晚了。林業想著,也就沒再說些什麽。
他們今年要結婚了,所以,他一定要加快腳步才行,如果到時他們兩人結婚,他要搶回辰逸,就更難了。英傑想著,父子兩人心思各異,把玩這懷裏的小孩,他要讓孩子熟悉他,以後改口才不難。只是,他該計劃?到現在還是毫無頭緒。
另一邊的兩人遠赴荷蘭參加了一個超級無聊的婚禮,趁著空閑時間,順便在荷蘭游玩了一兩天,不然真是太虧了,跑那麽遠來,居然只是看這麽無聊的婚禮,外帶幾杯喜酒?辰逸突然有點後悔自己為什麽要來,不過,當看過荷蘭的美景之後,這個想法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荷蘭,是一個以海堤、風車和寬容風氣而聞名的國家。而他們現在所在的位置,景色十分優美,有點田園風的感覺。這裏有一個湖,湖的旁邊樹立著風車,每個風車的顏色都不同,辰逸這是第一次看見。風車的另一面全是草坪。少華和辰逸找了個地方坐下來,這是辰逸第一次沒有嫌棄草地臟什麽的。少華看著這漂亮的風景還有身邊的辰逸,說不出的幸福。如果把這景色,還有身邊人畫下來就好了,可惜的是,因為他以為他們只是參加完婚禮就回去,所以,畫板什麽的他都沒帶來。不過他可以拍下來啊!到時回去再畫成畫就行了。
辰逸看著那個拿著手機一直忙碌著的男人有些好笑,看他一會兒對著風車拍來拍去,一會兒對著他拍,難得的放松情緒,不再刻意裝作面無表情的模樣。
“辰逸還是面癱比較酷。”少華興奮地對著他拍完後,突然過來在他耳邊悄聲說了一句,他聽了白了他一眼,真是的,他好不容易沒有對相機擺臉色,他倒不樂意了?要知道,有多少拍他照片的人巴不得他笑一個呢,記得上次,跟那個白癡拍照,他就一直不滿他面無表情……去,怎麽又想到他了。
少華隨便拉了一個人幫他們兩人拍張合照,然後拿著手機一直劃來劃去,看看哪些不滿意的就刪除掉。
“我們以後也在這裏結婚好不好?”
“啥?”正在把玩手機的少華因為他突如其來的一句話轉頭看他,眼裏有著疑惑:不會是他幻聽了吧?他剛剛 怎麽聽見 辰逸在問他要不要在這裏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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