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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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孜說,我一生第一個心疼的人,居然是女人,居然是老大!不知道什麽原因,我就是心疼她,就是覺得她值得。

以前的她,無論什麽方面,理性遠遠多於感性。

現在的她,感性遠遠超過理性,特別是在生活上。

2008年4月1日

愚人節娛人

狀態: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

唐佳怡看到了報紙上的關於林陽的桃色緋聞,氣得直跳腳拉著我要去找他理論。實際上,我和林陽的關系並不是其他人所想,但不是一句兩句話能說完,而且以她現在的狀態,根本不會聽自己的解釋。內心感動於有這麽好的朋友的同時,也只能抱歉對林陽表示抱歉,不過看他被罵我覺得挺好玩的,笑。

兩年前,林陽說:十年後,我若未娶,你若未嫁,那我們就將就結婚吧!

我說:好!然後我們就在一起了。兩年,只是相互打掩護。

我們的關系,就這麽簡單。誰說男女間沒有純潔的友誼,我們就是!

最近,他告訴我他等到了一直在等的女人。我說好,祝你幸福 !他說謝謝,你也一樣!生命中又一個寵我的人要離開了,我除了祝福,沒有其他。

我們打算找個合適的方式和平解決,可還沒行動就被媒體的偷拍打了個措手不及,造成了今天一場詭異又好笑的晚餐,但我很開心。

有些路,註定只能我自己走!

謝謝你,林陽哥哥!陪我走過了人生的一小段。

PS:愚人節分手,這是分呢還是分呢還是分呢?開玩笑,一定是分!哈哈......

落花時節,花朵紛紛雕零,獨留下賞花人的我;悄悄飄落的小雨,燕子成雙成對的飛去,顯得我更加的孤單落寞。

那是成年後的他們第一次見面。那天他和幾個發小一起吃飯為剛回國的陳浩然接風。他們坐在樓上最大的包間,位置雖然極為隱蔽,但對樓下賞心悅目的一個男人倆個女孩那一桌的情況看得很一清二楚。

一個女孩一面憤憤的切著盤子裏的牛排,一面瞪著對面的男人,巴不得在他身上戳出十個八個大窟窿,同時還不忘以一種恨鐵不成鋼、怒其不爭的眼神“殺”向身邊的女孩。

而她身邊的女孩,他們看出來那才是事件的女主角,一件休閑的卡其色外衣,柔順的長發,悠閑地吃著眼前的食物。明明是她自己的事,在別人看來卻像是她扮演的只是一個毫無存在感的燈泡,是來陪襯的,任由其他兩人一個怒目而視,一個滿臉愧疚唯唯諾諾。

一般情況下,他是不會在意周圍的人的。可那天,他第一眼就註意到了,也饒有興趣繼續觀看,雖然聽不到聲音,感覺...像蒙太奇,但也不錯。

他看到女主角一頓飯都吃的專心致志,卻又有些...漫不經心,她會趁身邊女孩不註意時向對面的男人遞上歉意的笑容;會在喝水的時候因旁邊女孩的話被嗆到咳嗽不止;會在聽到某句話時嘴角向上彎曲,眼睛也笑得彎彎的,有些幸災樂禍卻又不動聲色,像只狡黠的小狐貍,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有著異樣的光彩,詩經裏的那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也不過如此。而對面的男人,會回她或溫柔或無奈的笑,似親人般的袒護。

“親人”這個詞瞬間在他腦海產生,他突然想通了,為何她當時是那樣的反應,會說那樣的話。

而她最後那句一本正經又無辜的“你不覺得沈默是表示輕蔑的最完美方式”讓她身邊的女孩都快戳她腦袋,更是讓幾個好友差點笑趴下,直說“有趣”。

其實才看見她,他就認出了她。當時的小女孩,已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雖然長高了不少,臉上的嬰兒肥也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標準的瓜子臉,化著淡淡的妝,如午夜靜靜綻放的芙蕖,恬靜不張揚但清香自來。但從她淡淡的毫不在意的神情來看,應該是她旁邊的女生特意為她打扮的吧。但依舊清亮的眸子,單純的眼神,他一眼便能認出。

而他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他還只是十二歲,但已有了同齡人沒有的成熟穩重與責任感。那天放學後按照早已存在的約定去軍區大院的爺爺家吃飯。當他穿過小巷時,看見一個小女孩,正坐在一顆法國梧桐邊的椅子上,穿一件厚厚的紅色羽絨服,戴一頂黃色的毛線帽,帽子上的兩個球球像她一樣毫無生氣的耷拉在腦袋兩邊,旁邊放著米奇的粉色書包,粉粉嫩嫩的。臉和鼻子被凍得紅紅的,看得出應該出來了很長時間,一副受氣包的樣子。

這麽冷的天,她居然一個人就這麽坐著,對周圍的環境渾然不覺,他頓時覺得好笑。

要是以前的他,絕對不會去管別人的事,只是那天,他卻出奇的有耐心。他在她身邊坐下,把自己的圍巾拿下,給她圍上,包住了她冷得通紅的臉,只留下眼睛在外邊。又拿起她的手,不斷地哈氣,想讓它暖和起來。

小女孩滿臉好奇的看著他,一雙大眼睛在他身上不斷溜達,他裝作看不見,任由她打量,只自顧自地做著自己的事。但他自己都沒註意到,他的臉上滿滿都是笑意,溫柔的寵溺的笑。那笑容,如暖流般溫暖他人的心,驅散了周圍的寒冷。

小女孩看了半天,終於忍不住開口:“哥哥,你說人為什麽要長大?長大有那麽多的煩惱那麽多的事,不長大多好呀。”軟軟糯糯的童音,有種甜甜的味道,戳上去的話應該是有彈性的吧,像糯米丸子一樣吧,他當時想。

他一時不知道怎麽回答,反問道:“你不想長大嗎?”

“不想,一點也不想!”小女孩堅決的回答。

“為什麽?長大後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啊!”

“因為長大就不能跟爸爸媽媽撒嬌,不能讓他們抱因為會害羞。”

“長大也可以對他們撒嬌的,因為爸爸媽媽會永遠愛你,在他們眼裏,你永遠都是孩子。”他想了想後答道,應該是這樣一個道理。

“哦”,小女孩似懂非懂的點點頭。

她的小手在他稍微大點的手的包圍下終於不那麽冷了。看到有人在賣糖炒栗子,他轉頭問她:“想不想吃糖炒栗子?”

“想!”她脆脆的回答。

“那你就在這等著,哥哥去給你買,別亂跑哦。”說完就向不遠處的攤位走去。

買栗子的的人很多,等他買好回來後,椅子上已沒有了人,只在雪地上留下了一大一小兩串腳印。

他走過去,看到椅子上放著他的圍巾,翻開發現裏邊有張紙條:

哥哥,謝謝你!就算我長大了,就向你撒嬌吧?

“撒嬌”兩個字不會寫,她還是用的拼音。

他拿著糖炒栗子,自言自語般回了一個“好”字,在她剛才坐的地方又做了一會兒,才向爺爺家走去。而那條圍巾,被他放在了箱子裏,走哪帶哪。

之後,他們再沒見過面。

再之後,沒遵從家裏讓他上軍校的決定,他毅然決定出國留學。

他用三年的時間學完了六年的課程提前畢業,學成歸來,靠著自己賺得的第一桶金以及朋友的支持,他開始創業,在商界混的風生水起。

雖然這些年,他也交過幾個女朋友,但有的他連名字都不記得了,雖然他記性一向很好,更沒有想要與她們結婚的念頭。她們說他無情亦無心,他也並不否認。其實,只不過是沒遇見他想與她廝守的那個人罷了。難道,對除了於自己特別的那個人之外的人無情不也是一種有情嗎?他並不覺得自己的做法有什麽不對。既然知道不能給別人,那就幹脆不要給她希望。而他的心,只有一顆,只能給那一人。

感情忌諱暧昧不清,傷人傷己,而他也不喜歡拖泥帶水,所以他一向堅持果斷。

原來,從那個時候起,他就把她深深的埋藏在了心底的某個角落,只等待著她長大。

雖然沒刻意找過她,但他覺得他們還會見面。

沒想到,過了這麽多年,他們還是真的重逢了。果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啊!

在對的時候遇到了對的人,莫過於他仍未娶,她亦未嫁。這是他們最好的狀態!

這就是最美的遇見!

而這麽多年來,就好似命中註定,就如同約好了一般,他們身邊那個特殊的位置,始終為彼此而留。

至於日記提到林陽,他們結婚時他有來參加,她後來告訴他,他和她算得上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而兩人會在一起,是因為被家裏人逼婚才假裝在一起的,這樣可以省去不少麻煩。她告訴他,他比她大三歲,是個溫柔的男子,對她很照顧,但她兩,有的是青梅竹馬之名,卻是兄妹之情,他是她的兄長。他和她很像。而那個男人,在他們結婚後不久也結婚了,之後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他走的那一天,她並沒去機場送行而是和他呆在家裏,練了一下午的“祝福”兩字,極其認真。

她不會去表達太多,但會做到祝福與感恩。

與她相逢以來,他對她的宗旨只有一個,那就是寵,任由她撒嬌,像她小時候問他的一樣,也如他當時對她的承諾一樣。

現在想來,他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認出她,還兩次都對她產生了莫名的興趣與耐心,他與她之間的緣分,是早就註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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