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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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英傑走出咖啡店的時候, 發現外面又開始下雨,他回頭瞥了一眼,和剛好朝他這裏看的林衛視線對上。
你的任務完成了, 快滾,那是林衛眼神中蘊藏的含義, 他想打發他走。林衛一定是知道林樂想和他結婚的事情。
但是沒那麽簡單, 他從莊律師那裏,現在他改變合作對象了——在從莊律師那裏得到消息後。
那位大小姐竟然修改遺囑, 要將三分之一的財產留給他。
而林衛只準備給他一千萬, 就打發他走,一千萬算什麽,抓緊那位天真的大小姐才是真的。
雖然她的防備心強,但並非毫無破綻,她想要重新看見這個世界, 她一個人待著覺得太無聊,這些都是她的弱點,她還很渴望被愛。
他看出這些,把她需要的東西,一點一點給她。她是不可能拒絕的。
對面店鋪門口, 一個帶著小孩的母親也在躲雨,小孩在踢皮球。
他記得, 他小的時候也有一個這樣的球,是彩虹色的,隔壁的哥哥要搬家, 將這個球送給他。他非常愛惜,因為那是他僅有的玩具。
妹妹也喜歡這個球,不過那時候妹妹才剛會走路,根本沒法跟他一起玩,他也不喜歡和女孩子玩。附近也沒有同齡人,他都是自己在那裏默默踢球。
母親喝得醉醺醺地回來,他和妹妹都躲到衣櫥裏,等到母親睡著了才敢出來。
出來之後,他發現,他的那只彩虹球上,插了一把剪刀,球已經被剪壞,破了個大洞,成為一灘再也沒法彈跳起來的橡皮。
現在看起來,簡直就像是他人生的寫照,千瘡百孔,永遠也無法脫離泥淖,註定要爛在爛泥裏面,他從口袋裏掏出小瓶裝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
他也和母親一樣迷戀上酒精。
對面的皮球滾過來,雨勢變大,小孩朝他揮手,示意他將球幫忙踢回來。
憑什麽?他憑什麽要踢回去。
雨水順著關英傑的額發留下來,流到鼻尖,嘴唇,下巴,然後滑落到脖頸,鎖骨。他全身都快被淋濕了。原本喝了熱可可變得溫暖的身體,再次變得冰冷。
看著地上那顆藍色小球,他飛起一腳,將球踢向相反的方向。球一瞬間飛了出去,對面的小孩跳腳叫囂,要沖進雨裏,卻被他的母親阻止了,兩人一起瞪著他。
關英傑哈哈大笑。
不想淋雨,又希望別人幫他,怎麽可能,這世界可是很殘酷的,不能什麽都指望別人,除了自己,沒有什麽可以依靠的。
運動鞋裏也幾乎濕透,他踩著雨水慢慢走。他也不知道要去哪裏,不過身上有點錢,去酒店的話,應該沒問題。
林樂好像在酒店給他開了個房間,不去住的話,好像也挺浪費,有便宜不占是傻瓜不成。現在全身都濕漉漉的,估計打車都不太可能,走過去的話,也不遠,就兩站路而已。
關英傑在雨中奔跑起來,他已經很久沒有這麽酣暢淋漓地淋雨。
小時候,母親從來沒有給他買過雨傘,所以放學回家他都是淋回去的,原本有同學願意撐傘送他回家,結果被母親看到,把同學打了一頓,後來再也沒有人願意和他合打一把傘。
每次淋回去,衣服全濕了,他就把衣服脫下來擰幹,然後繼續穿回身上,將衣服捂幹,就這樣竟然一次也沒有生病,他覺得自己的命真挺賤的。
妹妹也是,被母親打來打去,竟然也長大了,如果不是後來出車禍,或許跟他一樣,無論在什麽爛泥裏面都能活下去。
其實他在電視上看到過林樂。
好像是什麽星王子的大婚現場直播,記者介紹到場的知名人士,那時候,林樂好像還沒有瞎。
後來被綁架,遇到事故才瞎了。綁架挺正常的啊,像林家那麽有錢,當然會綁架她,雖說有錢的人家挺多,但她家最有錢,樹大招風。
據說她得救,是因為有個男孩幫她的,所以她就要找到那個人報恩。這麽多年也沒找過,怎麽突然要找,估計也是閑的。
確實,每天都看不見東西,光是彈琴,悶都把人悶死了,找人解悶也正常。
就是不知道林衛怎麽會找到他,讓他去扮演那個人。話說回來,真正的那人到底是什麽樣的,到底去了哪裏。
關英傑哼一聲,說不定被林衛給殺掉了也不一定。他像狗一樣,巴著林樂。
林樂估計只是把他當成傭人使喚,就像她的盲杖之類的日用品。但林衛看林樂那眼神……他覺得,如果出了什麽新技術,需要林衛把眼睛挖出來給林樂安上,他都能當場直接挖。
為了討女主人歡心,真是什麽都做得出來。真是條好狗。
到了酒店,他放水泡澡,這裏的浴缸簡直大的出奇。
床也太軟。
他想到剛到林樂家的情景。
美得幾乎毫無瑕疵的女孩坐在豪奢的刺繡沙發上,面無表情地詢問一些他從信上看到過的內容。
如果不是眼神太過死氣沈沈,他根本看不出林樂是個盲人。她的態度冷漠疏離。
一個有錢的瞎子,運氣可真夠不好,瞎了的話,有再多的錢,也有許多樂趣無法享受到。他從沒想過自己會和這樣的有錢人扯上關系。真是不知道走了什麽狗屎運。
剛從監獄裏出來,就能夠找到這麽舒爽的新工作,他真不知道是不是要去感謝根本從未眷顧過他的命運之神。
沒錯,他是把假裝林樂的救命恩人,當做一份工作來做,也算是他在監獄養成的習慣之一,當成工作的話,就不會去投入無畏的感情,也不會受到傷害。
伺候好她,陪她玩,找點樂子,就和古時候公主身邊的小廝太監差不多的職位。這是林衛對他的說法,讓他不要生出什麽不該想的心思,他隨時都可以趕走他。
林衛一直對他抱有敵意,明明自己是他找來這裏假裝林樂要找的人,他又何必那副模樣。
關英傑覺得特別好笑,林衛也不過是林樂身邊的一只狗而已,而他本人也和狗沒啥區別,都是為女主人服務而存在的,一只狗何必嫌棄另一只狗不夠高級?
直到他陪林樂聽一些宮鬥劇的戲碼,當然他是看,林樂只能聽聽而已。他看到裏面的那些宮女太監在女主人面前爭寵的場景,覺得林衛的惡劣態度好像有了解釋。
林衛是不是覺得自己可能搶了他的飯碗,替代他的工作,所以有了危機感,所以對他態度才那麽差。
不過有趣的是,雖然林衛態度非常差勁,倒是沒有給他制造過什麽麻煩,頂多只是不理他而已。
不理就不理,反正他對男人也沒有什麽興趣。
林樂天真歸天真,還是有點常識的,就是性格有點易怒暴躁,她本來是看得見的,後來因為綁架事故才導致眼盲的,想不到那麽有錢,也無法恢覆視力。
電影裏不是有演,找個血型一樣的人,就能換眼睛嗎,她都那麽有錢了,怎麽沒去換。關英傑跑去問莊律師,結果莊律師說了一大堆他聽不懂的話,總結起來就是,林樂是敏感體質,除非是一模一樣的克~隆人,否則根本沒法替換眼睛。
她那麽有錢,克~隆一個出來也不是沒有辦法。除非有人不想她恢覆。這女人也蠻可憐的,不過這種話他才不會在林樂面前說。
再說,她也不需要別人的同情,她的眼神裏面就透出一股訊息,不要可憐我,我最恨別人同情我。
所以關英傑也沒有把她當做一般的盲人去對待,態度隨意得多,這樣反而博得了她的好感。
躺在床上,關英傑難得地無法入眠。
陌生華美的天花板,大的出奇的落地窗,垂墜感十足的繡花窗簾,他的腦中不斷地浮現出林樂的身影。
心跳逐漸加速。
結婚嗎,如果和林樂結婚的話,其實是不錯的選擇。她是個瞎子,沒法幹預他的一舉一動。林樂喜歡彈鋼琴,直接扔到琴房裏,就能讓她待上一天。
盡管他可以動用的金錢非常有限,但也已經是非常驚人的數字。這不就是迎娶白富美,升職加薪,當上CEO,從此走上人生巔峰嗎。
更不用說莊律師之前告訴他的那個消息。
林樂竟然悄悄地立下遺囑,將三分之一的財產留給他。
那是多恐怖的數字,林樂自己知道嗎?關英傑懷疑她根本什麽都不知道。還有三分之一,是留給那只貓的,關英傑覺得女人真是不可理喻。
雖然他也很喜歡白貓沒錯,但跟那麽巨額的財富相比,顯然財帛更動人心。
以退為進。
這是他想到的策略,如果馬上就答應的話,會顯得他不夠真誠,太過迫切,林樂這種喜怒無常的人,說不定會改變主意。
但是一開始拒絕的話,林樂說不定會好奇,他為什麽拒絕,會窮追不舍。她從小到大,估計沒有什麽人拒絕過她。
明天,說不定她就會再來找他了,哪怕不再提出結婚的事情,也會留他在身邊。
他假意推脫一下,就順理成章地再次留下。
簡單得很。
想不到錢這麽好騙,來得這麽容易。
他以前根本不應該去偷東西,變現太麻煩。搶劫風險又太大,明顯最賺錢的就是騙嘛。
關英傑彎起唇角,不知道做了什麽美夢,幾乎笑出了聲。
“砰——”一個小得幾乎聽不見的聲音之後。
關英傑的額頭出現一個小小的血洞。
黑暗中,鮮紅的血從血洞中溢出,染紅了他的整個額頭,臉頰,也染紅了枕巾和床單。
此刻他的唇角還維持著微笑的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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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任務完成了, 快滾,那是林衛眼神中蘊藏的含義, 他想打發他走。林衛一定是知道林樂想和他結婚的事情。
但是沒那麽簡單, 他從莊律師那裏,現在他改變合作對象了——在從莊律師那裏得到消息後。
那位大小姐竟然修改遺囑, 要將三分之一的財產留給他。
而林衛只準備給他一千萬, 就打發他走,一千萬算什麽,抓緊那位天真的大小姐才是真的。
雖然她的防備心強,但並非毫無破綻,她想要重新看見這個世界, 她一個人待著覺得太無聊,這些都是她的弱點,她還很渴望被愛。
他看出這些,把她需要的東西,一點一點給她。她是不可能拒絕的。
對面店鋪門口, 一個帶著小孩的母親也在躲雨,小孩在踢皮球。
他記得, 他小的時候也有一個這樣的球,是彩虹色的,隔壁的哥哥要搬家, 將這個球送給他。他非常愛惜,因為那是他僅有的玩具。
妹妹也喜歡這個球,不過那時候妹妹才剛會走路,根本沒法跟他一起玩,他也不喜歡和女孩子玩。附近也沒有同齡人,他都是自己在那裏默默踢球。
母親喝得醉醺醺地回來,他和妹妹都躲到衣櫥裏,等到母親睡著了才敢出來。
出來之後,他發現,他的那只彩虹球上,插了一把剪刀,球已經被剪壞,破了個大洞,成為一灘再也沒法彈跳起來的橡皮。
現在看起來,簡直就像是他人生的寫照,千瘡百孔,永遠也無法脫離泥淖,註定要爛在爛泥裏面,他從口袋裏掏出小瓶裝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
他也和母親一樣迷戀上酒精。
對面的皮球滾過來,雨勢變大,小孩朝他揮手,示意他將球幫忙踢回來。
憑什麽?他憑什麽要踢回去。
雨水順著關英傑的額發留下來,流到鼻尖,嘴唇,下巴,然後滑落到脖頸,鎖骨。他全身都快被淋濕了。原本喝了熱可可變得溫暖的身體,再次變得冰冷。
看著地上那顆藍色小球,他飛起一腳,將球踢向相反的方向。球一瞬間飛了出去,對面的小孩跳腳叫囂,要沖進雨裏,卻被他的母親阻止了,兩人一起瞪著他。
關英傑哈哈大笑。
不想淋雨,又希望別人幫他,怎麽可能,這世界可是很殘酷的,不能什麽都指望別人,除了自己,沒有什麽可以依靠的。
運動鞋裏也幾乎濕透,他踩著雨水慢慢走。他也不知道要去哪裏,不過身上有點錢,去酒店的話,應該沒問題。
林樂好像在酒店給他開了個房間,不去住的話,好像也挺浪費,有便宜不占是傻瓜不成。現在全身都濕漉漉的,估計打車都不太可能,走過去的話,也不遠,就兩站路而已。
關英傑在雨中奔跑起來,他已經很久沒有這麽酣暢淋漓地淋雨。
小時候,母親從來沒有給他買過雨傘,所以放學回家他都是淋回去的,原本有同學願意撐傘送他回家,結果被母親看到,把同學打了一頓,後來再也沒有人願意和他合打一把傘。
每次淋回去,衣服全濕了,他就把衣服脫下來擰幹,然後繼續穿回身上,將衣服捂幹,就這樣竟然一次也沒有生病,他覺得自己的命真挺賤的。
妹妹也是,被母親打來打去,竟然也長大了,如果不是後來出車禍,或許跟他一樣,無論在什麽爛泥裏面都能活下去。
其實他在電視上看到過林樂。
好像是什麽星王子的大婚現場直播,記者介紹到場的知名人士,那時候,林樂好像還沒有瞎。
後來被綁架,遇到事故才瞎了。綁架挺正常的啊,像林家那麽有錢,當然會綁架她,雖說有錢的人家挺多,但她家最有錢,樹大招風。
據說她得救,是因為有個男孩幫她的,所以她就要找到那個人報恩。這麽多年也沒找過,怎麽突然要找,估計也是閑的。
確實,每天都看不見東西,光是彈琴,悶都把人悶死了,找人解悶也正常。
就是不知道林衛怎麽會找到他,讓他去扮演那個人。話說回來,真正的那人到底是什麽樣的,到底去了哪裏。
關英傑哼一聲,說不定被林衛給殺掉了也不一定。他像狗一樣,巴著林樂。
林樂估計只是把他當成傭人使喚,就像她的盲杖之類的日用品。但林衛看林樂那眼神……他覺得,如果出了什麽新技術,需要林衛把眼睛挖出來給林樂安上,他都能當場直接挖。
為了討女主人歡心,真是什麽都做得出來。真是條好狗。
到了酒店,他放水泡澡,這裏的浴缸簡直大的出奇。
床也太軟。
他想到剛到林樂家的情景。
美得幾乎毫無瑕疵的女孩坐在豪奢的刺繡沙發上,面無表情地詢問一些他從信上看到過的內容。
如果不是眼神太過死氣沈沈,他根本看不出林樂是個盲人。她的態度冷漠疏離。
一個有錢的瞎子,運氣可真夠不好,瞎了的話,有再多的錢,也有許多樂趣無法享受到。他從沒想過自己會和這樣的有錢人扯上關系。真是不知道走了什麽狗屎運。
剛從監獄裏出來,就能夠找到這麽舒爽的新工作,他真不知道是不是要去感謝根本從未眷顧過他的命運之神。
沒錯,他是把假裝林樂的救命恩人,當做一份工作來做,也算是他在監獄養成的習慣之一,當成工作的話,就不會去投入無畏的感情,也不會受到傷害。
伺候好她,陪她玩,找點樂子,就和古時候公主身邊的小廝太監差不多的職位。這是林衛對他的說法,讓他不要生出什麽不該想的心思,他隨時都可以趕走他。
林衛一直對他抱有敵意,明明自己是他找來這裏假裝林樂要找的人,他又何必那副模樣。
關英傑覺得特別好笑,林衛也不過是林樂身邊的一只狗而已,而他本人也和狗沒啥區別,都是為女主人服務而存在的,一只狗何必嫌棄另一只狗不夠高級?
直到他陪林樂聽一些宮鬥劇的戲碼,當然他是看,林樂只能聽聽而已。他看到裏面的那些宮女太監在女主人面前爭寵的場景,覺得林衛的惡劣態度好像有了解釋。
林衛是不是覺得自己可能搶了他的飯碗,替代他的工作,所以有了危機感,所以對他態度才那麽差。
不過有趣的是,雖然林衛態度非常差勁,倒是沒有給他制造過什麽麻煩,頂多只是不理他而已。
不理就不理,反正他對男人也沒有什麽興趣。
林樂天真歸天真,還是有點常識的,就是性格有點易怒暴躁,她本來是看得見的,後來因為綁架事故才導致眼盲的,想不到那麽有錢,也無法恢覆視力。
電影裏不是有演,找個血型一樣的人,就能換眼睛嗎,她都那麽有錢了,怎麽沒去換。關英傑跑去問莊律師,結果莊律師說了一大堆他聽不懂的話,總結起來就是,林樂是敏感體質,除非是一模一樣的克~隆人,否則根本沒法替換眼睛。
她那麽有錢,克~隆一個出來也不是沒有辦法。除非有人不想她恢覆。這女人也蠻可憐的,不過這種話他才不會在林樂面前說。
再說,她也不需要別人的同情,她的眼神裏面就透出一股訊息,不要可憐我,我最恨別人同情我。
所以關英傑也沒有把她當做一般的盲人去對待,態度隨意得多,這樣反而博得了她的好感。
躺在床上,關英傑難得地無法入眠。
陌生華美的天花板,大的出奇的落地窗,垂墜感十足的繡花窗簾,他的腦中不斷地浮現出林樂的身影。
心跳逐漸加速。
結婚嗎,如果和林樂結婚的話,其實是不錯的選擇。她是個瞎子,沒法幹預他的一舉一動。林樂喜歡彈鋼琴,直接扔到琴房裏,就能讓她待上一天。
盡管他可以動用的金錢非常有限,但也已經是非常驚人的數字。這不就是迎娶白富美,升職加薪,當上CEO,從此走上人生巔峰嗎。
更不用說莊律師之前告訴他的那個消息。
林樂竟然悄悄地立下遺囑,將三分之一的財產留給他。
那是多恐怖的數字,林樂自己知道嗎?關英傑懷疑她根本什麽都不知道。還有三分之一,是留給那只貓的,關英傑覺得女人真是不可理喻。
雖然他也很喜歡白貓沒錯,但跟那麽巨額的財富相比,顯然財帛更動人心。
以退為進。
這是他想到的策略,如果馬上就答應的話,會顯得他不夠真誠,太過迫切,林樂這種喜怒無常的人,說不定會改變主意。
但是一開始拒絕的話,林樂說不定會好奇,他為什麽拒絕,會窮追不舍。她從小到大,估計沒有什麽人拒絕過她。
明天,說不定她就會再來找他了,哪怕不再提出結婚的事情,也會留他在身邊。
他假意推脫一下,就順理成章地再次留下。
簡單得很。
想不到錢這麽好騙,來得這麽容易。
他以前根本不應該去偷東西,變現太麻煩。搶劫風險又太大,明顯最賺錢的就是騙嘛。
關英傑彎起唇角,不知道做了什麽美夢,幾乎笑出了聲。
“砰——”一個小得幾乎聽不見的聲音之後。
關英傑的額頭出現一個小小的血洞。
黑暗中,鮮紅的血從血洞中溢出,染紅了他的整個額頭,臉頰,也染紅了枕巾和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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