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甜蜜假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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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們轉移到了車上,車子裏暖氣開得很足,我僵掉的手指逐漸回溫了。
根據車上的導航,看上去我們離那個托拜厄斯莊園已經很近了,還有不到三公裏。如果在平常,就這麽步行過去也可以,之後再叫莊園的服務人員來拖車就好了,可現在是在白茫茫冰天雪地的郊外……這種情況下的三公裏就未免太漫長了。
我不會開車,因為我的漸凍癥,我沒有學習駕駛這門技術的機會。修羅就更不用指望了,看看他那副新鮮的樣子吧,這個異界人是平生第一次看見這種樣子的交通工具。
友善的閑聊是能有效拉近距離的手段,我試探性地開啟了一個話題。
“沒有車的話,在你的世界,是用什麽樣的交通工具來代步呢?”
坐在副駕駛上翻手套箱的修羅低著頭稀裏嘩啦淘著東西回答我:“馬車……其實更多是走路哦,我們那邊——這個詞是這樣用的嗎,‘科技’?我們那邊的科技水平比你們要落後很多。”
他擡起臉朝我笑笑,修羅笑起來的樣子比不笑的時候柔和許多,我把這當作示好的信號,意味著他同樣明白合作的重要性,願意與我和平相處,願意與我配合——這樣就足夠了,在這個游戲裏我們並不需要成為多麽真摯的朋友,只要我們的意志能指向一致就行。
我悄悄松了一口氣。
“對羅希來說,我就相當於古人吧。”修羅說。
但他看上去和古人一點也不搭邊。無論是暗綠的發絲還是鎏金的眼睛、耳朵上的碎鉆、塗成黑色的指甲,蒼白肌膚與陰郁氣質的組合讓修羅有種哥特式的頹喪美感。
兩個人裏看起來比較老土的明明是我!
我在自己大衣的內兜裏找到了手機,只不過是非常老舊的款型,翻蓋式小靈通。
在我的時代,觸屏手機已經流行十多年了,猛然拿到一個這樣的東西,一時間還有點手足無措……我之前只在圖片上看到過這種手機。
有點笨拙地進行一系列操作之後,我意識到這個手機非常幹凈——所有的短信都被清空了,列表裏的聯系人也少得可憐。
這種情況倒不奇怪,我之前就說過,我是一個沒有朋友、非常孤僻的人,手機裏的聯絡對象只寥寥幾個,以我為模板生成出來的游戲人物“羅希”當然也是同樣。
在這些零星的名字裏,撇開父親、母親、家政人員,有個名字格外顯眼。
我一字一頓地念了出來:“史、仗、義?”
“……科技發展起來以後,也會有讓人討厭的發明呢。”修羅嘆了口氣,湊過來看我的手機屏幕,“這個是什麽?”
“手機。”我說,“是通訊用的工具,你應該也有一個,等會找一找。”
“好啦~我坦白,這個指的是我。”
修羅說:“但是史仗義是被我丟掉的名字,不可以用這個來稱呼我哦。”
他說這話時語氣還是軟軟的,直視我的眼神卻有幾分不容置喙的危險。
我敏銳地捕捉到他顯現出來的、稍縱即逝的兇狠,我知道這是被修羅隱藏起來的本性,從一開始我就知道他很難接近,是擅長偽裝的野獸,要不然,我也不會那麽擔心地考慮如何處理隊友關系。
所以當這兇相呈現時,我不僅沒有嚇一跳,反而有種第二只靴子終於落地的踏實感,腦海裏甚至彈出了【過去的甄嬛已經死了,臣妾是鈕祜祿甄嬛.JPG】、【三年之期已到,恭迎修羅大人歸位.JPG】、【歪嘴戰神.JPG】之類的怪東西。
因為實在太好笑了憋不住,我順勢朝修羅甜甜地微笑起來。以前我這樣笑的時候,周圍的長輩就會紛紛說著“小希好乖呀!”來摸我的頭,我靠著這一招賺了不少零花錢。
修羅果然被我的反應弄懵了,他伸手很輕地碰一下我的臉,語調溫和:“怪小孩。”
這樣說著,他自己的眼角也彎了起來。
名字的事情就這樣翻篇了。
其實我心底仍然有些微妙的疑惑,但修羅和我也只是在這個游戲裏萍水相逢的玩家,沒必要交淺言深。
隨後修羅在車子的後座找到了他的手機,也不知道為什麽會放在哪裏。
他和我用的是情侶款,用手機的時候我在旁邊教他,說實話其實也沒什麽好教的,修羅認識漢字,這種板磚機也沒有什麽多的功能,隨便就翻完了。
他的通訊聯絡人比我雜多了,還加了各種稀奇古怪的綽號作備註,我隨便看了兩眼就看到“火雞”、“牛頭人”還有“愛醬”,也不知道都是誰,試著打過去都沒有信號。
我的備註是 “A羅希”,高高掛在列表第一個。
修羅盯著列表界面看了一會:“這個名單是按這些符號來排的啊,我好像還挺喜歡你的。”
“那是字母表。這個符號念欸,是字母表的首字母。”我說,“你當然很喜歡我,我們是情侶。”
旁白一開場就說了,我們兩個是以戀人的身份,前來托拜厄斯度假的。在戀人的名字前面加上大寫A,讓它掛在列表所有人的頂端,正是戀愛降智中的人會做的無意義事件中的經典一例。
“行李在車子的後備箱,用這把鑰匙就能打開了。走吧,我們要出發了。”
車子裏能翻找的線索都搜索完畢,我打開車門跨了出去。
按照導航顯示的地圖,從這裏出發到莊園的路線並不曲折,直走,在第二個路口拐彎,接著直走,就到了,不存在迷路的風險。
手機沒有信號,我們中也沒有人會開車,步行前往目的地是唯一的方案。
對於一場度假來說,還真是災難般的開頭。
我在冰天雪地中舉目前望,只能看見無盡的潔白風雪。
但我知道,路的那頭,托拜厄斯正在靜靜地等待它的客人。
屬於我們的冒險,才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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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車上的導航,看上去我們離那個托拜厄斯莊園已經很近了,還有不到三公裏。如果在平常,就這麽步行過去也可以,之後再叫莊園的服務人員來拖車就好了,可現在是在白茫茫冰天雪地的郊外……這種情況下的三公裏就未免太漫長了。
我不會開車,因為我的漸凍癥,我沒有學習駕駛這門技術的機會。修羅就更不用指望了,看看他那副新鮮的樣子吧,這個異界人是平生第一次看見這種樣子的交通工具。
友善的閑聊是能有效拉近距離的手段,我試探性地開啟了一個話題。
“沒有車的話,在你的世界,是用什麽樣的交通工具來代步呢?”
坐在副駕駛上翻手套箱的修羅低著頭稀裏嘩啦淘著東西回答我:“馬車……其實更多是走路哦,我們那邊——這個詞是這樣用的嗎,‘科技’?我們那邊的科技水平比你們要落後很多。”
他擡起臉朝我笑笑,修羅笑起來的樣子比不笑的時候柔和許多,我把這當作示好的信號,意味著他同樣明白合作的重要性,願意與我和平相處,願意與我配合——這樣就足夠了,在這個游戲裏我們並不需要成為多麽真摯的朋友,只要我們的意志能指向一致就行。
我悄悄松了一口氣。
“對羅希來說,我就相當於古人吧。”修羅說。
但他看上去和古人一點也不搭邊。無論是暗綠的發絲還是鎏金的眼睛、耳朵上的碎鉆、塗成黑色的指甲,蒼白肌膚與陰郁氣質的組合讓修羅有種哥特式的頹喪美感。
兩個人裏看起來比較老土的明明是我!
我在自己大衣的內兜裏找到了手機,只不過是非常老舊的款型,翻蓋式小靈通。
在我的時代,觸屏手機已經流行十多年了,猛然拿到一個這樣的東西,一時間還有點手足無措……我之前只在圖片上看到過這種手機。
有點笨拙地進行一系列操作之後,我意識到這個手機非常幹凈——所有的短信都被清空了,列表裏的聯系人也少得可憐。
這種情況倒不奇怪,我之前就說過,我是一個沒有朋友、非常孤僻的人,手機裏的聯絡對象只寥寥幾個,以我為模板生成出來的游戲人物“羅希”當然也是同樣。
在這些零星的名字裏,撇開父親、母親、家政人員,有個名字格外顯眼。
我一字一頓地念了出來:“史、仗、義?”
“……科技發展起來以後,也會有讓人討厭的發明呢。”修羅嘆了口氣,湊過來看我的手機屏幕,“這個是什麽?”
“手機。”我說,“是通訊用的工具,你應該也有一個,等會找一找。”
“好啦~我坦白,這個指的是我。”
修羅說:“但是史仗義是被我丟掉的名字,不可以用這個來稱呼我哦。”
他說這話時語氣還是軟軟的,直視我的眼神卻有幾分不容置喙的危險。
我敏銳地捕捉到他顯現出來的、稍縱即逝的兇狠,我知道這是被修羅隱藏起來的本性,從一開始我就知道他很難接近,是擅長偽裝的野獸,要不然,我也不會那麽擔心地考慮如何處理隊友關系。
所以當這兇相呈現時,我不僅沒有嚇一跳,反而有種第二只靴子終於落地的踏實感,腦海裏甚至彈出了【過去的甄嬛已經死了,臣妾是鈕祜祿甄嬛.JPG】、【三年之期已到,恭迎修羅大人歸位.JPG】、【歪嘴戰神.JPG】之類的怪東西。
因為實在太好笑了憋不住,我順勢朝修羅甜甜地微笑起來。以前我這樣笑的時候,周圍的長輩就會紛紛說著“小希好乖呀!”來摸我的頭,我靠著這一招賺了不少零花錢。
修羅果然被我的反應弄懵了,他伸手很輕地碰一下我的臉,語調溫和:“怪小孩。”
這樣說著,他自己的眼角也彎了起來。
名字的事情就這樣翻篇了。
其實我心底仍然有些微妙的疑惑,但修羅和我也只是在這個游戲裏萍水相逢的玩家,沒必要交淺言深。
隨後修羅在車子的後座找到了他的手機,也不知道為什麽會放在哪裏。
他和我用的是情侶款,用手機的時候我在旁邊教他,說實話其實也沒什麽好教的,修羅認識漢字,這種板磚機也沒有什麽多的功能,隨便就翻完了。
他的通訊聯絡人比我雜多了,還加了各種稀奇古怪的綽號作備註,我隨便看了兩眼就看到“火雞”、“牛頭人”還有“愛醬”,也不知道都是誰,試著打過去都沒有信號。
我的備註是 “A羅希”,高高掛在列表第一個。
修羅盯著列表界面看了一會:“這個名單是按這些符號來排的啊,我好像還挺喜歡你的。”
“那是字母表。這個符號念欸,是字母表的首字母。”我說,“你當然很喜歡我,我們是情侶。”
旁白一開場就說了,我們兩個是以戀人的身份,前來托拜厄斯度假的。在戀人的名字前面加上大寫A,讓它掛在列表所有人的頂端,正是戀愛降智中的人會做的無意義事件中的經典一例。
“行李在車子的後備箱,用這把鑰匙就能打開了。走吧,我們要出發了。”
車子裏能翻找的線索都搜索完畢,我打開車門跨了出去。
按照導航顯示的地圖,從這裏出發到莊園的路線並不曲折,直走,在第二個路口拐彎,接著直走,就到了,不存在迷路的風險。
手機沒有信號,我們中也沒有人會開車,步行前往目的地是唯一的方案。
對於一場度假來說,還真是災難般的開頭。
我在冰天雪地中舉目前望,只能看見無盡的潔白風雪。
但我知道,路的那頭,托拜厄斯正在靜靜地等待它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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