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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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法外狂徒
沈百終坐在太和殿頂上,靜靜地看著下面走過的群臣,這個位置很好,能看清所有的人,他們與誰交好,與誰一起結伴而行,都能看得很清楚。
而記下這些,就是沈百終的工作之一。
江湖事與朝廷事向來是分開的。
讀書人從來都看不起武官,自古文人相輕,文武中也是如此,他們從不屑於去看江湖人,但生命收到威脅時,卻也和普通人跪得同樣快。
這豈不也是人的卑劣之處?
人們總是更在乎自己的優點。
他們看到自己的優點時,就容不下別人的缺點了。
沈百終捧著一個小本子,在金三影的名字旁一絲不茍地畫了個小圈。
江湖上最有勢力的地方不是原東園的無爭山莊,也不是西門吹雪的萬梅山莊,更不是薛衣人的薛家莊,而是金太夫人的萬福萬壽園。
金家從沒有出過什麽頂尖的武林高手,可金太夫人的子孫卻個個很有門路,她有十個兒子,九個女兒,這些人不是幫主,就是鏢頭,或者幹脆考取功名入了朝堂。
凡是你能想到的產業,他們全部都已涉足,這樣的家族,即使水平不高,勢力也足夠可怕,更何況他們其實都不差。
金三影是金太夫人的第三個兒子,棄武從文進了廟堂,現在已是吏部尚書,稱得上是位及人臣,大權在握。
朝堂中還有一位金二橋,出身軍伍,戍邊多年,眾多將軍中軍功最盛,這位自然就是金太夫人的第二個兒子。
文武雙全,自古以來就是大忌。
皇帝之所以還沒有動手收拾他們,只不過是信任沈百終的錦衣衛罷了,真要動起手來,只需一晚,世上就再也不會有萬福萬壽園。
這樣簡單的道理怎麽會有人不明白呢?
金三影為什麽還要去與戶部尚書攀關系?
他為什麽要每年出一趟海?
海外究竟有什麽地方值得去?錦衣衛的勢力並沒有延伸到海上去,那裏只是當地的官員在管。
飛鳥從紫禁城的空中劃過,落到碧瓦紅墻之外。
風雖不大,天卻很高,雲也快速地流過。
沈百終擡頭看了一眼,就又低下頭去。
“百終,過來。”
突然有一個人的聲音傳來。
沈百終再往下一瞧,就看到了正在招呼他的李全。
李全穿著整齊,拿著一柄拂塵,站在朱紅色的柱子旁,顯然也是剛下朝。
“上面涼,快下來。”李全笑瞇瞇道,“我給你留了點心和熱茶,快下來。”
“嗯。”
沈百終明明是在威嚴十足、深不可測地監察百官,飛魚服與繡春刀都很有威懾力,在李全看來卻好像是小孩子坐在屋頂上發呆犯傻。
他只覺得沈百終坐得很端正,很可愛。
天下所有的家長看到孩子在高處,總都是要擔心的,李全也一樣。
沈百終從高高的太和殿頂跳下,落在地上的聲音甚至不如一片羽毛大,哪怕是飛魚服寬大的衣擺,也沒有發出半點摩擦聲。
走在前面的文武百官沒有一個往回看,他們察覺不到沈百終的視線,也不會知道有人落了下來。
“百終啊,最近在忙什麽?”
“在忙獨孤九劍的案子。”
李全嘆口氣,從袋子裏掏出許多銀票來,絮絮叨叨地往沈百終口袋裏塞,“這是皇上給的,你都拿著,不要怕浪費,只管花就是了。水母陰姬聽起來就不像什麽正經名字,那什麽雄娘子更是……”
老人家簡直要愁成禿子,“世風日下,什麽人都出來作妖,又是雄,又是娘的,究竟是男是女?他是不是還有龍陽之好?”
沈百終認真思考起來,他雖沒有聽過雄娘子玷汙過男人,卻也不能否認這件事,於是只能道,“不知道。”
李全越看沈百終越覺得驕傲,自家孩子長相和性格都是萬裏挑一,錢和權也是從來不缺的,除了平日裏呆一些,簡直就是世上最好的人,聽說江湖上風氣一直不正,那什麽粉燕子,就是出了名的淫賊,喜歡穿著粉衣服招搖,只淫男不碰女……
“百終,你聽我說,你看見了雄娘子,要麽一劍刺死,要麽就帶著陸小鳳。”李全見陸小鳳見得不多,可即使是他,也得承認陸小鳳確實是大俠中的大俠,男人中的男人,那一身瀟灑的氣質是誰也比不了的,從沒有人能和浪子比瀟灑,雄娘子若是喜歡男人,一定能看得上陸小鳳,“你若是一時半會殺不了他,就讓陸小鳳去,你去解決水母陰姬。”
陸小鳳去對付雄娘子當然比對付水母陰姬要安全,沈百終本就是這麽打算的,所以立刻點頭。
“好。”李全滿意道,“去吧,好好玩。”
沈百終點點頭,還沒等他走出去,就又被李全叫住,“手裏的錄本我去送吧。”
本是普通的本,藍色的封皮,裏面是頗有風骨的字,沈百終練武,他的字裏好像也藏著淩厲的刀鋒,他的家教極為嚴格,所以這字裏的刀又帶著刀鞘,他的人溫和正派,這字就又顯得行雲流水,這樣的字是誰也模仿不了的。
所以北鎮撫司從不懷疑指揮使的書信是真是假,這樣的字,除了沈百終以外,恐怕再沒有別人寫得出。
矛盾總是吸引人的,不是麽?
更何況這矛盾是真的。
————————————
葉孤城是一個劍客,頂級的劍客。
他看人總是先從手看起,一個人的手,若是保養的很好,那麽他練的武器總該是手上用的,若他總想下意識地抓些什麽,則說明這個人練的不是刀就是劍。
葉孤城已看出公孫大娘是位劍客。
公孫大娘也已看出街對面的人就是葉孤城。
她更看出了葉孤城已發現自己是個劍客。
汗已浸濕了公孫大娘的衣背。
因為她現在扮的是一個老太婆,賣栗子的老太婆,不僅有七老八十的臉,還有八九十歲的腰,她的腰幾乎彎到地上去,人也一直裝作看不清東西的樣子,這樣的人,怎麽能是個劍客?
而葉孤城不僅是南王世子的師父,還是沈百終的朋友,公孫大娘犯的事情,已全和他沾了個遍,這怎能叫人不害怕?
葉孤城雖對用劍的高手很感興趣,卻並不認識公孫大娘,所以他並不打算做些什麽,他來京城的目的並不是和人比劍。
他是來找沈百終的。
兩人已擦肩而過,葉孤城目不斜視,筆直得向前走去,好像從不把任何人看在眼裏。
他的眼裏很少能看進去東西,他也很少關註別人,他並不好奇一個劍客為什麽扮做老太婆,也並不好奇初夏為什麽會有栗子。
就算是有一匹馬騎著人在街上跑,他也不會好奇的。
他的眼裏只有劍。
他只需要忠誠於劍。
就在公孫大娘長舒一口氣時,一個人突然從街角竄了出來。
這個人神色慌張,雖捂著肚子,血還是不斷從他的指縫裏滴出來,他跑到哪裏,血就滴到哪裏,一路上撞翻了兩個首飾鋪,三個糖人鋪,還有一個風箏鋪,眼看著就要砸進路邊的餛飩鍋裏去。
鍋裏冒著熱氣,正煮著幾十個香噴噴的餛飩,餛飩雖然香,水卻是開水,這人若是一頭砸進去,不死也要褪一層皮。
開店的老板吃了一驚,胡子都要被自己揪下來,連忙拿布墊著把手,要端起鍋來,卻還是遲了一步。
這人雖逃得慌不擇路,輕功卻實在好,哪裏是普通老人家能躲得過去的,老板端起鍋來,本是想要幫忙,卻只會讓這人掉得更快,就好像是抄起勺子去接菜一般,菜還沒反應過來,就到了勺子裏去,這分明是拿鍋去接人,接得還很準。
張三沖到了鍋前,才終於從公孫大娘的劍氣中回過神來,他一回過神,就看到了一口熱氣騰騰的大鍋,只來得及翻一個跟頭躲開,然後就踉蹌幾步,趴在了葉孤城的身前。
鮮血流出,朝著葉孤城的方向蜿蜒而去,好像一個箭頭指出了殺人兇手。
街上的人們見勢不妙,早已跑遠。
葉孤城甚至看到有人跑向了北鎮撫司的方向。
即使是他,也不能再無動於衷。
他正打算把地上的人扶起來,就又看到街邊奔過來一人。
銳利的風聲響起,幾道金色的光芒向著葉孤城撲來,葉孤城剛一躲開,青石板地上就響起了鏘鏘兩聲,他再一拔劍,就斬碎了五六個銅錢。
而釘在地上的,也只不過是銅錢而已,這兩枚銅錢深入石板,已全部陷了進去,這時就算是一只鴿子落下,石板也會立馬裂開。
公孫大娘暗嘆一聲,躲到身後的屋子裏去,幾息過後,就已越過矮墻離開長街,葉孤城和陸小鳳都在,張三怕是想死都難。
她只能再回去找金九齡商量。
陸小鳳風風火火地趕過來,一看見張三倒在地上,就立刻將身上為數不多的銅錢都擲了出去,他當然能看見這人沒有穿紅鞋子,所以故意瞄偏,只是為了逼走他,並沒有下死手。
看出葉孤城沒有殺意,陸小鳳就立刻把註意力放在了張三身上。
而張三也緊緊抓住了陸小鳳的褲腳。
“你怎麽樣?”
張三吐出一口血來,臉色慘白,“我還沒有死。”
“我看得出。”
陸小鳳長長地松了一口氣,臉上終於露出笑容。老實和尚剛說完話,他就立刻往那天遇見張三的湖邊走,半路發現這裏動靜很大,就又趕了過來,果然碰見了張三。
“我雖沒有死,卻受了重傷。”
“嗯。”陸小鳳應了一聲,蹲下身去,點了張三幾處穴道,“你不要急,我這就帶你去看大夫。”
“我不急。”張三道,“我只是覺得我是個混蛋。”
“你是個混蛋?”
“沒錯!我是個混蛋!”張三痛苦道,“我那天遇見沈百終,就該把所有事情告訴他。”
聽到沈百終,葉孤城終於低頭看了張三一眼。
陸小鳳也怔住了,“你難道不是因為惹了紅鞋子,才被追殺的麽?”
張三問道,“紅鞋子?紅鞋子是什麽?莫非還有黑褲子、白襪子?”
即使到了這個份上,他也有心思開玩笑,而且想的竟和陸小鳳差不多,他們不愧是朋友。
他不急,陸小鳳也不急,穴道已經點住,鮮血已不再流出,張三說什麽他都不急。
“我問你,你知不知道我的愛好?”
“你的愛好是烤魚。”
“還有一個。”
“還有珍珠。”
“對嘍!”張三道,“我不該去偷那枚珍珠的,哪怕打死我,我也不該去的。”
“究竟是什麽珍珠?”陸小鳳急道,“究竟是什麽珍珠,竟會讓紅鞋子的人要殺你滅口?”
“是東南王府的珍珠!”
葉孤城徹底住了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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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百終坐在太和殿頂上,靜靜地看著下面走過的群臣,這個位置很好,能看清所有的人,他們與誰交好,與誰一起結伴而行,都能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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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事與朝廷事向來是分開的。
讀書人從來都看不起武官,自古文人相輕,文武中也是如此,他們從不屑於去看江湖人,但生命收到威脅時,卻也和普通人跪得同樣快。
這豈不也是人的卑劣之處?
人們總是更在乎自己的優點。
他們看到自己的優點時,就容不下別人的缺點了。
沈百終捧著一個小本子,在金三影的名字旁一絲不茍地畫了個小圈。
江湖上最有勢力的地方不是原東園的無爭山莊,也不是西門吹雪的萬梅山莊,更不是薛衣人的薛家莊,而是金太夫人的萬福萬壽園。
金家從沒有出過什麽頂尖的武林高手,可金太夫人的子孫卻個個很有門路,她有十個兒子,九個女兒,這些人不是幫主,就是鏢頭,或者幹脆考取功名入了朝堂。
凡是你能想到的產業,他們全部都已涉足,這樣的家族,即使水平不高,勢力也足夠可怕,更何況他們其實都不差。
金三影是金太夫人的第三個兒子,棄武從文進了廟堂,現在已是吏部尚書,稱得上是位及人臣,大權在握。
朝堂中還有一位金二橋,出身軍伍,戍邊多年,眾多將軍中軍功最盛,這位自然就是金太夫人的第二個兒子。
文武雙全,自古以來就是大忌。
皇帝之所以還沒有動手收拾他們,只不過是信任沈百終的錦衣衛罷了,真要動起手來,只需一晚,世上就再也不會有萬福萬壽園。
這樣簡單的道理怎麽會有人不明白呢?
金三影為什麽還要去與戶部尚書攀關系?
他為什麽要每年出一趟海?
海外究竟有什麽地方值得去?錦衣衛的勢力並沒有延伸到海上去,那裏只是當地的官員在管。
飛鳥從紫禁城的空中劃過,落到碧瓦紅墻之外。
風雖不大,天卻很高,雲也快速地流過。
沈百終擡頭看了一眼,就又低下頭去。
“百終,過來。”
突然有一個人的聲音傳來。
沈百終再往下一瞧,就看到了正在招呼他的李全。
李全穿著整齊,拿著一柄拂塵,站在朱紅色的柱子旁,顯然也是剛下朝。
“上面涼,快下來。”李全笑瞇瞇道,“我給你留了點心和熱茶,快下來。”
“嗯。”
沈百終明明是在威嚴十足、深不可測地監察百官,飛魚服與繡春刀都很有威懾力,在李全看來卻好像是小孩子坐在屋頂上發呆犯傻。
他只覺得沈百終坐得很端正,很可愛。
天下所有的家長看到孩子在高處,總都是要擔心的,李全也一樣。
沈百終從高高的太和殿頂跳下,落在地上的聲音甚至不如一片羽毛大,哪怕是飛魚服寬大的衣擺,也沒有發出半點摩擦聲。
走在前面的文武百官沒有一個往回看,他們察覺不到沈百終的視線,也不會知道有人落了下來。
“百終啊,最近在忙什麽?”
“在忙獨孤九劍的案子。”
李全嘆口氣,從袋子裏掏出許多銀票來,絮絮叨叨地往沈百終口袋裏塞,“這是皇上給的,你都拿著,不要怕浪費,只管花就是了。水母陰姬聽起來就不像什麽正經名字,那什麽雄娘子更是……”
老人家簡直要愁成禿子,“世風日下,什麽人都出來作妖,又是雄,又是娘的,究竟是男是女?他是不是還有龍陽之好?”
沈百終認真思考起來,他雖沒有聽過雄娘子玷汙過男人,卻也不能否認這件事,於是只能道,“不知道。”
李全越看沈百終越覺得驕傲,自家孩子長相和性格都是萬裏挑一,錢和權也是從來不缺的,除了平日裏呆一些,簡直就是世上最好的人,聽說江湖上風氣一直不正,那什麽粉燕子,就是出了名的淫賊,喜歡穿著粉衣服招搖,只淫男不碰女……
“百終,你聽我說,你看見了雄娘子,要麽一劍刺死,要麽就帶著陸小鳳。”李全見陸小鳳見得不多,可即使是他,也得承認陸小鳳確實是大俠中的大俠,男人中的男人,那一身瀟灑的氣質是誰也比不了的,從沒有人能和浪子比瀟灑,雄娘子若是喜歡男人,一定能看得上陸小鳳,“你若是一時半會殺不了他,就讓陸小鳳去,你去解決水母陰姬。”
陸小鳳去對付雄娘子當然比對付水母陰姬要安全,沈百終本就是這麽打算的,所以立刻點頭。
“好。”李全滿意道,“去吧,好好玩。”
沈百終點點頭,還沒等他走出去,就又被李全叫住,“手裏的錄本我去送吧。”
本是普通的本,藍色的封皮,裏面是頗有風骨的字,沈百終練武,他的字裏好像也藏著淩厲的刀鋒,他的家教極為嚴格,所以這字裏的刀又帶著刀鞘,他的人溫和正派,這字就又顯得行雲流水,這樣的字是誰也模仿不了的。
所以北鎮撫司從不懷疑指揮使的書信是真是假,這樣的字,除了沈百終以外,恐怕再沒有別人寫得出。
矛盾總是吸引人的,不是麽?
更何況這矛盾是真的。
————————————
葉孤城是一個劍客,頂級的劍客。
他看人總是先從手看起,一個人的手,若是保養的很好,那麽他練的武器總該是手上用的,若他總想下意識地抓些什麽,則說明這個人練的不是刀就是劍。
葉孤城已看出公孫大娘是位劍客。
公孫大娘也已看出街對面的人就是葉孤城。
她更看出了葉孤城已發現自己是個劍客。
汗已浸濕了公孫大娘的衣背。
因為她現在扮的是一個老太婆,賣栗子的老太婆,不僅有七老八十的臉,還有八九十歲的腰,她的腰幾乎彎到地上去,人也一直裝作看不清東西的樣子,這樣的人,怎麽能是個劍客?
而葉孤城不僅是南王世子的師父,還是沈百終的朋友,公孫大娘犯的事情,已全和他沾了個遍,這怎能叫人不害怕?
葉孤城雖對用劍的高手很感興趣,卻並不認識公孫大娘,所以他並不打算做些什麽,他來京城的目的並不是和人比劍。
他是來找沈百終的。
兩人已擦肩而過,葉孤城目不斜視,筆直得向前走去,好像從不把任何人看在眼裏。
他的眼裏很少能看進去東西,他也很少關註別人,他並不好奇一個劍客為什麽扮做老太婆,也並不好奇初夏為什麽會有栗子。
就算是有一匹馬騎著人在街上跑,他也不會好奇的。
他的眼裏只有劍。
他只需要忠誠於劍。
就在公孫大娘長舒一口氣時,一個人突然從街角竄了出來。
這個人神色慌張,雖捂著肚子,血還是不斷從他的指縫裏滴出來,他跑到哪裏,血就滴到哪裏,一路上撞翻了兩個首飾鋪,三個糖人鋪,還有一個風箏鋪,眼看著就要砸進路邊的餛飩鍋裏去。
鍋裏冒著熱氣,正煮著幾十個香噴噴的餛飩,餛飩雖然香,水卻是開水,這人若是一頭砸進去,不死也要褪一層皮。
開店的老板吃了一驚,胡子都要被自己揪下來,連忙拿布墊著把手,要端起鍋來,卻還是遲了一步。
這人雖逃得慌不擇路,輕功卻實在好,哪裏是普通老人家能躲得過去的,老板端起鍋來,本是想要幫忙,卻只會讓這人掉得更快,就好像是抄起勺子去接菜一般,菜還沒反應過來,就到了勺子裏去,這分明是拿鍋去接人,接得還很準。
張三沖到了鍋前,才終於從公孫大娘的劍氣中回過神來,他一回過神,就看到了一口熱氣騰騰的大鍋,只來得及翻一個跟頭躲開,然後就踉蹌幾步,趴在了葉孤城的身前。
鮮血流出,朝著葉孤城的方向蜿蜒而去,好像一個箭頭指出了殺人兇手。
街上的人們見勢不妙,早已跑遠。
葉孤城甚至看到有人跑向了北鎮撫司的方向。
即使是他,也不能再無動於衷。
他正打算把地上的人扶起來,就又看到街邊奔過來一人。
銳利的風聲響起,幾道金色的光芒向著葉孤城撲來,葉孤城剛一躲開,青石板地上就響起了鏘鏘兩聲,他再一拔劍,就斬碎了五六個銅錢。
而釘在地上的,也只不過是銅錢而已,這兩枚銅錢深入石板,已全部陷了進去,這時就算是一只鴿子落下,石板也會立馬裂開。
公孫大娘暗嘆一聲,躲到身後的屋子裏去,幾息過後,就已越過矮墻離開長街,葉孤城和陸小鳳都在,張三怕是想死都難。
她只能再回去找金九齡商量。
陸小鳳風風火火地趕過來,一看見張三倒在地上,就立刻將身上為數不多的銅錢都擲了出去,他當然能看見這人沒有穿紅鞋子,所以故意瞄偏,只是為了逼走他,並沒有下死手。
看出葉孤城沒有殺意,陸小鳳就立刻把註意力放在了張三身上。
而張三也緊緊抓住了陸小鳳的褲腳。
“你怎麽樣?”
張三吐出一口血來,臉色慘白,“我還沒有死。”
“我看得出。”
陸小鳳長長地松了一口氣,臉上終於露出笑容。老實和尚剛說完話,他就立刻往那天遇見張三的湖邊走,半路發現這裏動靜很大,就又趕了過來,果然碰見了張三。
“我雖沒有死,卻受了重傷。”
“嗯。”陸小鳳應了一聲,蹲下身去,點了張三幾處穴道,“你不要急,我這就帶你去看大夫。”
“我不急。”張三道,“我只是覺得我是個混蛋。”
“你是個混蛋?”
“沒錯!我是個混蛋!”張三痛苦道,“我那天遇見沈百終,就該把所有事情告訴他。”
聽到沈百終,葉孤城終於低頭看了張三一眼。
陸小鳳也怔住了,“你難道不是因為惹了紅鞋子,才被追殺的麽?”
張三問道,“紅鞋子?紅鞋子是什麽?莫非還有黑褲子、白襪子?”
即使到了這個份上,他也有心思開玩笑,而且想的竟和陸小鳳差不多,他們不愧是朋友。
他不急,陸小鳳也不急,穴道已經點住,鮮血已不再流出,張三說什麽他都不急。
“我問你,你知不知道我的愛好?”
“你的愛好是烤魚。”
“還有一個。”
“還有珍珠。”
“對嘍!”張三道,“我不該去偷那枚珍珠的,哪怕打死我,我也不該去的。”
“究竟是什麽珍珠?”陸小鳳急道,“究竟是什麽珍珠,竟會讓紅鞋子的人要殺你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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