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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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六十
“樂仔,你要小心。”
方木語重心長的說。
這天下雨,難得的涼爽好天氣,知樂與方木各自在家賴床,過了九點都還沒起來,窩在床上打語音電話。
方木對知樂的事挺上心,聽過知樂講述後續後,在電話裏這樣說道。
“原以為他只是有商業頭腦,想不到感情上也有一套,這麽快就化被動為主動。”
方木不得不承認,沈程是個高手,短短一天,輕而易舉,便重新掌控局面,知樂在他面前,貨真價實猶如一只小白兔。
“樂仔,你要堅持住,不要那麽快淪陷,多少給他點苦頭吃。”
知樂問:“為什麽,要讓他吃苦?”
方木說:“因為男人都一個德性,太容易得到,就不會珍惜——你我除外。吊著他,吊他一段時間。”
上回方木解釋過何為吊著,知樂想了想,問:“你以前,也這麽吊著,秦大哥的嗎?”
方木:……
方木:“我們情況不一樣。當年我追的他……”
知樂:“我也是,追的啊。”
方木:“……算了,說不清楚。反正結局註定無法改變,既然如此,不能反抗時就享受吧,也許這對你來說,是件好事。順其自然吧,寶貝。”
方木悲憫的嘆了口氣,已經能預感到,不要多久,自家好友就要被拆骨入腹,恐怕連一粒渣滓都不會剩。錯過眼下這最好的階段與時機,以後再想拿捏沈程,談何容易。
然而事實上,知樂跟沈程之間,自從那天說明,確定關系後,兩人之間的相處似乎有所改變,又似乎仍是老樣子。
每天早上一起吃早餐,知樂送沈程出門,而後一個在公司,一個在家中,各司其職各做其事,晚上沈程下班回家,晚餐過後,書房裏待幾個小時,十一點左右先後回臥室,關燈,睡覺。周末或平日有空閑,沈程便帶知樂出去逛逛玩玩,吃點外頭的東西,看看其他風景與人情。
這是這幾個月來,已逐漸形成和固化的模式,如今與之相比,大體未變,卻似乎又多了點微妙的東西。
“哥哥,再見。早點回來。”
早晨的清新氣息裏,知樂站在門廳處,朝沈程再見。以往通常沈程會點點頭,之後在知樂的目送裏,頭也不回的走出沈園。
“送我到門口。”
某天起,沈程忽然提出要求。
於是知樂便陪他走過花園,沈程西裝革履,知樂仍一身簡單的家居棉T恤,頭發睡的後腦勺翹起一撮,還沒好好打理。地上影子一高一低,穿過綠意盎然的草地與漂亮的噴泉,一路送到大門口。
“我會早點回來。”
沈程揉揉知樂的頭,手掌摸摸那撮翹毛,嘴角隨之翹起,似乎滿意了,轉身,上車,方去上班。
知樂揮揮手,車子駛出視線範圍內,便轉身,沿著與沈程剛剛走過的路徑返回,陽光有點刺眼,心情卻很好。
中午。
餐桌上,知樂打開視頻,畫面中沈程也在吃飯。沈程最近調整了就餐時間,中午特意留出一個小時,放下手頭的工作,專心吃飯。不像從前那樣,隨便找個地方應付一頓。
知樂坐在家中餐桌前,沈程則坐在辦公室小會議桌上,連上視頻,面前擺放著一模一樣的菜品——中午家裏提前做好,再派人送到公司。這樣一來,就好像兩個人在一起就餐一樣。
“今天的湯,真好喝。”
知樂滿足的感嘆。
俗話說,人多吃飯香,從前知樂一個人吃飯似乎也不賴,但自從兩人這樣連線後,他的胃口與飯量與日俱增,明顯吃的更多。
沈程慢條斯理喝了碗湯,“上午讀了什麽書?”
知樂便說了書名。
兩人一邊吃,一邊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話。
沈程工作時言簡意賅,一針見血,從不多費口舌,與人應酬交往時,也沈靜穩健,鮮少侃侃而談,久而久之,給人一種冷峻寡言的印象。然而事實上,他並非內向木訥之人。當遇到願意交談的人與事,寡言便不覆存在,反而十分健談,且很懂得說話藝術,徐徐言之,不緊不慢,無論哪種話題,都能接下去,言談間使人如沐春風。
知樂與沈程仿佛有說不完的話,他們之間從未冷過場。
“這種瓜皮薄,但水分和甜度都一般,不如另一種。”
朱輝偶爾進來送緊急文件,起先聽到這種話語,當真大吃一驚,後來便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我們家總裁越來越接地氣了呢。
從早上改成送到大門口後,知樂自發的晚上也到大門口等沈程。
高大的梧桐樹下,知樂站著或蹲著,有時則幹脆坐在路邊幹凈的草地上,翹首張望,沈程回來,讓司機停下,他先下車,司機再將車開進園內車庫,他則牽起知樂,一同步行回去。
吃過晚飯,沈程會陪知樂看會兒電視,或者與他出門,牽著手,繞湖巡園一樣的散散步。
知樂發現一件事,沈程很喜歡牽手。
“嗯,戀人們總是手牽手。”沈程說。
“可是方木和秦大哥,就沒有總是,牽手呢。”
“所以他們總是吵架。”沈程面無表情道:“他們不是合格的戀人,別跟他們學。”
“哦。”知樂被說服了。
知樂也挺喜歡跟沈程牽著手,沈程的手型很好看,大而薄,手指修長,掌心溫暖幹燥,被他握著時,有種安心和溫暖的感覺。沈程有時只是淺淺握著,有時則與與他十指相扣。
早上出門,晚上歸來,飯後散步,甚至從書房出來,只要兩人走在一起,沈程便總會拉住知樂。
出門在外,更不必說。
從前兩人出去,雖也親近,卻遠不如現在這般一目了然的親密。
無論人多還是人少,但凡帶上知樂的場合,沈程總會握著知樂的手,於眾目睽睽之下,泰然走過。
“他們,在看我們。”知樂說。
“讓他們看,”沈程說:“記得我說過什麽——不用管其他人,你只看我就行。”
沈程絲毫沒有松手的意思,與知樂十指相扣,微微側首看知樂,眼中含著令人著迷和安心的笑意,知樂發現這個方法真的很管用,只要看著沈程,就不會再註意其他人。
而沈程自始至終都不曾在意過他人目光。從前只是朋友時,他沒在意過,如今確定關系後,更加不在意。碰見熟人,會點點頭,帶著知樂泰然自若寒暄應酬,至於陌生人的目光,則完全不Care。
沈程並沒有刻意介紹過知樂,但他的態度和舉止已說明一切。當一個人足夠尊重和在乎自己的伴侶,其他人便自然而然不敢小瞧這位伴侶,哪怕他們之間存在著常人眼中的“差距”。沈家的身份地位本就擺在那裏,如今加上沈程明確的態度,眾人的驚詫,懷疑,好奇等種種心緒,都紛紛打住,不再評頭論足。
更何況,知樂看起來完全不像有什麽問題。
漂亮的少年,有點靦腆,不愛說話,卻很懂禮貌,臉上總是帶著笑容,眼神善良澄澈,不谙世事般,令人看了,不由自主想要對他溫和一點。
知樂最喜歡去的地方,還是那商場廣場。
沈程便盡量抽出時間,帶知樂過去。作為領導者,工作是永遠忙不完的,但如那句流傳很久的名言,當你真的想見一個人的時候,自然會千方百計想盡辦法去見面。時間擠一擠總是有的。
夏天的夜晚,廣場尤為熱鬧。
C城是有名的大學城,廣場臺階上坐滿了大學生們,談戀愛的,打鬧說笑的,對面主體建築上的屏幕滾動著某個演唱會,街道上滑板少年們飛來飛去,另一邊則傳來鳳凰傳奇高亢歡樂的歌聲,一群大媽大爺們搖晃身體,跳著廣場舞。
這裏如同世界的縮影,包羅萬象,熙熙攘攘,青春與暮年,浪漫與現實,在此處碰撞,融合,充滿人間煙火氣息。
“慢點兒……不要亂跑……”
知樂拽著狗繩,在人群裏穿梭。
小樂小程幾個月裏長大了不少,知樂太過慣它們,飲食上從不管控,於是導致兩個小家夥如吹氣球般猛長,在同齡狗裏,個頭與體重絕對傲視群雄,整個圓滾滾的,撒起歡來時,猶如猛虎出籠。
小樂性格更為活潑好動,一旦出來,便異常興奮,到處跑來跑去,小程向來是小樂的跟屁蟲,唯小樂是瞻,小樂一跑,它便搖著尾巴追在後頭,互相追逐嬉鬧。
“要命啊。”
知樂快要控制不住了。被拽的狼狽不堪,搞不清是人遛狗還是狗遛人。
沈程有時候會出手幫他,大多時候則“袖手旁觀”。緣因知樂雖然狼狽不堪,卻仍喜歡看它們鬧騰。
沈程不置可否,便不遠不近的跟著。
“嗨,帥哥你好。”
一個女孩兒忽然出現,站在沈程面前。
“你好帥啊。我是W大的學生,可以認識你嗎?”女孩兒長的很漂亮,青春洋溢,自信而直接,直奔主題。
沈程今天從公司直接過來,身上仍是工作時的商務襯衫黑色西褲,領口解開,袖子挽至袖口,露出名貴手表,手中拿著一杯奶茶,帶著些許漫不經心的隨意感。
沈程神色淡淡,禮貌拒絕。
那女孩兒卻很執著,一直跟著,想要加個聯系方式,大有不得手不罷休的意思。
“我有愛人了。”沈程說。
女孩兒微微一怔,旋即笑道:“我沒有別的意思,只是交個朋友而已。”
沈程眼神冷淡,已然不耐,正要說什麽時,前面知樂忽然停住,回頭找沈程,看見沈程面前的女孩時,一楞。
沈程眉頭輕揚,眼神轉瞬柔和些許,說:“恐怕不行。他管的嚴。”
女孩兒本以為“有愛人了”只是拒絕的借口,現在見沈程說的煞有其事,不禁道:“是嗎?
沈程微頷首,說:“我問問他。”
便見沈程招手,知樂牽著兩只狗跑回來,站到沈程身邊,看看沈程,又看看女孩兒,明亮雙眼中一點點疑惑,對女孩兒禮貌的笑笑。
沈程靠近知樂,偏過頭,在知樂耳邊說:“她想搶你對象。”
知樂臉上笑容登時消失,轉瞬嚴肅起來。
他看看沈程,接著看向女孩兒,認真而戒備道:“他,我的。你,走開。”
非常言簡意賅,簡單粗暴。說完握著沈程的手,拉起,在女孩兒面前慢鏡頭般的晃了晃。
沈程沒忍住,嘴角勾起,配合的點點頭。
女孩兒切了一聲,轉身走了。
知樂松了口氣。
沈程手腕一轉,調整方向,轉而將知樂握住,說:“這麽兇?”
知樂說:“對敵人,要兇,要狠。書上說,對敵人那什麽……就是對自己那什麽……”知樂卡殼,記不得原話了。
沈程接口道:“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知樂:“對!”
“嗯,做的好。”沈程將奶茶遞到知樂嘴邊:“獎勵你。”
知樂就著沈程的手,喝了口冰奶茶,嘴唇濕潤,喝過後,擡眼看沈程,輕聲說:“不要這個獎勵。”
“那要什麽獎勵?”沈程順著他問道。
“要那個獎勵。”
“哪個?”
知樂忽然有點不好意思,但還是伸出食指,點了點嘴唇,意思是這個。
沈程笑起來,人來人往的街道上,沈程一手握著知樂愛喝的奶茶,一手牽著知樂的手,低頭,在知樂唇上一碰。
知樂眨眨眼,卻似有點不滿。
“不是,這樣的。”
沈程仿佛不懂,又仿佛明知故問,說:“哦,那是哪樣的?”
知樂耳尖微微泛紅,不知為何,聲音放的很輕,仍是直來直去的坦誠:“那種,深一點的。”
作者有話要說:??有點事需要回老家。
不知道幾天回來,存了一部分稿子,盡量不斷更。
紅包這幾天暫不能發了。
到時再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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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仔,你要小心。”
方木語重心長的說。
這天下雨,難得的涼爽好天氣,知樂與方木各自在家賴床,過了九點都還沒起來,窩在床上打語音電話。
方木對知樂的事挺上心,聽過知樂講述後續後,在電話裏這樣說道。
“原以為他只是有商業頭腦,想不到感情上也有一套,這麽快就化被動為主動。”
方木不得不承認,沈程是個高手,短短一天,輕而易舉,便重新掌控局面,知樂在他面前,貨真價實猶如一只小白兔。
“樂仔,你要堅持住,不要那麽快淪陷,多少給他點苦頭吃。”
知樂問:“為什麽,要讓他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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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方木解釋過何為吊著,知樂想了想,問:“你以前,也這麽吊著,秦大哥的嗎?”
方木:……
方木:“我們情況不一樣。當年我追的他……”
知樂:“我也是,追的啊。”
方木:“……算了,說不清楚。反正結局註定無法改變,既然如此,不能反抗時就享受吧,也許這對你來說,是件好事。順其自然吧,寶貝。”
方木悲憫的嘆了口氣,已經能預感到,不要多久,自家好友就要被拆骨入腹,恐怕連一粒渣滓都不會剩。錯過眼下這最好的階段與時機,以後再想拿捏沈程,談何容易。
然而事實上,知樂跟沈程之間,自從那天說明,確定關系後,兩人之間的相處似乎有所改變,又似乎仍是老樣子。
每天早上一起吃早餐,知樂送沈程出門,而後一個在公司,一個在家中,各司其職各做其事,晚上沈程下班回家,晚餐過後,書房裏待幾個小時,十一點左右先後回臥室,關燈,睡覺。周末或平日有空閑,沈程便帶知樂出去逛逛玩玩,吃點外頭的東西,看看其他風景與人情。
這是這幾個月來,已逐漸形成和固化的模式,如今與之相比,大體未變,卻似乎又多了點微妙的東西。
“哥哥,再見。早點回來。”
早晨的清新氣息裏,知樂站在門廳處,朝沈程再見。以往通常沈程會點點頭,之後在知樂的目送裏,頭也不回的走出沈園。
“送我到門口。”
某天起,沈程忽然提出要求。
於是知樂便陪他走過花園,沈程西裝革履,知樂仍一身簡單的家居棉T恤,頭發睡的後腦勺翹起一撮,還沒好好打理。地上影子一高一低,穿過綠意盎然的草地與漂亮的噴泉,一路送到大門口。
“我會早點回來。”
沈程揉揉知樂的頭,手掌摸摸那撮翹毛,嘴角隨之翹起,似乎滿意了,轉身,上車,方去上班。
知樂揮揮手,車子駛出視線範圍內,便轉身,沿著與沈程剛剛走過的路徑返回,陽光有點刺眼,心情卻很好。
中午。
餐桌上,知樂打開視頻,畫面中沈程也在吃飯。沈程最近調整了就餐時間,中午特意留出一個小時,放下手頭的工作,專心吃飯。不像從前那樣,隨便找個地方應付一頓。
知樂坐在家中餐桌前,沈程則坐在辦公室小會議桌上,連上視頻,面前擺放著一模一樣的菜品——中午家裏提前做好,再派人送到公司。這樣一來,就好像兩個人在一起就餐一樣。
“今天的湯,真好喝。”
知樂滿足的感嘆。
俗話說,人多吃飯香,從前知樂一個人吃飯似乎也不賴,但自從兩人這樣連線後,他的胃口與飯量與日俱增,明顯吃的更多。
沈程慢條斯理喝了碗湯,“上午讀了什麽書?”
知樂便說了書名。
兩人一邊吃,一邊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話。
沈程工作時言簡意賅,一針見血,從不多費口舌,與人應酬交往時,也沈靜穩健,鮮少侃侃而談,久而久之,給人一種冷峻寡言的印象。然而事實上,他並非內向木訥之人。當遇到願意交談的人與事,寡言便不覆存在,反而十分健談,且很懂得說話藝術,徐徐言之,不緊不慢,無論哪種話題,都能接下去,言談間使人如沐春風。
知樂與沈程仿佛有說不完的話,他們之間從未冷過場。
“這種瓜皮薄,但水分和甜度都一般,不如另一種。”
朱輝偶爾進來送緊急文件,起先聽到這種話語,當真大吃一驚,後來便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我們家總裁越來越接地氣了呢。
從早上改成送到大門口後,知樂自發的晚上也到大門口等沈程。
高大的梧桐樹下,知樂站著或蹲著,有時則幹脆坐在路邊幹凈的草地上,翹首張望,沈程回來,讓司機停下,他先下車,司機再將車開進園內車庫,他則牽起知樂,一同步行回去。
吃過晚飯,沈程會陪知樂看會兒電視,或者與他出門,牽著手,繞湖巡園一樣的散散步。
知樂發現一件事,沈程很喜歡牽手。
“嗯,戀人們總是手牽手。”沈程說。
“可是方木和秦大哥,就沒有總是,牽手呢。”
“所以他們總是吵架。”沈程面無表情道:“他們不是合格的戀人,別跟他們學。”
“哦。”知樂被說服了。
知樂也挺喜歡跟沈程牽著手,沈程的手型很好看,大而薄,手指修長,掌心溫暖幹燥,被他握著時,有種安心和溫暖的感覺。沈程有時只是淺淺握著,有時則與與他十指相扣。
早上出門,晚上歸來,飯後散步,甚至從書房出來,只要兩人走在一起,沈程便總會拉住知樂。
出門在外,更不必說。
從前兩人出去,雖也親近,卻遠不如現在這般一目了然的親密。
無論人多還是人少,但凡帶上知樂的場合,沈程總會握著知樂的手,於眾目睽睽之下,泰然走過。
“他們,在看我們。”知樂說。
“讓他們看,”沈程說:“記得我說過什麽——不用管其他人,你只看我就行。”
沈程絲毫沒有松手的意思,與知樂十指相扣,微微側首看知樂,眼中含著令人著迷和安心的笑意,知樂發現這個方法真的很管用,只要看著沈程,就不會再註意其他人。
而沈程自始至終都不曾在意過他人目光。從前只是朋友時,他沒在意過,如今確定關系後,更加不在意。碰見熟人,會點點頭,帶著知樂泰然自若寒暄應酬,至於陌生人的目光,則完全不Care。
沈程並沒有刻意介紹過知樂,但他的態度和舉止已說明一切。當一個人足夠尊重和在乎自己的伴侶,其他人便自然而然不敢小瞧這位伴侶,哪怕他們之間存在著常人眼中的“差距”。沈家的身份地位本就擺在那裏,如今加上沈程明確的態度,眾人的驚詫,懷疑,好奇等種種心緒,都紛紛打住,不再評頭論足。
更何況,知樂看起來完全不像有什麽問題。
漂亮的少年,有點靦腆,不愛說話,卻很懂禮貌,臉上總是帶著笑容,眼神善良澄澈,不谙世事般,令人看了,不由自主想要對他溫和一點。
知樂最喜歡去的地方,還是那商場廣場。
沈程便盡量抽出時間,帶知樂過去。作為領導者,工作是永遠忙不完的,但如那句流傳很久的名言,當你真的想見一個人的時候,自然會千方百計想盡辦法去見面。時間擠一擠總是有的。
夏天的夜晚,廣場尤為熱鬧。
C城是有名的大學城,廣場臺階上坐滿了大學生們,談戀愛的,打鬧說笑的,對面主體建築上的屏幕滾動著某個演唱會,街道上滑板少年們飛來飛去,另一邊則傳來鳳凰傳奇高亢歡樂的歌聲,一群大媽大爺們搖晃身體,跳著廣場舞。
這裏如同世界的縮影,包羅萬象,熙熙攘攘,青春與暮年,浪漫與現實,在此處碰撞,融合,充滿人間煙火氣息。
“慢點兒……不要亂跑……”
知樂拽著狗繩,在人群裏穿梭。
小樂小程幾個月裏長大了不少,知樂太過慣它們,飲食上從不管控,於是導致兩個小家夥如吹氣球般猛長,在同齡狗裏,個頭與體重絕對傲視群雄,整個圓滾滾的,撒起歡來時,猶如猛虎出籠。
小樂性格更為活潑好動,一旦出來,便異常興奮,到處跑來跑去,小程向來是小樂的跟屁蟲,唯小樂是瞻,小樂一跑,它便搖著尾巴追在後頭,互相追逐嬉鬧。
“要命啊。”
知樂快要控制不住了。被拽的狼狽不堪,搞不清是人遛狗還是狗遛人。
沈程有時候會出手幫他,大多時候則“袖手旁觀”。緣因知樂雖然狼狽不堪,卻仍喜歡看它們鬧騰。
沈程不置可否,便不遠不近的跟著。
“嗨,帥哥你好。”
一個女孩兒忽然出現,站在沈程面前。
“你好帥啊。我是W大的學生,可以認識你嗎?”女孩兒長的很漂亮,青春洋溢,自信而直接,直奔主題。
沈程今天從公司直接過來,身上仍是工作時的商務襯衫黑色西褲,領口解開,袖子挽至袖口,露出名貴手表,手中拿著一杯奶茶,帶著些許漫不經心的隨意感。
沈程神色淡淡,禮貌拒絕。
那女孩兒卻很執著,一直跟著,想要加個聯系方式,大有不得手不罷休的意思。
“我有愛人了。”沈程說。
女孩兒微微一怔,旋即笑道:“我沒有別的意思,只是交個朋友而已。”
沈程眼神冷淡,已然不耐,正要說什麽時,前面知樂忽然停住,回頭找沈程,看見沈程面前的女孩時,一楞。
沈程眉頭輕揚,眼神轉瞬柔和些許,說:“恐怕不行。他管的嚴。”
女孩兒本以為“有愛人了”只是拒絕的借口,現在見沈程說的煞有其事,不禁道:“是嗎?
沈程微頷首,說:“我問問他。”
便見沈程招手,知樂牽著兩只狗跑回來,站到沈程身邊,看看沈程,又看看女孩兒,明亮雙眼中一點點疑惑,對女孩兒禮貌的笑笑。
沈程靠近知樂,偏過頭,在知樂耳邊說:“她想搶你對象。”
知樂臉上笑容登時消失,轉瞬嚴肅起來。
他看看沈程,接著看向女孩兒,認真而戒備道:“他,我的。你,走開。”
非常言簡意賅,簡單粗暴。說完握著沈程的手,拉起,在女孩兒面前慢鏡頭般的晃了晃。
沈程沒忍住,嘴角勾起,配合的點點頭。
女孩兒切了一聲,轉身走了。
知樂松了口氣。
沈程手腕一轉,調整方向,轉而將知樂握住,說:“這麽兇?”
知樂說:“對敵人,要兇,要狠。書上說,對敵人那什麽……就是對自己那什麽……”知樂卡殼,記不得原話了。
沈程接口道:“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知樂:“對!”
“嗯,做的好。”沈程將奶茶遞到知樂嘴邊:“獎勵你。”
知樂就著沈程的手,喝了口冰奶茶,嘴唇濕潤,喝過後,擡眼看沈程,輕聲說:“不要這個獎勵。”
“那要什麽獎勵?”沈程順著他問道。
“要那個獎勵。”
“哪個?”
知樂忽然有點不好意思,但還是伸出食指,點了點嘴唇,意思是這個。
沈程笑起來,人來人往的街道上,沈程一手握著知樂愛喝的奶茶,一手牽著知樂的手,低頭,在知樂唇上一碰。
知樂眨眨眼,卻似有點不滿。
“不是,這樣的。”
沈程仿佛不懂,又仿佛明知故問,說:“哦,那是哪樣的?”
知樂耳尖微微泛紅,不知為何,聲音放的很輕,仍是直來直去的坦誠:“那種,深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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