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034章 見習死神(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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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的。永遠不會。他對我不好,我恨他。而且他搶走了孩子的撫養權,卻對孩子不管不問,如果不是有孩子,我不可能跟他聯系的!”

她信誓旦旦,指天指地的跟我賭咒發誓。

那天晚上,我們和好了。而且,她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溫柔,都順從,都討好。

當她跪下去的時候……我跟她說:你不用這樣……

她搖搖頭,溫柔地環住了我。

接下來兩天都是周末,我們兩個,像久別勝新婚的小夫妻一樣,白天黑夜地膩在一起。

她對我提了兩個要求:

1,下周就去登記結婚,她想要安定,她等不及嫁給我了;

2,她女兒接下來要做手術,急需一筆資金,她希望我能借給她,她用自己的工資分期還給我。

第一條,我自然是同意的。當時我覺得,之所以現在有這麽多問題,都因為她還不是我確定的妻子,才引得人家欺負她;

至於第二條,我認為,她過了門,是我的老婆,那她的女兒,自然也是我的女兒。救自己女兒的命,那不是一個當爹的理所應當做的事情嗎?還借錢?開什麽玩笑。

都說戀愛中的人智商為負,你看看我,我就是最好的證明。

你想啊,如果陳曦這時候說的關於前夫和孩子的事情是真的,那麽她在最早的時候,哭哭啼啼、痛苦萬分地跟我坦白的那個所謂的有婦之夫又是誰?

網上有句很流行的話是這麽說的:

她那時還太年輕,不知道命運所饋贈的禮物,都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我自認為已經不再年輕,可能是因為我在女人這塊閱歷太少,所以才被她騙得七葷八素吧。

總之,我們在那個星期,就登記結婚了。

戶口本還是我從家裏偷出來的,我爸媽肯定不會同意如此輕率的登記,畢竟我們家,你知道的,多少有點錢,而有錢人在這方面會格外謹慎。我爸媽對未來兒媳,那肯定是要查一番背景再做決定的。

說白了,我爸媽對我結婚的態度就是:玩,隨便你;但動真格,必須要請人檢查過背景。

但戀愛裏的人,哪顧得上這些清規戒律啊。

而她的戶口本,是早就準備好的。

現在回過頭看,有用的線索,要多少有多少。可當時的我,只願意把所有的事情都往好處去想。

登了記,我們成為合法夫妻。這是我的初婚,不論結局如何,我會永遠記得這個初婚紀念日。

我也很擔心她女兒的病。

登記後,我認為我已經是她女兒的合法父親,我有責任也有權利照顧孩子了,就請假跟她們娘倆去了一趟醫院。

相約去醫院做檢查的那天,是我第一次見到陳曦的女兒。

小姑娘小名叫倩倩,長得跟陳曦很像,大眼睛長睫毛,像精致的洋娃娃。

很不幸,白血病。

我托朋友聯系了很難掛號的一位專家,專家建議從現在開始住院治療。

在專家的診室裏,她一直在哭。

那些關於病情的診斷和看法,可能她早就爛熟於心。她不需要等著專家再給她重覆一遍,她知道她女兒的狀況有多糟糕。

讓我感到震驚的是,倩倩都病成這樣了,這竟然是第一次住院。

專家說,從發現發病到現在一直采取保守治療,倩倩能堅持到現在也是奇跡。

從診室出來,我拿給陳曦一張銀行卡。我說:

“這裏是五十萬。是我自己的錢。前期的費用應該夠,下周我會再拿錢過來。我答應過你,不會讓你再為錢發愁。你的前夫你也不用聯系了,不需要問他要錢,也不需要他照顧倩倩。治病,付錢,關心,這些我們兩個都可以做到。”

她紅著眼睛接過卡片,什麽都沒說。我輕輕地抱了她一下。她很單薄。

當天晚上,我在某行辦的信用卡也下卡了。我直接拿給陳曦,我說這個卡你拿去透支,醫院不能用的話,你就在外面買點孩子喜歡的,或者你喜歡的,都可以,我來還款就好。

唉……

關於背叛,如果她能……偽裝得再完美一點,或許我就不會發現。

第N次露出破綻,還是因為手機。

登記之後的第二周,有天晚上她去洗澡,客廳裏就我一個人,我在看書。

這時不知哪裏傳來手機震動聲,我尋聲去找,是她的包包裏發出來的。我站在衣帽架旁邊喊了一聲:

“曦曦,你的電話!”

她在浴室裏面應了一聲。我剛要回沙發上接著看我的書,餘光掃到,她的包包裏似乎有兩個手機。

因為她是剛進浴室不長時間,根據她的習慣,至少還得二十分鐘才能出來,鬼使神差,我從她包裏拿出了沒見過的那個手機,我想看看……

她設置了一個很簡單的手勢解鎖,跟她另外一個常用手機是一樣的。解鎖之後我發現,這個手機沒有卡。

誰會每天帶著一個沒卡的手機?

幾年的美劇沒白看,我稍加思索,推測她的手機卡一定就在包包裏。

她白天去上班,如果想正常使用這個神秘手機的話,必須隨身帶著卡;

而她回家之後就把包掛在衣帽架上,再也沒碰過,這個我可以確定,所以卡肯定還在包裏。

在包包的哪裏?

我這時才註意到,這個包包還是我給她買的,價格一萬多。記得當時她就是看中了這個包夾層很多,她說這樣的包包“防盜”,適合上下班做地鐵通勤。

當然,我們確定關系以後,她上下班都是我由接送,不存在什麽防盜。

想來,應該是防我吧。

但我當時已經顧不上自怨自艾,只是顫抖著手,挨個翻開包包的夾層,想找到那個電話卡。

我不停地流汗,臉和耳朵都燙得要命,我知道我在做一件非常非常不光彩的事情,但我還是做了。

那個包包差不多有七八個夾層,還有一個很不容易發現的暗袋,有一個小小的拉鏈,從外面看,就一個大拇指那樣的寬度。這裏最有可能放電話卡。

我的手抖得厲害,手心全是汗,拉鏈又太小,拉了好幾次才拉開。

電話卡果然在裏面。

我迅速把包包整理好,全部恢覆原位,回到沙發上看書。

別急,現在不是揭開秘密的時候。

深夜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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