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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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助理,鹿晗失去了所有經濟來源,想要達到和之前一樣水準的工資,只有兼職多打幾份零工。
T城近日來總是連綿的大雨,接二連三發布暴雨黃色預警信,嚴重的地區發生橋下積水淹車的現象。
淩晨1點,鹿晗終於打完最後一份工,冒著暴雨回到租住的老舊樓房。從中午到現在,只喝了一瓶礦泉水,現在整個胃像擰在一起,疼得人直不起背。蜷著身體側躺在床上,手臂用力按住胃部,發抖的嘴唇吐出的哽咽聲很輕,輕的幾乎低不可聞。
房間裏靜的沈悶,雨打在玻璃上發出嗚嗚的聲響,鹿晗怔怔地聽,直到眼睛幹得發疼,才恍惚合上眼,冰冷的液體無法預料地打濕睫毛。
和世勳相遇也恰好發生在雨季,密密的春雨,細且柔,教學樓前聚集了報到的新生。那時的世勳冷漠著臉,俊冷的臉帶著春寒時的清冷。人生裏,總有那麽一個人,看一眼,就能認定一生。
鹿晗一直隱藏喜歡同性的事實,世勳的出現,打亂了原本循規蹈矩的人生。刻意的關註,在周圍人提起這位才入學一個月,已經成為名動X校的風雲人物時,鹿晗的反應總有些過激。
“聽說沒有,吳世勳要來咱的文學社,從此這裏就要多事之秋了。”高蘇堯胡子拉碴的下巴,這孩子的毛發上學時就如此放浪形骸。
“擦,為什麽。”王秀才一旁有點急眼。
“你不知道他有特異功能?”高蘇堯覺得王秀才很無知,聊天時,水平不在一個起跑線上。
“什麽?”
高蘇堯做了一個非常誇張化蝶翩翩起舞的造型:“招蜂引蝶。”
“MD,還能不能讓人安靜的做學問了。”張進士(近視眼)很憤慨。
“少裝逼,你心裏早樂開花了,到時候全校學妹蜂擁而至,就算不是沖你來的,憑你的城墻拐彎的臉皮,泡不到西施,怎麽也不至於孤獨長老。”
張進士對於高蘇堯的言論嗤之以鼻:“鹿晗,你發生呆啊。嚇著了,文學社宋子淵的美譽,估計要易主了。”
“說什麽呢,鹿哥是慫人嗎,哥,你是不是想妙計對付那小子?孫子兵法,三十六計,哥,咱用什麽記。”王秀才就愛挑撥離間。
鹿晗當時蹭的就竄了起來,倍兒臭不要臉的甩了甩頭發:“美人計。”
吳世勳第一回邁進文學社的門檻兒時,鹿晗正在懷古傷今的醞釀一首酸詩,擺的姿勢挺難拿的,端著肩,左手握住一卷書,但絕不能擋住自己的傾城美男臉,坐姿講究,要有一股“閑人勿近,哥的情懷迸發隨時會弄傷你”的勁兒。
每次這樣,高蘇堯都看他別扭,說:“你丫的別在大姑娘懷春了成嗎。”
王秀才就會擡杠:“你懂個屁,鹿哥的勁兒端得多範兒,這樣誰進來咱文學社,不被文學社濃濃書香震懾。”
可這次來的是天塌不驚,萬變猶定的吳世勳,一塊能走路的千年寒冰。
其實鹿晗每次擺這姿勢都挺傷元氣的,幾十分鐘紋絲不動,比拿大頂還蛋疼,最要命的後遺癥就是胳膊腿都木的僵硬。
所以,其他人都以前輩的身份熱烈歡迎新同志時,鹿晗則像個小兒麻痹癥患者,拜頑皮的桌腿所賜,給吳世勳行了個五體投地的大禮。
房間裏一下就靜了。
吳世勳到沒什麽表情,文學社的幾個頓時滿臉黑線,都TM覺得文學社的臉面叫鹿晗給丟盡了。
鹿晗真想趴在地上就此長眠算了,然並卵。深吸幾口氣,丫丫的吸進去的都是塵土,一咬牙使出平生能想到的最男人的pose爬起來,甩了甩頭發,頭發甩的恨不得甩出男性荷爾蒙:“你好,我叫吳世勳。”
=-=。。。。。。老子不和你們玩了,哼。
史寒文是那種詩經裏提到的“所謂伊人,在水一方”的佳人,容易讓讀書人害相思病的那種,文章寫得睿智大氣,是公認的才女。
吳世勳加入文學社不久,史寒文也自薦申請入社。當時接待的是張進士,看見史寒文,節操立馬碎了一地,第二天硬拉著所有人開了歡迎派對。
“矜持點行嗎,看你那找不著北的樣子。”高蘇堯打了個呵欠。
“已經夠矜持了,你沒看見昨晚宿舍裏,他對史寒文相片時的猥瑣。”王秀才補刀。
“上輩子你丫的是和尚吧,跟沒見女人似的。”
“甭跟他廢話,他壓根沒收你的臺。進士,張進士,回魂沒有。”
高蘇堯踹了張進士一腳:“一個會招蜂引蝶,一個會奪魄勾魂,都是能人。誒,鹿晗呢?”
王秀才一臺眼皮,示意他往那兒看。
高蘇堯一口茶水差點沒噴出來:“他中邪了還是吃擰了,你過去問問他嘴裏嘟嘟囔囔什麽呢。”
“你真是不解風情。順著鹿晗的眼神方向看。”
史寒文正對著吳世勳笑語嫣然。
“鹿晗也喜歡史寒文?”
“必須的啊。”
派對結束後,已經深夜十點。X城十月中旬,夜的溫度已經有些微寒。冷風一吹,讓人不禁打了個寒噤。好在月光清明,在路上灑落一層柔柔的暖光。
“寒文,晚上危險,你一個女的不安全,我送你回宿舍吧。”張進士毛遂自薦。
高蘇堯一撇嘴:“寒文別跟他走,有他陪著,還不如自己走安全。”
“你真能擡舉他,他有那賊心,也要有那賊膽才成。不過,讓他當護花使者,我真不放心,遇到劫道的,他肯定比寒文跑得快。不如鹿哥吧,我們這裏最本分可靠的男人。”
“我送她吧。”吳世勳盡然開口。
顯然這句話一出,最開心的是史寒文:“就世勳吧。要是鹿晗,遇到色狼,我還得保護他。”
鹿晗的臉色紅一陣白一陣,也不知道是氣的還是羞的,不過史寒文說的也沒錯,鹿晗長的還真比她好看。
六個人分成兩路就此作別,鹿晗走到一半就開始鬧心。於是假意說忘了拿鑰匙,其實是到大一宿舍憋著吳世勳,誰知和吳世勳走了個碰面。
“我忘了帶鑰匙,打算回文學社拿。”鹿晗心跳的頻率和血壓都在迅速提升。
“文學社應該在相反的方向。”吳世勳貌似善意的提醒。
“對哦,莫非遇到鬼打墻,我得趕緊回去,你自求多福。”鹿晗開始語無倫次。
“我送你。”
鹿晗腦子裏突然冒出史寒文那句“要是鹿晗,遇到色狼,我還得保護他”:“我堂堂七尺之軀,用得著你多此一舉嗎?”
“我想送你。”
鹿晗永遠記得吳世勳說這句話時的眼神,深沈堅定,像一片浩瀚的海,把他包圍,使他就此淪陷,卻無力自拔。
“走吧。”吳世勳握住鹿晗的手,鹿晗嚇得差點彈起來,但不管鹿晗如何想甩開,吳世勳始終沒給他這個機會。
那天晚上,鋪滿月光的道路上,終於留下了兩人共同走過的痕跡,很淺,很深,卻註定一生崎嶇和糾葛。
雨不識疲倦,固執得洗禮人世的汙濁。
命裏最無力擺脫的,是讓滄桑染指的人生。任那一年,多麽動人心腸,光陰也總會送走全部,留不住風華正茂,留不住你我。
如今的生活必須繼續。
穿著雨衣,依舊為生活奔波。
看看快遞上的地址,應該是這裏。鹿晗撐起傘遮擋郵包,走到公寓前按響門鈴。
開門的是個清瘦的青年,垂著眼,有一種被壓抑的內斂。
“謝謝,放進來吧。”青年毫無避諱敞開門。
“要驗收吧?”鹿晗按規定詢問。
“可以。”青年沈著嗓音,幽幽冷冷的眸子。
郵包滿滿一箱都是樸燦烈的海報。
“用來練飛鏢的。”看出鹿晗的詫異,青年善意指了指客廳的墻壁。
那是張樸燦烈的巨幅海報。雙眼、牙齒、喉嚨、肚臍上,都釘著一只鏢。
“你女朋友……喜歡……他?”原諒鹿晗的好奇心。
“曾經的男朋友。”青年興致缺缺回答:“現在難說,離開這裏的時候,我用他的重要部位練過飛鏢。”
這是與青年的第一次見面,鹿晗記得他的名字叫做邊伯賢。
下雨的街,三兩個匆匆的人影,擦身而過,淹沒在視線觸及的最遠方。再見到邊伯賢的那次,鹿晗在想,大概人都有段不能為外人提及的過去。
走進快餐店時,鹿晗一眼就看到坐在角落的伯賢,伯賢面前站著一個高大的人,雖然只能瞧見背影,但鹿晗斷定那人是樸燦烈。
“已經第十封恐嚇信,你到底想幹什麽?”燦烈的口氣,明顯不耐煩。
伯賢自顧自吃著快餐,連眼皮都沒擡一下:“我說我寄錯地兒了,你信嗎?”
“信,下次把地址寫對了,成嗎?”
伯賢板著臉喝了口茶:“你還是搬家吧。”
“你TM寄去的是SM公司。”
凝視著杯裏浮動的茶葉,伯賢深沈的眉眼,黯然發怔:“把你手上的戒指給我,我就不折騰你了。”
燦烈一楞,臉上沒能留下任何表情:“不可能。”
“戒指是我買的。”伯賢平平淡淡的說道。
“你送我了。”
“你要結婚了?”那些壓抑回避的,還是脫口而出,真相大白後,留下的是一段很長的尷尬。
“這都知道,真夠神通廣大的。”燦烈笑。
“電視、報紙都把這條新聞說爛了。”伯賢也跟著笑,雖然笑容都很牽強。
“嫉妒?所以你打擊報覆?等你死了,我就把戒指放到你墓碑上。然後帶我老婆年年替你掃墓。”
“成吧。”伯賢伸手指了指外面一輛黑色的寶馬車:“那車是你的?”
“怎麽了?”
“進來前,我把車胎給紮了,你找人拖車吧。”
“……”
作者有話要說: 有人喜歡這篇文嗎O(∩_∩)O~求撒花,求評價,求讚,求同道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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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一直隱藏喜歡同性的事實,世勳的出現,打亂了原本循規蹈矩的人生。刻意的關註,在周圍人提起這位才入學一個月,已經成為名動X校的風雲人物時,鹿晗的反應總有些過激。
“聽說沒有,吳世勳要來咱的文學社,從此這裏就要多事之秋了。”高蘇堯胡子拉碴的下巴,這孩子的毛發上學時就如此放浪形骸。
“擦,為什麽。”王秀才一旁有點急眼。
“你不知道他有特異功能?”高蘇堯覺得王秀才很無知,聊天時,水平不在一個起跑線上。
“什麽?”
高蘇堯做了一個非常誇張化蝶翩翩起舞的造型:“招蜂引蝶。”
“MD,還能不能讓人安靜的做學問了。”張進士(近視眼)很憤慨。
“少裝逼,你心裏早樂開花了,到時候全校學妹蜂擁而至,就算不是沖你來的,憑你的城墻拐彎的臉皮,泡不到西施,怎麽也不至於孤獨長老。”
張進士對於高蘇堯的言論嗤之以鼻:“鹿晗,你發生呆啊。嚇著了,文學社宋子淵的美譽,估計要易主了。”
“說什麽呢,鹿哥是慫人嗎,哥,你是不是想妙計對付那小子?孫子兵法,三十六計,哥,咱用什麽記。”王秀才就愛挑撥離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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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這樣,高蘇堯都看他別扭,說:“你丫的別在大姑娘懷春了成嗎。”
王秀才就會擡杠:“你懂個屁,鹿哥的勁兒端得多範兒,這樣誰進來咱文學社,不被文學社濃濃書香震懾。”
可這次來的是天塌不驚,萬變猶定的吳世勳,一塊能走路的千年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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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勳到沒什麽表情,文學社的幾個頓時滿臉黑線,都TM覺得文學社的臉面叫鹿晗給丟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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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文,晚上危險,你一個女的不安全,我送你回宿舍吧。”張進士毛遂自薦。
高蘇堯一撇嘴:“寒文別跟他走,有他陪著,還不如自己走安全。”
“你真能擡舉他,他有那賊心,也要有那賊膽才成。不過,讓他當護花使者,我真不放心,遇到劫道的,他肯定比寒文跑得快。不如鹿哥吧,我們這裏最本分可靠的男人。”
“我送她吧。”吳世勳盡然開口。
顯然這句話一出,最開心的是史寒文:“就世勳吧。要是鹿晗,遇到色狼,我還得保護他。”
鹿晗的臉色紅一陣白一陣,也不知道是氣的還是羞的,不過史寒文說的也沒錯,鹿晗長的還真比她好看。
六個人分成兩路就此作別,鹿晗走到一半就開始鬧心。於是假意說忘了拿鑰匙,其實是到大一宿舍憋著吳世勳,誰知和吳世勳走了個碰面。
“我忘了帶鑰匙,打算回文學社拿。”鹿晗心跳的頻率和血壓都在迅速提升。
“文學社應該在相反的方向。”吳世勳貌似善意的提醒。
“對哦,莫非遇到鬼打墻,我得趕緊回去,你自求多福。”鹿晗開始語無倫次。
“我送你。”
鹿晗腦子裏突然冒出史寒文那句“要是鹿晗,遇到色狼,我還得保護他”:“我堂堂七尺之軀,用得著你多此一舉嗎?”
“我想送你。”
鹿晗永遠記得吳世勳說這句話時的眼神,深沈堅定,像一片浩瀚的海,把他包圍,使他就此淪陷,卻無力自拔。
“走吧。”吳世勳握住鹿晗的手,鹿晗嚇得差點彈起來,但不管鹿晗如何想甩開,吳世勳始終沒給他這個機會。
那天晚上,鋪滿月光的道路上,終於留下了兩人共同走過的痕跡,很淺,很深,卻註定一生崎嶇和糾葛。
雨不識疲倦,固執得洗禮人世的汙濁。
命裏最無力擺脫的,是讓滄桑染指的人生。任那一年,多麽動人心腸,光陰也總會送走全部,留不住風華正茂,留不住你我。
如今的生活必須繼續。
穿著雨衣,依舊為生活奔波。
看看快遞上的地址,應該是這裏。鹿晗撐起傘遮擋郵包,走到公寓前按響門鈴。
開門的是個清瘦的青年,垂著眼,有一種被壓抑的內斂。
“謝謝,放進來吧。”青年毫無避諱敞開門。
“要驗收吧?”鹿晗按規定詢問。
“可以。”青年沈著嗓音,幽幽冷冷的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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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來練飛鏢的。”看出鹿晗的詫異,青年善意指了指客廳的墻壁。
那是張樸燦烈的巨幅海報。雙眼、牙齒、喉嚨、肚臍上,都釘著一只鏢。
“你女朋友……喜歡……他?”原諒鹿晗的好奇心。
“曾經的男朋友。”青年興致缺缺回答:“現在難說,離開這裏的時候,我用他的重要部位練過飛鏢。”
這是與青年的第一次見面,鹿晗記得他的名字叫做邊伯賢。
下雨的街,三兩個匆匆的人影,擦身而過,淹沒在視線觸及的最遠方。再見到邊伯賢的那次,鹿晗在想,大概人都有段不能為外人提及的過去。
走進快餐店時,鹿晗一眼就看到坐在角落的伯賢,伯賢面前站著一個高大的人,雖然只能瞧見背影,但鹿晗斷定那人是樸燦烈。
“已經第十封恐嚇信,你到底想幹什麽?”燦烈的口氣,明顯不耐煩。
伯賢自顧自吃著快餐,連眼皮都沒擡一下:“我說我寄錯地兒了,你信嗎?”
“信,下次把地址寫對了,成嗎?”
伯賢板著臉喝了口茶:“你還是搬家吧。”
“你TM寄去的是SM公司。”
凝視著杯裏浮動的茶葉,伯賢深沈的眉眼,黯然發怔:“把你手上的戒指給我,我就不折騰你了。”
燦烈一楞,臉上沒能留下任何表情:“不可能。”
“戒指是我買的。”伯賢平平淡淡的說道。
“你送我了。”
“你要結婚了?”那些壓抑回避的,還是脫口而出,真相大白後,留下的是一段很長的尷尬。
“這都知道,真夠神通廣大的。”燦烈笑。
“電視、報紙都把這條新聞說爛了。”伯賢也跟著笑,雖然笑容都很牽強。
“嫉妒?所以你打擊報覆?等你死了,我就把戒指放到你墓碑上。然後帶我老婆年年替你掃墓。”
“成吧。”伯賢伸手指了指外面一輛黑色的寶馬車:“那車是你的?”
“怎麽了?”
“進來前,我把車胎給紮了,你找人拖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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