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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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婧回倫敦後, 隔了不到一周,譚米雪便收拾行李跑來了京城。

於瑾稍感意外,她以為憑陳安娜的性格, 不會讓譚米雪到京城這種“是非之地”。

不管怎麽樣, 是一樁好事。

秦秘書率先發覺, 上?司最近心情?好好, 脾氣好好,每天上午來公司,都會主動和秘書們打招呼, 整個人顯得非常親切,甚至可以說如沐春風。

她趕緊把這個消息告訴了陸助理, “是時候提加薪了。”

陸助理在於瑾身邊磨練了幾年, 行事愈發謹小慎微,“不行, 時機還沒到。”

“時機?”

“你看?著吧, 我估計用不了多久,於總的好心情?就要開始反彈了。”

陸助理說這話, 其實沒什麽根據,只是憑借自己作為男人的那一點可憐的直覺。

偏偏還真叫他給說中了。

這一天是周三,時尚雜志社的主編打來電話, 語氣充滿了喜悅, “於總, 譚小姐已經正式的辦理入職了,您看,獨家專訪的事……”

自老爺子去世,於瑾在譚氏集團當家做主,又?接連搞了幾次很有社會影響力的大動作, 她的人氣就勢不可擋的攀上?了財經圈,時尚圈,乃至娛樂圈的頂尖位置,不僅微博粉絲突破了三千萬,還成了實時熱搜榜上?的常客,女網友喊她老婆,男網友喊她老公,江湖人稱國民配偶。

而薇悅作為國內風頭正盛的首家時尚雜志,在三個月前?開辦了名人專訪欄目,打從一開始就把於瑾列為頭號目標,一直在想法設法的接觸譚氏集團,也找了不少人牽橋搭線,可於瑾這邊始終都在推拒,對時尚相關的專訪沒有絲毫興趣。

就在薇悅主編打算放棄時,於瑾的秘書主動聯系到她,表示願意接受專訪,條件只有一個,就是讓譚米雪入職。

譚米雪年輕漂亮,對各種奢侈品美妝產品都了解詳盡,又?是聖馬丁時裝設計的畢業生,做個時尚雜志的編輯可是一點都不勉強,這波穩賺不虧的好事,薇悅主編怎麽會拒絕,譚米雪來應聘之前?,她員工宿舍都安排妥當了,一辦理完入職手續,就趕忙聯絡了於瑾。

“您什麽時候有空,我派人到您公司去。”

“下周三吧,我十點左右有時間。”

得了於瑾的準信,薇悅主編方才長舒了口氣,“好的好的,那下周三見?。”

撂下電話,主編沈思片刻,將譚米雪叫到了自己的辦公室,那笑容用慈祥二字形容都絲毫不過分,“米雪,快坐快坐,沒什麽事,就是想問問你,這兩天適應的怎麽樣?工作上?有沒有覺得困難的地方?和同事相處的還好嗎?”

譚米雪眉眼彎彎,神情?輕快,“挺好的呀,同事們都很照顧我,不管我有任何問題都全力以赴的幫助我。”

主編心道,譚米雪靠著譚氏集團的關系空降過來,身份背景這麽明顯,誰敢不全力以赴的幫助你啊,有錢人家的孩子,就是單純。

“我還擔心你第一次進職場會不適應呢,適應就好,適應就好。”主編客套了兩句,話鋒一轉,對譚米雪道,“雜志社近期在做名人專訪的欄目,你應該了解到了吧。”

“嗯!陳姐有跟我講過,還說這周要去給一個知名女演員做專訪。”

“是這樣,我覺得你呢,雖然入職沒兩天,但長得漂亮,嘴巴也甜,非常適合跟人打交道,所以我想讓你做小陳的助理,和她一起負責這個專欄。”

譚米雪眨了眨那雙忽閃忽閃的大眼睛,不可思議的問,“您覺得我嘴巴甜?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這麽誇我。”

“哈哈。”主編尬笑了兩聲,也不在這件事上?過多糾纏,“總之你現在的任務就是跟著小陳一起做好這個專欄,具體細節你們兩個商量著來就行。”

譚米雪知道名人專訪的欄目是雜志設目前的重點項目,覺得自己一來就得到了重用,心裏很是歡喜,甚至有些熱血澎湃,“我會好好表現的!謝謝主編給我這個機會!”

“行!那你去忙吧。”

從主編辦公室出來,譚米雪蹦蹦噠噠的走到了陳渺的工位前?,甜甜的喚道,“陳姐,主編讓我做您的助理,和您一起負責專訪欄目。”

陳渺是雜志社的老員工了,與主編相交甚厚,對譚米雪進公司的內情?多少也知道一些,便做出一副萬分歡迎的姿態,“那真是太好了,我正愁忙不過來呢。”

“有什麽我能幫忙的地方嗎?”

“呃,這是我們本周要專訪的名人資料,你看?一看?,做一下具體的采訪內容,明天下班之前?交給我就好了。”

一個剛畢業沒幾天的海龜,對國內情?況了解是有限的,陳渺也沒指望著譚米雪能幫上?忙,就隨便給她派了一個活,讓她消磨消磨時間。

可讓陳渺沒想到的是,譚米雪做出的采訪內容竟十分的新穎有趣。

“愛用小物推薦?翻包?”

“對!我看?過之前?幾期的專訪,采訪內容都是日常生活,或者?情?感工作的問題,這些名人雖然擁有粉絲群體,但很少有粉絲會為此消費,我覺得應該把目光回歸到時尚方面,我想雜志的受眾應該更好奇演員歌手的保養秘笈,化妝技巧,以及穿搭之類的。”

陳渺笑了,深覺這是一份意外之喜,“做的不錯,我待會就去和主編提一下,如果?可以,接下來幾期就都按照你的方案做專訪。”

一來,譚米雪的方案確實具有趣味性,二來,主編還指望著她去應對於瑾,二話不說就通過了提議,還當著一眾員工的面狠狠的誇讚了譚米雪。

這是譚米雪人生中少有幾次得到如此大的認可,興奮到近乎亢奮,為了更好的細化采訪內容,一直加班到夜裏十一點鐘,是最後一個離開雜志社的。

考慮到租金問題,雜志社的辦公地點相較偏遠,這個時間路上?已經鮮少有車輛來往了,譚米雪正犯愁要怎麽回員工宿舍,視線忽然落到路邊一輛黑色奧迪上。

那輛車……似乎下午就停在那裏,可車裏面,有人?

譚米雪皺著眉頭走過去,將臉整個貼在前擋風玻璃上?,這才?看?清蜷縮在駕駛位上?睡覺的人。

“嘭——”

一聲悶響令於瑾猛然驚醒,看?到插腰站在車前?,滿臉怒氣的譚米雪,不由有些尷尬,擡手晃了晃,算是出於禮貌的打招呼。

譚米雪質問道,“你怎麽在這!”

京城深秋的晚風冰涼刺骨,於瑾打開車門,抑制不住的打了個寒顫,一張口竟帶著些許顫音,“我聽說你回國了,在這工作,來看看?。”

譚米雪依舊是質問的口吻,將近三年的分別,沒讓她們變成陌生人,反倒是有些仇敵的意思,“你聽誰說的!”

於瑾趴在車門上,也不靠近她,“你爸爸。”

自從譚震拿到了白城沿海的運輸生意,和於瑾的來往就密切了,基本上一個星期會通一次電話,這件事譚米雪是知情的,因此並未懷疑於瑾的說辭,只是插著腰惡聲惡氣道,“有什麽好看的!我和你之間早就沒關系了!分手了知道嗎!”

在國外的這段時間,譚米雪的確有所成長,起碼她之前?絕對不會將分手二字說出口,總是給於瑾留有餘地。

“……就算分手了,我們也不是毫無關系,對吧?”

“不對!就是毫無關系!”

於瑾輕嘆了口氣,倒不意外這個答案,“那作為毫無關系的陌生人,我可不可以送你一段?”

譚米雪堅定的搖頭,眼睛瞪得像銅鈴,“你是別有用心的陌生人!”

雖然譚米雪此刻像一只蜷起身體防禦嚴密的刺猬,但看?到她這麽精力旺盛,仍是讓於瑾感到心情?舒暢,“那你打算怎麽回住處?這個時間是打不到車的。”

“長腿是做什麽的!哼!”

譚米雪說完,立刻就扭過了身體,幾乎是一路小跑,拐進了一條深巷,就算於瑾開車追,也追不上?她。

可等她從巷子口出來,又?看?到了於瑾的車。

“你陰魂不散啊!”

“我沒有要死皮賴臉糾纏你的意思,只是今天太晚了,這一帶治安也不是很好,我擔心你。”

譚米雪站在原地盯著於瑾,過了好一會,忽然繞過車頭,坐到副駕駛的位置上,一臉嚴肅道,“我們談談吧,以前任的身份。”

於瑾點頭,隨手摘掉了眼鏡,譚米雪的臉瞬間模糊,在她的描補中,又?變得很溫柔,“你想談什麽?”

“我仔細的想過了,我們兩個之間的事說不上?誰對誰錯,就是沒有緣分。”

“抱歉打斷你,我不太讚成這個說法?,同一天出生,在同一家醫院,被交換了人生,還能在十八年後重遇,同校,同班,同桌,天底下還有比我們兩個更有緣分的嗎?”

於瑾巧言善辯,顛倒黑白的本事,譚米雪見識過太多太多次,知道自己絞盡腦汁也爭論不過她,還會掉進她的語言陷阱裏,幹脆無視她的話 ,“反正我們兩個就不適合談戀愛,是,我能理解你的選擇,可誰能保證以後不會再有人擺在你面前兩條路,逼著你再做一次選擇,只要利益足夠吸引你,你就還會拋下我,我不要這樣了,我希望在自己的愛人心裏,我是永遠的第一順位,這個要求不過分吧?”

“所以我不想和你有任何的牽扯!不想做你的第二順位!”

於瑾臉上已經沒有了絲毫的笑意,她的從容,她的冷靜,被譚米雪三言兩語踩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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