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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王二麻子終於有了姓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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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王二麻子終於有了姓名(1)

之後的日子便極其的平靜,難得有一段時間如此悠閑,季漓什麽都不想幹,每天睡到自然醒,起來就看看書,聽聽音樂,偶爾和趙郢聊聊天,看看他給自己發的照片和視頻,四舍五入也算去海南玩了。

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初五,破五迎財神當天下午,季漓便開車回家了。

趙郢還沒有回來。

屋子竟意外的冷清了起來。

季漓簡單的擦了擦灰,收拾了一下屋子,簡單的吃了點東西,就收到了陳戈的短信。

他邀季漓出來喝酒。

季漓以為他要跟自己討論關於趙郢的病情呢,便匆匆忙忙隨便套了一件外套就去了。

結果到了那裏才發現,陳戈真的就只是要跟他喝酒而已。

“誒?我們不是朋友嗎?居然問我為什麽叫你來,很讓人傷心誒~”

陳戈幫季漓點了一杯whisky酸,做西子撫心狀,一臉傷心欲絕的模樣。

這人不知道為什麽把自己當成了朋友。

季漓眨了眨眼,他一向不太擅長和別人變成朋友,所以這突如其來的友誼把他嚇了一跳。他趕緊坐在陳戈旁邊的位置,品嘗了一口由朋友為他點的威士忌。

“其實啦,”

陳戈不好意思的說道:

“因為我叫出來喝酒的人,到最後都會莫名其妙的喝到床上去,所以......”

“我不會跟你上床的!”

一聽這話,季漓迅速變得冷漠起來,身子往旁邊挪了挪,用手臂護在自己的胸前。

“哎呀!你誤會啦!”

陳戈連忙友好的把季漓的胳膊拿開:

“我就是因為不會跟你上床才叫你喝酒的。”

他笑著擺了擺手:

“別看我這個樣子啦,我姑且也會挑的嘛,我喜歡比我年紀小的漂亮的‘小狗狗’啦~我沒記錯的話,漓漓應該是比我大一點的吧~”

“那你能選擇的對象豈不是很多?而且範圍每年都會擴大。”

季漓忍不住吐槽:

“你別用那種表情叫我漓漓啊,很惡心的。”

“誒?會嗎?”

陳戈不以為然,把臉湊了過去:

“明明趙郢也是這麽叫的啊,難道那是你們夫夫專用的稱呼嗎?”

“那倒不是。”

提起趙郢,腦海裏閃過了一些激烈的畫面,季漓不好意思的撇過頭:

“算了,隨便你。”

陳戈選的是一間還算安靜的音樂酒吧,名字很奇怪,叫“也罷”。

這裏有樂隊常年駐唱,每晚八點開始,一直到十二點,每隔半個小時就會唱上一場。

季漓剛剛聽陳戈講了自己曾經在醫院遇到的奇怪患者,就有一個個子不高,長著一張娃娃臉,打扮十分新潮的年輕人走到小小的舞臺上面,暗紅色的燈光立刻打在他的臉上,他頭發染成了淡粉色,稍稍有些長,用發圈將一半的頭發挽成一個小揪,這種發型在季漓的認知裏,那是搞藝術的人特有的標志。

他穿的很是清涼,哪怕現在才二月份,他就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籃球運動背心,他剛一出現,酒吧裏就響起了尖叫聲,其中一位,就是坐在季漓身邊的陳戈。

“是我的菜誒!”

陳戈很興奮,隨手抓起桌面上的小彩燈左右揮舞,就好像是在參加演唱會。

他的動作實在是太過浮誇,這讓季漓很是頭痛,下意識又拉開了跟陳戈的距離,在黑暗中環視了一圈,發現酒吧裏好多人都是陳戈這個狀態,反倒是沒什麽反應,看起來比較正常的自己顯得更加突兀些。

季漓以為,臺上這位年輕人的這個打扮,應該會唱一些RAP一類的歌曲,反正肯定是時下年輕人喜歡的,他這種“老年人”沒聽過的。結果一上來,熟悉的旋律響起,季漓的心臟微微顫抖了一下,不知道是音樂聲太吵不適應,還是這首歌實在是充滿故事。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歡迎來到‘也罷’酒吧,接下來一首Eason的《好久不見》送給大家,希望大家都能夠見到好久不見的那個人。”

他的聲音磁性又有特點,與他浮誇的外表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如果把他形容成朝陽,那他的聲音則是像皓月,孤冷清冽,像醞釀了多年的美酒佳釀,芬芳又蘊含著幾分滄桑。

這樣的嗓子,就像被天使吻過一般,只聽一次,就讓人永遠都無法忘懷,仿佛有魔力一般,隨著他聲音的起伏,心也微微的顫抖著。

這首歌......

季漓覺得自己有點蠢,明明三十多歲的人,還會因為一首歌而懷念起一個人來,實在是有夠可笑。

他瞇縫起眼睛,舉起杯子,滿滿的搖晃著酒杯,杯中液體呈紫紅色,搖晃起來杯壁上會有細密的泡沫,透過玻璃杯的反射,他似乎能夠看見曾經的自己,又隱隱約約,看到了那個活在記憶之中,戴眼鏡的少年。

他將裏面的液體盡數吞進肚子,細細品了品,的確是有些發苦,苦的眼睛有些酸。

“小漓?”

就在這時,他聽到有人呼喚他的名字,那聲音有些模糊,遙遠的——

就好像來自記憶裏一般。

一張熟悉又不熟悉的臉出現在季漓面前。

若說熟悉,眼前的這張臉早已不覆當年模樣,不再青澀懵懂,細細看去,眼角都有了尾紋,一道道淡淡的褶皺,提醒著他們彼此錯過的歲月是那麽的悠長;可若說不熟,他曾經無數次深情地凝望著這張臉,曾經無數次親吻過這一雙薄薄的嘴唇,那張臉上的每一個五官,都深深的烙印在他的心裏。

塵封的記憶轟然被打開,猶如洪水一般向他奔湧而來,季漓張了張嘴,那滾燙的名字在嘴邊轉了轉,許久不曾說過,倒是有些別扭了起來:

“執初,好久不見。”

葉執初自然的坐在了季漓的旁邊,他是那種看起來很文靜儒雅的男人,事實上他的性格也正是如此,他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無框眼鏡,說:

“好久不見。”

此時,歌已唱到結尾,葉執初這話說完,歌也正好唱到最後一句——

“好久不見”。

“我記得,你最喜歡這首歌來著。”

季漓朝著葉執初舉了舉酒杯,他已經不再是小孩子了,哪怕是心中波濤洶湧,他也依舊能很快的壓下自己的情緒,不被人看出來一點異樣,他的面色是那麽的平靜,就好像葉執初真的只是他曾經的一位朋友而已。

一位熟悉的老朋友。

“沒想到你還記得。”

葉執初也舉起酒杯,跟季漓輕輕的碰了碰,玻璃杯壁相撞發出清脆的聲響,漫長的光陰好像在杯子相撞的那一瞬間應聲碎裂,散落一地的碎片,將彼此帶到眼前。

“誒?這位帥哥是......”

兩人對視相望,倒是把一旁的陳戈給忘了,好在陳戈幹的四舍五入也算是服務行業,擁有應對特殊狀況的素養,笑嘻嘻的湊了過來,季漓這才想起介紹兩個人認識。

“陳戈,是名醫生,”

季漓看了陳戈一眼,在他那滿是期盼的目光下加上了這句話:

“是我的朋友。”

陳戈滿意的笑了。

“葉執初,”

季漓看了看身邊的俊秀男子,一時間竟楞住,太久沒見,他竟然連葉執初在做什麽都不知道,只能簡單的一嘴帶過:

“我朋友。”

季漓突然發現,朋友這個詞實在是太過玄妙,它可以包含一切數不清道不明千絲萬縷的關系,曾經肝腸寸斷或是依依不舍,最終都能用這兩個字來概括。

葉執初似乎看出了季漓的困窘,他微微一笑,像從前那樣輕輕的揉了揉季漓的腦袋,紳士而又得體的朝陳戈伸出手,自信沈穩的做著自我介紹,他已經不再是從前那個不經事的少年,歲月將苦難洗去,將稚氣與棱角磨平,剩下了一個沈澱後了的他,那是季漓不曾了解的葉執初。

“葉執初,初陽會計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很高興見到你。”

季漓端著酒杯,看著葉執初跟陳戈交談著,侃侃而談,毫無畏懼,記得在一起的時候,葉執初總是會跟他訴苦,說他很害怕這樣的社交場合,會手足無措,不知道說什麽才好,可現在看來,葉執初似乎已經克服了對社交的恐懼,變成了曾經憧憬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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