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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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辛躍清了清嗓子,開始朗讀。

後來統計這些選擇方案的結果,被選擇上艇者得票的次序依次是:

精通航海的勞改犯:10票

你自己:10票

醫生:9票

船長:8票

ji女:8票

青年模範工人:8票

弱智的男孩:7票

患絕癥的小女孩:7票

新近暴發的個體戶:7票

天主教神父:4票

企業經理:4票

貪wu的幹部:1票

。。。。。。

“什麽?怎麽會這樣?”辛躍放下書,她忍不住要評論了。

“你要怎麽選呢?”江隱奇沒等辛躍開口,接著說,“我來猜一猜你的選擇,老醫生,小女孩,小男孩,ji女,神父,和你自己。”

辛躍想了一下,“差不多吧。可能會在我和船長之間猶豫。”

江隱奇把書封亮給辛躍看,“這本書叫《倫理學是什麽?》,按照你的選擇,書名應該改為《道德是什麽?》。這種人類面臨的困境,如果單純用道德標準來判斷會變得很簡單。你還是需要接著往下讀,或許才能知道這個問題的覆雜性。”

於是辛躍繼續朗讀,帶著急切的尋求幫助的心理,雖然只是一種紙上談兵的內容,依然很有意義。如果我們不會紙上談兵,那麽我們又怎麽可能成為一個理性的人呢?

1、 生存原則

應該看到我們這裏都是在談救生。所以說,在所有選擇原則之後,實際還蘊涵著一個更根本的原則:即保存和尊重生命的原則,按照這一原則,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應該受到尊重,如果情況允許,所有12個人的生命都應該搶救,尊重和保全生命是一個義務的命令,也是道德的首要原則。問題是在只能救一半人的情況下,我們應當救哪一些人?我們不得不面臨一個痛苦的抉擇,必須舍棄一部分人的生命而讓另一部分人有生還的可能。這也就是義務的沖突。我們這裏不考慮那種比方說出於某種宗教信念或親情觀念大家選擇寧願一起死而不是一些人生還的情況,而是只要能救出一人就要救出一人。

2、生存可能性原則

要生存還必須考慮到生存的可能性,首先是即將開始的海上漂流生還的可能性。。這有可能是“精通航海的勞改犯”似乎出人意外地得票的主要原因,就因為他“精通航海”。也有人因同樣的原因考慮到選擇船長,但依據一般的判斷,船長可能更願意、甚至有某種責任,離開他駕駛的船只,乃至與之“同歸於盡”。而在海上的漂流看來必須選擇一個懂航海的人。同樣,醫生也大致是由於這個原因得票較高。還有的同學選擇青年工人也是出於這種考慮,醫生的醫療技術和青年工人的體力都是海上漂流所需要的。我們這裏要註意,這個原則與其說是一個目的論原則,不如說仍然是一個義務論原則,因為它是附屬於生存原則的。

3、自我優先原則

在此“自己”是明確的,又是不明確的。

在此,選擇者也許會把現在的自己帶入進來。選擇“自己”可能是因為某些具體的情況:或者考慮我會在艇上發揮較大的作用,或者認為自己在獲救之後的長遠未來會對社會做出較大的貢獻。或者說是出於一般的利己主義原則,像有的發言者所說:“毋庸諱言,每個人首先要救自己。”

但這裏至少有一個自身作為選擇者的困難。如果不是你選擇,也許你會暗自或在潛意識中希望自己被選擇,甚至在抱著自我犧牲的意願的情況下都有可能如此,這樣你的放棄就更有一種說服、示範或甘願犧牲的分量。但問題是你被推上了選擇的位置,你承擔起了一種責任,你如果自己選擇了自己,將使自己置於何地?如此選擇將要使自己承受一種解釋的隱秘負擔,並必須接受別人同樣的選擇———後面的歷程可能還會有同樣的選擇。而且,利己主義是否能夠成為一個普遍的選擇原則也是個問題。但由於這裏實際上有一個緩沖,因為除了自己還可以選擇5人,於是還可以運用其他的原則。如果只能選擇1人,那自己與他人的矛盾就非常尖銳了。

4、婦女兒童優先的原則

盡管此例中屬於“婦女兒童”的三個人都被設計加上了負面的因素:“絕癥” “弱智”和“ji女”,但還是得票頗高,這說明如果沒有這些負面因素,他們得票更高或大概不會有疑義。

這一原則也是“鐵達尼號”等許多失事船只實際上采取的原則。這一原則顯然是義務論的原則而不是效果論的原則,即主要不是考慮效果而是考慮義務,因為這幾個人不僅在海上的逃生中不會起大作用,在未來的長遠歲月中大概也不會做出很大的貢獻,而那“患絕癥的女孩”還可能很快死去。

這是不是一種弱者優先的原則?為什麽柔弱的生命在此反而顯出了一種強勢?為什麽要特別保護孩子和婦女?為什麽弱者、尤其孩子的生命反而更值得重視?這僅僅是因為他們小,他們能活得更長嗎?而那女孩的生命並不會很久,但我們為什麽仍不忍心一個孩子在自然喪失生命之前就被人為地拋棄?不忍心看到他們的絕望或聽到他們的哭聲?甚至不忍心那個茫然無知、可能並不會為此太難受的“弱智的男孩”的被拋棄?

這裏起作用的是不是除了設身處地、將心比心,還有一種根本的憐憫之心和同情?另外是不是還涉及做人資格的問題,以及是否還有一種神聖的約束或威懾:如此拋棄一個孩子的人,也會被神拋棄或神人共棄。另外,選擇者也許還考慮到了原則的意義,作為原則,是不考慮具體情況的,而一般情況下,婦女兒童優先的原則也不會說總是碰到這樣都有負面因素的特殊情況,在大多數時候恰恰是不會這樣的,所以,比考慮具體情況更重要的是堅定不移地維護一般原則,原則不能被輕易破壞。

5、功利或快樂原則

亦即救出那些人對未來的社會貢獻會給社會帶來的幸福和快樂。

許多選擇自己的人認為自己今後能對社會做出較大的貢獻,從而為人類創造更大的幸福。投給“企業經理”的票也多是由於“貢獻”這個原因。

另外,這個原則還可以有一種負面的表述:即少損失或小痛苦原則。有幾個同學正是因為這一點排除天主教神父,認為他對死亡不會感到太痛苦,而投票讚成他上艇的理由則是認為他能在精神上安慰別人,這尤其在海上漂流時很重要。

6、 平均功利或公平的快樂幸福原則(或補償原則)

如有的同學主張讓新近暴發的個體戶、年紀輕的人入選,而讓經理、貪汙的國家幹部、老醫生落選。

其理由是大家要“輪著享福”。所以讓以前享受過的人告退,還沒有享受的人爭取活下來。

這是比較狹窄地理解“功利”,即將其主要理解為“快樂”。

7、 德性原則

即按這些人的品質進行選擇,“首先把好人救出來”。 “貪wu的國家幹部”得票大概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同時他也沒有明顯的技能,如果說他有一種管理和指揮的才能,也要因他的品質而抵消。但這樣做可能對好人的德性反而可能是一個損害甚至侮辱。比方說青年工人如果不是因為他將要承擔的工作按生存可能性原則或功利原則被選擇,而是因為他過去的道德品質而作為酬勞被選擇,那對他的德性的完善反而不是很好(我們這裏註意:同一個人可以因不同的原則而被選擇)。

後來同學問到老師自己的選擇,老師說這種場合可能不得不采用混合的原則而不是單一的原則,但在這些混合的原則中,又確定出它們被滿足的先後次序。

他想他大概會首先采用婦女兒童優先的原則,然後是生存可能性原則,否則,作為前提的生存原則就很可能落空,即在三個婦女兒童之後,他再選擇勞改犯、青年工人和醫生——當然,即便是根據生還可能性這同一個原則,究竟選擇哪三個人,是可以見仁見智的,船長自然也是精通航海的,而且按道理必須服從,但是,他即便服從心裏也可能會有一種隱痛,日後的輿論也可能對他不利。所以還是選擇了勞改犯,他可以貢獻航海的經驗與知識,這很重要。青年工人則可以貢獻力氣和經驗,並且,萬一勞改犯使壞的話,青年模範工人的品德和力氣結合在一起,還可以對勞改犯構成一種制約,然後,醫生可以貢獻醫術和智慧。

另外,這條船上應當有一個權威,那是醫生。

這就是一個有關“生存選擇的例證”,你也可以想一想,你自己會如何選擇

辛躍合上書,有豁然開朗的舒暢感。“我的選擇符合道德,卻沒有理性。按我的選擇,她們根本活不下來,是一場毫無意義的選擇。”

江隱奇點頭,“人類是高貴的,人是唯一意識到死亡的生物,同時卻可以克服這種恐懼,用理性的方式面對死亡。這需要巨大的勇氣。甚至包括選擇你自己。選擇自己活、選擇犧牲自己,都需要勇氣。”

辛躍抓著書,又一次打破了自己“再也不碰江隱奇的書”的決心,“把這本書借給我看,行嗎?”

“可以啊。不過,你可以繼續進行朗讀活動。你讀得真心不錯。聲音很好聽。”江隱奇一邊說話,一邊犒勞性地遞給辛躍一只洗幹凈的無花果,“來,潤潤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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