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他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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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間後,我不由得想起了那個黑發的中國女人,為何那麽巧她就在我耳邊提到杜菲兒,感覺像是專門給我引路似得。
是我最近太草木皆兵,想多了麽?
可是,那腹黑的出租車司機轉悠了那麽多圈,卻把我領到了這個酒店,吃個飯那麽巧會遇到一個引路的女人……這一切都是不經意的巧合嗎?
我很疑惑,因為來美國的時候太沖動,我任何準備工作都沒做。甚至於,我根本不曉得淩梟住在美國的哪個地方。
可就那麽巧,吃個飯就得到了消息。世界那麽大,這種概率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知道我來美國的事只有李嫂和陸震知道,李嫂應該不會多嘴跟別人說的,只有我那白撿的哥……難不成是他告訴淩梟了?
我狐疑地打通了陸震的電話,他馬上就接了,“諾諾你到美國了嗎?那邊天氣怎麽樣?有沒有多帶點衣服?”
“哥,我是大人了,不是小孩子,會懂得自己照顧自己。”
我捏了下眉,有點無奈地應道。我發現他和聒噪的阿木在一起過後,完全變成個老媽子似得,所謂“近墨者黑”,他還真把這詞體現得淋漓盡致。
他沈默了一下,又道,“我不希望你因為淩梟而做出任何傻事,懂嗎?”
“那你告訴我,你是不是通知他了?我怎麽老感覺有誰在身邊監視我,我需要什麽,就有人不經意地提供什麽。”
“什麽意思?”
“我本不知道淩梟在什麽地方,但剛在餐廳用餐時,恰巧遇到個女的說了他們舉辦婚禮的地方,回頭想想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她長什麽樣?”
陸震的聲音頓時變得謹慎起來,我回憶了一下,說了這女人的大概特征,還有她身邊那個能說一口中文的外國人。
“有這麽巧的事情?”他嘀咕了一聲,又道,“諾諾,要不你先回來,咱們從長計議好嗎?你這樣貿然去見淩梟,怕是不太合適?”
“你是不是跟他說什麽了?”
“我哪顧得上,最近文森的案子也陷入僵局。 監牢裏打群架,他被人打成植物人,我本打算順藤摸瓜揪出連少卿,現在怕是沒機會了。”
“什麽?”
我頓時楞住了,文森成了植物人,那麽連少卿又要逍遙法外了?
我忽然想起那個雨夜聽到傑西和另外個人的談話,說連金勝這次恐怕要下黑手了,難不成他在監獄也有人?他的勢力真的到了能只手遮天的地步嗎?
這個狡猾的老狐貍!
難怪他敢那麽明目張膽地來警告我,分明就把我當成只螻蟻一樣,隨時都可能滅掉我。
“諾諾,聽我話,盡快回來。”半晌,陸震又道。
我沒有應他,默默掛了電話,躺在床上假寐。
在沒弄清楚淩梟的身份之前,我怎麽能回去呢?他到底是不是晟浩,如果是,為何不跟我相認?為何不跟我共同謀劃扳倒連家。
我心裏忽然亂了,這一趟來美國,到底是福是禍?
淩梟就要和杜菲兒結婚了,卻連一句話都沒帶給我,他對我還有心嗎?他說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比他更愛我,卻要跟別人結婚,為什麽呢?
我真的要去破壞他的婚禮嗎?讓他在親朋好友面前丟臉?
不,我做不到!
哪怕他就是晟浩,並且真如他說的那樣很愛我,我也不敢恃寵而驕。這兩年來,他偶爾展露的暴戾並不是我能承受的。
當年的他陽光帥氣,溫柔中透著高貴,並不像現在那麽陰霾,仿佛一個從地獄中走來的死神,周身都泛著戾氣。
我該怎麽辦?
我翻來覆去的睡不著,起身打開電腦,在網上開始查詢聖彼得教堂的地址,發現離這裏並不算遠。就是布魯克林大橋往西的地方,距這裏大約二三十公裏。
幻想著淩梟和杜菲兒手挽手走向教堂的情景,我心頭忍不住隱隱作痛。原來在不知不覺間,我早已經情根深種了。
我把教堂的地址記了下來,並試著搜索了杜菲兒結婚的新聞。卻沒想到整個版面都是她即將大婚的消息,甚至於都上了頭條。
她在美國竟然這麽出名,把我活活震驚了。
我查了一下她的資料,才發現她的身家背景遠比一個廣告模特來得震撼得多。
她的父親杜承霖是美國wat醫院的院長,同時也是哈佛醫學院的教授,曾經寫出無數影響國際的論文。他的妻子林雪也是一名醫生,是他最好的助手。夫妻倆在醫學界的地位舉足輕重,還受到過******的親切接見。
所以,他們倆的獨生女杜菲兒從小就頂著小公主的頭銜,備受矚目。她去混娛樂圈,不過是閑得無聊罷了。
我頓時就自慚形穢了,我竟然跟這麽個天之驕女去爭男人,簡直太可笑了。
我想,淩梟那一身的傷,可能就是她父親醫治的。怪不得他對她那麽無可奈何,是因為救命之恩無以為報吧?
想起自己千裏迢迢來美國找淩梟,我以什麽資格來找呢?如果不是我,那場意外就不會發生,我們每個人的人生軌跡也不會偏移。
我,根本就是那禍害。
……
莊嚴的教堂外,一條長長的紅地毯一直鋪到了一公裏外的馬路上,紅毯兩邊全部是火紅的玫瑰花拼成的字母love。
幾重花門由遠及近,宛如一只血色眼睛透視著紅毯,就好比最近吳奇隆和劉詩詩結婚的那個場面,只是花不同,但表達的意思一樣,一眼萬年。
我從來沒看到過如此奢華的婚禮,哪怕是電視裏都沒看到過。
來賓們好多都是娛樂圈的人,我甚至看到了好幾個屏幕上熟悉的大明星,都在這裏當杜菲兒的親友團。其中就有那個黑頭發的中國女人,她穿著一身白色紗裙,頭發高高束起一個發髻,在人群中笑得很意味深長。
我扮成了記者混了進去,因為當年讀書的時候我閑來無事考過一個記者證。為了怕人認出來,我扣了個帽子,戴了副墨鏡。
我拿著相機,跟著媒體人群隨波逐流。
我們就站在教堂外的地方等候,這裏是最佳的拍攝點。左右都是淩家和杜家湊熱鬧的親朋好友,個個翹首以盼。
我的著裝很低調,在人群中很不起眼,但我依然很恐懼。如果淩梟就是晟浩的話,那麽他這婚禮上一定有淩伯伯和淩伯母出現。三年多了,也不知道他們還記不記得我,或者說……他們還恨不恨我。
在一片洶湧的嘈雜聲中,馬路上緩緩駛來幾輛花車。
第一輛車下來的人我不認識,男的大約七十來歲,穿著唐裝,戴著眼鏡,樣子很慈祥。女的差不多四十多,穿著旗袍,笑盈盈地挽著男子的手走向了紅毯。
“這是杜家的老爺子杜修賢,書法協會會長,那是杜承霖的夫人林雪。”
身邊的外媒在相互討論,我大概聽出了其中意思,不由得多看了一眼。杜老爺子春風滿面的樣子很有股仙風道骨的氣質,林雪舉手投足很優雅,應該是個有素養的女人。
如此顯赫的家庭,也難怪淩伯伯他們會喜歡了,門當戶對啊。
緊接著後面一輛車的人也下來了,第一個出來的是個溫文儒雅的男子,西裝筆挺,五官很英俊。他下來後伸手扶出了車裏的人,當那潔白的婚紗灑落下來時,我的心頓然一緊。
是杜菲兒,一身聖潔的婚紗把她襯托得千嬌百媚,宛如童話故事中的白雪公主。她本就漂亮,穿上婚紗簡直像個仙子似得不食人間煙火。
“快快快,是杜菲兒和她的父親,找準角度。”
記者們轟動了,紛紛拿出了長槍短炮對著緩緩走來的杜菲兒不停的拍。她挽著杜承霖的手幸福地笑著,真的是莞爾一笑百媚生。
我怔怔的看著,傻了。
她是如此優秀,陪在淩梟身邊簡直是天作之合,我為何還要來這裏自取其辱呢?一個閬宛仙葩,一個美玉無瑕,那麽絕配。
當他們走過之後,我不由自主看向了馬路上那輛商務車,那裏面可是淩梟和淩伯伯他們呢?我緊張地看著,眼睛澀澀的。
首先下車的人是個短發的男子,大約三十來歲,也是西裝革履,特別精神。他下來後從後備箱裏拿出了一把輪椅在地上打開。看那他利落的身手,應該是個保鏢。
緊接著後車門打開了,下來的人真的是淩伯伯。他穿得特別體面,一身黑色禮服盡顯他的高貴儒雅,眉宇間還透著不怒自威的氣質。但他臉色並沒有特別喜悅,擰著眉去扶車裏的人。
難道是淩伯母怎麽了?
我狐疑地朝前挪了一下,以便看得更清楚。然而,當看到淩梟從車上小心翼翼下來時,我心頭忽然一顫,無法控制地退了幾步,正踩著一個記者的腳。
“sorry,imsorry。”我連忙道歉,那人瞪我一眼冷冷走開了。
淩梟被淩伯伯扶在了輪椅上,緩緩朝教堂而來。他穿著喜慶的禮服,衣領上還紮著漂亮的領結。因為精心裝扮過,帥氣逼人。哪怕是坐在輪椅上,整個人都霸氣得令人驚嘆。
他的臉色很平靜,當淩伯伯推著他走過紅地毯時,他就朝兩邊的人群微微點頭致意。
我有種天旋地轉的感覺,他們果真是父子,他是晟浩,他就是晟浩!可他怎麽變成這樣了呢?人瘦了,臉色還那麽蒼白。
晟浩,晟浩,我在這裏,你轉過頭來看看我啊?
我在人群中癡癡地望著他,已經忍不住淚流滿面。他九死一生活過來找到了我,可惜我沒有把他認出來,否則我一定要對他好,好到他不想娶別人為止。
看著淩伯伯推著他慢慢逼近教堂,我好想沖出去阻止他,告訴他我愛他,可不可以不要娶別人。可我不敢,我躲在人群中,哭得肝腸寸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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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近太草木皆兵,想多了麽?
可是,那腹黑的出租車司機轉悠了那麽多圈,卻把我領到了這個酒店,吃個飯那麽巧會遇到一個引路的女人……這一切都是不經意的巧合嗎?
我很疑惑,因為來美國的時候太沖動,我任何準備工作都沒做。甚至於,我根本不曉得淩梟住在美國的哪個地方。
可就那麽巧,吃個飯就得到了消息。世界那麽大,這種概率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知道我來美國的事只有李嫂和陸震知道,李嫂應該不會多嘴跟別人說的,只有我那白撿的哥……難不成是他告訴淩梟了?
我狐疑地打通了陸震的電話,他馬上就接了,“諾諾你到美國了嗎?那邊天氣怎麽樣?有沒有多帶點衣服?”
“哥,我是大人了,不是小孩子,會懂得自己照顧自己。”
我捏了下眉,有點無奈地應道。我發現他和聒噪的阿木在一起過後,完全變成個老媽子似得,所謂“近墨者黑”,他還真把這詞體現得淋漓盡致。
他沈默了一下,又道,“我不希望你因為淩梟而做出任何傻事,懂嗎?”
“那你告訴我,你是不是通知他了?我怎麽老感覺有誰在身邊監視我,我需要什麽,就有人不經意地提供什麽。”
“什麽意思?”
“我本不知道淩梟在什麽地方,但剛在餐廳用餐時,恰巧遇到個女的說了他們舉辦婚禮的地方,回頭想想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她長什麽樣?”
陸震的聲音頓時變得謹慎起來,我回憶了一下,說了這女人的大概特征,還有她身邊那個能說一口中文的外國人。
“有這麽巧的事情?”他嘀咕了一聲,又道,“諾諾,要不你先回來,咱們從長計議好嗎?你這樣貿然去見淩梟,怕是不太合適?”
“你是不是跟他說什麽了?”
“我哪顧得上,最近文森的案子也陷入僵局。 監牢裏打群架,他被人打成植物人,我本打算順藤摸瓜揪出連少卿,現在怕是沒機會了。”
“什麽?”
我頓時楞住了,文森成了植物人,那麽連少卿又要逍遙法外了?
我忽然想起那個雨夜聽到傑西和另外個人的談話,說連金勝這次恐怕要下黑手了,難不成他在監獄也有人?他的勢力真的到了能只手遮天的地步嗎?
這個狡猾的老狐貍!
難怪他敢那麽明目張膽地來警告我,分明就把我當成只螻蟻一樣,隨時都可能滅掉我。
“諾諾,聽我話,盡快回來。”半晌,陸震又道。
我沒有應他,默默掛了電話,躺在床上假寐。
在沒弄清楚淩梟的身份之前,我怎麽能回去呢?他到底是不是晟浩,如果是,為何不跟我相認?為何不跟我共同謀劃扳倒連家。
我心裏忽然亂了,這一趟來美國,到底是福是禍?
淩梟就要和杜菲兒結婚了,卻連一句話都沒帶給我,他對我還有心嗎?他說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比他更愛我,卻要跟別人結婚,為什麽呢?
我真的要去破壞他的婚禮嗎?讓他在親朋好友面前丟臉?
不,我做不到!
哪怕他就是晟浩,並且真如他說的那樣很愛我,我也不敢恃寵而驕。這兩年來,他偶爾展露的暴戾並不是我能承受的。
當年的他陽光帥氣,溫柔中透著高貴,並不像現在那麽陰霾,仿佛一個從地獄中走來的死神,周身都泛著戾氣。
我該怎麽辦?
我翻來覆去的睡不著,起身打開電腦,在網上開始查詢聖彼得教堂的地址,發現離這裏並不算遠。就是布魯克林大橋往西的地方,距這裏大約二三十公裏。
幻想著淩梟和杜菲兒手挽手走向教堂的情景,我心頭忍不住隱隱作痛。原來在不知不覺間,我早已經情根深種了。
我把教堂的地址記了下來,並試著搜索了杜菲兒結婚的新聞。卻沒想到整個版面都是她即將大婚的消息,甚至於都上了頭條。
她在美國竟然這麽出名,把我活活震驚了。
我查了一下她的資料,才發現她的身家背景遠比一個廣告模特來得震撼得多。
她的父親杜承霖是美國wat醫院的院長,同時也是哈佛醫學院的教授,曾經寫出無數影響國際的論文。他的妻子林雪也是一名醫生,是他最好的助手。夫妻倆在醫學界的地位舉足輕重,還受到過******的親切接見。
所以,他們倆的獨生女杜菲兒從小就頂著小公主的頭銜,備受矚目。她去混娛樂圈,不過是閑得無聊罷了。
我頓時就自慚形穢了,我竟然跟這麽個天之驕女去爭男人,簡直太可笑了。
我想,淩梟那一身的傷,可能就是她父親醫治的。怪不得他對她那麽無可奈何,是因為救命之恩無以為報吧?
想起自己千裏迢迢來美國找淩梟,我以什麽資格來找呢?如果不是我,那場意外就不會發生,我們每個人的人生軌跡也不會偏移。
我,根本就是那禍害。
……
莊嚴的教堂外,一條長長的紅地毯一直鋪到了一公裏外的馬路上,紅毯兩邊全部是火紅的玫瑰花拼成的字母love。
幾重花門由遠及近,宛如一只血色眼睛透視著紅毯,就好比最近吳奇隆和劉詩詩結婚的那個場面,只是花不同,但表達的意思一樣,一眼萬年。
我從來沒看到過如此奢華的婚禮,哪怕是電視裏都沒看到過。
來賓們好多都是娛樂圈的人,我甚至看到了好幾個屏幕上熟悉的大明星,都在這裏當杜菲兒的親友團。其中就有那個黑頭發的中國女人,她穿著一身白色紗裙,頭發高高束起一個發髻,在人群中笑得很意味深長。
我扮成了記者混了進去,因為當年讀書的時候我閑來無事考過一個記者證。為了怕人認出來,我扣了個帽子,戴了副墨鏡。
我拿著相機,跟著媒體人群隨波逐流。
我們就站在教堂外的地方等候,這裏是最佳的拍攝點。左右都是淩家和杜家湊熱鬧的親朋好友,個個翹首以盼。
我的著裝很低調,在人群中很不起眼,但我依然很恐懼。如果淩梟就是晟浩的話,那麽他這婚禮上一定有淩伯伯和淩伯母出現。三年多了,也不知道他們還記不記得我,或者說……他們還恨不恨我。
在一片洶湧的嘈雜聲中,馬路上緩緩駛來幾輛花車。
第一輛車下來的人我不認識,男的大約七十來歲,穿著唐裝,戴著眼鏡,樣子很慈祥。女的差不多四十多,穿著旗袍,笑盈盈地挽著男子的手走向了紅毯。
“這是杜家的老爺子杜修賢,書法協會會長,那是杜承霖的夫人林雪。”
身邊的外媒在相互討論,我大概聽出了其中意思,不由得多看了一眼。杜老爺子春風滿面的樣子很有股仙風道骨的氣質,林雪舉手投足很優雅,應該是個有素養的女人。
如此顯赫的家庭,也難怪淩伯伯他們會喜歡了,門當戶對啊。
緊接著後面一輛車的人也下來了,第一個出來的是個溫文儒雅的男子,西裝筆挺,五官很英俊。他下來後伸手扶出了車裏的人,當那潔白的婚紗灑落下來時,我的心頓然一緊。
是杜菲兒,一身聖潔的婚紗把她襯托得千嬌百媚,宛如童話故事中的白雪公主。她本就漂亮,穿上婚紗簡直像個仙子似得不食人間煙火。
“快快快,是杜菲兒和她的父親,找準角度。”
記者們轟動了,紛紛拿出了長槍短炮對著緩緩走來的杜菲兒不停的拍。她挽著杜承霖的手幸福地笑著,真的是莞爾一笑百媚生。
我怔怔的看著,傻了。
她是如此優秀,陪在淩梟身邊簡直是天作之合,我為何還要來這裏自取其辱呢?一個閬宛仙葩,一個美玉無瑕,那麽絕配。
當他們走過之後,我不由自主看向了馬路上那輛商務車,那裏面可是淩梟和淩伯伯他們呢?我緊張地看著,眼睛澀澀的。
首先下車的人是個短發的男子,大約三十來歲,也是西裝革履,特別精神。他下來後從後備箱裏拿出了一把輪椅在地上打開。看那他利落的身手,應該是個保鏢。
緊接著後車門打開了,下來的人真的是淩伯伯。他穿得特別體面,一身黑色禮服盡顯他的高貴儒雅,眉宇間還透著不怒自威的氣質。但他臉色並沒有特別喜悅,擰著眉去扶車裏的人。
難道是淩伯母怎麽了?
我狐疑地朝前挪了一下,以便看得更清楚。然而,當看到淩梟從車上小心翼翼下來時,我心頭忽然一顫,無法控制地退了幾步,正踩著一個記者的腳。
“sorry,imsorry。”我連忙道歉,那人瞪我一眼冷冷走開了。
淩梟被淩伯伯扶在了輪椅上,緩緩朝教堂而來。他穿著喜慶的禮服,衣領上還紮著漂亮的領結。因為精心裝扮過,帥氣逼人。哪怕是坐在輪椅上,整個人都霸氣得令人驚嘆。
他的臉色很平靜,當淩伯伯推著他走過紅地毯時,他就朝兩邊的人群微微點頭致意。
我有種天旋地轉的感覺,他們果真是父子,他是晟浩,他就是晟浩!可他怎麽變成這樣了呢?人瘦了,臉色還那麽蒼白。
晟浩,晟浩,我在這裏,你轉過頭來看看我啊?
我在人群中癡癡地望著他,已經忍不住淚流滿面。他九死一生活過來找到了我,可惜我沒有把他認出來,否則我一定要對他好,好到他不想娶別人為止。
看著淩伯伯推著他慢慢逼近教堂,我好想沖出去阻止他,告訴他我愛他,可不可以不要娶別人。可我不敢,我躲在人群中,哭得肝腸寸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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