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3章 我來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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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向晚早上從床上爬起來,感覺身體都要散架了。

慢慢吞吞來到餐廳,桌上已經擺滿了她喜歡的飯菜,齊梓墨還在廚房忙碌著。

“醒了,怎麽不多睡一會兒?”齊梓墨把白粥端了上來。

林向晚巴巴地瞧著:“早餐,不用這麽豐盛吧?”

“都是你愛吃的,快吃吧。”

林向晚看著,煎得恰到好處的雞蛋,上面還夾著火腿丁。香香軟軟的白粥,濃濃的,稠稠的。還有擺成心形的小油條,是齊梓墨自己炸的。

林向晚突然想起以前的事。

高一,有一次,林向晚和父親吵架了。她赤著腳跑了出來,邊哭邊往樓下跑,卻撞上了一個結實的胸膛。

“齊梓墨……”少女帶著哭腔,“我跟……爸媽吵架了,他們不要我了,嗚嗚嗚~”

齊梓墨被嚇了一跳,在他的印象裏,林向晚一直是那個風風火火,隨時都可能炸毛的小魔女。但她這梨花帶雨,委屈巴巴的樣子,還是第一回見。

齊梓墨低頭,看見她赤著的腳,不禁皺了皺眉。

“走吧。”

這不是林向晚第一次去齊梓墨家了,但這是第一次在齊梓墨家蹭飯。

齊梓墨自己一個人住,做飯是居家必備技能。

之前,父母還給他請過一個阿姨,負責給他做飯,照顧他。直到初三那年,那個阿姨的女兒突然跟齊梓墨表白,不成後便開始做各種過分的行為,後來那個阿姨被請走了。

那段時間齊梓墨一直吃外賣,他知道外賣對身體不好,可是沒有辦法。

直到遇到了林向晚,一天到晚來叫他去她們家吃飯,盡管這是叔叔阿姨的意思。

後來,齊梓墨就開始嘗試自己做飯了。

林向晚來的那次,他剛會做西紅柿炒雞蛋。

小姑娘一定是餓壞了,竟然沒嫌棄,還吃了好多,這讓齊梓墨有了很大的成就感。

“除了蔥姜蒜,還有什麽忌口的嗎?”

林向晚想了想:“沒了,我什麽都吃,最愛吃肉……”

後來,林向晚沒少來蹭過飯,有時是加餐。

漸漸,齊梓墨的手藝越來越好。

林向晚回過神來,開始喝粥。

“吃完飯我們去度蜜月吧。”齊梓墨不緊不慢地說。

“度蜜月?”林向晚的手停住,“你怎麽不早說,我還什麽都沒有準備。”

“想去哪兒?”齊梓墨輕笑了一下,“想不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林向晚一臉無語地看著他:“說走就走?大哥,去哪兒都要提前訂票呀。”

齊梓墨寵溺地摸了摸她的頭:“不用,咱們家有私人飛機。”

林向晚徹底蒙了。

不會是在做夢吧!

這麽有錢!私人飛機!

她這是嫁了一個霸道總裁呀!!!

林向晚知道他們家有錢,但沒想到這麽有錢,還有私人飛機!!!

林向晚緩了一會兒:“我……我是富婆?”

齊梓墨笑道:“是皇後。”

“不,我要當皇帝,你是我的男寵……”

齊梓墨無奈地笑了笑。

度蜜月回來,兩人又開始了忙碌的工作。家裏不缺錢,但他們都有一份事業心。醫生,救死扶傷。老師,教書育人。

林向晚的新書出版了,還舉辦了一個簽售會。

林向晨帶著他的那群小跟班來到書店:“看,那是我姐!”

這小屁孩,又要搞什麽幺蛾子

林向晚眼冒黑線。

又簽名又拍照地折騰了一上午,林向晚坐在椅子上喝水,感覺自己都要虛脫了。

“姐——”

林向晚皺了皺眉:“小鬼,你怎麽還在這兒?”

林向晨痞痞一笑:“姐,你上次給我的那糖,還有不?”

就這兒事?

林向晚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哪個?”

“就是你上次從國外帶回來的那些,再給我點唄。”林向晨開始撒嬌。

“不給,也不怕甜死你。”林向晚想逗逗他。

“哼,算了,我去找姐夫要,世上只有姐夫好……”

林向晚:“……”

“小孩你是不是欠收拾?!”

齊梓墨一下班就趕了過來。

“姐夫——”林向晨撲了上去,開始抱大腿,“姐夫,我想要點上次的那種糖,姐姐不肯給……”

齊梓墨含著笑:“ 姐姐逗你呢。”

林向晚站起來:“我可沒逗他,他剛剛說了,世上只有姐夫好……”

齊梓墨走過去拉了拉林向晚的手:“弟弟還小……”

回到家,林向晚從抽屜裏拿出一盒糖,塞到林向晨懷裏:“最後一盒了,小鬼。”

林向晨捧著,格外愛護:“世上只有姐姐好……”

“別給我來這套。”林向晚幫他整理好衣服,“在學校好好聽講,別老欺負你們班的小女生。”

林向晨無辜地看著她:“姐,我從來不欺負小女生,她們都像花一樣,都需要好好愛護。”

林向晚剛想誇他一句,又聽見他幽幽地說:“小女生身上香香的,男生身上臭臭的……”

林向晚突然想到了賈寶玉。

“女兒是水做的骨肉,男兒是泥做的骨肉。我看見女兒,便覺得清爽,看見男兒,便覺得臭氣逼人……”

弟弟啊。

當天晚上,林向晚做了一個夢。

夢見林向晨激動地站在自己面前:“姐,你快看,這是大夫人,這是二夫人,這是三夫人……”

這夫人排得都能繞地球一圈了。

真是“前途無量”呀!

林向晚起得早,看見齊梓墨還在忙活早餐。

“我去遛勒森吧。”

齊梓墨看了看外面還沒有完全放亮的天:“一會兒咱們一起去吧。”

“沒事,我還等著回來吃早餐呢。”

入冬,天亮得越來越晚了。林向晚牽著勒森,慢慢地走。

勒森已經很老了,身體的機能在逐漸退化,走路也走不穩,吃的也很少。

但它喜歡出來,喜歡在草坪上撒歡兒,喜歡用鼻子去聞泥土的氣息,也喜歡主人蹲下撫摸它的頭。

勒森走得很慢,林向晚便也放慢腳步,適應它的速度。

路上還沒什麽人,林向晚低頭系了個鞋帶,剛一擡頭,就看到一個帶墨鏡的人朝她們走來。

林向晚感覺他並非善類,便掉轉方向,並悄悄掏出了手機。

林向晚心突突的,勒森走不快,林向晚想把它抱起來,可是抱不動。

帶墨鏡的男人很快就趕了上來。

林向晚假裝鎮定地拿出手機,邊走邊大聲地說:“老公,你就在前面啊,好,我……我看到你了……”

“林小姐——”墨鏡男突然上前抓住了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拿著一個明晃晃的刀。

林向晚絕望地看了他一眼。

“你是誰?”

男人譏笑:“我是誰不重要,奉命辦事,請理解。”

林向晚偷偷將繩子扔下,示意勒森快跑,並想著怎樣拖延時間。

“你很聰明,可是,太聰明的人往往不會有好下場。路是你自己選的,那就不要怪我了。”

“等一下!”林向晚喊道:“誰派你來的,讓我死得明白些……”

“還不至於死,只是想請林小姐去做個客。”

說得真好聽。

林向晚趁其不備,一腳踹在他的肚子上,然後撒腿就跑。男人吃痛地哼了一聲,想到上面下的任務——別弄死就行,要活的。

刀馬上要刺到林向晚了。

男人的褲角突然被向後扯,他回頭一看,是那只老的拉布拉多犬。它的毛稀稀碎碎,沒有了光澤。男人握緊了刀,“好,是你自己找死的,那就先送你上路!”

一聲淒慘的叫聲,勒森倒在了血泊中。

“勒森!!!”林向晚絕望地喊。

觸目驚心的鮮紅。

男人握著刀,朝林向晚獰笑。刀上還沾著血,一滴一滴,向下淌著。

林向晚的眼前一片漆黑,她強撐著站起來,手按在太陽穴的位置上,踉蹌著移了兩步,然後又腿弱地倒在了地上。

“輪到你了,好好配合。”男人一步一步走來。

街上的人漸漸多了起來,但他們都不敢靠近,畢竟,對方拿著刀,這不是鬧著玩的事。

林向晚擠出一個微笑,平靜地看著男人越去越近……

大不了,大不了就一死嘛。

有什麽,大不了的。

就在這時,齊梓墨飛奔而來,擋在林向晚前面,一腳踢掉了男人手中的刀,動作一氣呵成,幹凈利索。

男人看了他一眼,勾了勾嘴角。

“你還是來了,我以為,你今天是來不了了。”

齊梓墨沒理他,轉到身去看著林向晚,確認她沒事,才轉過來。

“誰派你來的?老頭子嗎?”

“拿錢辦事,無可奉告。”

男人自是走不了了,一會兒便押上了警車。

“對不起,我來晚了。”

林向晚這才發現,他的襯衫上都是血,什麽情況,他身上怎麽會有這麽多血。

對了,勒森。

將勒森帶到醫院,可已經沒什麽用了。醫生說它太老了,傷得很重,救不活了。如果想減輕痛苦,可以考慮安樂死。

勒森的背上裹著繃帶,可還是忍不住往外冒血。舌頭向外伸著,眼裏黯然無光,它真得很痛苦。

有時候,事情真得用變得無能為力。也許,這僅僅是一個開始。

勒森今年十一歲了,它陪伴了齊梓墨十一年。

林向晚看到,齊梓墨簽字時的手,還是抖的。

晚上,寒風瑟瑟。林向晚只穿了一件單薄的衣裳,坐在院子裏的秋千上,看著鼓起的那個小土丘發呆。

勒森,我們回家了。

不知什麽時候,齊梓墨已經站在了她身後,給她披了一件厚衣服。

“回去吧,外面冷。”

林向晚固執地搖搖頭:“我想多陪勒森呆一會兒。”

齊梓墨沒說話,也沒動。

“你應該比我還難受吧。”林向晚帶了哭腔,“都是因為我,它是為了救我才……”

“它做得很好,它幫我保護了我最重要的人,是我欠它的……”

“如果有下輩子,我們要做兄弟……”

林向晚用手捂著眼,淚水從手指縫裏流出。

“是我疏忽了,我本以為,你只要呆在我身邊就是安全的……明天我給你安排兩個保鏢吧。”齊梓墨默默地說。

“保鏢?!”

這也太誇張了吧。

但其實,如果今天沒有勒森,林向晚是什麽下場還不知道呢。

想想還真有些後怕。

作者有話要說:

可憐的勒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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