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一章 蝴蝶出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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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重新降落到中國的大地上的時候,那種恍如隔世的感覺再次襲來。過去的這個周末真的發生了嗎 在小區門口下車,文君拉著行李箱往自己的小屋走,煎餅攤兒上的油滋滋地響,水果鋪的劉嬸兒一邊趕蒼蠅一邊把蘋果的把兒都扭向一個方向,小區保安正接了快遞送來的十幾個包裹。這個世界有聲有色地鋪陳在文君眼前,而謝松菀,羅欣迪,John,許拙逸這些人,則像是昨夜一個未完夢境裏的模糊角色。

小屋的門在文君身後關閉。人事熙熙其實就在窗外,而文君卻感覺這裏很安靜,每件東西都和文君離開前一模一樣。

手機響了一下,是修遠的回覆短信。文君剛才短信告訴他自己平安到家了,修遠說“明天終於就是周四了,明天見!” 所以現在,文君一個人在安安靜靜的小屋裏坐下,閉上眼睛。她很疲倦,卻不想睡覺;她很餓,卻吃不下東西。

天漸漸黑了,又下起雨來,正是"青燈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溫"。家裏四壁寂寂衾冷茶涼,秒針的走動聲就分外刺耳。文君幾次想打電話給修遠,就是想和他說說話,聽聽他的聲音,但是幾次都忍住了。最終,文君再也忍受不了這種折磨人的寂靜,她約了Edward上線,向他交代關於曾祖父的日記。 文君做好了持久戰的準備,要給一個外國人講清楚這件事,恐怕不是那麽容易的。

文君:Edward,我在飛機上看了所有你傳過來的日記掃描件,雖然斷斷續續,有些字跡也太舊不好辨認,但是大致可以理出一個故事。

Edward:要講故事了?太好了,你是不是要說,從前,有一個北京人........ ^_^

文君:哈哈,你猜得一點也不對,我要說的是,1875年7月,一個叫做薩克達嘉宜的年輕人從北京離家出走。

Edward:中國人的姓不都是單音節嗎?為什麽他的姓這麽長?

文君:從姓氏來看,你的曾祖父嘉宜應該是一個旗人。

Edward:旗人是什麽意思

文君:從1644年到1912年,中國是被一個姓愛新覺羅的家族所統治。這個家族屬於一個叫做滿洲的北方少數民族,他們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所以他們的姓氏看起來不同於其他中國人。滿洲人征服全中國後,出於政治的原因,給自己進行了編制,稱為旗人,以區別於其他中國人,因為旗人享受許多特權。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旗人都很富有,除了少數滿洲貴族外,許多旗人都過著普通的生活,有些甚至很貧窮。你的曾祖父嘉宜應該是生活在一個不算貧窮也不算富有的普通家庭。他們住在北京的一個普通的胡同裏。

Edward:好。嘉宜是特權階層裏的中下層。然後呢?

文君:在他們這條普通的胡同裏,住著一個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碧生。嘉宜和碧生一起長大,並且一直相愛著。幸運的是,他們兩家的父母也認為他們很相配,所以在給他們訂了親,如無意外,他們不久就會結婚,然後永遠幸福地的生活。這時候嘉宜17歲。

Edward:我猜他們沒有永遠幸福地的生活:(你說他們的父母給他們訂了親,那是什麽意思?

文君:在那時的中國,婚姻關系是必須由雙方父母來約定的。這也是為什麽許多夫妻是結婚當晚才第一次見面,因為整個婚姻都是父母包辦的。嘉宜和碧生既是相愛又能定親,在那個年代確實是童話般的幸運。

Edward:所以兩個人不管多相愛,如果他們的父母不給他們定親的話,他們也就不能結婚了。

文君:對的

Edward:那年輕人就任由家長為他們做這麽重要的決定嗎?他們難道不想自己選擇嗎?

文君:關鍵是,年輕人結婚後居住的房子,吃穿用度的花銷,生兒育女的支出,都是家長供給的,所以結婚的對象,也當然是家長的決定。既然還要靠家長養著,當然也就得聽家長的擺布了。古今中外,這世界永遠是金主說了算的。

Edward:他們難道不能離開家自己生活嗎?那就誰都管不了他們了。年輕人難道不工作沒有自己的收入嗎?

文君:這就是問題所在。那個時候,一個人離開了家庭幾乎不可能生存下去。一個家庭的收入,是由執掌家務的家長來分配的。至少在年輕人結婚的時候,他們是不大可能有自己的收入的,因為他們這時只有十幾歲。像嘉宜這樣的旗人有時候會有一些收入,因為他們常常在軍隊,皇家護衛隊和政府部門裏擔任職位。但是這點收入是遠不夠娶妻生子的。所以離家出走是極少見的事,需要非常非常大的勇氣。

Edward:這是個有趣的現象,我要找些中國古代婚俗的書來讀一下。現在先繼續嘉宜的故事吧

文君:1875年的1月的某一天,不知道什麽原因,碧生一家突然離開北京城,舉家北遷到中國東北部的一個小村莊。同時嘉宜的父母取消婚約,並且對嘉宜禁足半年。順便說一句,我推測碧生也是旗人,因為首先,大多數情況下,旗人還是選擇和旗人家庭結姻,因為旗人享受許多特權;另外碧生一家離開北京的話最可能的是回歸原籍,而中國東北正是滿族的發祥地,當時只有少數旗人居住,漢人是禁止前往的。

Edward:所以看起來,嘉宜的父母取消婚約,只是因為碧生一家離開北京城?那為什麽他們不趕快結婚呢?這樣就算碧生的家人必須離開北京,碧生和嘉宜也仍然可以在一起啊?

文君:嘉宜沒有記載具體的退婚原因,我也就不得而知了。不過如果嘉宜的家長有任何理由相信碧生的家庭已經不適合聯姻,不管是不是碧生的問題,他們都會退婚的。嘉宜和碧生是不是相愛是根本不重要的。他們還會回去告訴嘉宜,這都是為了他好。

Edward:嘉宜和碧生也沒有話說?

文君:就像我剛才說的,他們的行止婚姻都是家長決定的,他們並沒有參與決定的權利,除非他們脫離家庭,這點對男性已經是非常艱難的事,對女性則完全不可能。那個年代,一個女子根本不可能獨立存活在世上。

Edward:所以碧生最終是離開了。

文君:是的。碧生離開的當天,他們見了一面,嘉宜提出他們一起逃跑,但是在他們有機會醞釀任何計劃之前,嘉宜就被他的家人抓回去了,並且一直關了半年。他始終不知道碧生一家為什麽要倉卒離開。碧生似乎是知道的,但是也一直沒有機會告訴他。到這裏我們至少可以看出嘉宜是一個多情而且勇敢的年輕人。

Edward: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

文君:故事還沒有完。被圈禁了半年後,嘉宜終於找到機會跑了出來。經過多方打聽,他終於在幾個月後找到了碧生所居住的邊遠村莊。這時,碧生已經不是和她自己的家人生活在一起了。

Edward:她已經結婚了?嘉宜太晚了?

文君:碧生一家人到這裏居住後,生活無著,很快就陷入貧困。無奈之下,她的父母把她賣給了當地的一個富紳做第五房妾侍

Edward:等等,我有很多問題。首先,在當時,一夫多妻是合法的?

文君:是的,在古代中國一直都是一夫多妻制。中國大陸1950年頒布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而中國香港到1971年才立法禁止一夫多妻。我的朋友亞秋一直認為,之所以中國的人口在19世紀前 的幾千年一直比整個歐洲大陸的人口都要多幾倍,就是因為一夫多妻制。古代中國和古代歐洲的人均壽命和嬰兒存活率是差不多的,那就只能是出生數量多高導致了最終人口多了。一夫一妻的家庭中,雙方的最佳狀態下大概也不會多過10個孩子吧?而中國17世紀的一位著名帝王有55個孩子,他甚至都不是孩子最多的人。

Edward:第二個問題是,做富人的第五個妾侍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嗎?

文君:絕對不是。妾侍是很沒有地位的,也只比使喚丫鬟強一點點,生了孩子都不算自己的,只能算是正妻的;但是孩子的地位又比正妻的孩子低。另外一個有五個老婆的男人,又能給每個老婆多少感情呢?要說碧生做妾侍有什麽好處的話,也大概只是比餓死強一些吧。

Edward:第三個問題是,家長把孩子賣掉是合法的?

文君:在當時,是的。不但賣掉是合法的,就算殺掉自己的孩子也不會有人來追究。

Edward:可以把孩子賣掉這件事,說明了一個前提,那就是家長對他們的孩子擁有所有權?因為只有你對一件東西擁有所有權,你才可以把這件東西任意贈與和買賣。

文君:在當時,人們確實是這樣認為的。當然每個父母都愛他們的孩子,這是人的本能本性。但是在那種社會中,一個人,尤其是一個男人,大約不會想到,是他為了給自己的某個部位止癢而強行把一個生命帶到了這個世上,他因此而對這個生命負有責任,他有義務撫育孩子成長直到成年可以獨立生活。不,他會想到的是,這個孩子的身體發膚都是源於我的恩賜,因此我當然可以把他/她隨意處置;這個孩子吃的每一口飯都是源於我的慷慨,因此他/她當然終身都負債於我。

Edward:這讓我感到悲傷

文君:我也是。還是繼續說故事吧。

Edward:好

文君:嘉宜偷偷溜進了這位富紳的家裏,找到了碧生。他要碧生跟他走,逃離這裏。但是碧生拒絕了。她說,如果她逃走了,這裏的主人就會怪罪給她的家長,找她的父母要人,會認為是他們騙了錢又把人給弄回去了。這會給她的父母帶來很大的麻煩。

Edward:ok,這是我聽過的最荒謬的事。就算她很愛她的家人,但是那些人剛把她當件舊衣服一樣賣掉,她居然對他們如此關懷?

文君:我猜到你會這麽問。這個問題我考慮了很久。這是在古代常常會發生的事實,把這個故事講給任何一個中國人,他們都會覺得這個情節雖然老套但卻合情合理;但是對你來說,這卻是一個十分說不通的邏輯。我不是一個社會心理學家,我也不知道該怎麽解釋。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答案是這樣的:不但碧生的家長認為自己對碧生擁有所有權,碧生自己也認為這種所有權是理所當然的。

Edward:是這樣嗎?

文君:我認為是的。不但是碧生,這樣一個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女孩子,就算是今天,恐怕還是有許多人或多或少地這樣認為。我認識一個叫做曉玲的女孩子,我小姨曾經試圖把她娶回來做兒媳,曉玲做事的唯一準則,就是她媽媽覺得這樣好;許多人和他們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分手,唯一的原因只是因為他們的父母不喜歡他們在一起;其實我並沒有權利這樣指責別人,就算我自己,在29歲之前我生活裏一切都是被父母和那時的丈夫安排好的,我那時也不覺得這有什麽不好

Edward:但是你現在不這麽認為了。

文君:當然不了。金主說了算,不是嗎?我有了獨立的經濟能力之後,就自然漸漸有了獨立的人格,可以左右我自己的生活。再加上這些年在各種文化中的經歷、知識論的課程、以及獨立生活的自由,讓我開始有了思考的能力。我只是希望,能有人早早地告訴我,我可以質疑,我必須思考,我不可盲信。也許如果我能早早把生活掌握在自己手裏,我會更快樂一些。

Edward:現在也不晚。所以無論如何,碧生都不可能和嘉宜走的。

文君:對的。碧生折斷了嘉宜曾經送給她的一支雕成梅花形狀的玉簪。她把簪頭交給嘉宜,自己留了簪尾。折簪,在古代中國是一種決裂的符號。傷心的嘉宜,只能獨自離開。他再也沒有見過碧生。之後他回到北京,卻沒有回自己的家,只是去找了住在同一個胡同的一個朋友,這是一個很有才華的年輕人,他希望能說服這位朋友和他一起去闖天下,但沒有成功。他獨自離開,卻由於"攝魂奪魄"的震撼,"半偷"了這位朋友的一幅畫作。他再也沒有回過家,他去了天津,當時的天津已經是開放的新式港口城市,他在那裏接觸到了新世界,又輾轉到了香港和英國,最終在英國定居。後面的事你就已經知道了

Edward:我有許多問題

文君:fire away

Edward:嘉宜當然是愛碧生的,這一點很清楚,但是你覺得碧生愛嘉宜嗎?嘉宜的日記相信他們相愛,但是愛情往往使人盲目。碧生兩次拒絕嘉宜的私奔計劃,這當然可以解釋為她以為自己是一件貨物,沒有主人的允許哪兒都不能去;但是也可以解釋為她根本不愛嘉宜,不想過顛沛流離的生活,誰知道呢,說不定她挺喜歡當一個老頭子的五姨太

文君:我倒是相信碧生也是深愛著嘉宜。只是當時,愛情只能作為一個含蓄的秘密而存在,愛情不能是做任何事的理由。一個女孩子終生都在被告知,不被家長允許的戀愛是私情,人的天然欲望是淫奔,都是應該感到羞恥的事。一個未出嫁的女子如果聽到別人談論婆家,都要馬上回避,以免被人恥笑是急於出嫁。在這種生活和教育背景下,她很難為了愛情而勇敢出走。如果她和嘉宜結婚了,她就會對嘉宜言聽計從,因為這時對她的所有權已經過戶到嘉宜身上了。你忘記了嗎?陳年女屍喉嚨裏有那半截玉簪。她當然就是碧生,年代、身份、地理位置都匹配;她一定是自殺,因為別人沒必要用這意義深重的半截玉簪來謀殺;她死時還很年輕,說明她的自殺是嘉宜離去後不久的事,也許就是當天也說不定。如果允許我推測的話,她的邏輯是,死亡,既可以了結這毫無生趣的殘生,還可以成全她對嘉宜的愛(用嘉宜的玉簪自殘,就像她和嘉宜永遠在一起一樣了),而此間的富紳也沒有什麽借口折磨他的家人了。

Edward:好吧,我可以同意碧生也是愛嘉宜的。但是自殺這很愚蠢,她為什麽不能像朱麗葉那樣假死然後和嘉宜一起逃跑?她為什麽不把那個富紳老頭子殺了然後嫁禍給其他的老婆?要不幹脆把他們全殺了,她和嘉宜可以占領這個大房子然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文君:Edward,她是一個普通的古中國女子,她既沒有行兇的勇氣也沒有革命的理想。

Edward:我知道,只是怒其不爭罷了。

文君:是啊,她是非常悲慘可憐的人。順便說一句,碧生,在漢語裏是生於綠色的意思。你看所有有關她的事都是綠色的,她喜歡穿綠色的衣服,嘉宜送給她一只綠色的玉簪,嘉宜給自己的孩子們取的名字,Emerald,Jade,都暗合綠色。

Edward:有意思。還有那幅“半偷“來的畫,當然就是這副碧綠蝴蝶了。為什麽他的朋友有這幅畫?由於“攝魂奪魄的震撼“是什麽意思?

文君:這裏,我要做一些非常大膽的猜測。我沒有任何證據支持我的猜測,我非常可能是錯的,但是,我很願意相信我的想象。

Edward:洗耳恭聽

文君:碧綠蝴蝶的作者,也就是嘉宜的這位朋友,當然就是僻巷窮生本人。他為什麽會有碧生的畫像?因為他也在偷偷地愛戀著這位鄰家小妹。他一定不止一次繪下她的倩兮巧笑。

Edward:這個推測很合理,我可以接受

文君:當我們看到碧綠蝴蝶的時候,不是也感受到極強烈的震撼嗎?你甚至說過她有種不可思議的魔力。你看她那種撕裂在歡喜和悲傷之間的表情,對你我尚有如此大的震懾力,更何況對嘉宜和僻巷窮生,這兩個深愛著她的男子。想象一下,在北京的最後一天,在他們一起長大的那個小胡同裏,碧生不得不跟從小就深戀的人告別,從此天各一方,永無重逢之日。然而嘉宜要帶著她逃跑,她知道了他有多愛她,她心裏該有多麽的感動和幸福!但是嘉宜很快就被抓走了,希望落空了,在愛的歡愉和絕望的憂愁之間,她被撕裂了,她在那裏呆立許久。然而這一幕,被僻巷窮生看到了,因為他也知道碧生要走了,他再也見不到她了,他想再看看她,跟她告別。這是他最後一次見到碧生,碧生的臉上那撕裂得讓人心疼的表情,深深地烙印在了藝術家的心裏,他繪制了這副畫,以祭奠他的思念。

後來在東北的村莊,碧生再次見到嘉宜的時候,她一定是又快樂又傷心,她再次見到了魂牽夢繞的愛人,而現實是一切都太晚了,也許當時她就已經做好了以死相報的決心。所以嘉宜最後一眼看到的碧生,一定也是那個令人心疼的撕裂的表情!所以,當看到僻巷窮生那幅畫時,才會是“攝魂奪魄的震撼“!他不惜背叛好朋友,偷走了這幅畫,這是碧生的幽靈,他帶著她到天涯海角,終生沒有和她分開。

Edward:我開始有些理解你所說的那種含蓄而強大的感情。也許當你的愛只能是個秘密的時候,它會發酵得更強大。

文君:這些當然只是我的推測,以我個人的能力,我不知道怎樣找到更多的資料和證據。

Edward:我倒是有個辦法

文君:哦?

Edward:讓所有的藝術史學家、文物鑒定家、僻巷窮生研究專家,還有他們的研究生、博士生、助手還有秘書都一起幫你找資料和證據——是碧綠蝴蝶出世的時候了

文君重新降落到中國的大地上的時候,那種恍如隔世的感覺再次襲來。過去的這個周末真的發生了嗎 在小區門口下車,文君拉著行李箱往自己的小屋走,煎餅攤兒上的油滋滋地響,水果鋪的劉嬸兒一邊趕蒼蠅一邊把蘋果的把兒都扭向一個方向,小區保安正接了快遞送來的十幾個包裹。這個世界有聲有色地鋪陳在文君眼前,而謝松菀,羅欣迪,John,許拙逸這些人,則像是昨夜一個未完夢境裏的模糊角色。

小屋的門在文君身後關閉。人事熙熙其實就在窗外,而文君卻感覺這裏很安靜,每件東西都和文君離開前一模一樣。

手機響了一下,是修遠的回覆短信。文君剛才短信告訴他自己平安到家了,修遠說“明天終於就是周四了,明天見!” 所以現在,文君一個人在安安靜靜的小屋裏坐下,閉上眼睛。她很疲倦,卻不想睡覺;她很餓,卻吃不下東西。

天漸漸黑了,又下起雨來,正是"青燈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溫"。家裏四壁寂寂衾冷茶涼,秒針的走動聲就分外刺耳。文君幾次想打電話給修遠,就是想和他說說話,聽聽他的聲音,但是幾次都忍住了。最終,文君再也忍受不了這種折磨人的寂靜,她約了Edward上線,向他交代關於曾祖父的日記。 文君做好了持久戰的準備,要給一個外國人講清楚這件事,恐怕不是那麽容易的。

文君:Edward,我在飛機上看了所有你傳過來的日記掃描件,雖然斷斷續續,有些字跡也太舊不好辨認,但是大致可以理出一個故事。

Edward:要講故事了?太好了,你是不是要說,從前,有一個北京人........ ^_^

文君:哈哈,你猜得一點也不對,我要說的是,1875年7月,一個叫做薩克達嘉宜的年輕人從北京離家出走。

Edward:中國人的姓不都是單音節嗎?為什麽他的姓這麽長?

文君:從姓氏來看,你的曾祖父嘉宜應該是一個旗人。

Edward:旗人是什麽意思

文君:從1644年到1912年,中國是被一個姓愛新覺羅的家族所統治。這個家族屬於一個叫做滿洲的北方少數民族,他們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所以他們的姓氏看起來不同於其他中國人。滿洲人征服全中國後,出於政治的原因,給自己進行了編制,稱為旗人,以區別於其他中國人,因為旗人享受許多特權。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旗人都很富有,除了少數滿洲貴族外,許多旗人都過著普通的生活,有些甚至很貧窮。你的曾祖父嘉宜應該是生活在一個不算貧窮也不算富有的普通家庭。他們住在北京的一個普通的胡同裏。

Edward:好。嘉宜是特權階層裏的中下層。然後呢?

文君:在他們這條普通的胡同裏,住著一個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碧生。嘉宜和碧生一起長大,並且一直相愛著。幸運的是,他們兩家的父母也認為他們很相配,所以在給他們訂了親,如無意外,他們不久就會結婚,然後永遠幸福地的生活。這時候嘉宜17歲。

Edward:我猜他們沒有永遠幸福地的生活:(你說他們的父母給他們訂了親,那是什麽意思?

文君:在那時的中國,婚姻關系是必須由雙方父母來約定的。這也是為什麽許多夫妻是結婚當晚才第一次見面,因為整個婚姻都是父母包辦的。嘉宜和碧生既是相愛又能定親,在那個年代確實是童話般的幸運。

Edward:所以兩個人不管多相愛,如果他們的父母不給他們定親的話,他們也就不能結婚了。

文君:對的

Edward:那年輕人就任由家長為他們做這麽重要的決定嗎?他們難道不想自己選擇嗎?

文君:關鍵是,年輕人結婚後居住的房子,吃穿用度的花銷,生兒育女的支出,都是家長供給的,所以結婚的對象,也當然是家長的決定。既然還要靠家長養著,當然也就得聽家長的擺布了。古今中外,這世界永遠是金主說了算的。

Edward:他們難道不能離開家自己生活嗎?那就誰都管不了他們了。年輕人難道不工作沒有自己的收入嗎?

文君:這就是問題所在。那個時候,一個人離開了家庭幾乎不可能生存下去。一個家庭的收入,是由執掌家務的家長來分配的。至少在年輕人結婚的時候,他們是不大可能有自己的收入的,因為他們這時只有十幾歲。像嘉宜這樣的旗人有時候會有一些收入,因為他們常常在軍隊,皇家護衛隊和政府部門裏擔任職位。但是這點收入是遠不夠娶妻生子的。所以離家出走是極少見的事,需要非常非常大的勇氣。

Edward:這是個有趣的現象,我要找些中國古代婚俗的書來讀一下。現在先繼續嘉宜的故事吧

文君:1875年的1月的某一天,不知道什麽原因,碧生一家突然離開北京城,舉家北遷到中國東北部的一個小村莊。同時嘉宜的父母取消婚約,並且對嘉宜禁足半年。順便說一句,我推測碧生也是旗人,因為首先,大多數情況下,旗人還是選擇和旗人家庭結姻,因為旗人享受許多特權;另外碧生一家離開北京的話最可能的是回歸原籍,而中國東北正是滿族的發祥地,當時只有少數旗人居住,漢人是禁止前往的。

Edward:所以看起來,嘉宜的父母取消婚約,只是因為碧生一家離開北京城?那為什麽他們不趕快結婚呢?這樣就算碧生的家人必須離開北京,碧生和嘉宜也仍然可以在一起啊?

文君:嘉宜沒有記載具體的退婚原因,我也就不得而知了。不過如果嘉宜的家長有任何理由相信碧生的家庭已經不適合聯姻,不管是不是碧生的問題,他們都會退婚的。嘉宜和碧生是不是相愛是根本不重要的。他們還會回去告訴嘉宜,這都是為了他好。

Edward:嘉宜和碧生也沒有話說?

文君:就像我剛才說的,他們的行止婚姻都是家長決定的,他們並沒有參與決定的權利,除非他們脫離家庭,這點對男性已經是非常艱難的事,對女性則完全不可能。那個年代,一個女子根本不可能獨立存活在世上。

Edward:所以碧生最終是離開了。

文君:是的。碧生離開的當天,他們見了一面,嘉宜提出他們一起逃跑,但是在他們有機會醞釀任何計劃之前,嘉宜就被他的家人抓回去了,並且一直關了半年。他始終不知道碧生一家為什麽要倉卒離開。碧生似乎是知道的,但是也一直沒有機會告訴他。到這裏我們至少可以看出嘉宜是一個多情而且勇敢的年輕人。

Edward: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

文君:故事還沒有完。被圈禁了半年後,嘉宜終於找到機會跑了出來。經過多方打聽,他終於在幾個月後找到了碧生所居住的邊遠村莊。這時,碧生已經不是和她自己的家人生活在一起了。

Edward:她已經結婚了?嘉宜太晚了?

文君:碧生一家人到這裏居住後,生活無著,很快就陷入貧困。無奈之下,她的父母把她賣給了當地的一個富紳做第五房妾侍

Edward:等等,我有很多問題。首先,在當時,一夫多妻是合法的?

文君:是的,在古代中國一直都是一夫多妻制。中國大陸1950年頒布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而中國香港到1971年才立法禁止一夫多妻。我的朋友亞秋一直認為,之所以中國的人口在19世紀前 的幾千年一直比整個歐洲大陸的人口都要多幾倍,就是因為一夫多妻制。古代中國和古代歐洲的人均壽命和嬰兒存活率是差不多的,那就只能是出生數量多高導致了最終人口多了。一夫一妻的家庭中,雙方的最佳狀態下大概也不會多過10個孩子吧?而中國17世紀的一位著名帝王有55個孩子,他甚至都不是孩子最多的人。

Edward:第二個問題是,做富人的第五個妾侍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嗎?

文君:絕對不是。妾侍是很沒有地位的,也只比使喚丫鬟強一點點,生了孩子都不算自己的,只能算是正妻的;但是孩子的地位又比正妻的孩子低。另外一個有五個老婆的男人,又能給每個老婆多少感情呢?要說碧生做妾侍有什麽好處的話,也大概只是比餓死強一些吧。

Edward:第三個問題是,家長把孩子賣掉是合法的?

文君:在當時,是的。不但賣掉是合法的,就算殺掉自己的孩子也不會有人來追究。

Edward:可以把孩子賣掉這件事,說明了一個前提,那就是家長對他們的孩子擁有所有權?因為只有你對一件東西擁有所有權,你才可以把這件東西任意贈與和買賣。

文君:在當時,人們確實是這樣認為的。當然每個父母都愛他們的孩子,這是人的本能本性。但是在那種社會中,一個人,尤其是一個男人,大約不會想到,是他為了給自己的某個部位止癢而強行把一個生命帶到了這個世上,他因此而對這個生命負有責任,他有義務撫育孩子成長直到成年可以獨立生活。不,他會想到的是,這個孩子的身體發膚都是源於我的恩賜,因此我當然可以把他/她隨意處置;這個孩子吃的每一口飯都是源於我的慷慨,因此他/她當然終身都負債於我。

Edward:這讓我感到悲傷

文君:我也是。還是繼續說故事吧。

Edward:好

文君:嘉宜偷偷溜進了這位富紳的家裏,找到了碧生。他要碧生跟他走,逃離這裏。但是碧生拒絕了。她說,如果她逃走了,這裏的主人就會怪罪給她的家長,找她的父母要人,會認為是他們騙了錢又把人給弄回去了。這會給她的父母帶來很大的麻煩。

Edward:ok,這是我聽過的最荒謬的事。就算她很愛她的家人,但是那些人剛把她當件舊衣服一樣賣掉,她居然對他們如此關懷?

文君:我猜到你會這麽問。這個問題我考慮了很久。這是在古代常常會發生的事實,把這個故事講給任何一個中國人,他們都會覺得這個情節雖然老套但卻合情合理;但是對你來說,這卻是一個十分說不通的邏輯。我不是一個社會心理學家,我也不知道該怎麽解釋。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答案是這樣的:不但碧生的家長認為自己對碧生擁有所有權,碧生自己也認為這種所有權是理所當然的。

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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