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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啊?戀愛還用做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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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拿起了電話,可是還沒來得及撥出號碼,卻被楚歌一把拉住——楚歌的臉紅撲撲的還掛著淚,看得出有些難為情的話對他來說是很難開口的,可是他那種青澀的想法,如果不說出口,依照林浩這種淩厲的性格是很難理解的——

“別,我其實……我其實也不是不能繼續,我就想著,你們不是朋友麽?你能不能跟他說說,就是別再做那些奇怪的事情……我……”

有些事,強勢的林浩不懂,江家那四個從沒為別人考慮過的大少爺更不懂……他也並不是非得自己犯賤,他和那個男人之間有一個最糟糕的開始,到現在他心裏都還留著很嚴重的陰影,說什麽喜歡,現在都還根本談不上,為什麽還願意留在那個人身邊……最初是為了江家、為了他照顧了好幾年的小少爺,現在依舊是為了江家、他想幫林浩,但是似乎又變的不僅僅是這樣了……爸爸為江家做了一輩子,一直都教育他,做下人的、哪怕是大管家也是下人,要凡事為主家多著想,要多體諒少爺們的性格脾氣,要方方面面照顧到少爺們的任性和哪怕是不可理喻的習慣,因為他們是少爺,這是做管家的忠誠,因為有這份忠誠,他們才能生活得很好,那是江家給他們的飯碗……大學畢業以後,繼任了父親的職位,很多同學都羨慕他一畢業就能在江家打工,他也知道那是榮耀,可是……一直都是他關心別人,體諒別人,溫柔待人,跟著別人的思考走,在遇上林浩之前,沒有人關心他想要什麽,在乎什麽,有什麽委屈和期待,就連一向嚴格的父親也覺得一切都是天經地義的。

林浩是第一個關心他的人……那天,註定了他的死心塌地。可林浩是主家、是朋友,林浩有他自己的世界,林浩那麽強,他的世界自己只能仰望,看不見摸不著,更跟不上他的腳步……

而譚鹿不一樣,那個人在圍著他轉!

沒有人知道他有多渴望也能被關心,也能被關註,逛街的時候只要他在什麽東西面前駐足一下,隔天那東西就會出現在他的房間,他其實不要那麽貴的嚇人的東西、他也不貪財,可是心裏小小的渴望被關註著、縱容著……他們家世世代代的管家,他從來就沒有像小孩子一樣任性過,現在有個人處處縱容著他、關註著他,肯為他花心思;每天家庭醫生都給他體檢一遍,雖然一直在國外長大、對中國人的習慣毫無概念的那個男人以為中國人就習慣中醫,居然在墨西哥特意給他請了個中醫老專家,今天有點上火,明天有點體寒,一點點根本沒關系的小問題,專門給他雇了個藥膳大廚變著花樣給他調理……

他不是沒感覺到那個人對他好,他只是覺得談喜歡還太早了,畢竟那麽糟糕的開始啊,但……那是他的第一個男人,雖然當初是被迫的卻也是第一次戀愛,所以他並不想換來換去,這樣很奇怪不是麽?只要那個人能夠收斂那些偏執病態的做法,其實再給他點時間,說不定真的可以喜歡上……

那種感覺,楚歌自己也說不清楚,所以反倒變得更加難以啟齒,他來找林浩,其實是希望改變現狀的……而不是任性的想要換個對象……

“呃……”林浩撓撓頭,老實說,這種怎麽聽都很委曲求全的要求他真的是搞不懂,按照他的邏輯,欺負人還叫什麽愛?欺負人就應該就地摁死!要不是那幾個混蛋姓江這塊免死金牌,死多少次都夠了,可他也知道楚歌單純又保守,想法的確是不大一樣,看著楚歌似乎不是完全違心的說辭,林浩想了想,“那你打算怎麽辦?我跟他談談?你確定麽?”

大概訴求他是聽懂了,這個楚歌啊,還真是溫柔過頭兒了,這種小媳婦兒哭著跑回娘家的既視感要不要這麽強烈啊!

可林浩覺得眼前的人好玩兒又可愛,卻笑不出聲,哪有那麽簡單啊……有句話叫狗改不了吃屎!更何況譚鹿有楚歌不知道的過去,那個男人的偏執和冷酷,都是從無數死人堆裏造就出來的,直奔目的的毛病用在談戀愛上,似乎還真變成了恐怖行為……袒露自己恐怕根本就不明白愛是怎麽一回事兒吧?

話說,其實林浩自己也不明白……當初,從死人堆裏爬出來的他們,得的是同一種無情的毛病!

可至少他不會以為愛就是領個證、然後每天上床,不會以為愛就是買買買……那個家夥的腦袋肯定被驢踢了!

這玩意兒,光靠談談……對象是譚鹿那種家夥,怎麽可能說得明白!

“恩,只要你跟他說好了,別再做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楚歌倒是充滿信任的看著他,漂亮的眼睛,汪汪的像只小狗。

這倒把林浩那句“辦不到”硬生生的噎了回去……這種人就是天生招人疼,想拒絕都不忍心。

可林浩正拿著電話考慮要怎麽和譚鹿那家夥溝通一個對她們倆來說都很費解的問題時,樓下江鳳煜似乎從廚房出來了,而且又出麽蛾子——

“餵!你站住!你幹什麽的?保鏢呢,把他給我拿下!”

樓下傳來乒乒乓乓的打鬥聲,似乎持續的時間還挺長,林浩坐不住了——

這麽不管不顧的硬闖手段,胡鬧而又對自己的身手非常有信心,保鏢都是他剛換的雇傭軍,身手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語,這樣還能打真麽長時間……再加上眼前,臉上還掛著眼淚的楚歌剛才說,那家夥“護送”他來的!

誰有這麽大本事……還用猜麽?

“譚鹿,你給我住手!你是來追人的還是來拆房子的!再胡鬧馬上給我滾蛋!保鏢都出去,沒你們什麽事!”

林浩到底是林浩,站在二樓的樓梯口一聲怒喝,就好象整個世界都安靜了一樣。

幸好,譚鹿第一次綁架楚歌鬧出那麽大動靜的時候,江少筠和江禮欽都看到過那時候的監控錄像,而江鳳煜正好被林浩推下樓摔斷腿的時候,只有他不認識譚鹿,所以江鳳煜從廚房小心翼翼的端著他親自烤的小餅幹正準備上樓就看到這個意外闖入者,直接就喊保鏢了,要是他知道之前那檔子破事兒,非得自己擼袖子上不可……那現在被打成豬頭可怪不得沒人提醒他!

看著江鳳煜安然無恙的站在旁邊,林浩松了口去……那個白癡,居然還舉著小餅幹朝他揮手……

譚鹿也看到了林浩,當然更看到了縮在林浩背後的楚歌!

“老婆!你跑什麽?有什麽不能好好說!”

譚鹿當時就急眼了,找誰不好,告狀到林浩這兒……天曉得林浩這家夥那麽差勁的性格,會不會把他的寶貝扣住不還給他!

聽他這麽肉麻的一喊,旁邊端著小餅幹的江鳳煜也傻眼了——老婆?哪兒?誰啊!誰是誰老婆?

看著這家夥沖著林浩的方向喊得,江鳳煜的臉色當場就青了——

“餵!你哪兒來的!哪兒來的滾回哪兒去!這兒沒你老婆!”

光家裏這幾頭豺狼虎豹就夠頭疼了,怎麽又冒出一個來!

“你們倆都閉嘴!譚鹿你給我滾上來!”

——林浩一看這架勢,趕緊開門進狗……省的江鳳煜逮誰掐誰,譚鹿可不是江少筠,這家夥可不知道什麽叫手下留情!

於是,半小時後,林浩的房間裏,一臉無辜的男人還在大吐苦水——

“……你讓我對他好,我盡心盡力每天圍著他轉,不是因為你讓的,而是我真的喜歡楚歌,我心甘情願、我甘之如怡!我沒有半點逼迫他,你說我到底什麽地方做得不好?就拿佛頭那件事兒,他跟我回去就沒笑過,我還專門去研究中國文化來著,不是說烽火戲諸侯麽?我把自家房子還點了兩回,他都沒笑,還罵我神經病!為了討他歡心,送他禮物,我寶貝他,像金銀鉆石那些不值錢的貨色都不值一提,我專門問我手下中國什麽最值錢,既讓他感覺到家鄉的溫暖又能體現我對他的感情金貴,我手下說中國古董值錢,說文物比古董更值錢,我就搞了個佛頭回去擺在他臥室裏討他歡心,我本來還想著他要是喜歡,下次就找人給我偷個兵馬俑,結果他又罵我神經病!再說那狗,我喜歡的人這麽難的說一句喜歡什麽東西,我能不給他弄回來麽?我管他是殺人還是放火,我的目的就是一個,就是想讓楚歌開心!結果他說我是瘋子!還有那個保鏢,我的人是他碰的麽?最可恨的是楚歌還跟他說‘謝謝’,我每個月給他那麽多錢雇他賣命,他命都是我的,你跟他說‘謝謝’!??說的時候還笑的那麽好看,你都沒跟我笑過,我能不生氣麽……還有昨天……”

“你給我閉嘴吧!”

林浩不只是該哭笑不得還是該生氣,反正身後江鳳煜這個死皮賴臉要跟進來的情場高手是笑得已經直不起腰來了……哪有這麽談戀愛的?傻缺麽?知道這家夥不是來跟他搶林浩的,心裏松了口氣,可楚歌看起來就好可憐!

林浩瞪了他一眼,這下江鳳煜也消停了,他反倒不知該說什麽好了……譚鹿這家夥,與其說他了解,倒不如說他們有著同一種悲哀,被當做殺人兇器一般行屍走肉的童年,之後好不容易擺脫那種生活,他們已經錯過了青春最浪漫的年紀,那家夥的性格也越來越偏執,殺人放火樣樣精通,幹脆把壞人做到了底,至於談戀愛……呵呵,有女人就睡,男人也無所謂,漂亮就行,看上就搶,一直都是這樣吧,現在真要追求什麽人,這家夥的情商倒還真蠢成狗了!簡直不忍心聽下去!

“譚鹿我警告你,你再這麽胡鬧,我就把楚歌鎖在屋裏,你這輩子都別想看見他!”

“那你說我該怎麽辦?你倒是教教我啊!只要能讓他高興,讓他不委屈……你說什麽就是什麽?”

——要說這譚鹿,這次還真是一顆真心,為了抱得美人歸,看這架勢還真是什麽都敢答應。

可問題是——

“呃,他戀愛……談戀愛就是……就是……”

林浩突然變得支支吾吾起來,一向運籌帷幄的他,還真是難得的看起來底氣不足。

見鬼,幹嘛問他?他也沒談過好麽!

“我看不如這樣,你給我做個示範,楚歌跟你關系那麽好、那麽信任你,一定行!”

——病入膏盲的人都喜歡胡說八道,比如說譚鹿,朋友之間的喜歡,和愛人能一樣麽?

“我去!談戀愛這事兒,哪兒還有做示範的?再說了,我去哪兒找個戀愛對象給你示範啊!”

——林浩心虛的使勁搖頭,他和譚鹿聚在一起都解決不了的難題,這還是頭一樁!

“對象不是現成的麽?”

譚鹿的眼睛使勁飄向他的身後……江鳳煜正站在那兒,眼睛笑彎成一條縫,完全一副“深得我心”的表情。

兩個男人交換了個眼色,就差擊掌了……他手裏那一堆心形小餅幹,當譚鹿眼瞎麽?

“這……”

林浩和楚歌也交換了個眼色,對方一臉求助的目光讓他實在開不了口拒絕!

媽蛋!他怎麽有種錯覺——能不能幫上忙他不知道,怎麽好像先把自己賣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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