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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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近珠知道,依盼姿的情性,定會將己頹靡之因由歸諸自身,繼而生自責、內疚。近珠不想讓盼姿有這種誤會,可她實在提不起精神。
近珠開門讓盼姿、潔如進來。
盼姿進來即拉著她上下探看,“你怎麽樣,總不開門,嚇死我!”
近珠安慰她,“你放心,我沒有事。”
潔如將早餐放在桌上,喚近珠來吃,“是你最愛的包子和粥。”
近珠到桌前坐下,問道,“盼姿,你怎地不去上班。潔如,元元誰來帶?”
“盼姿請假了,孩子交給她姥姥了。”
盼姿突然哭起來,“整個人軟軟塌塌,沒有一絲精神,我從沒見過你這個樣子,要不是我……”
近珠斥她,“你莫說這個話,跟你沒關系。”
“昨晚我即看出你在硬撐。”
“但你須知道,此事與你完全沒有關隘,我只是突然不知道工作的意義,”近珠問道,“工作有什麽意義呢?”
“近珠,你的工作本身既有意義。我一直羨慕你,你的工作有成就感、有挑戰性。而且,面對工作,你總是意氣風發,信心百倍,極有激情,不知疲倦。”
近珠苦笑,“羨慕我?我沒有明天和未來。”
“你們也知道,我的工作一眼望到頭。偶爾也想提升自己的能力。比如考個研。可實際又懶得動。這幾年過去,我覺得劉白勞的現在,就是我的未來,”盼姿笑道,“我剛入職時,最看不慣她的怠惰模樣,但後來覺得,她過神仙日子。”
劉白勞是三人給劉燕起的黑稱。劉燕是盼姿的同事,剛過四十歲,家裏有些背景,早年為她謀了司法局這個閑差,一直做到今日。常日裏總拉長一張臉,活似人人欠她錢。辦公電話響,從來不接不管由它鬧,急了就斷線。辦公室的人知道她的德行--明知不對還理直氣壯,一副我就不按規矩辦事,但你能奈我何的模樣,所以跟狗吵,都不跟她爭,只暗裏為她畫像以做編排——下巴垂到地上,頭的其他部位都在家裏或其他地方,反正不在單位;肱二頭肌至手腕縮進肩膀;她拿兩只腳跟你說話,一不開心就踹你出去。
“事兒就是這樣變壞的。本來新進人員願意按規定辦事,可單位裏的老油條總將此評價為較真,言下還有新人沒見過世面的意思。在裏面呆的時間久了,新人也知道了其中的道道,包括如何應付檢查,如何既省事又能拿到錢,如何不做不罰、做了還能得到誇獎。既知道這些旁門左道之後,少不得在緊急情況下使用;用過一兩次後,發現能讓自己省掉很多事,還不會出事,所以可能就大著膽子繼續用。新人自此成為老油條,並在以後教給後輩。事情就是這樣一代一代壞下去的。”
“咱們大學的時候,我就發現這一點,在學校做一些事情的時候,明明有規定,你按著規定認真做,別人就說你軸,偏要告訴你偷懶的方法。有些人為了顯示自己合群,就使用偷懶的方法,但一旦把握不好偷懶的做法和規定的做法之間的度,就會鬧出很搞笑的笑話。”
“我從來沒跟你們說過,我做家庭主婦,是因為恐懼工作。”
近珠和盼姿靜聽。
“大學時候,我就出去實習。帶我的律師,欺我年輕,帶我出去應酬陪酒。”
潔如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才繼續,“他們把我灌醉後,□□了我。律師作起惡來,你只能恨得牙癢,卻沒有辦法讓他受到懲罰。”
確實如此。這是一個法治社會,一切以法為先。在依法治國體制下,律師是可能最沒有組織性、紀律性的一群人。拋開團隊合作不講,律師從接案到結案,全部都是自己做,不受任何人掣肘。看在錢的面子上陪笑,逢場作戲,不想做的事,誰也不能逼著做。律師職業道德與紀律全是不得為何事,而不是必須為何事。欺負律師,需要他任你欺負,否則一般也難占多少便宜。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很自由,但同時也是單打獨鬥,沒有組織性、紀律性的一群人。
人的身體受地球引力作用下墜,人的心也如此,全都有向下墮落趨勢。沒有組織就沒有紀律、沒有約束的律師,曉得法律禁止之事是什麽,同時深谙如何避開法律。他們做的惡,是大惡。
“他看我小,不敢跟家裏人說,又不敢報警,就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他老婆抓到,抓爛我的臉、撕破我的衫。我不喜歡做全職太太,不喜歡生活全被丈夫孩子占據,但我更害怕工作。
近珠,若說工作的意義,我在你身上看到過。工作時,你總是有底氣,你有絕對的自信,還有,你敢說不,我不敢,我懦弱且害怕。我以前怕報了警後被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後來我發現,如果前次吃飯時,那個黃老板用那樣的大案來做餌吊我,我可能明知是當也會上。”
近珠輕撫潔如,“面對誘惑,大家都一樣,因為那是本能。只是,我可能有被害妄想癥,我只能理解壞、惡,一遇到善、美,我反而理解不了。”
“駱偉沒給你足夠安全感?”
“跟他關系不大,是我自己的問題,我突然找不到人生的方向。我不想再在這一行做下去,要註銷律師證。”
兩人齊聲反對,“你適合做這一行。”
“實際上,並沒有適合不適合一說。”
潔如轉言後事,“你註銷證件,然後呢?”
“或許我會去讀書?”
近珠忙了幾年,驀地停下來,十分無措。偶走進大學校園裏,倒能教她心神安寧。
“去讀書,然後呢?”
“船到橋頭自然直。”
“讀大學的時候,你就是個隨性的人,”盼姿急道,“可是近珠,在這件事上,你不能這麽隨性。你現在的這個想法是錯的。”
魏近珠她不想做的,誰也迫不得;要做的,誰也攔不住,因為她沒有生活壓力——她有父母給的一套房產,自賺來的錢,大部分存儲,小部分花用,她的生活從來不被貸款驅役前行。
她心中已下決定,不管盼姿、潔如說什麽,她末了只一句話,“我曉得你們是為了我好。”
盼姿自也知道無法改變她的心意,只道,“我舅舅是大學教授,由他介紹你去學校聽一段時間課,然後再做決定。”
近珠答好。
盼姿、潔如耽在近珠家中不離,近珠知她們擔心自己,教她們寬心,“我已有下一步計劃,你們不必擔心我想不開。”
盼姿、潔如囑她有事聯系。
送走二人,近珠接到警察來電,“梁康的屍體已由他家人領回,我發了他家的地址給你。”
近珠道謝。
那警察開解近珠,“誰都不想這件事發生。”
“我幾乎從不管旁人的事,連我爹媽的事都如此。因為我一直認為,不能認為單自己有良知、知道有些事情不對、會為旁人鳴不平,否則暗含別人全是混帳之意。不想幹的事我從來懶得管,指望有良心的別人做,誰曉得,人家當我是最後希望。”
“在工作中,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你在這件事上,並沒有錯誤,你皆是循章辦事。”
“可是,人卻死了,到底哪裏出了問題,誰該對此事負責?”
“沒有人。據我們了解,大家都在職責範圍內處理這件事。你依法依規依合同提供了法律服務。工商管理部門已經責令那些消防未過關的旅店停止營業並賠償相應損失。你也知道,責令賠償損失,其間已暗含行政力量施壓。依常情,行政力量不該介入,此事應由法院處理。”
近珠明白,明白這些,可是越明白,越覺得心裏堵得慌,一個人死了,卻沒有人對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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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珠開門讓盼姿、潔如進來。
盼姿進來即拉著她上下探看,“你怎麽樣,總不開門,嚇死我!”
近珠安慰她,“你放心,我沒有事。”
潔如將早餐放在桌上,喚近珠來吃,“是你最愛的包子和粥。”
近珠到桌前坐下,問道,“盼姿,你怎地不去上班。潔如,元元誰來帶?”
“盼姿請假了,孩子交給她姥姥了。”
盼姿突然哭起來,“整個人軟軟塌塌,沒有一絲精神,我從沒見過你這個樣子,要不是我……”
近珠斥她,“你莫說這個話,跟你沒關系。”
“昨晚我即看出你在硬撐。”
“但你須知道,此事與你完全沒有關隘,我只是突然不知道工作的意義,”近珠問道,“工作有什麽意義呢?”
“近珠,你的工作本身既有意義。我一直羨慕你,你的工作有成就感、有挑戰性。而且,面對工作,你總是意氣風發,信心百倍,極有激情,不知疲倦。”
近珠苦笑,“羨慕我?我沒有明天和未來。”
“你們也知道,我的工作一眼望到頭。偶爾也想提升自己的能力。比如考個研。可實際又懶得動。這幾年過去,我覺得劉白勞的現在,就是我的未來,”盼姿笑道,“我剛入職時,最看不慣她的怠惰模樣,但後來覺得,她過神仙日子。”
劉白勞是三人給劉燕起的黑稱。劉燕是盼姿的同事,剛過四十歲,家裏有些背景,早年為她謀了司法局這個閑差,一直做到今日。常日裏總拉長一張臉,活似人人欠她錢。辦公電話響,從來不接不管由它鬧,急了就斷線。辦公室的人知道她的德行--明知不對還理直氣壯,一副我就不按規矩辦事,但你能奈我何的模樣,所以跟狗吵,都不跟她爭,只暗裏為她畫像以做編排——下巴垂到地上,頭的其他部位都在家裏或其他地方,反正不在單位;肱二頭肌至手腕縮進肩膀;她拿兩只腳跟你說話,一不開心就踹你出去。
“事兒就是這樣變壞的。本來新進人員願意按規定辦事,可單位裏的老油條總將此評價為較真,言下還有新人沒見過世面的意思。在裏面呆的時間久了,新人也知道了其中的道道,包括如何應付檢查,如何既省事又能拿到錢,如何不做不罰、做了還能得到誇獎。既知道這些旁門左道之後,少不得在緊急情況下使用;用過一兩次後,發現能讓自己省掉很多事,還不會出事,所以可能就大著膽子繼續用。新人自此成為老油條,並在以後教給後輩。事情就是這樣一代一代壞下去的。”
“咱們大學的時候,我就發現這一點,在學校做一些事情的時候,明明有規定,你按著規定認真做,別人就說你軸,偏要告訴你偷懶的方法。有些人為了顯示自己合群,就使用偷懶的方法,但一旦把握不好偷懶的做法和規定的做法之間的度,就會鬧出很搞笑的笑話。”
“我從來沒跟你們說過,我做家庭主婦,是因為恐懼工作。”
近珠和盼姿靜聽。
“大學時候,我就出去實習。帶我的律師,欺我年輕,帶我出去應酬陪酒。”
潔如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才繼續,“他們把我灌醉後,□□了我。律師作起惡來,你只能恨得牙癢,卻沒有辦法讓他受到懲罰。”
確實如此。這是一個法治社會,一切以法為先。在依法治國體制下,律師是可能最沒有組織性、紀律性的一群人。拋開團隊合作不講,律師從接案到結案,全部都是自己做,不受任何人掣肘。看在錢的面子上陪笑,逢場作戲,不想做的事,誰也不能逼著做。律師職業道德與紀律全是不得為何事,而不是必須為何事。欺負律師,需要他任你欺負,否則一般也難占多少便宜。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很自由,但同時也是單打獨鬥,沒有組織性、紀律性的一群人。
人的身體受地球引力作用下墜,人的心也如此,全都有向下墮落趨勢。沒有組織就沒有紀律、沒有約束的律師,曉得法律禁止之事是什麽,同時深谙如何避開法律。他們做的惡,是大惡。
“他看我小,不敢跟家裏人說,又不敢報警,就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他老婆抓到,抓爛我的臉、撕破我的衫。我不喜歡做全職太太,不喜歡生活全被丈夫孩子占據,但我更害怕工作。
近珠,若說工作的意義,我在你身上看到過。工作時,你總是有底氣,你有絕對的自信,還有,你敢說不,我不敢,我懦弱且害怕。我以前怕報了警後被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後來我發現,如果前次吃飯時,那個黃老板用那樣的大案來做餌吊我,我可能明知是當也會上。”
近珠輕撫潔如,“面對誘惑,大家都一樣,因為那是本能。只是,我可能有被害妄想癥,我只能理解壞、惡,一遇到善、美,我反而理解不了。”
“駱偉沒給你足夠安全感?”
“跟他關系不大,是我自己的問題,我突然找不到人生的方向。我不想再在這一行做下去,要註銷律師證。”
兩人齊聲反對,“你適合做這一行。”
“實際上,並沒有適合不適合一說。”
潔如轉言後事,“你註銷證件,然後呢?”
“或許我會去讀書?”
近珠忙了幾年,驀地停下來,十分無措。偶走進大學校園裏,倒能教她心神安寧。
“去讀書,然後呢?”
“船到橋頭自然直。”
“讀大學的時候,你就是個隨性的人,”盼姿急道,“可是近珠,在這件事上,你不能這麽隨性。你現在的這個想法是錯的。”
魏近珠她不想做的,誰也迫不得;要做的,誰也攔不住,因為她沒有生活壓力——她有父母給的一套房產,自賺來的錢,大部分存儲,小部分花用,她的生活從來不被貸款驅役前行。
她心中已下決定,不管盼姿、潔如說什麽,她末了只一句話,“我曉得你們是為了我好。”
盼姿自也知道無法改變她的心意,只道,“我舅舅是大學教授,由他介紹你去學校聽一段時間課,然後再做決定。”
近珠答好。
盼姿、潔如耽在近珠家中不離,近珠知她們擔心自己,教她們寬心,“我已有下一步計劃,你們不必擔心我想不開。”
盼姿、潔如囑她有事聯系。
送走二人,近珠接到警察來電,“梁康的屍體已由他家人領回,我發了他家的地址給你。”
近珠道謝。
那警察開解近珠,“誰都不想這件事發生。”
“我幾乎從不管旁人的事,連我爹媽的事都如此。因為我一直認為,不能認為單自己有良知、知道有些事情不對、會為旁人鳴不平,否則暗含別人全是混帳之意。不想幹的事我從來懶得管,指望有良心的別人做,誰曉得,人家當我是最後希望。”
“在工作中,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你在這件事上,並沒有錯誤,你皆是循章辦事。”
“可是,人卻死了,到底哪裏出了問題,誰該對此事負責?”
“沒有人。據我們了解,大家都在職責範圍內處理這件事。你依法依規依合同提供了法律服務。工商管理部門已經責令那些消防未過關的旅店停止營業並賠償相應損失。你也知道,責令賠償損失,其間已暗含行政力量施壓。依常情,行政力量不該介入,此事應由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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