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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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他說了半天,似乎是他兒子在旅店燒炭自殺了。”

“那倒也簡單,你直去告訴他,可以旅店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我就不過去見了。”

正說著話,盼姿來電,“你在哪裏?”

“在律所。”

“法援處的跟我說,前幾天將你的名片給了一個當事人,屆時你看看能不能做這個案件。”

盼姿照顧近珠生意,留了一些近珠的名片,將名片分發給一些法律援助無法覆蓋的案件當事人。

“什麽類型的案件?”

“聽說,是他兒子在旅店燒炭自殺,旅店是無照經營,且未安裝煙霧報警器。”

“原來是你介紹,難怪他這麽執著,偏要找我,我還以為是來找我尋仇,不敢相見,”近珠笑說,“人已經來了。”

盼姿答好,“那你看一看能不能做。”

掛斷後,近珠擎著電話朝小芙聳肩,“那人在哪兒?”

“會客室。”

“你叫他進來,我跟他說幾句。”

小芙稱好,將一個男人領進了近珠辦公室。

這個男人身量一米七左右,毛衣、秋衣、保暖衣疊疊穿了幾層,外罩一件黑色外套,動作有些局促,左手捏著灰色褲子的一角。

小芙為他倒了一杯水,並指近珠介紹道,“這是魏律師,有什麽問題,你可向魏律師詢問。”

近珠請他坐下。

他坐下,近珠才看清他的長相。

他面中突出,眉眼嘴角皆是下垂狀,眼裏迷迷茫茫,全無神光。

其時,近珠並不曉得,這是她第一次見這個男人,也是最後一次。

近珠開聲問,“你說,有什麽事?”

他哆嗦著嘴道,“我兒子在住的旅館裏燒炭走了。”

“派出所怎麽說?”

“派出所說是自殺。”

“有關部門有未處理旅館?”

“讓他們停業,還說要罰他們款。”

“那麽,現在你只能向旅館索賠。”

“我不想要錢,我想要個說法,我兒子死了。”

這句話,既可能是真情表露,也可能是希望獲得更高賠償的冠冕堂皇之語。

“人死不能覆生,現在只能通過錢來解決。”

“他原就是留守兒童,他媽生下他就走了,我一直在外面打工,沒在他身邊,他奶奶去年去世,”這中年男人哭成一個孩子,“他初中沒讀完就輟學了,今年七月份滿二十歲,我為他新建了房結婚。二十歲,他才二十歲,怎麽會想不開走絕路!”

這些細節,在法律上沒有意義,不是法律評價的對象,但魏近珠是人。

她遞給他紙巾,同時嘗試問,“他什麽也沒有留下?手機裏什麽也沒有?”

他的哭聲更大,一邊搖頭,一邊哽著聲說沒有。

近珠猜測道,“是不是有巨額貸款無法還清?”

如今,螻蟻借唄、投資公司、二手車交易公司之類機構都以各種方式向缺乏償還能力的年輕人瘋狂放貸。

“沒有,”他悲泣道,“我找跟他一個廠的人問過,他沒有。”

“是否遭遇重大打擊?”

2020年一則消息稱,抑郁癥成僅次於癌癥的人類第二大殺手。

他搖頭道不知,“他沒有跟我說過,他不跟我說話。”

既如此,近珠只能告訴他事實,“法律最多只能為你向旅館爭取其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賠補償。”

“你們都是這樣說。”

近珠不解,“我們?”

他點頭道,“派出所、鎮上的值班律師、法援處,還有你,都這麽說,都讓我收錢了事。”

這人也是問了一圈後又來到這裏?

近珠初出茅廬時,某次曾在總工會接待過一個案件。那天她8:30坐下後,大概9:00的時候有人在大廳鬧。跟自己沒多大什麽關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近珠連看都不看鬧的那個地方,還是做著自己的工作。這人鬧了半個小時後,總工會的工作人員讓近珠接待這個人。

他向近珠做自我介紹,“2004年到2006年期間,我是本市一家公司的員工,2006年工傷傷了手,去總工會旁邊的市醫院治療,當時治著治著沒有錢了,市醫院還允許我賒了三四萬。我很感謝市醫院,但只恨自己沒有錢,不能把錢還給市醫院。”

近珠聽得一頭霧水,就自挖掘其中的法律問題,問道,“有沒有做工傷認定?工傷有未獲得賠付?”

他從隨身帶的袋子裏掏出一份材料說,當時先確認了勞動關系。

他隨身帶的那個袋子像是哆啦A夢的口袋,隨後他又隨著二人的對話拿出工傷認定的一系列材料、一審判決書、二審判決書、再審裁定書,報紙剪貼、刊物文章剪貼、政府文件等應有盡有。

他腦袋比魏近珠還清楚,他懂的法律知識似比近珠還多,近珠不知道自己對他有什麽意義、有什麽用,羞愧之下問道,“你要咨詢什麽?”

“公安不讓我去北京,公安有沒有權力限制我自由?”

聽到這兒,近珠已經有了些警惕,問他,“你去北京幹什麽?”

“提要求,但公安不讓他去,還把整個人攛到車裏。”

“提什麽要求?”

“我女婿得了癌癥,需要100萬醫藥費。”

“你女婿在哪裏?”

“在鄰省,工會要給我100萬。”

“憑什麽?”

那人不答這一問題,轉對魏近珠做一評價:你沒用。

後來又見到一位。那是位女性,精神矍鑠,乍一看最多60歲。但她把資料拿出來,身份證顯示已經八十多歲了。她說二十多年前一條公路要穿過她家房子,政府要征收她家的房子,她不同意。而後,長達兩年的時間裏,有人站在她家門口撒尿、跟蹤她,不讓她去北京說理。再後來,公路改道,不從她家過,她家被圍在了盤錯的立交橋中。她把一堆裁決書一個一個擺給近珠看,等到十一點三十分整的時候,她看了一眼手表,說時間到了,不耽誤近珠下班,她要走了。

這個人也是沒事找事?近珠覺得自己被開涮,口氣立時也有些不好,手上也在收拾東西做趕人狀,“本來就是這樣。”

“你能不能幫我查清楚我兒子為什麽死?”

他在難為魏近珠。

“律師做不到。”

“如果有一個人跟我說他能查到我兒子死的原因,是不是真的?”

“騙子騙人的花樣奇多,層出不窮,”近珠仍是老話,“我建議你向旅店索賠。”

“我本來就對不起他,不能再拿他的命換錢。”

“並不是這樣講,”近珠苦笑著與他解釋,“要求賠錢,只是一種不得已的補救措施,並不是將人命與金錢直劃等號。”

“我不告了,”他從口袋裏掏了一沓錢,“我把錢給你。”

近珠把錢塞回給他,“不用了,你走吧。”

“你這裏問問事也要收費,外面那個小姐已經跟我說了。”

“不用不用。”

近珠把他送到門口,並示意小芙不必收錢。

她回身去辦公室拿酒時,聽到小芙在外面嚷,“不用給錢,律師都說不用給錢了!”

近珠聞聲走出去看,見小芙追了幾步沒追上,回身朝她揚著人民幣道,“人走得沒了影。我原與他說每小時三百,他給了五百。”

近珠嘆說,“他不想要賠補償,想讓我幫他查兒子為什麽死。”

“前次有一個電話打到律所的座機上,蘇律師接起電話後,那邊一個女聲當頭說她懷孕了。事後蘇律師說,她當時下意識想回說自己不是孩子的父親。”

“法律用來解決問題,我們也不過是給人家提供一條解決問題的途徑。這途徑多了並成為一種習慣,可能就是用法治去解決社會問題,只是他們誤會法律解決一切問題,”近珠笑與小芙道,“小芙,你也早些下班。”

小芙點頭道,“魏律師,你也早些下班,耽誤了你的約會。”

“那是小事,”近珠讓小芙先走,“我來鎖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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