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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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家中。已經吃飽的我直奔房間,在床上打滾休息。沒事好做,不想動彈,但我又覺得無聊。於是我開光腦上網,想看我團車禍事件的後續相關新聞。

我一開始就直登上網信,想從此地關註事情最新進展。可我卻沒先看到車禍的事情,反倒是我團與隔壁團粉絲間,刷了個網信滿屏。#車禍團滾出音樂舞臺#的話題標簽似乎已經被強制處理掉,但事件還在持續發酵。

我團與對方團體的粉絲不斷敵對互打,造成整個網信一打開就全是這個話題,當然我相信,這之中絕對有我公司的推波助瀾。同性質公司與公司間敵對,這事非常合理,因為偶像的市場就是那麼大。公司所會推出的各色偶像,本質上大同小異,就是花瓶系賣青春的偶像。

所以喜歡上我團的人,也很可能會變為另一團的粉絲,我們本質太相似。以食物來說,就像是喜歡紅豆的人,也大多有機會能喜歡綠豆,不是沒有差異,但是有這個互通的希望。

於是為我團花出的錢,按照道理也可能變心花到別團上,但是喜歡偶像的人卻幾乎就是“這部分”的人員,總數就那麼多,所以錢若花到我團,別團就不會有份。偶像團體之間的關系就是那麼險惡,所以有機會必然就你死我活,不論是公司還是我們本身都一樣。

事件越發上升,從兩團鬥爭變為兩公司間的角力。

我沒關閉網信只是隨意瀏覽,事已至此我也不能做什麼,只能看公司們何時打完這場戰爭。現在是高層間的角力,跟我們旗下藝人已經無關,公司間什麼時候能比出個輸贏,鬧劇就什麼時候才能得以結束。

不過,我這時意外見到主角的網信也加入戰爭,他不知寫了什麼,竟然能讓他的大名成功被黑粉們一再討論。

我直接去到他的網信,立即就見到他被熱烈討論的理由,他寫了一篇長信,評論著偶像粉們霸屏的愚蠢。“……偶像是不正常產物,因為人們生理沖動,而被各大公司以愚民方式造出的花瓶。會迷上這些不正常造物的人,理所當然也都沒有正常智商,所以粉絲不過是群毫無意義的存在……”

長信很長,不過卻幾乎是把幾個點來來回回的說上好幾次,而重點大約就是以上幾句。主角因為不明原因,選擇在此時做出“眾人皆醉我獨醒”的長信,雖獲得一小部分人的熱情追捧,但同時也得罪更多的偶像與他們的粉絲。

他如此做,雖給了他自己極大的關註度,可也犧牲他未來在演藝圈的人緣。不管是公司還是偶像粉絲,想必都不會很高興看到有人這樣評價他們。

我現在終於懂了,為何書中要寫主角才剛走入演藝圈,就因“寫作才華”而受到眾多人的敵視。我當時還沒看出其中深意,沒想到我還是理解了何謂“寫作才華”而受到演藝圈多人敵視,中文如此博大精深,沒經歷過,我還真猜不出這個寫作會是這個意思。

我又解開過去的某個疑惑,心情不錯,所以關了光腦上床睡午覺。

我一覺睡到晚餐時間,自行走出房門到客廳,小李發現我出房,迅速開始張羅起我的晚餐。我坐在客廳桌旁,邊等待自己晚餐邊打開光腦,看著新聞以打發時間。

而在此時,我看到某個意料之中的新聞,新聞報導著有關我們團體的飛行器被人動手腳的事。我不意外飛行器被人動手腳,畢竟前世也是同樣狀況,所以我沒有驚訝的只是看著新聞,確認警方的調查進度。

警察挺有效率,現在已查到“飛行器上被故意放置幹擾源,機器被幹擾才自撞釀禍”,並表示他們鎖定幾個人追查,不公開調查進度,但相信很快能查出真相。

前世警察也是查案很快,沒幾天就查出證據抓出兇手。可惜因為一些原因,有證據的兇手卻不能直接抓起,我記得拖上一個月,警方才集齊所有必須用品得以去抓人。

我前世就知道有個兇手,但因我前世沒關心後續進展,所以對兇手的一切全然不知,不過這也無所謂。反正我知不知道兇手是誰都沒差別,不用多少時間,警察自己就能找出真兇。

新聞上發言的警察,正在公布兇手所使用的手段,我豎耳而聽。“我們判斷,犯人是混入公司放置飛行器的地方,趁人不註意時,放幹擾源在飛行器上。他不是直接在犯案時放幹擾源,而是利用遙控方式開啟幹擾引來禍事,因此我們還在追查具體放置時間。我們也正在過濾所有可能接觸到這臺飛行器的人,追查成功只是時間問題”

食物在此時上桌,於是我放著光腦銀幕在眼前,邊吃邊看新聞。新聞沒再說更多查案細節,似乎是因為警察要求暫時對媒體保密,所以我還是沒能確定警察最終查到了那些部分。

這則新聞結束,我稍微專心的點吃晚餐,吃飽後還坐在客廳消食。但是,我的光腦響起,我於是打開光腦的控制面板,發現公司對我團全體傳來一個特殊訊息。

訊息開頭丟了個網址,我沒先看後面文字,而是先點了網址。網址所在地方,意外的不是什麼特殊網站,是個雖較小眾,但是很多青年人都會聚集在此的留言板式網站。

公司所發的網址,是直接連到某個留言,而這居然是事件兇手的留言。留言內容狂妄,但是沒意義的自我陶醉挺多,我看了幾乎快整篇,才在最後發現重點。“……如果想要我出面自首,明日下午在白石廣場上,只要我看到團體任何一人出面,我會亮出身分,與他說話……”

怎麼說,我意外了,前世可沒有這麼好的特殊事件?雖然時間過去已久,但我還沒老到忘記前世狀況,前世兇手你應該是躲到最後,不甘不願的被警察抓走,怎麼這次你倒是自己跳出來了?

但是不得不說,若這是真正犯人的意願,查案的事情會簡單很多。

事實上,以現在的科技水準,警察要查到那些人是可能的犯人,其實相當容易。但是查到犯人們,並不代表就真正能抓,很多規矩必須被遵守。有多少規矩?我可以舉例說明。

現今,犯人已經在網路上冒出頭留言,以國家機關的能力,警察不須多久,就能找到這個留言的真正源頭。可是光是找到不夠,就算能藉此抓到發出留言的人,只要他不承認他是真兇,警察就沒資格對他做出任何需要他本人參與調查。

我所謂的任何調查,包含人能想到的所有部分。警察不要說去搜家了,連問別人他當時人出現在何處,都可能因不守規矩而被告。所以,犯人之所以能在網路上大肆宣揚他是犯人,還指定地點要求會面,就是看準警察不能動他。他若是不主動親口承認他是犯人,警察也只能浪費更多時間追查,而不能隨意找上他本人訊問。

我又回去看公司的訊息,公司表示希望我們明日下午前往白石廣場,自願前往者,公司將給他更多資源作為回報。並且後面還刻意註明,自願前去者請先往公司過去,公司會給個人專門的“指導”。

公司不愧是公司,如此不擇手段搶曝光率的作風,真令我甘拜下風。也是,這類事件足夠吸引眼球,應該能吸引眾多媒體等在那拍攝犯人。那麼有力的“宣傳”,只要公司操作的好,大大打開我們知名度簡直指日可待,公司怎麼會不要求我們過去?

我個人對真相啊對犯人啊都沒興趣,不過我最終還是決定過去。除了為了保持我為名利可以不擇手段的形像外,我只是想知道,犯人做這件事的動機到底是甚麼。犯人動機不是重要的事我知道,但重不重要與知不知道,本來就毫無關系。

前世犯人沒出面,其結果就是被警察抓住,不公開調查結果的送去關。這一世,我有這個機會可以面對犯人,我就想知道你犯下此等案子,到底是圖個什麼玩意?當然,沒工作我很無聊沒事做的個人心態,才不是關鍵什麼,我是不會承認的。

我看到此段落結束,又專心地吃了一頓晚餐,這才讓小李收拾,順便交代他把防護衣找出來。“小李,你明天準備好我的防護衣。”

既然明天要做危險事情,我就需要好裝備,而家裏最好的防護裝備,莫過於我的防護衣。我知道我有一件防護衣,說起來我對它挺有感情,想當年我毀容後就是穿著它逃出去。因為對它太有印像,所以一想到要去做危險事情,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這件防護衣。

“冉落少爺,請問您明日是否要去白石廣場?”小李帶著十分擔心的表情說話,看來他已經知道,我拿防護衣是要做什麼了。我沒說話,只是點個頭,這件事我本來就不打算瞞小李,反正他總是會知道的。

“冉落少爺,明日能不能請您帶上您新經紀人?若您願意,我會代您通知他行程。”小李卻要求我帶上某個出乎意料的人,等等,雖然我是對帶他沒多少抗拒,但為何你會希望我帶上他?

“為什麼我要帶上他?”我是真不懂小李意圖,我是要與犯人會面,多帶個經紀人能有什麼意義?

“他不會妨礙您行動,必要時也能保護您。”小李的理由聽著是不會不合理,唯一一個比較古怪的部分,也就只有為何小李那麼信任我新經紀人這回事。我突然覺得,我新經紀人也是個神秘人物,至少不是我認為的填補前人角色這樣簡單。

“好,我帶。”我一口應下,多帶一個我又沒損失,小李希望我帶,我就多帶一個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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