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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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早上,葉一舟被一陣喇叭聲吵醒,她拿起手機看了看時間,已經八點鐘了,好像這兩天的睡眠都特別好;葉一舟起床,看到空蕩蕩的房子,徐啟元應該已經去出差了吧!這房子大得有點恐怖,只是大,沒有人氣,所以才顯得特別空曠;今天要做些什麽呢?葉一舟從來沒覺得時間這麽難過,好像真的是數著時間過日子,算了出去看看周圍都有些什麽吧,一直待在家裏會發黴的;等慢慢熟悉以後,再去找工作吧,對了,周末要回門,今天星期三了唉,葉一舟長長地嘆了一口氣;徐啟元到了公司就開始處理手裏的工作,處理完以後,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情,然後敲開了領導的門……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徐啟元都在想,如果沒有去找領導,去了本該去的目的地,那麽有些,可能這輩子都不會再遇見了;如果不是自己該死的責任心,他去了他該去的城市,又會怎樣,這世間的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軌道,如果聽從命運的安排,走自己的軌道,那麽後來的事情是不是就不會這麽糟糕,結局是不是會美好一些;徐啟元這次本來應該是去蘇市的,但是路程太遠,4天的時間不一定能回得來,於是去和領導商量,重新去了一個近一點的城市,然後他去了這個讓他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心都不得安寧的城市;徐啟元一直以為,婚姻這個東西,無關愛情,卻有關責任;既然兩個人組建了家庭,不管是因為什麽原因在一起的,既然自己接受了安排,就該努力去承擔該有的責任;他當然知道他可以不陪著葉一舟回去,讓她一個人回去,或者兩個人都不回去,可是他所接受的教育告訴他,這樣做不對,對人最基本的尊重得有,該有的禮數也都必須要周到,不能落人話柄;去之前他大概不會知道,他日思夜想的人,那個曾經突然消失,他發瘋了一般滿世界去尋找的人,原來離自己並不遠;這世間總有各種各樣的遺憾是我們不能彌補的,我們唯一能做的要麽是接受,如果接受不了,那就選擇遺忘;徐啟元有喜歡下午去喝咖啡的習慣,所以每到一個地方他都會先搜索咖啡店,然後在附近找個地方住;這個習慣是他在大學養成的習慣,那個時候他並不喜歡喝咖啡,後來認識林小雨以後,她有喝咖啡的習慣,有時候下午沒精神,林小雨都會給他帶一杯咖啡,久而久之他也養成了下午喝咖啡的習慣,盡管後來兩人分開了,但是這個習慣卻依然保留著;他喜歡喝咖啡,不加糖的那種,他記得大學的時候,有次和林小雨吵架,林小雨給他買了一杯美式咖啡,沒有加糖,當時喝的時候感覺都要吐了,那種苦又不是苦瓜那種純粹的苦,苦中帶著一種酸,總之味道要多奇怪有多奇怪;後來每次林小雨心情不好,都會給他買這種咖啡,不得不說,提神效果是真的不錯,多喝幾次以後,徐啟元也就慢慢接受了,後來就喜歡上了這種怪怪的味道;城市一般有咖啡店的地方,附近不遠處都會有酒店,徐啟元對住的地方沒什麽講究,幹凈衛生就行,沒有非要多高檔,小旅館他也能接受,反正就是個睡覺的地方。

義城其實離貴市不遠,坐高鐵一個小時就到了,到了義城,徐啟元看看時間,才三點鐘,於是去了附近找了個酒店,洗了個澡,收拾完畢以後準備先去吃點東西,然後去附近的咖啡店坐坐;他還有一個愛好,就是喜歡到處去逛逛,每到一個地方,他都要去到處走走,他不喜歡打車,喜歡走路,這可能和他的個性有關,他喜歡慢慢去觀察一個地方的風土人情,雖然現在每個城市定居的人都來自四面八方,但是有些東西是抹不掉的;義城不大,走了不到半個小時,就到了一個公園,有一條小河,這條小河可真夠小,水比較幹凈清澈,但是水流確實小,大概兩米寬吧,水深應該能到小腿肚子;這裏的樹木很多,也很大,有些老人在樹下乘涼,還有下棋的人,這個公園應該比較原生態,沒有大修過,健身的設施也很不齊全,還不如家裏小區裏的游樂設施多;沿著河道走到盡頭有一些老式的房子,木房子,一排一排的,房子是紅色的漆,有種古老的感覺,大概是這裏還沒被拆遷;徐啟元很喜歡這種古老的感覺,記得小時候自己的老家就是這種房子,後來爸爸從村裏的小學到鎮裏的中學再到縣城的高中,他也從抹了紅漆的房子到磚房再到縣城的高樓大廈,房子越來越好,只是很多時候,人就是很念舊,對過去的時光念念不忘;他高考那一年,特別喜歡回老家,跟著爺爺去地裏拔蘿蔔,去挖土豆,去掰玉米,去田裏抓黃鱔,去釣魚,他覺得那樣的生活就很美好,那時候他還在想,以後自己老了,也要回這裏來養老;後來上了大學以後,就只有過年才會回老家去,爸媽也曾無數次想把爺爺接到縣城生活,但是爺爺始終不願意,他說村裏的人很多,隨便找一個人都可以聊天說話打發時間,到了縣城他一個人都不認識,而且家裏的田土不能荒廢,要不然沒有人氣;後來大學畢業以後,爺爺也去世了,他回老家的時間就更少了,只是很多時候會懷念,過去的時光回不去,但是有些人和事,會永遠刻在記憶力,一輩子都忘不掉;就好像心裏的那個人,等得太久了,就已經成了一個習慣,深入骨髓,其實換個人好像也沒什麽,所以你看,這世界上哪有那麽多的非誰不可,只不過是不甘心;想著那麽久的時間都等了,於是總想再等等,等到最後,時光把自己從少年變成了中年,終於還是選擇了妥協,最後還是沒等到那個人,覺得有些可惜,也只剩下可惜了;不記得多久了,也不記得自己什麽時候個性變了,好像周圍的一切都在不停地變化,按照自己以前的個性,應該是絕對不會妥協的,可是為什麽妥協了呢,他自己也不知道;好像和不愛的人結婚,也不是特別的糟糕,也或許,那個自己一直以為深愛的人,經過歲月長久的洗滌,顏色也已經慢慢變淡了,只是自己習慣了心裏的堅持,卻從未正在正視過自己內心的想法,驀然回首,那些舊時光,已經離自己很遙遠了,回不去了;回憶之所以是回憶,大概就是因為,你曾經擁有的一切,都會在腦海裏變成一副動態的畫面,讓人哭著笑,也笑著哭,而回憶最殘忍的地方就是,你撿不起,也放不下;好像走了很久了,終究要沿著來時的路,慢慢往回走了;真該照張照片,恐怕下次再來,這裏就變了模樣,可惜,留下一張照片又有什麽用,沒有要分享的人;算了吧,變了模樣的何止這沿途的風景,天邊的夕陽不也一樣,至一眨眼,就換了模樣;回去吧,照著來時的腳印,回到起點;媽媽,那個叔叔好帥,旁邊一個小女孩拉著她媽媽的衣服說;這話讓徐啟元心情大好,這媽媽很好,孩子的眼光很棒;這家夥,還真是自戀;

於是徐啟元沿著原路返回,準備去咖啡店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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