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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6章肥羊包庇倉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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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6章 肥羊包庇倉鼠

“陛下,朝廷如今形勢大好,但朝廷形勢越好,密黨為竊取朝廷成果就越不擇手段,甚至下三濫,因此朝廷不能以尋常律法和態度應對。

非常事態,當以非常措施加以化解,而不是爭鋒相對。如此易被以柔克剛遭至失敗。還請陛下明鑒。”

“愛卿的意思朕很清楚,但許平丞貴為勳戚,已是享受到朝廷的恩遇,卻仍不知足,還要偷逃稅款,其心可惡。”

“陛下,恕臣直言。但凡是人或事,都可以被利用引導,既可以向好的一面引導,也能向壞的一面引導,密黨則是將許平丞向壞的一面引導,而臣則可以將此事向好的一面引導,關鍵在於如何對待和應對此事。”

“哦……”女帝瞥了一眼沈雲卿,臉上怪笑著,隨後有說:“愛卿還能將此事變成好事?”

“是的,關鍵在於如何引導。”

“看來,朕不得不給愛卿這個面子。”

“臣不敢,臣只是實話實說,並非為許平丞開脫。”

“呵哈哈……”女帝大笑。

君臣共事這麽多年,沈雲卿哪次替人開脫是當面開脫,都是找借口,轉移矛盾焦點開脫,女帝能不知道?

公孫蕓惠再次坐回禦書桌前,思考片刻後說:

“此事性質雖然惡劣,但不涉密黨,如何處置朕會慎重,董達。”

“末將聽令。”

“許平丞一事調查清楚後,暫且監視居住,不得朕旨意,不得離開府宅。”

“臣領旨。”

“此番許平丞一事萊王有失察之責,責成萊王思過一月。”

“兒臣謹遵母後教會,定當深刻自醒。”

下刻女帝目光轉向沈雲卿:

“待等查清偷逃稅款,罪降兩等依律處罰,海郡王有監督不嚴之責,同罪並罰。”

聽到這裏,沈雲卿都嚇一跳,他非常清楚女帝又是要薅自己羊毛。

許平丞雖然性質嚴重,但畢竟是勳戚,只要不是惡性刑事犯罪,其實夠不上死罪。但女帝要薅羊毛,那都是頂格做文章。

罪降兩等就是從死罪抄家,降為坐牢罰款,再從坐牢罰款降為行政罰款和臨時軟禁。

女帝好歹賣個這麽大個人情,動用特權赦免許平丞的這只倉鼠的“死罪”,你沈雲卿這頭肥羊包庇倉鼠不想出點血,能這麽輕易放你過門嗎。

但是你又不能表示自己心甘情願挨罰,同時也不能拒絕。

如果你心甘情願挨罰,一旦開了這個頭,日後就會很麻煩,但如果你拒絕,女帝總要給自己找個下臺階吧。要是皇帝的面子都這麽容易給撕,日後豈不是人人都能到女帝面上扯塊面皮下來貼自己臉上。

所以動用特權和女帝的面皮也是要經濟成本的,否則門檻太低,日後人人都要女帝賣人情,她公孫蕓惠成什麽了。

“還請陛下念在臣不知情的份上從輕處罰。”

“朕自有公斷,海郡王就不必操心了。”

女帝答非所問,其實是根本不接話茬,沈雲卿既不想心甘情願被罰,但也不能不接受使用特權的經濟成本和門檻,所以只能說自己蒙在鼓裏,錯不在我,您開罰單能不能減幾個零。

言外之意就是說,您要薅羊毛,下手別太狠了。

但女帝卻說她知道怎麽判罰,要沈雲卿別操心,而不是說她會減輕罰款,或者還是照罰不誤。女帝現在也學會了打太極,搞模棱兩可。

“許平丞一事盡快偵辦,詳報給朕。現在都散了吧。”

“是……”

言畢,三人俯首行禮,各自退出禦書房。董達邊走邊問道:

“海郡王方才說,能將此事變好事,不知如何變成好事?”

“此乃機密,暫不可說,也還請董將軍保守秘密,不要說予他人。”

“那好吧,那本將先行告辭了。”

“嗯,將軍慢走。”

待等董達離去,周晟的臉色才好一些。

“此番真是好險,若非你出馬,怕是要遭母後重罰。”

“重罰是小的,只怕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了,那才是大問題。你知道許平丞過去十年間,偷逃稅有多少。”

“不知,莫非數額巨大。”

“豈止是巨大,據許平丞交代,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共計偷逃稅三萬四千五百多兩白銀、三百五十七萬四千餘貫,剛才陛下在氣頭上,我都沒敢說,只怕說了,許平丞小命不保。”

周晟聞訊很是吃驚,這簡直就是天文數字。

“竟有這麽多!”

“據我判斷,這裏面絕大多數都是密黨做的圈套,引誘許平丞利用特權進行的合法避稅。”

“合法避稅?”

“是,既屬於違法,但也屬於合法,金戔寺內將此種處於合法與不合法之間的行為稱之為‘灰色地帶’,意思就是說,處於模棱兩可之間。”

“那豈不是應該按無罪論處?”

“可陛下不這麽想,陛下要存心治你的罪,還愁找不到借口。而且你也別太樂觀,雖然處於合法與不合法之間,但也得看是誰再幹。我幹有陛下默許,而許平丞偷逃稅如此巨額,已經不是你,也不是普通財閥所能包庇,一定是要陛下默許的。”

“灰色地帶”除了是法律的盲區之外,有的時候也是社會發展,禁止和開禁都不合適的情況下,為了在利益和管理之間取得一個平衡。

沈雲卿避稅,那是有女帝罩著默許幹的,每年避稅的資金其實都避到女帝小金庫裏去了,而且這還不算,每年還要向女帝交保護費,否則女憑什麽罩著你?她老人家就真放心把這麽大的產業交給你沈雲卿經營?

其實不是,這是一種政治默契和特殊的政治關系,沈雲卿向女帝繳納保護費,既是一種“誠心誠意”的表忠心,也是他沈雲卿沒有政治野心的態度,而且女帝也往沈家產業安插了人,對沈家的運作基本了解。

否則這麽大的權貴經濟體,女帝能放心一直這麽養著?換做是任何帝王,都不會容許自己身邊有一個經濟上的權貴霸主。

所以女帝才能默許沈雲卿偷稅漏稅,因為不論怎麽偷漏,都是漏進女帝腰包裏的錢,這種好事誰不幹誰是傻帽。

而朝廷雖然也打擊民間合法避稅,但也只是壓制在一定規模和環境下,並不是一禁到底。

因為當前的社會背景和政治環境,還不足以一刀切,一禁到底堵住全部的漏洞。

相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把那些偷逃稅的漏洞規範起來,通過立法和引導,打擊一些偷逃稅,同時把一些偷逃稅引導成合法避稅,讓這種現象浮在水面上,而不是沈在水裏看不見。

等到日後技術條件和政治背景成熟,再把這些合法避稅慢慢變成不合法,加以規範和征收。

同時把合法變成不合法,這個過程對涉案人而言不是犯罪過程,是律法帶來的性質改變,因此不是犯罪行為。但如果把大家都在做的不合法行為,公開變成不合法,那就是犯罪行為。

但默許民間進行一些合法避稅,你也不能太猖獗沒底線呀,常見的避稅額也就幾十貫幾百貫,上千貫的已經很多了。因為普通的商人、富人的財富才幾萬、十幾萬、幾十萬貫,只有大財閥才有動則幾百、上千萬的財富。

而許平丞倒好,偷稅漏稅近四百萬貫,朝廷的財政兩年前才一億六千五百多萬貫,許平丞一個倉鼠十年就偷逃稅四十一分之一。當然,沈雲卿每年偷逃的稅款可能比許平丞一年還多,但性質根本不一樣。

更何況許平丞是什麽人,是周晟的小舅子,縱然偷稅漏稅對勳貴而言不是什麽原則性的案件,但是女帝正愁找不到借口整治周晟,許平丞平白送了一個借口給女帝,這就讓偷逃稅的性質發生了改變。

“那現在會如何處置許平丞?”

“陛下已經罪降兩等,死罪改徒刑,徒刑改罰款,許平丞偷逃稅款巨大,已經超出了稅法衡量的上限,此事需得和周啟、刑部商量。以我看,至少也得是罰沒不法所得,罰三倍以上的罰金。”

“三倍!”周晟吃驚,四百萬的三倍,那就是一千兩百萬吶,擱在三十年前,國庫收入也才一千兩百萬。

“這也沒辦法,如此惡劣的經濟犯罪,若不嚴懲,朝廷顏面與法統將蕩然無存。”

朝廷目前對偷稅漏稅的處罰雖然是有選擇性的打擊,但處罰力度非常嚴厲。

對於農民、普通城市民,自耕農和持有土地一百畝以下,朝廷移民、特許的個人,和非自耕農、城市民、雇工和持有土地一百畝以上,偷稅漏稅采取的打擊力度和量刑標準並不相同。

對於普通老百姓、農民、雇工而言,其本來就是被催稅的對象,偷逃稅幾乎沒有,倒是有抗稅不交的情況,而且個人單筆的稅款其實不高。

所以對於單位經濟較小的個人,通常采取教育勸說為主,罰款、坐牢為輔手段。

對於經濟總量較大的個人,則采取較為嚴厲的分級懲罰措施。如偷逃稅一貫以下的,補齊稅款後只進行教育和警告。

一到一百貫的補齊稅款,並處以非法牟利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一百到兩千貫之間的,處罰非法牟利百分之七十的罰款。

兩千到一萬貫之間的,處以非法牟利一倍罰款,視情節嚴重程度和態度,處以半年到三年不等徒刑。

一萬貫到五萬貫之間的,處以1.5倍罰款,視情節嚴重程度和態度,處以三年到六年不等徒刑。

五到十萬貫之間的,處以兩倍罰款,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六年到十年不等徒刑。

十萬到二十萬貫之間的,處罰三倍罰款,視情節嚴重程度和態度,處以十二到二十年不等徒刑。

二十萬貫以上,對於數額特別巨大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和太態度、性質,可以判處二十年以上徒刑,或者終身監禁,乃至死刑,並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關鍵就在數額“特別巨大”,理論上二十萬貫以上都是數額特別巨大,但大到什麽程度沒有具體規定。現在出了許平丞偷稅漏稅,就已經不是特別巨大,而是駭人。

而目前的稅法中的處罰量刑是十八年前修的,十八年前朝廷的歲入才三四千萬,二十萬貫的偷稅漏稅已經是很大的一筆金額。

而且自古以來,中原王朝的中央財政和地方財閥的經濟就一直是畸形的。

朝廷的年收入可能只有兩三千萬兩白銀,但是地方上隨便一個財閥,就有幾百萬上千萬兩白銀的現金。

岐帝國其實也是這種情況,三十年前朝廷的歲入才一千兩百萬貫出頭,但是江淮三個鹽商的財產加起來,就能有這麽多的資產。全天下所有富人的財富加起來,是朝廷的上千倍。

這是王朝政治和農業經濟帶來的弊端,也是王朝發生內亂的主要更遠,富人階層的資本只膨脹,不破產,只要手裏攥著土地,就能不斷的賺錢,嚴重壓縮了國家的經濟收入。

而現代經濟是市場經濟,很少再有農耕時代,只要攥著土地,幾百年不破產的鐵飯碗。現代經濟即便是國企,也會破產,更別說是私人企業。

所以現代社會只要發展,就不斷會有企業出現,湧現一大批富人,然後在市場經濟和社會供需之下,一些人因為各種原因破產,一些人繼續做大,不斷的重覆周而覆始。

同時社會的上升渠道開放,經濟的運作讓金錢不斷在人群當中流轉,因此而現代社會(主要是中國社會),很難出現單個資本膨脹到超越本國財政,可以幹預政治,甚至危害國際安全的企業。

當然,資本財團除外。

但是在農耕王朝,隨便一個省的超大型地主,就能有足夠的財力和朝廷叫板。

明王朝之所以滅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上的財閥、地主,手裏掌握的經濟資源比朝廷多得多。

而“權力”的本質,就是廣義和俠義的資源服從當權者意志主導,一旦統治階層喪失對廣義和俠義資源的控制,那就喪失了對國家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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