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72章庒縣風波(9)

關燈
第172章 庒縣風波(9)

這農民自古是一件極為辛苦的職業,尤其是農忙時期,面朝黃土背朝天,沒日沒夜的幹,一幹就是一兩三月,每年兩季就是五六個月被束縛在土地上,勞動強度極大,也就是常言道的“苦”。

所以甭看有些地方一年能種三季甚至四季稻米,但多數時候只種兩季,即便是近現代依然如此,因為太苦,一年種四季,就得九個月都在地,枯燥且勞累,收入還低,誰去幹。

即便是機械化作業,但不意味著操作者輕松,充其量是用人少,省時省力,單個人的勞動強度和工作環境的改善卻不大,仍然一年需要大半年泡在地理。

加之環境、市場價格的波動,農民群體是最敏感,最脆弱的群體。

在當下,由於全世界的技術水平不高,農民的生存狀況還僅限於溫飽,沒有近現代市場的壓力,但當下也有當下的問題,這裏不再贅述。

沈雲卿讓災民佃戶一年幹八九月,從雞鳴做到天黑鬼叫,即便是近現代,也是非人的工作量。但是有個大前提,環境背景。不能以現代的標準的行為模式,去衡量一千年前的社會。

當下的農民群體,仍然以溫飽過日子為主要任務,嚴重缺乏精神和富裕物質需求,因此提供溫飽之外的物質獎勵,很大程度上能彌補體力勞動帶來的壓抑,甚至能讓當下的農民群體感到滿足。

所以,關鍵仍然在理念和政策技術層面的改善。

沈雲卿在寧陽開辦有養殖場,飼養禽類、豬羊和牛,同時過去四年的低息貸款和行業扶持政策,讓蘭陵各縣出現了一批養殖戶,藉此為基礎,庒縣開墾的同時,寧陽和蘭陵的模式也在向庒縣覆制。

同時利用蘭陵的基礎市場和較低的原材料,源源不斷供應庒縣,沈雲卿給佃戶們提供的基本生活費用,最終仍然通過基礎消費回流蘭陵市場。

有了廉價肉類,和沈雲卿無償提供的肉制品,對於連溫飽都困難的災民,換做是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待遇和生活環境有本質的改變,於是人就有了主觀積極能動性。

其二,今天種的地,四年後名義上都是農民自己的,沈雲卿日後只無償得到一小部分的租金,同時今後以市場價格收購農民的糧食,二十年後土地無償返還佃戶,僅此一條,要比當下普遍地主都夠人性化。

最後,人在做天在看,將心比心,你把人家當人看,積極給人看病安置善後,吃得好住的湊合,還有生活費和自己的地,人家良心上也過不去,不給你玩命幹的,反覺得對不起你。

所以沈雲卿幹的每一件事,非但賺錢,而且人家還感恩戴德。

“這沈雲卿真是高明,按王大人這麽說,這些農戶非但對沈雲卿毫無怨言,還感恩戴德任勞任怨。”

“是啊,本官當初在寧陽時,便見識過他的厲害,其每次不僅能賺得錢財,還能造福地方,倒是罕見的很。這不,各鄉推舉了長者聯名進言要保沈雲卿。

因此將沈雲卿押解往神都一事,恐招百姓反彈,還是慎重些好。”

這時汪晨貴頗為不屑說:

“其如此受民擁戴,長此以往怕是有收買人心之嫌,絕非長久之事,王大人應該謹慎些好。”

“汪大人,倘若此等為民解憂之舉也視作收買人心,那天下還有誰人為朝廷辦事。”

“本官自然希望人人能替朝廷分憂,但是打著替朝廷分憂的幌子,卻讓朝廷麻煩纏身,百姓擁戴此等人物,豈能是好事。”

汪晨貴言外之意,其實是說沈雲卿是假君子而真小人,自己既賺了錢財,又博了人望,但是倒黴遭罪的卻是滿朝文武跟著翻船,所以這種萬民擁戴的貨色,實則是收買人心,用人望壓朝廷,迫使朝廷懾於沈雲卿的人望,不敢拿他怎樣。

王曦照心裏雖然清楚,卻未做正面回應,無論是好是壞,至少從沈雲卿發跡至今,其做的每一件事,都讓地方老百姓受益了,在其真正違法犯罪之前,都不好定性評論。

三人又繼續說了片刻,趙東庭、汪晨貴研究過案卷後,決定明日一早趕去庒縣提審沈雲卿。

其實也沒什麽可審的,火災就是火災,既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燒的還是沈雲卿自己的財產,只能是說他自己倒黴,因此只是形式上走一個過場,關鍵仍然在這件事背後的角力,最終將影響整件事的定性。

翌日,汪、王、趙三人於中午抵達庒縣縣衙,由於王曦照、虞童二人意見相左,汪、趙二人就火災案再度詢問了虞童意見。

“虞縣令,據王刺史所查,屯墾各鄉並無鄉民因火災身亡,而虞大人卻不認同王大人所查,不知可有查獲真憑實據。”

“趙大人,此番燒毀良田八萬六千多畝,涉及多個鄉,三十多個村,如此大火豈能無人身亡。而沈雲卿素來行事刁滑,善於收買人心以詐術謀取錢財,定是他以錢財,利用官職欺上壓下,收買了災民,故而一時間難以查實真情。”

虞童話音未落,王曦照疾言厲色說:

“屯墾各鄉遷入本州之初,州府造有戶籍民冊,經查實,除過去數月間因病而亡者,無人在火災中身亡,此乃實數,且有各鄉各村作保,他沈雲卿再有通天手段,豈能買通四萬三千多人。

另據本官所查,火災當晚,沈雲卿為免傷及百姓,斷然阻止村民救火,此事各村人盡皆知,這難道也能買通百姓信口雌黃。

而且事後勘察各鄉各村,距離火災事發地至少十裏,鄉民撤離之時,大火尚未燒到各鄉,又豈能殃及無辜。

虞大人,但凡是得有實證,僅憑一己之臆斷猜測,焉能為憑。”

“王大人,下官並非沒有實證,而是此事覆雜,牽涉甚廣,王大人以區區十數日,便能查清四萬三千餘人,下官可沒這本事。”

虞童陰陽怪氣說了這麽一句,言外之意就是說,這屯墾鄉的四萬三千多人,上至八十歲老叟,下至繈褓嬰兒,都有可能撒謊。而且關鍵證人就在其中一兩個,不是一天兩天,十天半個月能查的清楚。

王曦照火眼晶晶,半個月閱人無數,然後下此定論,根本不正常。換而言之,這件事得慢慢查,一查到底,查到每個人頭上。

明白過這層意思,王曦照氣不打一處來,他說:

“虞大人,豈能將尋常火災,無辜牽連擴大,殃及數萬百姓。”

“王大人此言差矣,此事因沈雲卿而起,本縣懷疑其藏匿死者隱瞞不報,為追查蛛絲馬跡並無不妥,還請汪大人、趙大人秉公辦理。”

虞童把球提給趙東庭、汪晨貴,其實就是拖,拖著等外因變數,把單純的火災案,引導成一樁大案。

這時汪晨貴與趙東庭說:

“趙大人,汪某看汪大人與虞大人所言各有道理,這火確實不小,要說無人死傷確實難以相信,但是這四萬三千多人都是新遷海通,來源本就覆雜,要逐一查清也非短短數日所能查明,而且四萬三千多人這麽個查下去,怕是牽扯太廣,還是得想個折中的法子才好啊。”

“汪大人言之有理,要不這樣吧,今日先去提審沈雲卿,明日再去屯墾各鄉了解詳情,待實地勘察各鄉後,再做定奪如何。”

“那好。”汪晨貴點頭認可,下刻看向縣令虞童:“虞大人,將沈雲卿提來縣衙。”

“下官即刻去辦。”

待虞童離去,趙東庭想著想著又疑惑,遂是再問王曦照:

“王大人,此前聽聞大人所言,又聞虞大人所述,火災事發距離兩鄉之間,各距十裏,也就是說兩鄉之間相距二十裏地,那這二十裏地之間都是良田,無一戶村民,豈不怪哉?”

“趙大人有所不知,沈雲卿將各村集中居住,故而各村均集中在鄉。”

“那百姓種地豈能便利?”

“按說是如此,各村分散居住,距離自家田畝更近,便於耕作,而將所有村鄰集中安置與一鄉,確實會帶來百姓耕作不便。

但沈雲卿之法異於常法,故而非但便利,而且可用更少民力,耕作更多的田地,雖然屯墾各鄉有四萬三千餘人,參與勞作者卻不多,但耕作的土地卻有三十二萬餘畝,可謂極為神速。”

集中居住讓土地連片固然是避免的土地破碎化,同時也會因為基礎設施落後,交通不便影響工作效率。

因此沈雲卿實行交替輪做法,同時距離上的不便利,更多體現在收割問題上,而不在種植。

因為種植旱作作物有耬車,耬車能在完成翻地的同時播種,同時連片的大面積土地又避免了土地破碎帶來的耬車轉移、掉頭等時間,因此以前一日可耕六七十畝,現在日耕一百多畝。

而且沈雲卿還搞出了夜耕法。

在地裏的兩頭插上火把,中間用繩子拉住,每隔百步擺一個火盆,跨度三到五裏地,人只要盯著火盆走直線,晚上給牛蒙上眼罩,拉著走就可。

所以算上夜耕,一個晝夜能耕小三百畝,但是人太累,所以不是天天都搞。

有了三千只耬車和部分更牛,土地集中連片的好處無疑提高了生產效率,縮短了耕作時間,因此集中居住,種地不是問題,問題是收割,而交替輪作法又解決了這個問題。

如果用耬車種,只要兩千人和幾百頭耕牛,能耕三十二萬畝,收割三十二萬畝,可以動員兩三萬人,除了七老八十和少年兒童,六十歲以下,十四歲以上者均能參與勞動,所以並非所有人都參與一年九個月的高強度勞動,實際上勞動強度最大的是五月份至八月低,和年底一茬的收割。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