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章 十三只黑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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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神,請求你告訴我真相。

整齊的屋子裏,黑發黑眼的青少年沈默著祈禱。

02.

“說真的,你們得理解我。”我自言自語——嘿,自言自語?我明明在和另一個我對話!——“這簡直不能更無聊了。”

極為繁華的馬路上無數車輛前行著,但是看不見一個人,聽不見任何說話的聲音,連鳥鳴都沒有。

在我的眼睛裏,這個世界只有死物,沒有人活著。

但其實哥心裏明凈的,人到處都是,只不過是哥看不到——哥的眼睛裏就是一群無人駕駛的車子跑來跑去。

看起來就像是物體自己在移動,哥一直不確定別人能不能看見哥,因為哥只要站在馬路上不出兩分鐘肯定會被撞到,那麽估計人們也看不見哥。

那會是什麽樣子?也許在哥吃熱狗的時候,會有人突然指著哥手裏的熱狗“嘿快看熱狗飛起來了還自己消失了!”這樣說嘛?

但哥真的沒看過隨便什麽飄起來的樣子,往往是眨眼之間東西變了個位置,哥連誰曾經和我擦肩而過都沒感覺。

……其實其他的我都在說這不過是神經問題,沒什麽靈異事件發生,人類應該看得見我才對。

但是哥不是個人類而是個邪魅狷狂酷帥叼的怪物,這件事就有夠靈異了吧。

哥費盡力氣爬上了能看見的最高建築物的樓頂,這座大樓非常有名,曾經哥在一張報紙上看見一幅打開面甲裏面空蕩蕩的盔甲的照片——哥以自己超高的智商猜測大概這裏本來該是個人臉——和這座大樓聯系在一起,托尼·史塔克,一個(據說很帥也很聰明的)土豪的財產。

哥猜測大概真的沒人看得見哥,所以哥就順著電梯上了最高層,翻窗出來再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樓頂。

這裏的景色簡直棒極了,而且這座大廈超有未來科技的範。

哥就是搖搖晃晃的站在邊緣,看著大概會讓恐高癥患者失禁的景色,猛的吸氣呼氣,大張開手臂迎接落日殘陽。

然後稍微踮起腳。

把身體向前傾。

頭朝下的順著著最高的建築,跳了下去。

03.

青少年睜開眼就看見大片的純白。

他警惕地環視周圍,卻只有大片純白。

連腳下踩的地方都是白色,沒有真正的落腳感。

【我回應你的祈禱了。】神告訴他。

這是個夢嗎?少年看著手裏帶著劣質塗鴉的童話,荒謬感淹沒頭頂。

童話封面上,簡筆畫的少年牽著少女,同樣的臉同樣的表情同樣的動作,睜著兩雙被塗死的黑眼睛。

他一頁一頁的翻過去,最終指尖停留在少女帶著純紅色的嘴角——黑白的童話中,唯一的色彩。

我殺了她?

……這是個夢。

【就是這樣。】神輕聲呢喃,【你的妹妹用靈魂換取美麗與愛,然後別的靈魂占有了她的身體。】【最後你殺死了她。】

我的生活,實際上劣質的童話嗎?哪門子童話這麽負能量啊。

少年本來只不過想請求神讓她的妹妹恢覆原樣,只不過才知道,那突然變得溫柔可愛的妹妹被換了芯。

【這本童話不會有這樣的結局了。】神冷靜地宣布,【占據你妹妹身體的靈魂讀過這本童話。】——【你無法殺死她,無法奪回你妹妹的靈魂。】少年的臉色慘白,呼吸急促,卻一言不發。

【如果你給我你的靈魂,我可以讓靈魂離開你的妹妹。】那麽,他親愛的小妹妹,帶著叛逆的可愛小家夥,終究會就這樣死去。

【你從出生就帶著驚人的意志力而來,因此我回覆了你的呼喚。】神的聲音帶著誘惑。

【你可以不用交出靈魂,只需要給我你的理智,我會給你足夠的力量——但是你要自己親手殺死她,你的雙胞胎妹妹。】【雙胞胎都是帶著分裂的靈魂出生,她感性的靈魂和你理性的靈魂重新混合才能回歸地獄。】……

少年睜著無神的雙眼,純黑色的雙眼。

我——會親手殺掉占據妹妹身體的靈魂。

我會給你我的理智,相對的,我會活很久,直到我死去,我妹妹的靈魂才會進入地獄。

04.

綜上,哥非得活很久不可。

但是哥變成了神經病,看著這個世界好像幾年前看過的電影,全·部都是虛構的。

最終哥身邊人的一個個消失掉了。

05.

對著飛速下移的鏡子,哥笑了一下,然後就感覺好像時間停止了。

當然不是真的停止了時間,就是像是終極蜘蛛俠裏那樣的吐槽結節罷了。

思考的速度調到最快時,感覺時間變慢了。

我看得見美麗大廈的鏡子上倒映著我的眾多人格,數數加上哥自己,一共十三個。

超讚的數字對吧。

超讚的——世界,對吧。

我們都是這部惹人厭的童(小)話(說)的水墨文字罷了。

06.

話說回來,也不是真的對於殺了她感到一萬分的心懷愧疚。

也可能因為哥的愧疚都分到了其他的人格上了也說不定。

哥是這個身體的主人格,擁有最多的感情——剩下十二個副人格,本來應該是給哥打工,分擔工作使來自於神的力量不會聚在一起把哥的大腦炸掉。

但是——哥一不小心變成了蛇精病。

總覺得自己活在電影裏,旁邊的人都是電影人物——也許混著漫畫和電視劇?——直接導致看誰都帶著一種謎の眼熟和厭惡。

哥始終都覺得自己世界觀都因為那個夢而被刷新了(莫君:請不要自欺欺人。我:閉嘴。),然後刷新了世界觀導致過度開發大腦擁有了超能力?隨便如何吧——那些無聊的科學理論什麽的碾碎打包回收算了——反正不是什麽重要的東西,我也沒有什麽非得弄清的想法,也許我的哪個人格有?嘿主人格說了沒有就算有也給我刪除掉!

(阿娜:暴君。

伊芙:——真是殘念。

盧西亞:……那些都還好,不過主人格你確定要拖著我們去死嗎?!)

碧池們閉嘴。

哦,親愛的讀者們,要知道每天都和一群鴨子們拌嘴真的超級累,所以大部分時間,我一點也不想回應他們,除非煩的要死了。

(莫君:你現在就要死了。)

你也閉嘴。

……對於每天都在十二個人吵吵嚷嚷的情況下活著這種事,哥可是感到萬分自豪的。

其實只要讓哥的腦子裏安靜一會,哥也可能會紳士十倍的。

雖然有的人格永遠不說話,但是有的人格說起來一個頂一百個。

(伊芙:說真的?你沒意識到一個頂一百個的那個是你自己嗎?)

這是主人格的特權,而且我相信讀者會更喜歡主人格說話,畢竟你真的期待過哪個正常人會因為看篇小說一股腦記下來十幾個名字?

(盧西亞:我會這麽幹,如果這篇小說很有趣的話。)

哦得了甜心,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這麽甜蜜美妙的,而且身為一個蛇精病的副人格,你他媽的根本不算正常人。

07.

話題跑到哪去了?

哦,我想這個腦殘作者用這種‘07.’的方式寫小說肯定是因為這樣可以很好地扯回話題(她肯定想不到我連‘。’都能正確地讀出來),作者腦子的坑和我差不多大嘛。

(伊芙:夠了,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元小說的。)

08.

我喜歡照鏡子(但不是因為哥是個自戀的人格),但是不喜歡覆數的鏡子。

只有鏡子可以提醒我現在長什麽樣,而一旦有覆數的鏡子,副人格就爭先恐後的冒出來怎麽也抹不掉。

我的副人格有著不同的樣子,因為如果一模一樣的臉——即使帶著不同的表情——哥還是會不自覺的忘掉一兩個,忘掉的下場也許就是這一兩個人格消失,能量回歸我這亂七八糟的主人格,把我的腦子撐得要炸不炸,直到再分裂出去幾個人格。

要知道哥起名字也起的費心費力,都快不知道到底自己叫什麽了。

09.

嘿,說真的,哥不想幹了。

哦,別擺出那一副意外的表情,哥知道你們猜到了,因為哥沒聽到你們的反駁。

哥會在腦袋裏做個試驗,假如哥就這麽裝作掉下去摔成肉泥,哥到底是會腦死亡還是失憶回到我不想死的時候?

哥這輩子壓根沒做到哥想要做的——被費盡心力活下去牽扯,被無法遺忘的血腥牽扯,被亂七八糟的痛苦牽扯——好吧,我知道,痛都是莫君在痛。

哥是個高端的自由主義崇拜者。

哥討厭被束縛,甚至是這個只隨著我想法而改變的身體束縛。

哥一直能感覺到另一半靈魂在召喚哥,哥相信她絕對沒有這個世界這麽沈悶,絕對會因為哥那麽快去找她而跳起來打哥的頭的。

oops,被你發現了。

哥要去找哥的天使了。

那個傲嬌又倔強,可愛而嘮叨,卻同樣愛著哥的天使。

10.

(莫君:他已經聽不到我們說話了。)

(伊芙:妹控一個,鑒定完畢。)

(盧西亞:……我一直不知道她的死對他打擊這麽大。)

(莫君:沒辦法,誰讓他擡起手就能想起來自己殺了自己雙胞胎妹妹。)

(拉特:你怎麽不說他砍了自己的左臂把妹妹的手臂接上了?)

(阿娜:變態。)

(貝秋尼:乖,別自嘲了。)

(莫君:主人格真的失聯了,接下來就拜托你了,約書亞。)

(約書亞:願神保佑。)

11.

這位滿目茫然的青年眨了眨眼,就變成了全面的堅定和沈穩。

他看著十二面窗戶玻璃上反射的十一個人格,有一面反射著陽光的鏡子,刺眼的陽光之下,呈現著主人格閉目沈睡的樣子。

他一一掃視著帶著不同相貌與服裝的人格,他們一反常態的的同時沈默,幾乎冷靜的分擔著主人格的疲累和傷痛。

之所以分裂成如此多的人格,也同樣是因為,再可怕的,足以壓垮一個人類的痛苦,分擔到眾多人格之上,也會清淡無力。

隨著他慢慢平靜的心跳,玻璃開始向下移動,速度越來越快。

神啊:

我眼看著這些人;

並非全部善良美好;

但因為存在即為正確,

也因為這傷痛使您愉悅;

我向您祈禱,使這脆弱的生命永存。

在他這副人格的眼中,這是一個正常的,人頭攢動的紐約市,有人發現他正在高速下落,指著他尖叫起來。

只不過所有尖叫的人,都變成了惡魔。

12.

人由惡魔而來,信仰使人們向善,沒有信仰的人會墮落為惡魔。

約書亞抑制不住想要斬殺惡魔,讓這個世界幹凈一些。

他安靜的閉上眼,不想直視惡魔扭曲的嘴臉。

然後在胸前劃了個十字——卻沒有發現,頭上腳下的他,純粹只是做著逆神的事。

願神保佑他的信徒。

13.

他在落地之前停了下來,幾乎瞬間的消失在群眾的視線裏。

同時人群中多了個路人,仿佛他一直站在那裏,卻又沒有和那些驚呼著拿著手機錄像的人群一起留在現場,而是飛快的低下視線,離開人群。

哦,該死的不潔之物。

視線一陣模糊後,哥看著擁擠的紐約街道,真心茫然了。

(莫君:約書亞,你真的不適合掌管身體。主人格醒了。)

(我:呃,說真的——你們真的誰也不準備解釋一下哥錯過了什麽嗎?)

(副人格們:Shut Up!)

作者有話要說:

我:主人格,喜歡以哥自稱,真實年齡23(崩毀度9),失憶後16(崩毀度1),變形怪設定出自於《邪惡力量》,變成別人模樣會蛻皮,觸碰銀制物品會灼傷。

莫君:壓抑疼痛的人格,當受傷的時候會出來一個小時以上的時間,其他人格就沒有對受傷的痛覺反應(其實傷還在那裏也還是會痛,但是感覺不到了),喜歡煙和酒,但只在一個人的時候抽,極為避免給他人帶來傷害。崩毀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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