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041 期限與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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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走進游樂場的範圍,李歌就聽到了愉快的歌唱聲和輕快的笛聲。

他對這種聲音一點都不陌生,在他小時候常常聽見,甚至有一段時間,他一聽到這種笛聲就會想吐。後來有沒有變好他並不知道,因為在那次之後他就再也沒聽過這種笛聲了,直到今天。

李歌輕輕皺起了眉頭,來自腦海深處對短笛聲的反感讓他不太舒服,可是在內心深處,某種感受正在發芽,他記得以前也有過這樣的感受。

——在他第一次聽到短笛聲的時候。

他走了進去。

所有的反感在一秒內消失得無影無蹤。

羅泣被圍在一大堆可愛的團子中間,拿著帥氣的黑色管身的短笛,吹著和他格格不入的兒歌,為團子們伴奏。

李歌拿起手機,悄悄地拍了一張。為了不讓別人誤會他是在拍小孩子的變態,他調成了靜音。

雖然這有點掩耳盜鈴的感覺。

“拔蘿蔔、拔蘿蔔,拔到一個大蘿蔔……”

啊……

他耳聽著兒歌,眼看著羅泣,腦袋冒出了一些兒童不宜的畫面。

拔啊拔啊,拔根大的蘿蔔,就是這根蘿蔔不止長在羅泣身上,而且蘿蔔葉是朝下……

艹!李歌你還有完沒完啊!

他清了清喉嚨,走了過去,這首拔蘿蔔也剛好到了尾聲。

“李歌!”羅泣看到來人,哭著跑了過去。

就是這聲音怎麽?

“我吹了幾個小時的兒歌了,這群熊孩子都是無良奸商!”羅泣嗓子劈著叉說。

李歌望向羅泣的身後,“可是你成功成為他們的神了。”

羅泣循著李歌的視線望去,身後的無良奸商正用崇拜的眼神盯著他,“……爪子。”不知為何,他聯想到那幾只三眼的看著那大鋼爪的情節。

“啥?”李歌問。

“沒有。”羅泣說,“回去了嗎?”

李歌笑笑,“嗯。”他感覺要是自己說還沒有要回,羅泣會馬上暴斃,“小曲回家啦!”

李曲聽話地點頭,拿起自己的小背包,走到兩人身邊。

“哥哥要回家了嗎?”一個無良奸商問。

“嗯。”羅泣十分給面子地笑了笑。

無良奸商們聽到這句話明顯有點失落,但小孩畢竟是小孩,很快就振作起來不止,還很善良。

“以後還來呀!”無良奸商說,“拜拜!”

羅泣笑著和他們擺了擺手,李曲也學著他擺了擺手。

或許是因為把午睡時間拿去玩的關系,在回去的路上,李曲走著走著就靠著李歌睡著了,李歌笑了笑,把她的小背包拿了下來,“羅泣你拿一下包,我背她回去。”

“我背她吧。”羅泣蹲下身,把李曲接了過來。

“她挺沈的。”李歌說。

“我知道,我老抱她。”羅泣利落地把她背了起來,“你打一下午球了,我就光動了嘴。”

李歌笑笑,把小背包背在自己身上。

“主要是我背這小粉紅太掉逼格了。”羅泣補充。

“……羅泣,你太會煞風景了。”李歌停下了腳步,看著羅泣的背影。

對方笑著偏過頭,沒有停下,“那是!風景殺手。”

李歌嘖了一聲,追了上去,“我倆要是在一個學校,肯定得打死一個。”

聽到李歌的話,羅泣抿了抿唇,“你要是在三中,應該是文二的吧?”他說這話時,語氣聽不出什麽,空蕩蕩的那種聽不出什麽。

“我……很少跟別班的人來往。”說到這樣,他低頭笑了出來,“自己班的也很少,主要是宿舍的那幾個。”

李歌還沒聽出他想說什麽,所以只是耐心地聆聽著。

“我也很少主動惹事,就打你的那次,如果不是王琥在門口堵人,而你又那麽欠揍,我是打算放過你的。”他嘆了一口氣,“所以,如果我們不是高一同班,咱倆應該沒什麽機會能認識。”

李歌聳聳肩,“我覺得機會多著了。”

“嗯?”羅泣挑了挑眉,一臉“願聞其詳”的樣子。

“你看啊,咱倆遲到、翹課、打架……基本上每個月都得念一次檢討,咱倆可以一起交換寫檢討的心得。”李歌笑說。

羅泣也跟著輕笑一聲,“神經病。”

“一中不像你們,沒搞垃圾分類,我們還是挺有機會能分在同一班的。”他說,“而且一中的人閑著沒事就打架,你不想打也逼你打。就算沒王琥,我們也是有機會打一場的。”

“在你最愛跳的那面墻後面打嗎?”羅泣想起了那個約架地點。

“怎麽可能!”李歌翻了個白眼,“不怕翻過去之後,雙方團結來圍剿我嗎?”

“啊……”羅泣似乎也意識到自己的荒唐,自己笑了出來,“我就是覺得那裏挺合適的。”

不過羅泣其實也沒說錯,那裏確實是約架地點,不過前面有個“前.”。以前那片區域還沒有那麽多雜物,就一點點而已,人能夠順利通過、打架時能順手抄起一兩件當武器的那種。後來學校覺得這樣下去不行了,校醫室的支出太高了,於是在把雜物清空還是堆滿雜物兩個選擇中選了後者。

事實證明,學校的選擇是對的。

“老實說,我倆打起來那次,我是故意的。”李歌說。

羅泣偏過頭,打算等他解釋完才決定要在他臉上蓋個“M”,還是蓋在他背上。不論他怎麽解釋,“李歌是M”的結論已經下了,分別在於他是什麽M,前者是明晃晃的,後者是隱藏起來的。

“我就是想著要不被打一頓王琥肯定是不罷休,問題是被誰打。”李歌說,“那天看你和萬歲那‘隨便你怎麽著,最好快點滾’的態度,我就想著你可能是個不愛惹事的,真打了肯定也是那種快打完好回去洗洗睡的那種。”

“覺得我打人不會很痛,是吧?”羅泣翻譯了一下,“誰知道我就是一不做二不休。”

說到這樣,李歌嘆了一口氣,“要知道你打起來沒完沒了,我就去惹萬歲了。”

羅泣突然獨自笑了起來。“笑什麽?”李歌問。

“沒,我就是想像了一下,要是把我換成了萬歲,然後套在各種場景裏。”羅泣在忙著笑的同時,抽空給李歌解釋,“一起去拆夾板、過中秋、撿小孩兒、運動會的時候偷在角落聊天、聖誕節的時候——”

“你閉嘴!”李歌用力搓著手臂,“有點可怕……不,是很可怕!”

羅泣笑著說:“怎麽換成萬歲就可怕了?你歧視糙皮的。”

李歌嘖了三聲,“沒歧視,只是喜歡帥的小白臉兒而已。”

啊啊啊啊啊!李歌你說了什麽!

李歌嚴重懷疑自己投三分的時候是把智商當球投出去了,最近的智商堪憂啊……

他清了清喉嚨,“話說,你包裏到底有多少樂器?”

“嗯?”羅泣似乎是走神了,並沒有立刻反應過來,“哦。就陶笛和短笛,其他的興趣沒到很大,要不就是塞不下去。”

“帶這麽多吹得來嗎?”李歌的智商再次下線。

羅泣擔憂地看了他一眼,“都說高分低能,我今天總算見識到了。”

李歌楞了楞,“不是,我就是……就、哎,算了。”

“一般都是吹陶笛的,心情一般的時候,或者不怎麽好的時候。”羅泣假定李歌是想問這個,順勢說了下去,“心情好的時候就吹短笛,特別差的時候其實會想吹陶笛,可是……”他停了下來,似乎是沒想到怎麽形容。

“它總是出現在我短笛吹到一半的時候,要是中途換陶笛吹,整件事就太傻逼了。”他看著李歌,“你懂我意思嗎?”

“大概懂。”李歌回答。整體上他是理解的,不過細節上就不怎麽懂,比如為什麽心情差想吹陶笛而不是短笛之類的。

兩人沒再說話,只是靜靜地並肩走著。少年迎著夕陽走著,構成一幅暖洋洋的畫作。

愉快的周末“咻”一聲就過了,羅泣感覺沒呆幾天又要上學了。上學不是問題,問題是晚上得回宿舍,而宿舍裏沒有李歌。

唉,李歌李歌李歌……你除了李歌能不能想點別的!羅泣在心裏唾罵了自己一番,堂堂三中大佬居然在一中大佬什麽都沒做的情況下,拜倒他的石榴裙下。

石榴裙。

李歌運動會穿的那條紅裙……四舍五入當它是石榴紅吧!羅泣想像了一下自己拜倒李歌裙下的場面。要是擡頭……

嗷!羅泣閉起眼睛,卻發現畫面更加清晰了;他張開眼睛,卻看到李歌就在前方。

艹!他低頭掃了襠一眼。

安全,SAFE——

人生呢,就是起起落落的。起的時候有多高興,落的時候就有多不高興。

在沒見到李歌的這兩天,羅泣像三天沒澆水的花一樣,一謝不起。雖然說要找李歌不過是動動手指頭的事,但問題出在羅泣沒有動動手指頭的理由。

“就你這性子,還好沒在一起。”萬歲嫌棄地說,“要在一起了,你指不定時時刻刻黏著他,第二天就轉學去一中了。”

三中大佬面對著小弟明晃晃的嫌棄,居然只是抿了抿嘴!

小弟看了他一眼,“以後張厭才是三中大佬了,你退休吧。”

此時,下課兼放學鈴響起,老徐清了清喉嚨,“借我一分鐘時間,就差兩——”

“不借!老徐再見!”羅泣拿起書包就往門外跑。

“羅泣!哎!”老徐看著羅泣的背影消失在梯間,無奈地嘆了口氣,“萬歲你幫他把卷子拿回去吧。”

萬歲應了一聲,接下了卷子。他又不會寫,拿回去墊鍋嗎?他心想。

羅泣趕到一中的時候,比賽剛好開始,而今天是李歌跳球。

跳球,不是猴子搶球。就這兩天的時間,他惡補了一些關於籃球的知識,就他坐在書桌前的那神聖感,差點把宿舍裏的人超渡了。

李歌的彈跳力比之前幾次跳球的人還要強,跳得更高,還更快到達最高點,他把球拍給了隊友後迅速落地,然後攔截住那想去搶球的人,那人沒煞住車,撞上了李歌的手臂。

羅泣嘖了一聲。

隊友在籃下急煞,順勢起跳,可是球還沒投出去,就別人“啪”的一聲打掉了。

“……犯規了吧?”羅泣眼看著那人是往八班手腕那打的。

果然,下一秒球證就吹罰了。雖然八班失去了拿兩分的機會,可是他們拿到了一分,先開記錄。

相比起上星期,今天的這場比賽明顯是刺激多了,一來是對手強了,二來是羅泣是真的在看球賽。

第一節才過半,羅泣已經記不清這是第幾次看到這傻逼們呆看李歌投球的畫面。李歌投罰球的時候很穩,每一球都中籃的,可是即使在對方白送這麽多次一分鐘情況下,八班還是落後了一分。

羅泣呼出了一口濁氣。對面的高三比的是第二場了,據說周一對上高一時,他們已經拿下一場,也就是說如果這場李歌輸了,他們就無緣冠軍了。

艹!

“學長,你喜歡李歌學長吧?”

“嗯。”羅泣想得正入迷,聽到這一句話並沒有多想,應完後才意識到不對勁,“嗯?”他偏頭一看,問這話的人還在專心地拍照,仿佛什麽事都沒發生。

可是,“啊……嗯,我喜歡他。”羅泣正式地說了一句,“很明顯嗎?”

“不明顯。”岑國師說,“也就基的和腐的看得出來。”

“是嗎?”那挺明顯了,他把目光放回球場上,剛好看到李歌投了一個漂亮的三分球,他吹了一聲口哨。

嘖嘖嘖,真帥。

“你告白嗎?”岑國師問。

“沒這打算。”他回答,“你可能不能理解,可是我輸不起。”

其實他也不比李歌好多少,真正意義上的朋友,除了萬歲,他也只有李歌,而萬歲和李歌不是捆綁式銷售。李歌要是跟自己斷了關系,就什麽都不剩,而自己跟李歌斷了,至少還有萬歲。

可這不代表他不在乎丟了一個朋友。

“理智的角度上,設告白成功是一,失敗是零,概率不明,以零點五代之,期望值會等於零點五,看起來好像是賺了,可是人是感性的。”岑國師莫名地算起數來,羅泣在一旁靜靜聽著。

“感性的角度上,看的是最差的結果,也是失敗了是零,看起來沒虧沒賺,但一般來說,失敗了會介乎負一和零之間,取中間值是負零點五,也就是虧了。”岑國師說到這裏,羅泣明白他是在說什麽了,他大概是在解釋自己剛才說得那句“輸不起”。

“你是理解的。”他笑著說,“就是這個道理。”不像萬歲,那十幾年的哥們就不懂了,但他不怪萬歲,畢竟萬歲智商是非一般的低。他正在考慮如何把岑國師的話簡化,解釋給萬歲聽。

這時,第一節剛好完結,八班落後了七分。羅泣皺起了眉頭,就差沒把擔心兩個字刻在眉間。

“那他跟你告白呢?”岑國師和萬歲一樣,追問了這一題。

“有些事情,當兩個人的關系更親密了,就會變調。”或許是因為覺得小腐男能理解自己,又或者因為小腐男是個陌生人,羅泣更願意把事情說給他聽。

人類就是這麽奇妙,愈是難以開口的話,在陌生人面前愈是容易說出口。

“暧昧是盲目的,可戀愛會讓人逐漸恢覆視力。”岑國師說,“那是因為更在乎對方了,在乎了,就會想把每一處放大,然後細品。”

羅泣應了一聲,“這時候分了,可就不是負一這麽簡單了。”

如果一是戀人,零是朋友,負一是陌生人,分手後可能會多了一個負九九九加,名為討厭的人,甚或仇人。這一點,羅泣絕對接受不了。

“可是……我還是會想試試。”岑國師說。

羅泣一怔,望向了他,他依舊沒有看過來,還是集中註意力在他的相機上。

“為什麽?”換作別人,羅泣不會追問這一句,他會隨便笑笑,回一句“是嗎?”

可是面前的這個人在能理解剛才一系列的話的同時,仍然對他說想試試,而他看起來也不像那麽勇敢,讓他能夠面對這一切。

羅泣想知道這思維能跟得上自己的人,會提出什麽樣的新觀點。

“喜歡上誰,被誰喜歡,都是一件很幸福的事,而那種喜歡……我覺得它值得我沖著自虐去冒一次險。”

“而且……”他說,“暧昧時,喜歡一個人是沒有期限的,而戀愛時,喜歡一個人是沒有限期的。”

期限,限期,相似但並不相同。

“沒有期限,沒有人規定要喜歡多久,所以可以隨時不再喜歡了;沒有限期,沒有人規定什麽時候要停下,所以可以一直喜歡下去。”他說。

“一瞬間的創傷和一輩子幸福,這跟負一和正一是不一樣的概念。”他說。

有一輩子的幸福,這個想法足以讓人忽略一瞬間的創傷,讓人哪怕知道這創傷是會粉身碎骨也要天真一回。

羅泣低頭笑了出來,結果還是很天真的想法。

他應該換個表達,賺一個億還是負債一個億,那麽他會很果斷地選前者,反正負債一個億……大不了就破產對吧?

有沒有,一說到錢,整件事就很成熟了。

“基界丘比特。”羅泣笑著在小腐男頭上揉了一把。

“說服才算。”丘比特說。

說服了嗎?沒有,可是動搖了。要是李歌真的喜歡自己,也真告白了,以前他可能會假裝他在開玩笑,還貼心地幫他圓上,而現在……

羅泣笑著說:“可能會說讓我考慮一——”

嘭——

“啊!”

“艹你他媽——”

羅泣“騰——”地站了起來,跑出了大門;他跳過下樓這個動作,直接從室內籃球場外面的那條樓梯一躍而下,然後沖進了另一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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