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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晨光裏

作者:夢夫人

2013-10-13登上了起點女生網八大分類大封推

前世被老公背叛,這一世她決定好好的過自己的生活。

穿越後,極品成堆,唯有父母疼愛,她決定好好的保護父母。

不懂種田怎麽辦?分不清韭菜和麥子怎麽辦?

看一個穿越女是如何依靠自己的一身本領讓家人過上幸福的生活!

家長裏短,瑣碎生活小事。

有時候幸福很簡單,就是能看到親人歡快的笑臉。

作者自定義標簽:

極品、女強、商戰

爽文、種田、重生

讀者印象:

喜歡(7)、寫的很好(7)、大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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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錢幣和各項支出參考

更新時間2013-8-12 10:23:26 字數:3071

錢幣方面:

宋時錢幣以銅錢為主,有的地方也有鐵錢,文中所有的錢,均為銅錢,也就是通寶。一文為一個銅錢,一百錢為一吊,1000個銅錢為一貫.一貫大約是1兩銀子大約是人民幣1500元。一匹馬要10貫左右,一石大米要1貫左右(宋朝是97斤)請客下館子的話平常一頓飯沒有肉的或者很少有肉,幾十文吧。

吃食方面:

一個籠餅(蒸的死面餅或者是發面饅頭?)3文到7文,但是宋高宗紹興年間物價超貴,江東宣州的白面蒸餅25文一個:“賣蒸餅者皆叫雲:‘一個二十五,裏外一般。’蓋言一個賣二十五錢,裏外皆是白面也。”

一碗茶賣一文錢,一個燒餅(胡餅)二文錢,一個青菜包子3文錢。陸游曾經從身上摸出一文錢給唐琬買了一塊糖,所以本文普通的糖也為一文。十文錢能買一鬥(十升)粗糧【1斤等於一升,十升等於一鬥,十鬥等於一石,一石等於現代97公斤】

徽宗末期開封小酒店所賣的下酒菜,“如煎魚、鴨子,炒雞、兔,煎燠肉,梅汁,血羹,粉羹之類,每分不過十五錢。”孟元老著《東京夢華錄箋註》卷2《飲食果子》,第190頁。有此可見北宋末炒菜已經全民開炒了!不象前期以燉食為主。文中所寫夜市中所有的小吃,全部是10-15文一份。平民百姓絕對吃得起!

水滸裏第十五回吳用去勸說三阮入夥劫生辰綱時,吳用讓阮小七用一兩銀子買了一甕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第十回林沖風雪山神廟,陸謙在李小二店裏招待管營和差撥時,曾拿出一兩銀子,點了三、四瓶好酒,菜隨便上。同樣第四十四回戴宗、楊林請石秀吃飯時,也是楊林扔出一兩銀子讓店家隨便上酒菜。

收入方面:

普通百姓的家產大約是八十貫到一百二十貫錢那麽多。這份家產包括一頭耕牛,房子、衣物、家具和幾畝薄田。北宋搞募兵制,京城禁軍待遇比較高,守城的士兵五口之家每月月俸十五貫錢(1500*15=22500人民幣)能保證全家天天吃肉。(22萬人民幣啊還每月,哦賣糕,我也要穿過去)

一個在城裏打雜的民工,一天可以掙幾十文左右,一個月可以掙一貫錢到二貫錢左右。

肉類方面:

宋太宗淳化年間,一千文錢(一貫)能購買一頭不大的公豬。宋仁宗嘉佑年間,一千文錢能買一本當時正時興的《杜甫詩集》。一千文錢能在洛陽花市上買一枝名貴的牡丹花“魏紫”。

宋真宗大中祥符時,“永康肉五十斤”(五十文一斤)在陜西京兆府,l斤肉僅30至40文(沒說是什麽肉)。

宋仁宗年間,蘇軾還在朝廷裏當官那陣,有個身體肥胖的顧姓同事趴在辦公桌上打瞌睡,蘇軾開玩笑地在桌面上題字:“顧屠肉案”(我覺得老蘇在侮辱這個同事)。又掏出30錢說:“且快片批四兩來!”算起來,1斤豬肉等於120錢(過去16兩=1斤)。

蘇軾又說:“黃豕賤如土,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但是他前面說了120文一斤,這個價比牛肉的價都貴,真是不知道豬肉到底是貴還是便宜了。

宋英宗趙曙治平末年,“長安錢多物賤……豬、羊肉三四十錢一斤”。(這個時候蘇軾也在朝廷裏當官)

南宋的宋寧宗時,臨安府中豬肉賣90文省1斤;皮、骨每袋2斤2兩,賣70文省,每斤約30餘文省,臨安大店所賣豬肉,“壯漢只吃得三十八錢”38文錢的熟豬肉,足夠一個壯漢吃飽。

南宋理宗的紹定元年(1228年),靖州“八九十一斤豬、羊肉”,1斤豬、羊肉賣80—90文。這個估計是歷史最低了!

宋徽宗大觀年間,因為牛肉賣的過於貴(一斤100文),所以有大臣因擔心利厚導致民間多殺牛,希望朝廷規定:“凡倒死牛肉,每斤價直(價值)不得過二十文”。自然死亡的牛肉,每斤只準賣20文以下。

所以本人定價:以宋英宗趙曙為準,豬肉30文一斤,牛肉100文一斤,羊肉40文一斤,麖(馬鹿)一千文一斤,魚肉30文一斤,河豚一條一貫,黿(老鱉)一只兩貫,鯨魚肉200文一斤,

魚類方面:

宋徽宗大觀末,蔡京罷相回兩浙,乘船路過高郵新開湖時,家人“呼得一艇來,戲售魚可二十鬣,小大又勿齊。問其直,曰:‘三十金也’。”

葉夢得《石林詩話》今浙人食河豚,始於上元前,常州江陰最先得。方出時,一尾至直千錢,然不多得,非富人大家預以金瞰漁人,未易致。二月後日益多,一尾才百錢耳。意思就是上元前的河豚一尾一貫,上元以後一尾只值一百文。

宋仁宗曾食用新上市的螃蟹,價錢是1只1貫,有新蟹一品,二十八枚。帝曰:‘吾尚未嘗,枚直幾錢?’左右對:‘直一千。’

蔬菜方面:

開封每到四月,一種嫩時可食用的葫蘆名叫茄瓠,“初出上市,東華門爭先供進,一對可直三五十千者”。(坑爹,我家小時候滿墻爬的都是這種,冬天曬幹了以後做火鍋超香)兩只賣到30至50貫,屬於珍奇時蔬,尋常人家斷然不敢問津。宋朝蔬菜超貴啊,有人地裏的菜被人偷了就去報官說價值一貫二百文。

椒、桂、蔥、姜,皆約以一二錢,便可以吃一天,(一個月這些就得30-60文,真貴)

竹筍,王洋《又題琳師房劉行簡給事墨竹》裏面說100文的筍可以吃三天,

家庭用品方面:

水滸裏楊志在東京賣刀的時候,牛二曾說:“甚麽鳥刀,要賣許多錢!我三十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所以,30文錢可買一把切菜刀,考慮到這裏有誇海口壓價的嫌疑所以決定本文50文買一把切菜刀。

單兵武器方面:

魯智深大鬧五臺山時,曾用5兩銀子定制了一根62斤重水磨禪杖和一口戒刀,用的是十分好鐵,北宋年間5貫錢可以為一個士兵配上當時世間上最豪華的披掛。

布類和服裝方面:

徽宗年間一匹絹大約為一貫左右,後來漲到2-4貫一匹,本文一匹絹布按照均價參考為2貫一匹。生絲、棉布的價格沒有找到出處,歡迎各位補充。

南宋初年,一千文錢可以在鄉下買一口質量很差的薄皮棺材或一床布被。(南宋的錢比北宋的堅挺)

女子嫁妝:

宋朝一個普通的農戶,一般會撥出一畝地做為女兒的嫁妝。高層官員們嫁女一般的支出在30-200貫左右不等,蘇軾就曾借了200貫給一個親戚讓他嫁女兒。範仲淹自己娶媳婦要花20貫,嫁女兒則要花30貫。宋神宗時,館閣大臣孫覺曾在福建下命令規定嫁資不得超過100貫,由此可見官員和富貴人家嫁女的嫁妝是非常高的。

孝宗大臣袁采曾勸告殷實之家可以把財產分給女兒一些,因為今後如果發現兒子不中用,二老便可投靠女兒,甚至可以依靠女兒送葬、祭祖。由此可見宋朝的風俗比較寬松,對女子要求較小。故本文設定,女子可以分得家庭財產的一份(比如家裏有100貫錢,三個兒子一個女兒,要分成五份,父母留一份養老,女兒可以獲得20貫嫁妝出嫁)

田地方面:開封府內的地價是以尺論,每尺地基是二石半糧食!可謂寸土寸金(1畝=666.67平方米)。開封府外的地價是一畝地十石糧食。其他地區永定陵安葬真宗皇帝時下令征地,(占民田18頃,錢70萬,後來仁宗覺得少就給改成了一千貫。價值是389-556文一畝,好便宜啊!我這裏一平方四千多。。。)仁宗朝,杭州靈隱寺的地價是每畝600多文。由此可見宋朝的田地除了開封府,其他都是非常便宜。所以呢,本文取整數,算600文一畝。

一只牛,價值5-7貫。感覺超便宜啊!!!但是,換算成人民幣,嘿嘿7500--10500元,我看度娘上寫一只小黃牛賣2000元左右。

宋代家庭稱呼

更新時間2013-9-7 21:55:14 字數:1337

宋代的稱謂習俗中,流行以賢否為標準再準而不再以貴賤尊卑為標準的稱謂習俗,對尊貴者稱為“公”,對賢者稱為“君”,對老人或者父輩稱為“公”、“丈”表示尊敬,對別人父母的尊稱為“尊甫(父)”、“令尊”、“令堂”、“北堂”、“高堂”等,書信往來中常使用“尊履”來稱謂對方。

對家庭成員的稱謂上,宋代稱祖父為“祖翁”,祖母為“婆婆”,稱父親為“父翁”,叔父為“叔翁”。岳父為“婦翁”、稱庶母為“叔婆”,稱父妾為“妾母”、“少母”,稱妻子為“內饋”、“兒母”,稱妾為“小婦”、“次妻”、“小妻”等,稱子侄、婿為“郎”,稱女兒、侄女為“姐”、“娘”,稱長女為“大娘”、“大姐”。

對親屬的稱呼,尊稱自己的父母為“家嚴”、“慈母”、“堂上”、“膝下”等。若是姻親關系則加一“姻”字,如“姻伯”、“姻兄”、“姻翁”等。若有世誼關系的加一“世”字,如“世伯”、“世兄”等。若是姻世關系的加“姻世”二字,如“姻世伯”。對家人的稱呼,妻子稱丈夫為“夫君”、“良人”、“相公”、“官人”、“外子”等,丈夫稱妻子為“荊人”、“賤荊”、“拙荊”、“糟糠”、“中饋”、“大嫂”、“大姐”等。

對別人的晚輩稱“令郎”、“令嗣”、“令愛”、“令婿”等,對自己的晚輩稱“弱息”、“犬子”、“小犬”、“息子”、“息女”、“息婦”、“東床”等。對朋友的稱呼,一般的互稱則加一個“仁”字,如“仁兄”。根據具體的關系不同,又劃分為同學、同事等。同學之間的稱謂為“同窗”、“同科”、“窗友”、“硯友”等,同事之間的稱謂為“同仁”、“同察”、“同人”、“同僚”、“同年”、“同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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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稱為“娘”及“娘娘”,丈夫的母親稱為“阿姑”

祖母:稱“媽媽”…………也有稱祖母為娘娘,婆婆、太婆、媽媽,媽媽也可以用為稱呼母親,估計這個詞的意思是指比較年老的婦女。

曾祖母:大媽媽

兄弟之間均稱“哥”,比如大哥,二哥,老大要叫最小的弟弟為*哥

姐姐:女兄或阿姊,長姐稱呼為大姐

陌生的女子:小娘子……女人自稱為“奴家”及“奴”“奴奴”

小姐:妓女、愛卿

姑姑:要稱姑娘,按排行稱幾姑娘……意思就是嫁出去的才是姑娘,在家裏的是小娘子

曾祖父=公公、祖父=爹爹、翁翁、父親=爺(我很幻滅啊,亂套了)

年紀很大的女子自稱有:老生、吾等。

丈夫稱妻子(兩個人時):良人、娘子等。妻子稱丈夫:官人、良人、郎君等。

媽媽=媒婆或老年一些的婦女,還有說這個等於是祖母

丫環稱呼自家的主子:女郎,郎君

妾:小婦、次妻、小妻、小娘

相公=宰相

宋朝用人謂“人力”(可能通指男女)“小廝”是男用,而“女使”“女童”則單指女用人。

關於教書先生:學究,門客,老師

皇帝:官家、聖人、大家、官裏,但在朝堂上或上奏章時,要稱之為“陛下”。

皇後:大娘娘,娘娘

皇妃:姐姐

太後:老身、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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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完這些資料,我風中淩亂了,我前面好多稱呼都是錯的,錯的。錯的。我錯啦。。。。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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