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誰做了誰心上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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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澤予覺得自己想多了。接下來的兩天他在紀家過得很好,好到真的跟在自己家一樣。

自第一天的書房談話之後,紀家父母就真的沒再拿他當外人,出門就跟人介紹這是自己女兒的男朋友。至於本來就對他不怎麽客氣的紀離簫——就更加變本加厲毫無顧忌地使喚他。剛剛中考完的女孩子,按照悄笙媽媽的話來講,一松下來心就野。一張嘴又甜,一口一個姐夫把寧澤予哄得暈頭轉向,要什麽就都到手了。

悄笙領著寧澤予在小城裏轉了轉,爬了萬步梯去到山頂的小寨子,可以俯視整個小城。

長江繞著小城流過,四周都是山,滿山的樹匯成海。江水碧澄澄的,映著樹木的顏色,江上泊著幾只小船,懶懶地臥著。長江大橋橫跨過江面,來往的車輛都走橋上過。

悄笙牽著寧澤予從橋上走過去,他買一支糖葫蘆放到她手心裏。悄笙拿在手裏,一顆一顆咬著吃,笑得像個孩子。

小城不大,走幾步就能遇上熟人。悄笙常常要停下來跟人打招呼,然後指著寧澤予跟人介紹。他們用快而輕柔的方言交談,寧澤予能聽得懂大部分,但是不會說。他很少開口,就站在一邊聽著悄笙說話,看著她臉上飛揚的神采,激動的時候會手舞足蹈。心裏覺得安定愉悅。

他有時候會想,橘生淮南,淮北為枳,悄笙也許真的是到了不該去往的地方,在這裏她的生命才最豐沛鮮活。可是他很自私,如果悄笙一生困守在這裏,他就遇不上她。如果是這樣,那就讓他的姑娘先經受這樣的委屈,然後他補給她陽光和雨露。

這樣,也是可以的吧。

他們臨走的那天晚上,寧澤予在悄笙房間裏看著她收拾東西。她打開衣櫃,把衣服都拿出來,在地板上鋪了幾張舊報紙,將衣服展開,抖一抖並不存在的灰塵,再按照折痕疊起來放好。

寧澤予蹲在一邊看她毫不厭煩地做著這件事情,眼睛突然亮了亮:“哎,笙笙,那是你們的校服麽?”

悄笙望了一眼,繼續低頭疊衣服:“嗯,高中的校服。”

寧澤予伸了手:“我看看可以嗎?”

悄笙手上頓了頓,沒有擡頭:“看吧。”

寧澤予把衣服拎起來,抖開了放在眼前看。藍白相間的顏色,格外的肥大,幾乎能裝得進去兩個人。寧澤予有點疑惑,翻開衣領看,才發現自己的感覺真的沒有錯。又想起悄笙班上的男生說過,以前悄笙是穿男款的校服的,一下子有些尷尬。只好低低笑了笑:“果然,高中的校服都就沒有一個好看的。”

悄笙看他一眼:“你對中學的校服還抱有什麽不切實際的幻想嗎?”

“也是。”寧澤予把校服放下來,開始沒話找話,“以前我們的校服差不多也是這個樣子的。”

悄笙淡淡應了一聲,沒再搭理他。寧澤予自己閑的無聊,拉著校服的拉鏈玩。悄笙聽見聲響,身形一顫,猛地擡起頭來。正好看見寧澤予垂著眼睛,楞楞地看著校服,然後他望向她,手指無意識地摸著校服拉鏈裏側。悄笙張了張嘴,想說些什麽,卻突然失了聲。

寧澤予輕輕地念出來:“L—l—L,笙笙,這是什麽?”

L1L,是啊,這是什麽?悄笙怔怔地,手垂到膝上。許久,她才開口:“別問我,可以嗎?”

那是紀悄笙生命裏的禁忌,就像一個符咒,封印了的,是她年少時的愛戀。

羅逸升,她把他的名字繡在校服上,拉鏈裏側靠近心臟的位置,不為任何人所知。她不敢讓任何人知道,只好在心底裏偷偷歡喜。

這是一件沒什麽不同的校服,卻和任何人的都不一樣。十字繡一針一線繡了一個人的名字,是少女熾熱而隱秘的心事。

你不要來問我,我不想讓你知道我曾經是怎樣笨拙而努力地在喜歡著一個人。我為了不讓他知道,是怎樣在為難自己。我喜歡他這件事情並不叫我覺得羞愧,叫我羞愧的是我的幼稚和無知,那像是印證著我的愚蠢,因為我一直在別人面前為自己標榜著清醒和自知。

寧澤予不動聲色地將拉鏈拉好,有把校服疊起來放到悄笙手裏。悄笙一直低著頭,不敢看他。寧澤予揉揉她的劉海,無奈地開口:“好了,不說就不說。”

悄笙沒有擡頭。寧澤予皺著眉頭想了想,站起身來,故作了輕松的口吻:“我答應了要給簫簫重新買個抱枕,嗯,差點忘了,我這就去,要不然非得被罵死不可。”他往門口走,關門的時候聽見悄笙對他說了句“早點回來”,他答應了一聲,關了門出去了。

寧澤予倚著門站著,頭靠在門上。只是一個借口而已,悄笙不想讓他看見的聽見的,他就看不見聽不見。

L1L,雖然奇怪,但很明顯就是一個人的名字。至於是誰……看一看悄笙的樣子,很容易就能猜出來是誰了不是麽?

明知,何必故問。

悄笙抱著校服,心裏下起來暴雨。她呆呆地看著地板,突然就難過起來,連自己都不明白這難過從何而來。

真正見到羅逸升的時候,她都能笑著同他若無其事地聊天,祝他和陳玉璋幸福。從她把照片撕成兩半的時候,就決定要和那兩人劃清界限,可是這個決定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貫徹執行。

同現實中的羅逸升能夠相安無事,卻對回憶中的那個人戀戀不舍。悄笙想,自己說過了千萬遍的要放下這個人,下了無數次的決心,可是潛意識裏大概是永遠都忘不掉放不下了。

他同她的過去死死糾纏,除非紀悄笙不再是紀悄笙,羅逸升的烙印就會一直存在於她的生命裏。就是她把生命完全交到另一個人的手裏,也根除不了他留下的印記。

羅逸升是紀悄笙心上刺青,是她用最美的年華筆筆刻下。因而後來他讓她伶仃苦辛,她都只能受著,這是紀悄笙一個人的堅持,是她一個人的執著。

不關他人事,無需兩心知。

在紀悄笙敏感而自卑的青春裏,羅逸升光芒萬丈,不管他是不是願意,他始終照耀了她。他好像是上帝的恩賜,無意中降臨到她身上,只有微末,都叫她感激涕零。

她懷裏的的校服,是她溫柔的心事,也是青春最殘酷的真相。

悄笙站起身來,把它穿在身上。肥大的校服,衣袖和下擺垂下來,可以當短裙來穿。本來就是寬大的板式,還是180的男生號碼,就是這樣被從前的紀悄笙穿在身上。

整整三年,她用這樣醜陋笨拙的樣子喜歡他。她清清楚楚看清了自己的鄙陋,又如何還敢讓他知道她的心意。她把心意藏了又藏,然後看著那麽他牽起了陳玉璋的手,沒有人會說他們不配。

要是把陳玉璋換成紀悄笙……呵呵,別開玩笑了好嗎,天鵝和野鴨要怎麽比。

被眾星相拱的那個月亮一定不會明白一顆黯淡星星的仰慕,它甚至會不屑一顧。當一個人擁有同樣的東西越多,他就會優中選優,只看到最好的那個。羅逸升被那麽多人明裏暗裏地喜歡著,又怎麽會在乎一個不起眼的紀悄笙的心意。

他永遠都不會懂一個女生在十七八歲的時候,只能穿加大號衣服的痛苦,他也永遠都不知道她在用那些又肥又大的衣服遮掩著什麽。他不會懂她為什麽要一次次避開人群和光縮在角落裏,他也從來都不會想要懂得。

紀悄笙只有一個辦法來接近他,就是拼了命地學習,讓自己有資格成為他的對手,成為他的假想敵。羅逸升一貫爭強好勝,悄笙要自己做他擋路的一塊石頭。這樣的話,除非她給他讓路,或者他選擇繞過他,他們勢均力敵,他們就會一直爭下去。

所有所有陰暗的情緒裏,她唯一坦然揭露給他看的就是野心。因為他們是一樣的,只這一點就夠他們成為同類。他們都想用某種方式得到認同,擺脫出生時就加於己身的禁錮。只是誰也沒有想到,到了最後,他們兩敗俱傷。就連做了漁翁的陳玉璋,也未必得意。

所以這樣到底有什麽意思。但若是能回去,此年此日的紀悄笙也沒法說服彼時彼刻的紀悄笙:餵,別愛他了,你會遇上一個很愛你的人,何必這麽辛苦。

那時的紀悄笙一定不會相信的。那時候就算羅逸升已經牽起了陳玉璋的手,就算他們已經漸行漸遠,就算後來他那樣地傷害了她,可是在離開他之前,她仍舊對他深深眷戀。

就是真有先知,可也沒有辦法阻止。不走到結局,不親身經歷,誰也不肯相信,憑什麽他就是不會喜歡我?答案是,他就是不喜歡你啊,你又有什麽辦法。

生命這樣短暫,你不讓我試一試,我怎麽會知道我會撞到南墻,頭破血流。如果我不親自去撞一撞,我怎麽會知道原來真的會這麽痛,原來我是真的喜歡他,不是一時興起,不是新鮮感作祟,不是荷爾蒙泛濫制造出來的幻覺。

悄笙覺得自己也許是該哭一場的,但是卻不想再為他掉一滴眼淚。她為他哭了太多次,用來懷念或者祭奠,都已經夠了。她從來也不曾欠過他什麽,他也不知自己欠了她什麽。所以,他們兩清。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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