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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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前也住一起?”

“沒有,”於暮之如實道,“不過你偶爾會過來留宿,大部分時間你還是住在宿舍。”

付澤點點頭表示知道了,難怪刨去在夢裏見過這點,他對這裏有種莫名的熟悉感,這也是他剛剛會問這個問題的原因。

參觀完臥室又去了娛樂室和衛生間,娛樂室裏的設備於暮之也都換成了最新的,不論是電腦還是投影屏。他讓付澤想用的話告訴他,他來教他怎麽用。

等都看了一圈,於暮之和付澤都意識到了,這裏只有一間臥室,一張床。

……

於暮之沒想到,付澤也沒想到。

雖然都是沒想到,但是情感完全不同。

於暮之是懊惱帶一點忐忑,他是真的忘記這回事了,之前打掃也是讓家裏阿姨來的。他在醫院全身心都撲在付澤身上,就偶爾回一次家,回的還是清苑,哪還能想起來他這張承受過很多的大床。

付澤是驚訝,他沒想到有人能把一個三居室搞成單獨臥室。而且他以為夢裏那個房間是主臥,總還有個次臥的,誰成想,就一臥室一張床。

兩人坐在客廳沙發上,廚房裏的燒水壺正在咕咚咕咚煮熱水。

於暮之在思考怎麽辦,雖然他完全不介意甚至挺想和付澤睡一床的,但他怕付澤不習慣,畢竟付澤還沒恢覆記憶。但另外兩個房間被他改造的明明白白,是塞不下一張新買的床的,他該怎麽說服付澤去睡床,他睡沙發呢?

“我睡沙發吧。”付澤先開了口。

這當然不行,於暮之不同意:“你是病人,需要好好休息,你睡床吧。而且我最近睡沙發都睡習慣了,你不能跟我搶。”於暮之家裏的沙發可比醫院裏大多了,還有個貴妃榻,還是挺適合睡覺的。

“不行。”付澤也是很堅持的人,哪有讓主人睡沙發的道理。

兩個人僵持不下,最後付澤問:“我們以前怎麽睡的?”

“睡一起啊。”於暮之答得很快。

付澤第一次來於暮之家留宿的時候,也堅持過睡沙發,於暮之當然不肯,有這麽大個男朋友不抱著睡豈不是浪費了?

那晚付澤睡在貴妃榻上,於暮之就從房間裏跑出來硬是要鉆進他懷裏。那塌只夠一個人睡的,兩個人擠著誰也睡不好,最後只能是付澤妥協,兩個人一塊去了房間裏睡。

在那之後付澤來留宿就都是一塊睡的了,等後來被於暮之勾著做了之後,兩個人就會在這床上糾纏許久,再相擁著進入夢鄉。

有時候床單被□□臟了,都是付澤收拾的。

付澤嗯了一聲:“那你不介意的話就一起睡吧。”

付澤輕描淡寫的話語宛如一道驚雷劈在於暮之頭頂,一起睡?沒有記憶的前男友還願意跟他一塊睡,這是太過坦蕩沒有任何多餘的心思了還是也對他有感覺?

於暮之一不留神就想多了。

“於暮之?”

付澤喊到第三聲,於暮之才回魂。

付澤問:“你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他能有什麽好介意的啊,他巴不得呢。

於是這事就這麽說定了。

於暮之讓付澤去收拾一下東西,他則負責來準備午飯。於暮之說這話的時候一副我很會做飯的樣子,實則他是個廚房殺手,連煮飯都掌握不好水量的那種,更別提燒菜了。

所以付澤在衣帽間整理他的那些舊物的時候,於暮之給他常去的一家私房菜館打了電話定了餐,特意叮囑了是病人餐,要少鹽少油。

本來可以讓家裏的孫姨過來做飯的,孫姨畢竟在他家做了這麽多年的健康飲食,肯定很會做病號飯。但鑒於他一直沒時間回去和爸媽好好聊聊付澤的事,所以為了避免打草驚蛇,他還是先不要“動用”孫姨這員大將。

於暮之叫餐就花了十分鐘,等著也無聊,他就去了衣帽間打算看看付澤整理得怎麽樣了。

於暮之進去的時候,付澤正坐在地上,在翻面前紙箱裏的東西,手裏還拿著一只布藝兔子。

那兔子有點眼熟。

能不眼熟嗎?那是於暮之當年偷摸著學了兩個禮拜完成的手工布藝兔子,等做完的時候十個手指都被紮了個遍。

於暮之想買鑲了金的兔子都行,可偏偏他男朋友是個不會收貴重禮物的人,所以他只能做手工表心意了。

時隔這麽多年看到這只兔子,手指上仿佛又傳來被紮破的疼痛。

於暮之走過去,在付澤對蹲下:“你還留著啊?”

“這是你送我的?”付澤捏了捏兔子邊緣並不齊整的縫紉邊,“你做的?”

於暮之已經能從付澤的神情中看出來他沒有想起來了,只是問問而已:“嗯,做了兩個多禮拜呢,不過我不太會,做的有點醜。”

“不醜,很可愛。”付澤語氣認真。

和當年的誇獎如出一轍,於暮之索性也盤腿坐在了地上,他從付澤手裏拿過那只小兔子:“要不,你猜猜我為什麽做只兔子送給你?”

“你喜歡兔子?”付澤自己是不喜歡兔子的,準確來說,他對小動物都不怎麽感冒。

“勉強算對吧,”於暮之時隔七年,第一次對付澤說他當年為什麽要送兔子的原因,“我小時候一直覺得自己挺像兔子的,雖然長得好看,先說明這不是自誇啊,是我爸媽說的。”

付澤還附和了一句:“是好看。”

“……”於暮之,“你別打斷我,就是雖然好看但是我膽子很小,小時候親戚要抱我下我就哭,他們兇我也也要哭,反正就是個愛哭鬼吧。我媽就覺得我跟她小時候養的兔子好像,很膽小,又黏她。後來有次晚上我媽哄我睡覺叫兒歌,剛好唱到小兔子乖乖,我媽一想還挺合適就直接給我取小名叫乖乖了。”

除了自家人,還沒人知道於暮之這小名是怎麽來的,連成渝都不知道。

“所以,你就是這只小兔子?”付澤伸手捏了捏兔耳朵。

於暮之輕咳了兩聲,沒回答,算是默認了。

當年做這只小兔子,於暮之確實是存著一點浪漫的小心思的。他從小被叫乖乖,也知道自己小名的由來,所以他覺得兔子算了一個自己的代名詞,當然了這僅限親近的人。畢竟誰也不想被同學們喊乖乖,偶爾逗趣的時候還要故意喊你小兔子,那也太羞恥了。

於暮之最開始要送給付澤的還不是兔子玩偶,而是他買的一個小金兔子,對他來說就是零花錢的零頭買的,這還是他怕付澤會因為太貴不收而特意買了個小的。

但最後,付澤還是沒收,於暮之問他為什麽,付澤當時捏了捏他的臉頰溫聲說:“太貴了。”

“可是……”它才幾千塊。

付澤只是看著他,輕聲又重覆了一遍:“暮之,太貴了。”

“好吧,”於暮之無奈妥協,“那我送你別的,不準說不用,我保證不貴!”

付澤這次沒再拒絕他。

保證不貴的於暮之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要送什麽東西,好在很快有人給了他靈感。

晚上的選修課大家都不會很認真,那會天氣漸漸冷了,在上課時間偷偷在課桌下織手工圍巾的女生也多了起來。

對啊,做手工唄,買材料花不了多少錢,又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是滿含心意的禮物,這付澤總不會拒絕了。

不過織圍巾這種高難度活動不適合於暮之,於是他偷偷上網去搜,看到有人推薦做布藝玩偶,簡單又可愛。就是按照形狀剪布料,再拿針線縫起來,最後再把棉花塞進去後封口,這多簡單。

於暮之行動力很強,當晚就在網上買好了材料,店家是同城的,第二天晚上就送到了。那晚付澤要去姜煥家做家教,送付澤回了學校之後,於暮之回家就開始鼓搗。

在布料上畫兔子倒是沒問題,於暮之學過簡筆畫,畫個兔子分分鐘的事情。但畫完了,能要剪的時候,於暮之一剪子下去兔子沒了半截耳朵。

於暮之一開始掌握不好剪刀的鋒利程度以及剪的角度,一連剪壞五塊布料也沒得到一片完整的小兔子。好在他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手笨,以防萬一買了一堆布料,不怕不夠。

第六塊的時候,於暮之終於得到了一片完整的小兔子,但兔子畫小了。

第七塊,於暮之終於成功得到了一片滿意大小的完整的小兔子布料。縫一個玩偶需要兩片,第二片於暮之剪得就順手多了。

不過等他得到兩片小兔子布料的時候,時針已經指向一點了。於暮之趕緊去洗漱睡覺,可想而知,第二天他又完美遲到了。

好在這次是在大教室上課,於暮之趁著老師背過身去的時候偷偷溜到了付澤身邊。付澤都習慣他這天天遲到的男朋友了,所以座位一直都是後面幾排,方便於暮之從後門溜進去。

付澤問他昨晚是不是又晚睡了,於暮之哪能說實話,就說自己打游戲忘記了時間下次不會了。

因為不能被付澤發現,加上於暮之也不想讓同學發現他這顆戀愛的少女心,所以每天只有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才有時間弄。

對於手巧的人來說,縫一下是很簡單的事情,但對於於暮之這個小少爺來說,他光學會穿線打結就折騰了一天。後面縫的時候更加,掌握不好距離和度,縫壞了好幾塊布料,也紮破了自己的手指。

因為怕付澤發現,於暮之在付澤面前都差把手藏起來了,以前上課老偷偷牽人手,現在也不敢牽了,總怕付澤發現。

好在於暮之隱藏完美,最終縫好了一只做工粗糙的胖乎乎的小兔子,在付澤生日那天送給了付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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