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李博涵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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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認識琴美珍,是在鳳凰山的楓樹下。那時候她已經小有名氣,而我,還只是一個沒人搭理自命清高的青少年而已。
相識時我正是落魄的時候,一副墨鏡和一把破爛吉他走天涯,燙著歪歪扭扭的長發,穿著有破洞的喇叭褲,她看到我的第一眼,我坐在還滿是綠葉的楓樹下唱著(秋天的楓樹下)這首情歌,她笑了,不知道是笑我的不成熟還是笑我的不合時宜,總之,伴著夏蟬,她的笑容,很甜美。
她不能算是美人,最多就算是個比較平凡的鄰家姑娘,就算穿著還算時髦的連衣裙,燙著大波浪卷也不能讓她的五官更有沖擊感,但是她的臉,還有笑容會讓人感覺舒服,在她之後,我再也沒有遇到過像她這樣的藝人了,沒有美艷的容貌,傲人的身材,單憑著那嗓子,就站在了亞洲音樂的巔峰。
我是不如她的,在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能和她並駕齊驅,在當時那個圈子,提到琴美珍沒有一個圈內人不認識她,而在她走後,沒有一個生長在這個年代的人會不認識她,而我,只能站在幕後,看著她光芒四射,變成傳奇。
和她的感情能夠有所進展,可以說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是崇拜著她的,把她當做夢中情人,恩,恐怕當時所有的男孩子都那麽想的吧,甜美的笑容,活潑的性格,完美的嗓音,這些足以擬補她的任何缺憾。我沒有想過,她竟然願意和我把臂同游,在這片小天地,度過這足以讓我銘記一世的,美好。
因為她,我開始北漂。
在那個年代去做音樂人,是需要極大的勇氣的。我的父母,他們希望我能夠順順利利的考上大學,找個鐵飯碗,娶個老實安分的妻子,安然順利的度過這一生。很顯然,去做一個音樂人,對他們而言,並不是什麽能夠納入我未來人生的選項。我幾乎是以和家庭決裂為代價,來到了b市,來追求我的夢想,來追尋我的那個她。
最初,我是混跡在b市各大地下音樂廳的小駐唱中普通的一員,我的嗓音條件很差,聲音渾濁,甚至不能夠堅持一個小時的駐唱時間,這給我【事業】的初期帶來了諸多困擾,沒有哪家音樂廳願意接受我作為一個長期駐唱,很顯然這些情況給我帶來了一個重大的打擊,當年年紀小,從來都是覺得自己是懷才不遇的良才美玉,但僅僅三個月,就讓我明白了,這條道路,對於我而言,並不是坦途。
不過,在我徹底放棄之前,賀藝給了我一把稻草。
我成為了一個兼職的作曲家。我在作曲上的天賦比歌唱要高很多,這是我沒有想到的。我的第一首曲子被賀藝拿給了當時在他手下的一個藝人來演唱,一炮而紅。不是什麽好的曲子,以我現在的眼光看那就是首垃圾,在我北漂時困苦的無以覆加用來紓解的曲子而已,幻想著能夠一飛沖天,展翅翺翔,但這首曲子火了。而我,也看見了希望。
接下來我正式的奮鬥在了作曲這條道路上,想著有一天我寫的歌能夠讓她來唱就好了,就這麽一首首的寫著,我總算是在這個圈子混出了點名堂,得到了個青年作曲家少年有成的名頭,我的曲子,也終於能夠擺在她的面前,讓她挑選了。真是卑微啊,但我甘之如飴。
賀藝說她要見我一面。我知道,看到這首歌的時候她如果願意見我,那麽,她一定記得我。
那一天我穿的儀表堂堂,來到了那家茶座,她穿著小洋裙,頭發盤起,顯得比當年成熟許多,她看向我,對我說:“好久不見,你還好嗎?”
她接受了我的追求。這讓我始料未及,我以為她最終會選擇那個港臺銀行小開,或者美國華裔明星,再不然就是知名導演,但最後,她選擇了我。結婚後我問過她,為什麽會和我在一起,她說:“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有家的感覺啊”
我以為她愛我,但後來我想明白了,她沒有愛過任何人,她愛的只是我給她的感覺而已,相比其他追求者,我更加踏實,雖然我曾經輕狂,但最終沒有了那份勇氣,接下來的生活,我只會和她在一起,守護的,也只會是我們兩,再之後會是我們三的小家庭,平凡而美好。
她比我大五歲。生開恩的時候是難產,好在菩薩開恩,母子均安,我給那個折騰他媽媽好久的壞孩子按上了開恩這個名字,不為其他,就想著要他牢記著他的命是他媽媽給的,要孝順他媽媽一輩子,愛她,親她,不要讓她煩惱,這算是我這個爸爸的小私心吧,我還記得開恩上幼兒園的時候哭著回來說要換名字,最後被我教訓了一頓時他們娘倆的表情,真好啊。
她原本打算在那次巡回演唱會就隱退的。自從生下開恩,她的身體一直有點虛弱,在她巡回演唱會期間她還時不時會有暈眩的癥狀,開恩那時候也快五歲了,該是上學的年紀,她常年在外不能陪伴在開恩身邊也感覺非常遺憾,我勸她好好休息一陣子,她便同意了。而那天,下著小雨,我帶著開恩,去看她的演唱會,這也是,最後一場了。
她知道我們在下面看著她,她的眼光就沒有從我和開恩身邊離開過,很溫柔,唱的每一首歌都像是在表白,那一天的她甚至變得異常美麗,紅衣似火,轉著圈,唱著歌,就這麽一瞬,從舞臺上,落了下來。
人群在往她那邊湧去,每個人都很激動,似乎以為她只是在與粉絲親密接觸,瘋狂的擠著,想要和他們的偶像更近一些,更近一些。
我知道,她,昏迷了。
我們的位置在最上方,最好的位置,拿著望遠鏡能夠完全環顧整場,我看見了,她如同殘破的蝴蝶,我不知道當時她是不是還有意識,我把開恩安置在座位上就朝她跑去,我頭一次覺得這人群就像是鐵壁,阻擋的,竟然是生和死。
開恩把一切都看在了眼裏。我不是一個稱職的爸爸,也不是一個好丈夫,他們,我一個都沒有保護好。
我能做些什麽?讓我去做,只要,她回來。
作者有話要說: 恩,算是交代了一些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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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識時我正是落魄的時候,一副墨鏡和一把破爛吉他走天涯,燙著歪歪扭扭的長發,穿著有破洞的喇叭褲,她看到我的第一眼,我坐在還滿是綠葉的楓樹下唱著(秋天的楓樹下)這首情歌,她笑了,不知道是笑我的不成熟還是笑我的不合時宜,總之,伴著夏蟬,她的笑容,很甜美。
她不能算是美人,最多就算是個比較平凡的鄰家姑娘,就算穿著還算時髦的連衣裙,燙著大波浪卷也不能讓她的五官更有沖擊感,但是她的臉,還有笑容會讓人感覺舒服,在她之後,我再也沒有遇到過像她這樣的藝人了,沒有美艷的容貌,傲人的身材,單憑著那嗓子,就站在了亞洲音樂的巔峰。
我是不如她的,在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能和她並駕齊驅,在當時那個圈子,提到琴美珍沒有一個圈內人不認識她,而在她走後,沒有一個生長在這個年代的人會不認識她,而我,只能站在幕後,看著她光芒四射,變成傳奇。
和她的感情能夠有所進展,可以說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是崇拜著她的,把她當做夢中情人,恩,恐怕當時所有的男孩子都那麽想的吧,甜美的笑容,活潑的性格,完美的嗓音,這些足以擬補她的任何缺憾。我沒有想過,她竟然願意和我把臂同游,在這片小天地,度過這足以讓我銘記一世的,美好。
因為她,我開始北漂。
在那個年代去做音樂人,是需要極大的勇氣的。我的父母,他們希望我能夠順順利利的考上大學,找個鐵飯碗,娶個老實安分的妻子,安然順利的度過這一生。很顯然,去做一個音樂人,對他們而言,並不是什麽能夠納入我未來人生的選項。我幾乎是以和家庭決裂為代價,來到了b市,來追求我的夢想,來追尋我的那個她。
最初,我是混跡在b市各大地下音樂廳的小駐唱中普通的一員,我的嗓音條件很差,聲音渾濁,甚至不能夠堅持一個小時的駐唱時間,這給我【事業】的初期帶來了諸多困擾,沒有哪家音樂廳願意接受我作為一個長期駐唱,很顯然這些情況給我帶來了一個重大的打擊,當年年紀小,從來都是覺得自己是懷才不遇的良才美玉,但僅僅三個月,就讓我明白了,這條道路,對於我而言,並不是坦途。
不過,在我徹底放棄之前,賀藝給了我一把稻草。
我成為了一個兼職的作曲家。我在作曲上的天賦比歌唱要高很多,這是我沒有想到的。我的第一首曲子被賀藝拿給了當時在他手下的一個藝人來演唱,一炮而紅。不是什麽好的曲子,以我現在的眼光看那就是首垃圾,在我北漂時困苦的無以覆加用來紓解的曲子而已,幻想著能夠一飛沖天,展翅翺翔,但這首曲子火了。而我,也看見了希望。
接下來我正式的奮鬥在了作曲這條道路上,想著有一天我寫的歌能夠讓她來唱就好了,就這麽一首首的寫著,我總算是在這個圈子混出了點名堂,得到了個青年作曲家少年有成的名頭,我的曲子,也終於能夠擺在她的面前,讓她挑選了。真是卑微啊,但我甘之如飴。
賀藝說她要見我一面。我知道,看到這首歌的時候她如果願意見我,那麽,她一定記得我。
那一天我穿的儀表堂堂,來到了那家茶座,她穿著小洋裙,頭發盤起,顯得比當年成熟許多,她看向我,對我說:“好久不見,你還好嗎?”
她接受了我的追求。這讓我始料未及,我以為她最終會選擇那個港臺銀行小開,或者美國華裔明星,再不然就是知名導演,但最後,她選擇了我。結婚後我問過她,為什麽會和我在一起,她說:“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有家的感覺啊”
我以為她愛我,但後來我想明白了,她沒有愛過任何人,她愛的只是我給她的感覺而已,相比其他追求者,我更加踏實,雖然我曾經輕狂,但最終沒有了那份勇氣,接下來的生活,我只會和她在一起,守護的,也只會是我們兩,再之後會是我們三的小家庭,平凡而美好。
她比我大五歲。生開恩的時候是難產,好在菩薩開恩,母子均安,我給那個折騰他媽媽好久的壞孩子按上了開恩這個名字,不為其他,就想著要他牢記著他的命是他媽媽給的,要孝順他媽媽一輩子,愛她,親她,不要讓她煩惱,這算是我這個爸爸的小私心吧,我還記得開恩上幼兒園的時候哭著回來說要換名字,最後被我教訓了一頓時他們娘倆的表情,真好啊。
她原本打算在那次巡回演唱會就隱退的。自從生下開恩,她的身體一直有點虛弱,在她巡回演唱會期間她還時不時會有暈眩的癥狀,開恩那時候也快五歲了,該是上學的年紀,她常年在外不能陪伴在開恩身邊也感覺非常遺憾,我勸她好好休息一陣子,她便同意了。而那天,下著小雨,我帶著開恩,去看她的演唱會,這也是,最後一場了。
她知道我們在下面看著她,她的眼光就沒有從我和開恩身邊離開過,很溫柔,唱的每一首歌都像是在表白,那一天的她甚至變得異常美麗,紅衣似火,轉著圈,唱著歌,就這麽一瞬,從舞臺上,落了下來。
人群在往她那邊湧去,每個人都很激動,似乎以為她只是在與粉絲親密接觸,瘋狂的擠著,想要和他們的偶像更近一些,更近一些。
我知道,她,昏迷了。
我們的位置在最上方,最好的位置,拿著望遠鏡能夠完全環顧整場,我看見了,她如同殘破的蝴蝶,我不知道當時她是不是還有意識,我把開恩安置在座位上就朝她跑去,我頭一次覺得這人群就像是鐵壁,阻擋的,竟然是生和死。
開恩把一切都看在了眼裏。我不是一個稱職的爸爸,也不是一個好丈夫,他們,我一個都沒有保護好。
我能做些什麽?讓我去做,只要,她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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