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020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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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這年的夏天還沒有開始,我們就開始守在進黃石鎮的那條大路上。山賊不是小偷,所以他們會光明正大的來搶劫,不過我們一直守到夏天的結束也沒有看見山賊的半個影子。

我覺得我的心是很善良的,雖然騙了鎮長五十兩銀子,但是我們五個人一人才分了十兩,而我們拿著這十兩銀子卻在黃石鎮的外圍守了整整一個夏天。這樣算來我們是吃虧的,為了十兩銀子,我們都浪費了一個夏天的時間。我想,如果用一個夏天的時間去尋找林仙兒,應該早就尋到了。

這個時間,我們一直都很無聊,黃藥師都是整個晚上的在啃自己的腳趾甲,而我和西門吹雪更是無聊的天天晚上看著黃藥師啃腳趾甲。看著他把自己的腳趾甲啃的光滑整潔的時候我就想讓他啃我的腳趾甲,但是遭到了他的拒絕。我想西門吹雪也肯定有同樣的想法。也是在這個時候我才明白,原來東邪的邪就是這樣體現出來的。

盲劍客每天都很端正的坐在那塊青石上,瞇著眼睛遙望著遠方,冷漠的臉上落滿了黃沙也不去擦一擦。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個男人一輩子總要喜歡不止一個女人,但是這些女人往往會有一個是他付出感情最多的,也是傷害最多的。

有時候一顆心,可以為一個人傷心一輩子。

一輩子太短了,短的只能容得下一個人。

我看著盲劍客,我說:“你在想什麽?”

盲劍客道:“我在想,等這筆買賣做完了,我要回家鄉一趟。我已經記不清有多長時間沒有回去過了。我總感覺在那裏有一個人在等著我,可是我已經不記清她的樣子了。”

我說:“那你還記得回去的路嗎?”

盲劍客道:“記不太清了,但我知道我的家鄉在太陽升起的地方,只要朝著剛剛升起的太陽一直走,就能走到我的家鄉。”

我說:“太陽好像一直在轉,你會不會也隨著太陽的轉動而走錯方向呢?”

盲劍客肯定的說:“不會。”

我說:“哦,那只有早上趕路了,要是遇上陰雨天還要休息,要是遇上連陰天就得放個長假了。”

盲劍客道:“你放心,我不會選擇梅雨季節回去的。”

我說:“恩,那就好,不過你還記得家鄉的容貌嗎?不要走過了還一直往前走,太陽離我們是很遙遠的。”

盲劍客道:“不會,我的家鄉有很多櫻花,每到春天的時候到處都是絢麗的花朵,就算我的眼睛看不見了我也不會走過去而不知道。因為我能聞到櫻花的味道,很特別的香味。可惜等我做完這筆生意回去的時候花朵應該早就謝了,我害怕回去之後再也看不到那美麗的花兒,更害怕看不清等待我的人是誰。”

我想,他一直遙看著遠方,肯定是希望能看到家鄉的櫻花,還有櫻花樹下等待他的人,只是他的眼神越來越不好,所以眼睛瞇的越來越小。我很擔心他再也看不到東西。

其實,我很想告訴他,這麽多年過去了,也許家鄉早就變了樣子,再也看不到一朵櫻花,而等待他的人也早已嫁給了別人,畢竟我不認為一個人可以在一個地方等待另一個人好多年,沒有人有那麽好的耐心,何況是一個女人。

但我始終都沒有這樣告訴過他,他已經快要看不到東西。也許回到家鄉看一看那個女人是他心裏唯一的願望,或者說是夢想。因為夢想總是美好的。如果連夢想都沒了,那人生還有什麽意思?

李尋歡每天都在喝著酒,醉了之後就開始雕刻木頭。

我說:“其實你的手藝不錯,要是把雕刻好的美女賣了,肯定值不少銀子”

李尋歡瞪了我一眼,卻沒有說話。

我說:“我說的是實話,賣了還能換點酒喝,可是你埋在地下,只能等待著腐爛。”

李尋歡沈默好長時間,才說:“我刻她不是為了賣錢,我寧願親手把她埋葬,也不願親手把她賣出去。”

我說:“為什麽?”

李尋歡道:“每個人都有故事,每個人都有一個喜歡的女人,但是沒有人會像我這樣親手把喜歡的女人送給別人。”

李尋歡有一把稱得上天下第一的快刀,但卻斬不斷他的情絲。

在他很小的時候,他和他的表妹青梅竹馬。

雪花飄落的日子,梅花叢中的笑臉,永遠是他最美好的記憶。

兩個年少的孩子,手拉著手在梅花叢中堆起高大的雪人,然後一起嘻嘻哈哈的打鬧。

人生最快樂的就是童年,可是又能有幾個人在快樂的童年裏能和自己喜歡的人生活在一起?

他們好像從小就懂得了感情。

長大之後,他們的感情並沒有變得生疏,反而更加的深厚,但是他作為一個堂堂的男兒,要出去闖蕩江湖了。

他很放心的把她留在了家裏,因為他不但了解她,而且相信她。

她確實沒有辜負他。

好幾年過去,等他回來的時候卻帶回來一個男人。

這個男人救過他一命,是他的恩人,所以他把這個男人帶回了家裏。

這個故事大家都很熟悉的。

這個男人愛上了他的女人,而他為了報答他的救命之恩,就把喜歡的女人親手送給了這個男人。

當我了解他的故事的時候我只說了兩個字:“傻逼。”

也許,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但我不認為愛情可以當成買賣來交換。我記得在我還年輕的一個時期,一個女的天天在街頭嚎唱,唱著什麽愛情不是買賣,不是想買就能賣。這本是一個很漂亮的賣唱女,但後來卻成了瘋子,天天在街頭瘋瘋癲癲的唱著這首歌。

那個時候,我很可憐她,天天給她饅頭吃,於是她就天天跟在我的身後。但她從來不說話,只是不停的唱歌,有的時候我能透過她淩亂的發絲看到她眼睛裏滾動的淚水。

我想,這是一個多麽可憐的女人,於是我用殺人賺來的錢給她買了一身新衣服,結果她直接就把新衣服丟在了臭水溝裏。我覺得瘋子就是瘋子,做出的事情永遠都不會正常。

但是瘋子也是一種病,既然是病,就有醫好的可能。我帶著她到處尋找大夫,為了能治好她的病,所以我必須拼命殺人。在那個時期,我甚至放棄了我做殺手的原則,不管被殺的是誰,只要有錢,我就去殺,所以那段時間我應該殺了不少的好人。

我殺的人多了,賺到的銀子自然就多了,但是世界上的庸醫太多了,我存了很長時間的銀子一下子用完了也沒有治好她的病。我想到了放棄,但是看到她可憐的樣子我心裏又很難過,所以我只好繼續尋找名醫給她治療。

蒼天不負有心人,我尋到了一個皇宮裏退休的禦醫,一個看上去很富態的老頭。

我想,給皇上看病的醫生應該是天底下醫術最好的了。但是,我身上已經沒有銀子,而這個很富態的老頭又獅子大開口,張嘴就要了我十年也賺不來的銀子。

於是我對他說:“我是個殺手,以前都是別人給我錢,請我去殺人,今天我自己請我自己一回,你看看你要是不為她看病我就殺了你。”

老禦醫很怕死,他說:“好,我看,但要是看不好呢?”

我說:“我一樣殺了你。”

結果,我把這個老禦醫殺了。

我以為她的病永遠都治不好了,但我又不死心,就整天帶著她在街上流浪。後來,我碰到一個江湖郎中,他說他能治好她的病,我說他吹牛,結果他真的把她的病治好了。

她的病好了,變成了正常人,但是第二天她就自殺了。

她死的時候在地上寫了一行字:“你為什麽要治好我?我寧願做一個瘋子,也不願意做一個正常人。”

我迷惑了,忍不住問自己:“我千辛萬苦治好了她的病,到底是做對了還是做錯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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