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7章 《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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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極美,在於它必然的流逝。

春花。

秋月。

夏日。

冬雪。

一晃, 十年已過。

這一天, 正是立夏。

鮮花店的門被推開, 掛在門沿上的一串鈴鐺被“鐺啷啷”地帶響。收銀機後面昏昏欲睡的女店員趕緊揉揉眼睛站起來, 人都沒看清就先說一聲:“歡迎光臨”。

進來的是一個看起來正在念高中的女孩子,頭發很長,垂到了腰際, 又黑又順, 帶著健康而年輕的光澤。她穿著幹凈平整的白襯衫, 脖頸那裏的肌膚和白襯衣是一樣淺淡的顏色, 一看就是富貴人家養出來的孩子。

她正在摸著一朵白玫瑰,觸碰花瓣的手纖長清瘦,手腕那裏戴了一個極品冰種的翡翠玉鐲,鐲子壓著白皙的皮膚,似冬日的積雪累上青石的苔痕一樣誇姣。

“小姑娘,想買什麽花啊?”店員問道。

女孩轉過身來,店員看到她的臉的那一刻, 被炎熱的夏天催生而出的煩悶通通消散了個幹幹凈凈。她長得真好看,眉眼清澈得像春天剛剛解凍的小溪水, 鼻梁微駝,有種古希臘神話人物的倨傲, 眉心中間那顆明艷的朱砂痣使她看上去像古典畫裏的舊美人,帶著一股子可觀而不可近的貴氣。

她說:“你們店裏,有沒有送給逝者的花?”

“有, 有,來這邊,”店員樂滋滋地帶女孩子走過兩個花架,指向一把已經束好的花,“今早才摘的白色馬蹄蓮,周圍一圈是紫色的勿忘我,客人們都很喜歡買這束,非常適合寄托哀思的。”

一邊說,店員一邊不停地瞄女孩,她註意到她的白襯衫胸口那裏別了一個小小的金屬名牌,底部印著錦江附中的校徽,上面則是她的名字:

冉初秋。

初秋抱起那一大束花,垂著眼,“那就它了。”

“二百塊錢,這邊結賬。”

店員回到收銀機後面去,一邊打發.票一邊多嘴問:“像你這麽大的小姑娘,很少會想到追念故人,一定是對你很重要的人吧?”

“嗯,很重要。”初秋掏出兩張一百,遞給店員,“是一個……陪著我長大的親人。”

“唉,死得這麽早,真是可憐。”

“老天不讓活得久,誰也沒辦法吧。”

初秋抱著花的手指緊了緊,包裹花朵的塑料紙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

她付完錢,拿著花出了花店。門口樹下有一個臉蛋紅撲撲的可愛女生等在那裏,見初秋終於出來,擦著汗抱怨:“為了來這個花店咱們繞了好大一個圈,回去作業又寫不完了!”

“去我家寫啊。”初秋淺淺一笑。

雷苗苗知道她的潛臺詞是自己可以過去抄她的答案,立馬就樂了,“好好好。”

她倆並肩走了一段,雷苗苗又忍不住問:“你買花是送給誰呀?”

“今天是那位的忌日,你應該記得的。”初秋一邊走,一邊看著手裏的馬蹄蓮。

雷苗苗想了好一會兒,猛地想起來:“是哦,我都忘了。去他的作業!我陪你先去把花送了。”

雷苗苗打了個電話,叫自家的司機把車開過來,載上初秋,回家之前,兩人得先去一趟城郊的墓園。

半個小時後,到了城郊墓園。她們步行進入園區,走過一塊塊銘刻著名字的石碑,看過一束束放在石碑前面的鮮花,心裏難免蒙上一層莊嚴和沈痛。

走到她們要找的墓碑前,初秋蹲下去,將白色馬蹄蓮放在碑前。

“天下無不散的宴席,”初秋撫摸著墓碑上的名字,聲音極輕,“生者奮然,死者安息。”

雷苗苗沈沈地嘆了口氣。

兩個人在碑前默哀了一陣子,雷苗苗還從書包裏掏出午餐剩下的幾個水果放在花的旁邊,說了兩句早登極樂。

大約十分鐘後,她們緬懷完,便起身準備回家了。

走在墓園中,雷苗苗忍不住問:“其實我一直想問你,到底是怎麽死的呢?你從來都沒告訴過我。”

“沒有告訴過你嗎?”初秋腰背挺直,雙手背在腰後,右手摩挲著左手腕上的翡翠玉鐲。

“是啊。”

“饞嘴,偷吃了一條被梅姨下藥毒死的耗子,然後就死了。”

“這……”雷苗苗嘆惜。

“吃老鼠是貓的天性,也不怪它。”初秋垂著眼,看著自己胸口白襯衫的扣子,“只是我的二郎神沒有了哮天犬,這兩年總覺得空落落的。”

“節哀吧。”

雷苗苗拍拍好友的肩。

坐上車,藍色的寶馬揚長而去。車輪濺起的灰塵漸漸散去,石搭的園門上四個紅刻的大字清晰起來。

寵物墓園。

十年前倚天屠龍記播出之後,包攬女一女二的A.N.T徹底紅遍大江南北,被穩穩地捧上了神壇,變成了哪怕不是她們粉絲的人都會慕名去看一場演唱會的國民女團。幾個人身價暴漲,三人共同出席一個綜藝得要七位數的開價,雲舟也躋身國內頂級的娛樂公司之一。熊雪兒這種十年前買個手機都腎疼的小角色,現如今成為了大股東,名下竟也有了多處房產,不乏市中心的黃金地帶。

不過,她們再有錢,有再多的房,三個人都還是一直擠在當年的小別墅裏,頤養天年。

淡錦從七年前就不再拍電視劇了,轉攻大屏幕,只接女主,不演女配,身價是越擡越高。身價高了,好劇本自然就眼巴巴地找上門求著演了,有了好劇本好導演,她便順著大勢拿了不少的獎項。有了她頂住A.N.T的口碑,再沒有人敢把A.N.T看作劣質假唱女團。雖然,熊雪兒如今的唱功仍舊要靠對嘴蒙混過關。

三個人名聲大噪,又一直不願意挪個地兒住,果不其然就招來了一堆狗仔蹲點。為了不影響初秋上學,她們只能拜托雷苗苗的爹媽,讓每天送雷苗苗的時候順便捎上初秋。雷苗苗的媽媽知道明星就住在自家五百米開外的地方時,幸福地暈了過去。

從小學到初中,從初中到高中,初秋一直在蹭雷苗苗家的車,自然而然的,與雷苗苗建立了深厚的少女友誼。這一年,她們共同步入高二的尾端,初秋還有一年就成年,家裏的三位老女人也都邁進了三十的大關。

車窗外的景物一一劃過,盛夏的陽光透過窗玻璃,照在初秋年輕的臉上。

她終於長大了。

十七歲,算長大了麽?

應該算。

她的手,已經可以戴上這個鐲子了啊。

青翠的鐲子在她細瘦的手腕上略顯空蕩地來回搖晃。

回到別墅,一進院子,就看見淡淺在給玫瑰花園澆水。

二十歲的淡淺,簡直和十年前的淡錦一模一樣,一樣的黑色長卷發,一樣白到剔透的皮膚,散發著縹緲而不真實的美。但她比淡錦還要瘦一些,眼底澄澈似溪邊駐望的小鹿,面色是趨於病態的蒼白,手腕那裏瘦到可以隔著皮看見骨骼的每一次活動。

她擦了擦額角的汗,對放學回家的初秋溫柔地笑道:“初秋,今天怎麽回來得這麽晚?”

“姐,怎麽又是你澆花,我都說了等我回來澆就好。”初秋忙背著書包走過去,從淡淺手裏接過水壺,“你昨天晚上還在發燒,今天就別曬太陽了。”

淡淺指著天邊將要落下的夕陽,哭笑不得:“這也叫曬太陽?”

“回吧回吧,”初秋不由分說地拉著淡淺一同進到別墅裏面去,“梅姨做好飯了麽?我好餓。”

“正在做呢,姐姐們今天都回來了,記得和她們打招呼。”

“淡錦回來了?”初秋一滯,隨即止不住地笑了起來,把書包扔到沙發上就在一樓到處找。

書包正好砸到窩在沙發裏的熊雪兒,熊雪兒憤怒地跳起來,破口大罵:“小兔崽子,給我滾過來!”

“對不起啊雪兒姐,不要生氣啊雪兒姐,註意身體啊雪兒姐。”

初秋見一樓沒有淡錦的影子,隨口安慰幾句,溜之大吉,跑到樓梯邊,一步跨三個臺階地往上躥,挾著只屬於年輕人的蓬勃活力。

餐廳的江嫣然端著剛榨好的果汁過來,安撫熊雪兒:“一把年紀了,還跟孩子置氣。”

“不是,江隊,你怎麽——”熊雪兒痛心疾首地舉起自己的一對爪,“你瞅瞅,你瞅瞅,我剛塗好的指甲油,全給她的書包帶刮花了!”

“哦。”江嫣然點點頭,轉而對廚房那邊喊道,“梅姨,初秋的書包帶沾上指甲油了,晚上幫她洗一下。”

熊雪兒怒極反笑:“我看我遲早有一天被你們這群人氣死。”

初秋很快跑到了三樓,口中微微喘著氣,拐過走廊,正正好看見了淡錦的背影。

淡錦坐在落地窗前,長長的黑色卷發披在身後,她右手拿著一本攤開的書,左手端著一個泡著枸杞的透明保溫杯,屁股下面坐的是一把老年人專用的竹制折疊躺椅,跟著她的晃動輕輕地搖來搖去,上面還有一個她自己用毛線勾出來的團花坐墊。

這把躺椅是淡錦去年專門買給她自己養老用的,她不在的時候,初秋就躺在上面當秋千晃著玩。五個月前,因為初秋晃得太過火,脆弱的老年躺椅斷了一根木支架,淡錦知道以後也沒怪她,只是自己去找了工具箱和木頭片來,敲敲打打的修好了。

彼時,熊雪兒看著蹲在地上、戴著手套掄著錘子的淡錦,感嘆道:“我幫您把最佳女主角的金豹獎杯拿去鐵匠鋪改一下吧?改成慈祥老父親獎怎麽樣?”

那時淡錦拎著鐵錘,輕描淡寫地答:“你說金豹獎獎杯啊。上次初秋不是說喜歡它麽?早把那杯子掰下來給她拿去喝水了。”

熊雪兒眼睛都瞪圓了,一邊嚷嚷著“你們要氣死我”一邊暴走了。

初秋想到那時的情形,不禁笑了起來。

淡錦把泡著枸杞的保溫杯放到一邊的小桌子上,淡淡道:“站在那傻笑什麽呢。”

初秋忙走過去,乖巧地站在淡錦旁邊,低下頭:“你今天回來,怎麽都沒提前告訴我?”

“公司行程一天一個變,我也拿不準。”

淡錦合上書,放到一邊去,轉過頭來正視初秋。

十年了,她一點都沒變。

是的,一點點都沒有變,連一條小細紋都沒有多出來。

若一定要說哪裏變了的話,大概只有那種給人潛意識裏的感覺。二十歲的淡錦讓人覺得疏遠冷漠,現在的淡錦溫厚儒雅,多了許多以前不曾見過的人情味。

大概是她們共同生活在小別墅裏的這些日子帶來的人情味吧。或許,這個小別墅對於淡錦來說更像一個家。

作者有話要說:  【“歲月極美,在於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from三毛《歲月》】

今兒科普一下這一卷卷標“阿喀琉斯之踵”。說是從前有個嬰兒叫阿喀琉斯,他媽為了讓他銅頭鐵臂刀槍不入,就拎著他的腳後跟,每天都把娃在神水裏面涮一涮。於是阿喀琉斯被拎住的腳後跟成為了唯一沒有泡到神水的地方,後來被阿波羅一箭射中腳後跟而死。所以“阿喀琉斯之踵”的意思就是“致命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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