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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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向氏倒是這段時間做的最正確的事情了。

向氏竟然是個極其難得的賢惠媳婦, 針織女紅自不在話下, 做起細活來比起劉嬸這樣的婆子來說,利索的不能再利索, 四喜照著劉嬸的份理說好管吃管住, 一個月開300文月錢, 這裏能管吃飽穿暖,向氏就覺得是個天上有地下無的好差事的, 一個月穩穩當當有300文月前,喜不自禁, 幹活越加賣力。

才一天下來,屋子裏給四喜收拾的幹幹凈凈的, 向氏以前在家靠揣摩人臉色過生活,又很有眼力架,看見人夫妻親熱之時定不會靠近的, 當天晚上,又是一桶熱水給準備好。

四喜本沒打算泡澡,可又想到早上的黏膩感,渾身上下散發的汗, 心想還是向氏懂得新婚夫婦之間的情趣,若是劉嬸,沒有吩咐她是不會主動去做的。

想到這裏對向氏的滿意又多了幾分。

年輕的媳婦更靈範一些,自從她來後院伺候女主人, 劉嬸也只管粗活落個清靜, 但凡入了夜, 不是主人家搖夜鈴,向氏也決計不往主家房中跑,這也合了四喜的心思,夜晚多少個旖旎,有個婆子有事無事在外面晃確實很傷腦筋。

一方面又害怕許家過來鬧,畢竟未曾和離,又未曾休妻,人家還是許家的人,萬一哪天鬧起來,還真不是許家老太太的對手。

這廂剛忙完,許家那邊就跟人死了似的,也不找也不鬧,卻是四喜家出了事了。

***

原來秦氏醒轉過來了。

本就是防著秦氏醒來會弄出什麽幺蛾子出來,左右她也是個半死之人,他走之時也有族長的親判,令他不用管秦氏死活,但是他還是給家裏留了炭火跟吃食。

誰知道就是四喜出嫁這日,秦氏在鬼門關裏面打了個轉,又醒來了,這老貨也是命大,醒來以後聽說李有勝在縣衙裏面還謀了份差事,火氣蹭蹭蹭一下就起來了,這才休息了兩天,拄著拐杖就下了地。

也不知道她前世修過什麽功德,或是跟李有勝有什麽過節,一想到這件事情渾身上下就不痛快,既然老大也知道自己不是他親娘,往日的恩情當然一筆勾銷,即便是這樣,他也不能對這個老娘有任何不當的處置。

本朝最註重孝道,繼母亦視作母親,若是李有勝有任何落人話柄之處讓秦氏握在手裏,不僅他遭殃,於氏也跟著遭殃。

這不,秦氏醒來第一樁事情就是告李有勝不孝。

***

這事兒幹的連李有才都看不下去,長籲短嘆好幾天,也攔不得他娘,一攔著她就暈,一暈她就要死要活的,老二怕她陰風上腦又躺床上去了,只得由著他。

狀子是找隔壁村的人寫的,李家人的秀才清楚這老虔婆是什麽脾性的人,情願不賺百文錢的狀紙錢,也不願給她寫這個狀子。

老太太臨走前,窮秀才還挖苦她:“老太太,你不惹人家,安安生生養老就是了,老大跟你無冤無仇的,做人不要做的太絕哎。”

秦氏恨得咬牙切齒,連個窮酸秀才都跟著一起挖苦她,叫她如何不惱,這村婦有個特點,做人得做到死絕,本來她做為繼母,輕易弄死一個小孩子不是什麽難事,誰知道老族長像盯上她似的,打那女人死了就不放心她,命族裏的寡婦撫養老大長大,直到十來歲,老大才算是認祖歸宗,孩子都那麽大了,想弄死他也難了。

即便如此,秦氏也是想盡了辦法刁難這個孩子,誰知道李有勝就是不著她的道。

她框李有勝去鉆小寡婦的門拿東西,準備抓他個玷汙良家婦女的現行,這孩子卻是規規矩矩的站在小寡婦門口,知道避嫌不進人家屋,秦氏帶著族人去“見證”這一偉大時刻的時候,自己鬧了個沒臉。

她又曾想框李有勝去後山幫她摘野靈芝,她知道後山難走,又有野豬,若是他不去,自己定要去族裏告他一個汙泥長輩,他若去了,碰上個野豬野狼,或者是在山上采靈芝時跌一跤回不來,這便不關她的事了,誰曾想這孩子命這麽大,野靈芝摘回來了,還帶回來一只野兔子跟家人一起吃。

老大這人如有神助一般活到十八,去參了軍回來,她便再也不好治他了。

誰知道老天爺還是保佑她的,老大媳婦於氏一連生了三個姑娘都沒生出來個兒子,治不了老大,還整治不了他媳婦麽,她就是要惡心老大一家子人,當初也是她一力主張要給李有勝納妾,這件事情又被李有勝強壓下去了。

這口氣憋了這麽多年,直到李有勝走後才得紓解一些,孫氏的貪,也是她縱出來的,她便是利用孫氏的貪念,兩人沆瀣一氣,趁著老大不在的功夫,分了他的家,產了他的財,治死他病懨懨的媳婦,又怎會想到,於氏不死,反倒是倒過來整治了她一回。

這回可是實錘了,大兒子扔下病榻上的老娘,大兒媳婦這輩子沒生個兒子,又忤逆她這個婆母,犯了七出之條的兩條罪。

須知當朝歷法,極其重視孝道,父母有命,兒女即使死也要服從,前朝有一個羅君令,因遭到繼母厭棄,在自家門口布了張草席,跪地七天絕食絕水而死,羅家因此掙了個孝義宗族的名聲,其弟舉孝廉入仕,做到了知府之位。這件事情造成很壞的影響,多少父母為了自己心疼的孩子,勒令不疼愛的孩子慘死,若死的不夠慘,是不夠表彰出孝道來的。

這本就是陋習,是人父母皆疼愛自己的兒女,好在世人不像羅君令一般愚孝,真正為父母掙功業而舍棄性命的,傳到如今也就只有一個羅君令而已。

隨著時間推移,世人也不覺得這種行為有什麽好讚嘆的,況且繼母之於繼子,怎會有真心,當朝皇帝亦是批判過這種行為,令天下之人知道,守孝道不能如此。

這種事情自然傳不到秦氏耳朵裏面去,山野鄉民,能聽到外間幾十年前的傳說,就當做掌握了天下大事一般。秦氏心中有謀劃,若是李有勝做了“孝子”,他的兒,他的孫,受益無窮,哪知道李有勝也不是羅君令那般迂腐之人,框他死他都不肯赴死,還別說令他死了。

***

這不一紙狀子投到縣衙,大過年的,縣令大人也攪得很不安生。

李有勝情況特殊,是上頭降下來的縣尉,本縣兩個縣尉,一個管縣城及周邊治安,一個管刑事斷案,剛好這管刑事的縣尉年老辭官了,縣令本是想運作一番,把自己的大舅子擡上來,裏外一家親,辦事也方便,誰知道上頭憑空派出來這樣一個人。

老太太一紙狀子剛好合了縣令大人的心意,若是李有勝不孝,如何堪當縣尉?

縣令大人周敞簡直要叫上一聲好。

畢竟李有勝是有功於朝的,哪怕他再不願意,也得好好跟他處著,說不定這該死的游擊將軍,哪天用擒金人的那股子勁頭把他的脖子砍下來那就不好看了。

想到這裏,周敞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脖子上面的頭顱他很喜愛,還是不要分家為好。

***

李有勝回來以後大概也知道了秦氏與親生母親當年那點子事,本來不想管秦氏了的,奈何於氏勸,本朝崇尚孝道,若是哪天秦氏醒轉過來倒打一耙說李有勝不孝,到時候滿身長滿嘴巴也說不清楚。

於氏畢竟經歷過風風雨雨,雖是看著可柔弱的女子,平時倚靠丈夫兒女,關鍵時刻卻能想得周全。

繼母也是娘,若沒有明顯的過錯,是不允許繼子撕開這層皮,斷絕母子關系的。

家裏已經是風風雨雨了,若是李有勝攤上個不孝的罪名,真是吃不了兜著走。

大家不想住一起搬則搬,冬天用的木炭,大人們的吃食,過年過節要吃的肉,全都留好在李家村老屋之中,連老二李有才也挑不出半句岔子來。

其實自打李有勝從王家把雪娟接回來,李有才就念上哥哥的好了,這些年若不是占了老大家的便宜,自己哪有那麽多好日子過,所以這趟渾水,連親兒子都不陪著老太太淌,他借故要看著雪娟,怕她又犯瘋魔,死活不肯陪老太太上公堂。

孫氏則不然,她一貫見不得老大家過的比自己好,老大這一家人搬去了鎮上,她卻要受著個瘋女兒癱婆子,生生要累死,左右老太太也醒來了,用不孝之名告得老大做不了官最好!

所以公堂上只有孫氏陪著秦氏。

四喜趕到公堂時,李有勝還沒來,卻見秦氏精神抖擻,雖是坐在堂下,這會兒猶如打了雞血一般,已經滿血覆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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