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碰你瓷賣自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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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真特麽投胎成了男主!!!
男主姓端名木,小字塵,在芙蓉城有家客棧,名為:三庭軒。三庭軒以前真正的老板是端木的老爹,亦是端木的榜樣。並非是因為端正有最高明的醫術,恰恰相反,端木對醫理一竅不通。端家祖上世代行醫,到了他這一代,功夫全用在了經商這塊。祖上憑借著醫術高明的招牌成了天下第一,端正憑借著自己無敵的經商頭腦把三庭軒變成了天下第一藥莊。他給男主的人設是,某家不知名的婦人所生的小雜種,至於是哪家婦人,他還沒構思好,就嗝屁了。端木有個對他極好極好的同父異母的姐姐叫端字硯,淒慘的男主人設總有個溫暖人心的兄弟姐妹在後面頂著,他才好寫那個溫暖人心的兄弟姐妹死掉後,男主一夜黑化,手刃仇家啥的,寫他個十幾章的內容,保準有看頭。他給端木老爹的安排是出場就去領盒飯,就是端正因思念端木他娘,得了重度相思病,三庭軒的藥材生意虧了又虧,一路虧到底。他爹賣給別人的藥材出了問題,害死了百來條命,人家上門來討命,端正以死謝罪。此乃他小說的開頭,然而他睜開眼看世界時,竟然衣裳襤褸,亂糟糟,臟兮兮的躺在路邊,跟一幫乞丐睡覺。
媽蛋!!!閻王這個坑爹的貨。這不是端木三年後覆興三庭軒失敗後,從芙蓉城逃到幽州的生活麽?初來乍到,咋就從窮光蛋開始,老子寧願從娘胎出來光屁股開始。那一段端木失意的描寫,他記得清清楚楚:“清冷的風帶刺一般,每撫過端木的一寸肌膚,猶如一根極細的刺插進他每一寸的毛孔之中。麻木的感覺使他感受不到這種折磨的痛苦,抑或是每天習慣了老天爺這樣的對待。他習慣了跟狗搶吃食,習慣了翻垃圾吃,習慣了過乞丐骯臟的生活。這與他年少的夢想大相徑庭,他卻覺得一切都習慣了,習慣了習慣,所以習慣,看淡了名利,自也看輕了金錢。端木甚覺,乞丐的生活,不失為一種自由無慮的追求……”去你媽的追求!!!當他是作者時,寫這幾來萬字的失意描寫,靈思泉湧,奮筆疾書,停都停不下來。寫完後,他讀了了一遍又一筆,驚嘆自個兒的描寫實在是驚天地泣鬼神,文采斐然,妙哉妙哉。
現在,妙你個鬼!!!他想要的錦衣玉食,榮華富貴,吃喝嫖賭,調戲少女的大事件,就統統幹不了了。人家爭著搶著要當男主,他可一點不稀罕,他書裏的男主要經歷吃垃圾的苦難,他才不要。他就要當一個類似昏君的人物,荒淫無度是一種高度的追求,什麽自由,什麽無憂,光種田要種幾十年才能種出金子來,他窮怕了,絕對不要此種生活。他越想,越發想掐死閻王,他看到這具臟兮兮的身體,以及一股酸臭味,甚至想把自己給掐死。開頭就與他原先的設計不符合,大胡子閻王說,對他的小說情節進行了小改動,他究竟改了哪些地方,他這麽一改,這個社會豈不就不是他原本設定的樣子了?他很擔心這一點,那他投胎到這裏是幹啥的?
啊啊啊啊啊啊,他的內心一百萬遍的草泥馬踏過。
“快看,好漂亮的馬車。”端木身邊一位拿著臟饅頭的乞丐瞠目結舌的盯著前面,“那個是太蜀莊的馬車,不愧是金權江湖第一有錢人家,馬車就是漂亮。”
端木躺在角落裏,對自己未來的前景細思極恐,尤其是對於大胡子閻王的安排恨之入骨,想著哪裏有閻王廟,他就拿把鋤頭給砸了。他身邊乞丐在說話,他亦無心聽進耳,心中只有對大胡子閻王不共戴天的愁怨,驀然“太蜀莊”這三字,宛如在他耳邊開了擴音般,極其大聲的傳入了耳朵裏。端木猛然坐起身子,望向大街的中央,他驚喜的不得了。街道的中央行過一輛馬車,前有膚白勝雪的白馬套著韁繩拉車,白馬拉的是一輛青玉打造的車子,青色紗簾遮掩四圍,一道好看的輪廓映在紗簾之上,令人遐想。馬車頭頂上的四角,掛著四個金色鈴鐺,馬蹄輕踏,頭頂上的四個鈴鐺歡快靈動。“是太蜀莊跑不了了,沒錯,就是太蜀莊,太好了,我的好日子來了。”他設定的女主是太蜀莊的大小姐,可是位精致可愛的小蘿莉。女主初來芙蓉城想找客棧落腳,是男主把她哄騙到自家的客棧。出於男主的光輝形象,這位小蘿莉女主,十分之崇拜男主,對男主死心塌地。端木如此一想,他生活的動力來了,女主的家裏是金權江湖最有錢的。原劇本安排的是,男主窮困潦倒,故意避開女主,自己的街邊討飯。這便是男人的自尊心作祟,他偏不要按照劇本走,他是這本書的作者,他想怎麽改就怎麽改。有個富婆女主,因為自尊而去吃垃圾,這貨腦子純屬有病,肯定是求包養呀!端木站了起來,他看到了前方的希望,吃喝嫖賭,錦衣玉食,調戲少女,哈哈哈,老子的好生活正在向我招手。
身邊的乞丐以為他要發瘋,趕緊拉住了他,“你小子幹啥咧,那是太蜀莊的馬車,你要沖過去找死呀!你知不知道那馬車上坐著的是誰,那是太蜀莊的大……”
“你好煩吶,不要阻攔我的幸福生活。”
端木一溜煙跑到馬車的前面,街道兩邊圍著觀看□□似的叔叔阿姨們,也有些少女婦的面容女像一朵朵秋天裏想開的菊花,端木覺得有些莫名其妙,管他的,幸福的生活在向他說哈嘍。端木自人群裏擠出來,跑到馬車面前,倒了下來。“誒呀!”端木睜開一只眼看情況,馬車停下的位置與他的距離差了一米多遠,那個駕馬的小廝握著僵繩傻傻的看著碰瓷的端木,圍觀的群眾也傻了眼。“誒呀誒呀!”端木滾了兩滾,滾到了白馬的蹄子旁邊,閉眼裝死。
旋即,端木聽見那駕馬小廝反應過來的呵斥聲:“何處來的潑皮,不擦亮眼睛看清楚,這是誰家的馬車。”
端木一萬個清楚,這是是他未來媳婦兒家的馬車,碰自家媳婦兒的瓷,又不犯法。他如此想法,格外有理。端木死死的閉著眼,裝死的狀態中,他的耳邊聽見這條街嘈雜不斷,端木沒有細聽他們議論的內容。端木心裏美滋滋的在期待,女主下車見到是男主的他,一定抱在懷裏哭個梨花帶雨。他寫的這位小蘿莉女主,僅存於他的想象之中,今日終能目睹這位天下人間無比可愛的小蘿莉女主,身為作者的感受,是超級激動的。駕馬的小廝停下了呵斥,馬車裏傳出有極小聲的私議,大抵是在同馬車裏的人商榷。來呀,快點下車,你夫君在等著你呢!端木內心千呼萬喚,急不可耐的想讓女主把可憐的他撿回家。
出於意料之外,馬車裏的人並未下車,端木反而是感覺自己的身體偏離了地面,好像被人扛了起來。端木睜開一只眼,果然一陣天旋地轉,咚一下子被駕馬的小廝扔進了馬車中。端木的老腰被摔得狠狠一疼,碰瓷要碰到底,一個稱職的碰瓷,就是從頭要裝死到尾。端木在被扔進來的一瞬間瞧著了馬車裏一抹賞心悅目的青綠色,端木忙的閉上了眼。馬車稍稍起了顛簸,幾聲清越的鈴鐺聲隨之而響,端木判斷,馬車應該動了,正在往太蜀莊的方向行去。他被扔上來之後,端木和馬車裏的那一抹青綠色,相處的分外和諧,端木奇怪了,難道是他臟兮兮,亂糟糟的模樣使女主認不出來他了?他是不是該自報姓名,讓女主回憶回憶,亦或者是女主氣他逃走,在跟他賭氣。端木比較認同第一種猜測,第二種是存在他原著裏的內容。
“我想不明白,為何要帶一個街邊乞丐回府,副莊主最怕臟了,您看這個人,副莊主如若看見了這人,不得瘋掉。何況,何況這廝是來碰瓷的,他當街上的人是傻子呢,拙劣的碰瓷手法。我們的馬離他倒地的有老遠一段距離,怎麽可能是我們的馬撞的這廝。別看他一動不動,實際上是在裝死,副莊主說的在理,您呀,就是太單純了,這世道並非所有的人都似您那般天真無邪。我很笨,我真的想不通,您將這廝帶上馬車作甚,此人一身酸臭,糟蹋了我們的馬車,更弄臟了您的身份。”駕車的馬夫路上碎碎念著,一會兒說這個,一會兒說那個,端木就沒見過一個下人如此沒禮貌,在主子面前抱怨這,抱怨那,他也沒在原著裏寫過這樣不懂事的下人。馬夫如此說話,同端木在內的那位大人物並非氣惱,叱咤馬夫,而是一聲輕笑。笑聲輕輕的,仿若這輛青玉馬車四個角上吊掛的鈴鐺,鈴鈴的響著,惹人愛聽。外面駕車的馬夫又怨聲載道:“您還笑,我可遭殃了。這段時間,副莊主不讓您出門,您偏偏要出門透氣,偏偏要坐這倆馬車,這是副莊主的愛車,您帶了這渾身酸臭的乞丐上車,這令人嘔吐的氣味,我要如何去掉?我帶您出門的事指定是瞞不了了,完了還發現我講副莊主的馬車搞得臭烘烘的,副莊主必定會拿棍子揍我的。”
“你不說,我不說,十叔便不會知曉我偷偷溜了出去。你若如是怕十叔拿棍子揍你,唔,我幫你一起清洗馬車,去掉臭味,這樣,十叔便聞不到臭味。至於我帶上來的人嘛……”聲音停了一停,“在十叔發現有他存在之前,讓他去洗個澡,幫他全身清洗一遍,去掉他身上的臟東西和臭味,十叔便不會發瘋了。”
端木聽到了女主的聲音,可是,怎麽是個男人的聲音。他記憶中的描寫是嬌滴滴的嗲音,正宗的小蘿莉好嗎?他懷疑自個兒幻聽了。端木抑制不住自己如洶湧澎湃的好奇心,胡思亂想不如一眼瞧真切。於是乎,他微微睜開眼睛的門縫,細縫中,是一抹青綠色。他個人對青綠色有迷一般的喜歡,他上輩子屋裏的陳設全是原生態綠化,故而在他的小說當中,男主是一襲灑脫的青衣,為了讓讀者一眼識別出是女主,特意給他倆安排了情侶裝。女主一身青紗短裙,露出一雙白皙白嫩的細腿,春光旖旎,想想就美好。然在端木的眼縫中,沒瞧見他設定的一雙白皙的腿,此人的腿被長賞掩得嚴嚴實實,他要的春光,他要的白腿,飛哪去了?端木順著往上竊視,此人的身材挺拔,僅是坐著,端木便能看出應是有他半頭左右高,這不符合女孩子的身高啊!端木再往上看,一張頂頂帥氣的側顏入了他的雙眼,用一句話來說,真真可謂是亮瞎了他的狗眼。寫小說用“好看”去形容男人,說明那個男人可男可女,如果用到“帥氣”兩字,那是真真正正的連男人都嫉妒的英俊。端木的眼中的男子,三千青絲垂落於身,左邊的頭發被他撩至耳後,左耳戴著一個長長的耳墜,是一只精巧絕倫的銀色鈴鐺,男子的眉心墜著一塊青玉,有點似女子的打扮。但男子那一張出色的相貌,絕非女子能承受得起的。這不是端木心裏想的女主,他的女主哪是男的。左耳垂銀鈴,在他的設定中一共有兩個人,一是女主西藥,二是副莊主東裏十。東裏十是個潔癖,看見臟東西會瘋掉的,也不會是東裏十。端木就納悶了,他沒寫過這人,這家夥是誰,他的小蘿莉媳婦兒呢?
青衣男子回眸看著端木,端木嚇得一哆嗦,卻沒閉眼,依然微微瞇眼盯著男子。青衣男子展顏開笑,臉頰兩邊顯露出兩個好看的梨窩,為他的帥氣錦上添花,男子笑道:“你看我許久了,我有那麽好看麽?”
“什麽?他醒了,我說他是裝的吧,要不要把他丟下車?”駕車的馬夫極力建議道。
見端木持續裝死的狀態,冥頑不化,青衣男子不搭理馬夫,同端木道:“我數三聲,閣下若還裝蒜,我便丟閣下下車。閣下要是摔出個什麽好歹來,我是真的不負責的哦。”
端木把瞇著的眼睛睜全了,倒不是被青衣男子嚇唬的,沒如願看到是他的小蘿莉女主,他很失望,所以他認為沒必要裝死了。端木失落的坐起身,瞟了瞟身邊帥氣的青衣男子,“你不是我的媳婦兒。”
“嗯?”青衣男子兩眼一懵,沒聽懂端木的意思,稍而笑了一笑,“我自然不是,因為我是男兒身,你若說的是夫君,倒能說的過去。”
馬夫在外反對道:“男子與女子方有璧人之稱,夫君之稱謂,豈能用在兩名男子之間。公子您是從何處學的這等話,幸好副莊主不在場,否則得說您學壞了,還得要怨我帶您出這一趟門把您帶壞了咧!是不是東巷子那處說評書的老頭子?我就不該帶您去那種魚龍混雜之處,都把公子您教壞了。”
這樣也叫學壞?端木在上輩子的世界中,知道有一類人叫父母掌心裏的白雪公主,她們的父母只願他們的孩子純潔無瑕,不願世間的汙濁玷汙了她們的思想。端木看了看坐在他旁邊的青衣男子,挺帥氣的一個小夥子,咋被家裏管成這副樣子?
青衣男子笑答馬夫:“我非女兒家,怎的你們一個個要把我當女兒養呢?大李,你要不改口喚我小姐好了,我覺著這個稱呼適合我。”
馬夫:“好好好,我不說話了,若是副莊主曉得我打趣公子您,必定要拿棍子揍我了。”
青衣男子跟馬夫的閑聊結束後,目光轉向一邊聽他倆說話的端木。男子單手托著下巴,一雙圓圓的大眼睛閃閃亮亮的,原著中的女主也是有這麽一雙可愛的大圓眼。以他的文筆功力,如此的眼睛,他會這樣子描寫:雙眼如銅鈴,在帥氣的臉蛋上添了幾分可愛之處,似精靈般的,任何凡塵之物入了他的眼睛,都將之過濾為無根之水的純凈……此處省略一萬字……端木看著他,青衣男子拖著下巴也看著他,不知怎麽回事,青衣男子歪了歪頭,笑了笑,說道:“你為何這般看著我,莫非,你媳婦兒與我有幾分相似?”
“我看著你,一定要有原因麽?我不就看你一下,還要我給了錢才能看麽?”
青衣男子點點頭,“有理……閣下看起來,身體健康,絲毫沒有損傷。閣下既無事,那請閣下,下車吧!”青衣男子話甫落,馬車亦停住了前行。
“你是要回太蜀莊嗎?”端木沒有直面回答青衣男子,而是問了另外的問題。
話鋒突轉,青衣男子的臉上稍有些不明,卻老實的給端木解答:“是的,馬車的目的地,便是太蜀莊。”
“那我不能下車。”
青衣男子換了只手托著下巴,問:“為何不能?想跟我去府上蹭飯?”
這名青衣男子,他確定不是他原著中的人物,必然是大胡子閻王瞎改動的,足以確定的是,這青衣男子是太蜀莊的人,這輛馬車要去太蜀莊。如果憑他一己之力,如何闖進去見他的女主,此時有輛直達便車,不坐白不做。青衣男子問他要理由,端木摸著下巴思考了一下,他是要去找媳婦兒的,此事是萬萬不能說的,所以,他決定糊弄過去。他道:“你有錢麽?”
聽到端木第二次問了句不相幹的事情,青衣男子臉上稍帶了點困惑,卻同樣老實的從衣襟中掏出一顆圓玉遞給端木。“我身上無現銀,只有這個,可否?”
“行行行,太行了……收了你的玉,今後,我就是你的人了。因此,你必須要帶我回太蜀莊。”
青衣男子一半明白,一半迷糊,然他沒多言,會心一笑,立直了腰板。“我懂了,這便是賣身。”
端木收起了他給的圓玉,漫不經心的說道:“對對對,沒錯,所以,你必須要帶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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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姓端名木,小字塵,在芙蓉城有家客棧,名為:三庭軒。三庭軒以前真正的老板是端木的老爹,亦是端木的榜樣。並非是因為端正有最高明的醫術,恰恰相反,端木對醫理一竅不通。端家祖上世代行醫,到了他這一代,功夫全用在了經商這塊。祖上憑借著醫術高明的招牌成了天下第一,端正憑借著自己無敵的經商頭腦把三庭軒變成了天下第一藥莊。他給男主的人設是,某家不知名的婦人所生的小雜種,至於是哪家婦人,他還沒構思好,就嗝屁了。端木有個對他極好極好的同父異母的姐姐叫端字硯,淒慘的男主人設總有個溫暖人心的兄弟姐妹在後面頂著,他才好寫那個溫暖人心的兄弟姐妹死掉後,男主一夜黑化,手刃仇家啥的,寫他個十幾章的內容,保準有看頭。他給端木老爹的安排是出場就去領盒飯,就是端正因思念端木他娘,得了重度相思病,三庭軒的藥材生意虧了又虧,一路虧到底。他爹賣給別人的藥材出了問題,害死了百來條命,人家上門來討命,端正以死謝罪。此乃他小說的開頭,然而他睜開眼看世界時,竟然衣裳襤褸,亂糟糟,臟兮兮的躺在路邊,跟一幫乞丐睡覺。
媽蛋!!!閻王這個坑爹的貨。這不是端木三年後覆興三庭軒失敗後,從芙蓉城逃到幽州的生活麽?初來乍到,咋就從窮光蛋開始,老子寧願從娘胎出來光屁股開始。那一段端木失意的描寫,他記得清清楚楚:“清冷的風帶刺一般,每撫過端木的一寸肌膚,猶如一根極細的刺插進他每一寸的毛孔之中。麻木的感覺使他感受不到這種折磨的痛苦,抑或是每天習慣了老天爺這樣的對待。他習慣了跟狗搶吃食,習慣了翻垃圾吃,習慣了過乞丐骯臟的生活。這與他年少的夢想大相徑庭,他卻覺得一切都習慣了,習慣了習慣,所以習慣,看淡了名利,自也看輕了金錢。端木甚覺,乞丐的生活,不失為一種自由無慮的追求……”去你媽的追求!!!當他是作者時,寫這幾來萬字的失意描寫,靈思泉湧,奮筆疾書,停都停不下來。寫完後,他讀了了一遍又一筆,驚嘆自個兒的描寫實在是驚天地泣鬼神,文采斐然,妙哉妙哉。
現在,妙你個鬼!!!他想要的錦衣玉食,榮華富貴,吃喝嫖賭,調戲少女的大事件,就統統幹不了了。人家爭著搶著要當男主,他可一點不稀罕,他書裏的男主要經歷吃垃圾的苦難,他才不要。他就要當一個類似昏君的人物,荒淫無度是一種高度的追求,什麽自由,什麽無憂,光種田要種幾十年才能種出金子來,他窮怕了,絕對不要此種生活。他越想,越發想掐死閻王,他看到這具臟兮兮的身體,以及一股酸臭味,甚至想把自己給掐死。開頭就與他原先的設計不符合,大胡子閻王說,對他的小說情節進行了小改動,他究竟改了哪些地方,他這麽一改,這個社會豈不就不是他原本設定的樣子了?他很擔心這一點,那他投胎到這裏是幹啥的?
啊啊啊啊啊啊,他的內心一百萬遍的草泥馬踏過。
“快看,好漂亮的馬車。”端木身邊一位拿著臟饅頭的乞丐瞠目結舌的盯著前面,“那個是太蜀莊的馬車,不愧是金權江湖第一有錢人家,馬車就是漂亮。”
端木躺在角落裏,對自己未來的前景細思極恐,尤其是對於大胡子閻王的安排恨之入骨,想著哪裏有閻王廟,他就拿把鋤頭給砸了。他身邊乞丐在說話,他亦無心聽進耳,心中只有對大胡子閻王不共戴天的愁怨,驀然“太蜀莊”這三字,宛如在他耳邊開了擴音般,極其大聲的傳入了耳朵裏。端木猛然坐起身子,望向大街的中央,他驚喜的不得了。街道的中央行過一輛馬車,前有膚白勝雪的白馬套著韁繩拉車,白馬拉的是一輛青玉打造的車子,青色紗簾遮掩四圍,一道好看的輪廓映在紗簾之上,令人遐想。馬車頭頂上的四角,掛著四個金色鈴鐺,馬蹄輕踏,頭頂上的四個鈴鐺歡快靈動。“是太蜀莊跑不了了,沒錯,就是太蜀莊,太好了,我的好日子來了。”他設定的女主是太蜀莊的大小姐,可是位精致可愛的小蘿莉。女主初來芙蓉城想找客棧落腳,是男主把她哄騙到自家的客棧。出於男主的光輝形象,這位小蘿莉女主,十分之崇拜男主,對男主死心塌地。端木如此一想,他生活的動力來了,女主的家裏是金權江湖最有錢的。原劇本安排的是,男主窮困潦倒,故意避開女主,自己的街邊討飯。這便是男人的自尊心作祟,他偏不要按照劇本走,他是這本書的作者,他想怎麽改就怎麽改。有個富婆女主,因為自尊而去吃垃圾,這貨腦子純屬有病,肯定是求包養呀!端木站了起來,他看到了前方的希望,吃喝嫖賭,錦衣玉食,調戲少女,哈哈哈,老子的好生活正在向我招手。
身邊的乞丐以為他要發瘋,趕緊拉住了他,“你小子幹啥咧,那是太蜀莊的馬車,你要沖過去找死呀!你知不知道那馬車上坐著的是誰,那是太蜀莊的大……”
“你好煩吶,不要阻攔我的幸福生活。”
端木一溜煙跑到馬車的前面,街道兩邊圍著觀看□□似的叔叔阿姨們,也有些少女婦的面容女像一朵朵秋天裏想開的菊花,端木覺得有些莫名其妙,管他的,幸福的生活在向他說哈嘍。端木自人群裏擠出來,跑到馬車面前,倒了下來。“誒呀!”端木睜開一只眼看情況,馬車停下的位置與他的距離差了一米多遠,那個駕馬的小廝握著僵繩傻傻的看著碰瓷的端木,圍觀的群眾也傻了眼。“誒呀誒呀!”端木滾了兩滾,滾到了白馬的蹄子旁邊,閉眼裝死。
旋即,端木聽見那駕馬小廝反應過來的呵斥聲:“何處來的潑皮,不擦亮眼睛看清楚,這是誰家的馬車。”
端木一萬個清楚,這是是他未來媳婦兒家的馬車,碰自家媳婦兒的瓷,又不犯法。他如此想法,格外有理。端木死死的閉著眼,裝死的狀態中,他的耳邊聽見這條街嘈雜不斷,端木沒有細聽他們議論的內容。端木心裏美滋滋的在期待,女主下車見到是男主的他,一定抱在懷裏哭個梨花帶雨。他寫的這位小蘿莉女主,僅存於他的想象之中,今日終能目睹這位天下人間無比可愛的小蘿莉女主,身為作者的感受,是超級激動的。駕馬的小廝停下了呵斥,馬車裏傳出有極小聲的私議,大抵是在同馬車裏的人商榷。來呀,快點下車,你夫君在等著你呢!端木內心千呼萬喚,急不可耐的想讓女主把可憐的他撿回家。
出於意料之外,馬車裏的人並未下車,端木反而是感覺自己的身體偏離了地面,好像被人扛了起來。端木睜開一只眼,果然一陣天旋地轉,咚一下子被駕馬的小廝扔進了馬車中。端木的老腰被摔得狠狠一疼,碰瓷要碰到底,一個稱職的碰瓷,就是從頭要裝死到尾。端木在被扔進來的一瞬間瞧著了馬車裏一抹賞心悅目的青綠色,端木忙的閉上了眼。馬車稍稍起了顛簸,幾聲清越的鈴鐺聲隨之而響,端木判斷,馬車應該動了,正在往太蜀莊的方向行去。他被扔上來之後,端木和馬車裏的那一抹青綠色,相處的分外和諧,端木奇怪了,難道是他臟兮兮,亂糟糟的模樣使女主認不出來他了?他是不是該自報姓名,讓女主回憶回憶,亦或者是女主氣他逃走,在跟他賭氣。端木比較認同第一種猜測,第二種是存在他原著裏的內容。
“我想不明白,為何要帶一個街邊乞丐回府,副莊主最怕臟了,您看這個人,副莊主如若看見了這人,不得瘋掉。何況,何況這廝是來碰瓷的,他當街上的人是傻子呢,拙劣的碰瓷手法。我們的馬離他倒地的有老遠一段距離,怎麽可能是我們的馬撞的這廝。別看他一動不動,實際上是在裝死,副莊主說的在理,您呀,就是太單純了,這世道並非所有的人都似您那般天真無邪。我很笨,我真的想不通,您將這廝帶上馬車作甚,此人一身酸臭,糟蹋了我們的馬車,更弄臟了您的身份。”駕車的馬夫路上碎碎念著,一會兒說這個,一會兒說那個,端木就沒見過一個下人如此沒禮貌,在主子面前抱怨這,抱怨那,他也沒在原著裏寫過這樣不懂事的下人。馬夫如此說話,同端木在內的那位大人物並非氣惱,叱咤馬夫,而是一聲輕笑。笑聲輕輕的,仿若這輛青玉馬車四個角上吊掛的鈴鐺,鈴鈴的響著,惹人愛聽。外面駕車的馬夫又怨聲載道:“您還笑,我可遭殃了。這段時間,副莊主不讓您出門,您偏偏要出門透氣,偏偏要坐這倆馬車,這是副莊主的愛車,您帶了這渾身酸臭的乞丐上車,這令人嘔吐的氣味,我要如何去掉?我帶您出門的事指定是瞞不了了,完了還發現我講副莊主的馬車搞得臭烘烘的,副莊主必定會拿棍子揍我的。”
“你不說,我不說,十叔便不會知曉我偷偷溜了出去。你若如是怕十叔拿棍子揍你,唔,我幫你一起清洗馬車,去掉臭味,這樣,十叔便聞不到臭味。至於我帶上來的人嘛……”聲音停了一停,“在十叔發現有他存在之前,讓他去洗個澡,幫他全身清洗一遍,去掉他身上的臟東西和臭味,十叔便不會發瘋了。”
端木聽到了女主的聲音,可是,怎麽是個男人的聲音。他記憶中的描寫是嬌滴滴的嗲音,正宗的小蘿莉好嗎?他懷疑自個兒幻聽了。端木抑制不住自己如洶湧澎湃的好奇心,胡思亂想不如一眼瞧真切。於是乎,他微微睜開眼睛的門縫,細縫中,是一抹青綠色。他個人對青綠色有迷一般的喜歡,他上輩子屋裏的陳設全是原生態綠化,故而在他的小說當中,男主是一襲灑脫的青衣,為了讓讀者一眼識別出是女主,特意給他倆安排了情侶裝。女主一身青紗短裙,露出一雙白皙白嫩的細腿,春光旖旎,想想就美好。然在端木的眼縫中,沒瞧見他設定的一雙白皙的腿,此人的腿被長賞掩得嚴嚴實實,他要的春光,他要的白腿,飛哪去了?端木順著往上竊視,此人的身材挺拔,僅是坐著,端木便能看出應是有他半頭左右高,這不符合女孩子的身高啊!端木再往上看,一張頂頂帥氣的側顏入了他的雙眼,用一句話來說,真真可謂是亮瞎了他的狗眼。寫小說用“好看”去形容男人,說明那個男人可男可女,如果用到“帥氣”兩字,那是真真正正的連男人都嫉妒的英俊。端木的眼中的男子,三千青絲垂落於身,左邊的頭發被他撩至耳後,左耳戴著一個長長的耳墜,是一只精巧絕倫的銀色鈴鐺,男子的眉心墜著一塊青玉,有點似女子的打扮。但男子那一張出色的相貌,絕非女子能承受得起的。這不是端木心裏想的女主,他的女主哪是男的。左耳垂銀鈴,在他的設定中一共有兩個人,一是女主西藥,二是副莊主東裏十。東裏十是個潔癖,看見臟東西會瘋掉的,也不會是東裏十。端木就納悶了,他沒寫過這人,這家夥是誰,他的小蘿莉媳婦兒呢?
青衣男子回眸看著端木,端木嚇得一哆嗦,卻沒閉眼,依然微微瞇眼盯著男子。青衣男子展顏開笑,臉頰兩邊顯露出兩個好看的梨窩,為他的帥氣錦上添花,男子笑道:“你看我許久了,我有那麽好看麽?”
“什麽?他醒了,我說他是裝的吧,要不要把他丟下車?”駕車的馬夫極力建議道。
見端木持續裝死的狀態,冥頑不化,青衣男子不搭理馬夫,同端木道:“我數三聲,閣下若還裝蒜,我便丟閣下下車。閣下要是摔出個什麽好歹來,我是真的不負責的哦。”
端木把瞇著的眼睛睜全了,倒不是被青衣男子嚇唬的,沒如願看到是他的小蘿莉女主,他很失望,所以他認為沒必要裝死了。端木失落的坐起身,瞟了瞟身邊帥氣的青衣男子,“你不是我的媳婦兒。”
“嗯?”青衣男子兩眼一懵,沒聽懂端木的意思,稍而笑了一笑,“我自然不是,因為我是男兒身,你若說的是夫君,倒能說的過去。”
馬夫在外反對道:“男子與女子方有璧人之稱,夫君之稱謂,豈能用在兩名男子之間。公子您是從何處學的這等話,幸好副莊主不在場,否則得說您學壞了,還得要怨我帶您出這一趟門把您帶壞了咧!是不是東巷子那處說評書的老頭子?我就不該帶您去那種魚龍混雜之處,都把公子您教壞了。”
這樣也叫學壞?端木在上輩子的世界中,知道有一類人叫父母掌心裏的白雪公主,她們的父母只願他們的孩子純潔無瑕,不願世間的汙濁玷汙了她們的思想。端木看了看坐在他旁邊的青衣男子,挺帥氣的一個小夥子,咋被家裏管成這副樣子?
青衣男子笑答馬夫:“我非女兒家,怎的你們一個個要把我當女兒養呢?大李,你要不改口喚我小姐好了,我覺著這個稱呼適合我。”
馬夫:“好好好,我不說話了,若是副莊主曉得我打趣公子您,必定要拿棍子揍我了。”
青衣男子跟馬夫的閑聊結束後,目光轉向一邊聽他倆說話的端木。男子單手托著下巴,一雙圓圓的大眼睛閃閃亮亮的,原著中的女主也是有這麽一雙可愛的大圓眼。以他的文筆功力,如此的眼睛,他會這樣子描寫:雙眼如銅鈴,在帥氣的臉蛋上添了幾分可愛之處,似精靈般的,任何凡塵之物入了他的眼睛,都將之過濾為無根之水的純凈……此處省略一萬字……端木看著他,青衣男子拖著下巴也看著他,不知怎麽回事,青衣男子歪了歪頭,笑了笑,說道:“你為何這般看著我,莫非,你媳婦兒與我有幾分相似?”
“我看著你,一定要有原因麽?我不就看你一下,還要我給了錢才能看麽?”
青衣男子點點頭,“有理……閣下看起來,身體健康,絲毫沒有損傷。閣下既無事,那請閣下,下車吧!”青衣男子話甫落,馬車亦停住了前行。
“你是要回太蜀莊嗎?”端木沒有直面回答青衣男子,而是問了另外的問題。
話鋒突轉,青衣男子的臉上稍有些不明,卻老實的給端木解答:“是的,馬車的目的地,便是太蜀莊。”
“那我不能下車。”
青衣男子換了只手托著下巴,問:“為何不能?想跟我去府上蹭飯?”
這名青衣男子,他確定不是他原著中的人物,必然是大胡子閻王瞎改動的,足以確定的是,這青衣男子是太蜀莊的人,這輛馬車要去太蜀莊。如果憑他一己之力,如何闖進去見他的女主,此時有輛直達便車,不坐白不做。青衣男子問他要理由,端木摸著下巴思考了一下,他是要去找媳婦兒的,此事是萬萬不能說的,所以,他決定糊弄過去。他道:“你有錢麽?”
聽到端木第二次問了句不相幹的事情,青衣男子臉上稍帶了點困惑,卻同樣老實的從衣襟中掏出一顆圓玉遞給端木。“我身上無現銀,只有這個,可否?”
“行行行,太行了……收了你的玉,今後,我就是你的人了。因此,你必須要帶我回太蜀莊。”
青衣男子一半明白,一半迷糊,然他沒多言,會心一笑,立直了腰板。“我懂了,這便是賣身。”
端木收起了他給的圓玉,漫不經心的說道:“對對對,沒錯,所以,你必須要帶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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