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就這樣給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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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沒有最痛苦的事,只有自己找痛苦的事自己去做,這才是痛苦。
而林瑞就是個列子。
林瑞是個很本分,確切的來說,是個老實不能再老實的人,可以說應該像大多數人一樣結婚,幸福安康來著。
可老天就是不讓他好過,他老婆第一個孩子不是他的,他認了,結果和他結婚十幾年第二個兒子又不是他的,他沈默了,更可怕的,今天,他居然發現連老婆都不是他的!
老實本分的是切底發狂了!
揪出床上的奸夫,想扔到外面,卻被老婆連踢帶打的給掃出家門,房門緊鎖,和野男人行雲布雨。
小兒子十七歲,沒有往日的嬉鬧,看著跌坐在地的男人卻是冷笑連連,眼神冰冷邪惡,如同魔鬼。
惡狠狠的唾棄一口,咆哮的大吼“滾!”
林瑞被這一聲大吼給嚇住了,忍著疼哆哆嗦嗦的逃離開,直到逃離很遠的一段距離,背後依舊傳來刺耳的譏笑聲。
林瑞覺得心口像被人割了一刀,空洞的,流著鮮艷的血。
他不明白這到底是為什麽,都在一起十幾年了,前天還是好著的,今天就翻臉了,老婆不要他,兒子不認他,對他就像是仇人一樣?
明明還是挺好的。
林瑞不敢回家,甚至忘了那個家本來就是他的,他怕撞到老婆和男人偷歡,兒子像仇人一樣待他,男人心裏很懦弱很膽小,也很怕事。
他想老婆還是好的,至少從沒吵過架要離婚之列的。
兒子也很孝順,多多少少會回家看看他。
雖是這樣想著,可心裏不知從哪裏冒出一股戾氣,從來沒有過的怨恨和委屈壓的他喘不過起來。
林瑞想,他肯定是氣瘋了,整個人就像一頭發狂的野獸,想要狂躁的將所有東西毀滅。
他是男人,是男人都有男人的底線和尊嚴。
小雪當年和自己結婚就懷了孩子,他當時還以為是他的,可推算日子不對,見小雪挺賢惠的一個人,人又漂亮,嫁給自己這個沒前途的窮光蛋是他的福氣,所以這事情也就你了了知了,也沒提,而小兒子是結婚後懷的,男人找上門要孩子,如同當頭一棒,人迷魂了,老婆也跟別人好了。
好啊,他養了十幾年的兒子全是別人的,老婆也是別人的,除了他自己不是別人的,林瑞氣得胸腔一熱,熱血翻騰的厲害,兩眼發暈發黑,還在沒倒下,四處尋找可以出氣的地方。
可他畢竟是個溫和老實的人,脾氣再大也不會找人幹架,所以看到眼前的酒吧,沒有猶豫就進去了。
要是平時,他是根本不會來這種地方,一是不會喝酒二是沒有多餘的錢,錢都有小雪來去,三是怕惹事。
現在他什麽也沒有了,什麽也不管了,他想好了現在這裏大吃大喝一頓,然後不給錢,讓那些人打死他算了,反正他什麽也沒有。心裏想著越是氣憤,低著頭牛氣沖天的往臺吧走去,全然沒有這間酒吧的特別之處。
可惜,林瑞現在腦子裏一團麻,沒顧忌只要稍有常識的就發現酒吧的不對勁。
因為裏面全是一些清一色的男子,這些不算,而是他們相處的方式,擁抱的親嘴的調戲的辦正事的,這些人從門口看到這位年紀稍大的大叔一路橫刀闊馬進來,幾乎停止了手中的動作,嘴角抽搐的厲害。
誰來告訴他們,這個大叔是來幹嘛的?
要玩這個年齡有點過了啊啊,不過姿色尚可,看他也沒絲毫做作,熟悉的就當自己家,拉過旁邊的客人就半推半就的玩起暧昧。
難帶是來賣的?還挺豪爽的,白酒香檳喝了酒瓶,更沒事人一樣。
“來,喝……喝酒……”林瑞咕嚕的大口灌了口香檳,因為不會喝,臉嗆得發紅。
那個被他拉住的男人很郁悶,好嘛,他是來玩樂的,這個大叔倒好,把他當成了訴苦的對象。“我說你可不可以去別的地方,你這個摸樣,就我怎麽有胃口去吊其他的兔子”
“兔子?……”咕嚕,再灌一口,真是太虧了,他今天才發現就還真是個好東西。
“……呃,大叔不是兔子?”抱著一絲遲疑,他可以感覺身邊好友的鄙視眼神。
“……”茫然的瞄了眼四周,挺年輕的,哪裏來的大叔,兔子大叔?
他根本就忘了自己是這群人中年齡最大的,壓根就沒想到這人口中說的就是他。
沒回答就是默認了,“那大叔都……都這麽大了,是缺錢了?”不然這麽老了,還出來賣。
“我,我沒錢”他是來吃霸王餐的。
“他們都不要我”林瑞很淒苦,臉色布滿深深的傷痛和無賴。
“都更別人走了,不要我,難道我就不好?”
“…………”要你才怪!你就一老一醜八怪!出來賣的,總是要還的,都老成這樣哪能更十幾歲的小孩子比,要身材沒身材,要外貌,恩仔細看看,不錯啊,雖然是老了點,但不失清秀,沒想到還有一雙大大的桃花眼,一汪水波蕩漾,卻是分外耐看,男人本想嘲笑他一番,細細一看這大叔是屬於那種難看性的,雖不是驚艷一瞥,清秀的樣子硬是刻在腦子裏,如是這一瞧著男人看的丟了魂了。
不由自主的將大叔抱在懷裏,吻了上去。
旁邊的朋友轟然大笑,難得搞得男人郁悶了一把。負氣的將大叔推到一邊。自個找樂子去了。
林瑞被這一吻給蒙了,大腦一陣空白,半天不知道怎麽回事,腦子又迷糊的緊,身邊都是看戲的,就看著男人一副迷途羔羊的模樣,唇角有些紅腫,透著水汽,散發的誘人的吸氣。
倒是個好貨。眾人心裏暗道。
就是老了點。
這一來,就有幾個圍了過來,帶著戲謔和調戲。
“大叔,一個晚上大少錢?”二十出頭,身材頎長,蜜色肌膚,五官端正帶著一絲邪肆,伸出一根纖細的手指勾起男人的下巴。
“我的技術很好,包你晚上爽的離不開我”
“我……我”
“多少錢?”墨陽語氣透著一絲不快,本來今天已經就夠令他郁悶,沒想到這該死的老頭還不賞臉!
“……不……要錢,可不可以?”
“……好”倒貼?旁邊幾個一聽樂了,沒想到這年代還有這等好事啊“加我一個!加我一個!”
“不行!”墨陽語氣陰冷,心裏卻是莫名的詫異,他還不知道這個第一次見面就攪亂自己的心神。
“墨陽,你還真不夠哥麽啊,以前有好東西也是大家分享的啊,現在卻為一個大叔傷了和氣,墨陽你該不會是喜歡人家?”一個黃毛青年憤憤不平。
“對啊,對啊”酒肉朋友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很有同仇敵愾的意氣風發。
“你不會是喜歡人家吧?”再次心靈相同。
酒吧裏其他人也過來湊熱鬧,反正有人多的地方,不管對象是阿貓阿狗的,看著人多了,價值體系就緊跟著出來了。
如是在眾狼虎視眈眈之下,林瑞這個傻大叔樂呵呵的大口大口灌酒,嘴裏唧唧歪歪的“……不要……錢……不要錢…………呃”
眾狼樂,哈哈,今天天氣真好,碰到這樣的好事,雖然這家是幹皮肉生意的,但現在幹哪行是不收費的,家裏有是有,但打打野食是男人的天性。
不知是誰的手先伸出來,緊接著大家像約好了的似的,伸出狼爪揩油,有的已經伸到衣服裏面去了。
墨陽一夥人臉都黑了,這些都是什麽人啊,看大叔沒有知覺的傻樣,更是氣打一出來。覺得大叔應該是自己的,再怎麽垃圾,也不能讓人家給搶先了。
索性自己留著。如是一人已經等不及了,抱起人飛跑了開了一間包間。
”好哥們,我先樂樂”看是不等解釋了。
“暈!平時都沒看他跑那麽快,抱個人倒是利索起來”
“可不是!跟打了雞血興奮成傻樣!”
…………
墨陽嘴角一陣抽搐。
和朋友準備離開,怎想的,裏面暴出一聲聲熱血沸騰,一陣蝕骨的尖叫,聽那聲音分明是那大叔的。
眾狼想不到的是,大叔的叫聲卻是如此好聽,心癢癢的身體開始熱了起來,有些郁悶的是這聲音也未免太大太過於露骨,不說關門,而且還是隔音的。不說這個,裏面的聲音卻是卻來卻大,越來越發勾人,幾個年輕的小夥子血液翻騰,都是不會虧待自個的嬌貴主兒,急急的敲門想闖進來。意料不到的是,眾狼身後突起一陣冷風,就看到一穿黑色披風的男子,大腳一蹬,端是有氣勢就有都氣勢,有魄力就有多魄力。
門搖擺不定,楞是不開。
一絲陰鷙從風衣男子墨色的眸子劃過,恨恨盯了眼,像是要穿透這扇門看到什麽,扭身離開。
外頭是熱火朝天,當然是野獸的火了,以他們的條件招人來玩玩自然大手一揮就可以了,不過那太沒意思了,搞點新鮮的玩意嘗嘗鮮,這是默契。
可裏面切實是可歌可泣,狀如寒冬臘月,寒風蕭瑟了。
林瑞是個挺自卑的人,可現在他耍酒瘋,腦子不正常,膽子也正常了。
林瑞有個死穴。
不會唱歌,基本一唱歌就要人命的那種,所以一進來看到有話筒,有點歌的,就唱了起來。
林瑞喜歡唱京劇,特喜歡唱那種曲調婉轉綿長的,但是他喜歡走調子,搞得像那個聲音,耍起酒瘋來,還自導自舞。
那個準備搞樂子的,楞住了,傻了眼,滿臉黑線。
天啊,誰來救救他,明明是唱歌來著,為什麽這個人搞的像是口?
砰!
門被大力的踢開,身穿黑色的風衣男子端是風行雷電,沒等他反應過來,眼前景物一片模糊,身體一輕,被人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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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林瑞就是個列子。
林瑞是個很本分,確切的來說,是個老實不能再老實的人,可以說應該像大多數人一樣結婚,幸福安康來著。
可老天就是不讓他好過,他老婆第一個孩子不是他的,他認了,結果和他結婚十幾年第二個兒子又不是他的,他沈默了,更可怕的,今天,他居然發現連老婆都不是他的!
老實本分的是切底發狂了!
揪出床上的奸夫,想扔到外面,卻被老婆連踢帶打的給掃出家門,房門緊鎖,和野男人行雲布雨。
小兒子十七歲,沒有往日的嬉鬧,看著跌坐在地的男人卻是冷笑連連,眼神冰冷邪惡,如同魔鬼。
惡狠狠的唾棄一口,咆哮的大吼“滾!”
林瑞被這一聲大吼給嚇住了,忍著疼哆哆嗦嗦的逃離開,直到逃離很遠的一段距離,背後依舊傳來刺耳的譏笑聲。
林瑞覺得心口像被人割了一刀,空洞的,流著鮮艷的血。
他不明白這到底是為什麽,都在一起十幾年了,前天還是好著的,今天就翻臉了,老婆不要他,兒子不認他,對他就像是仇人一樣?
明明還是挺好的。
林瑞不敢回家,甚至忘了那個家本來就是他的,他怕撞到老婆和男人偷歡,兒子像仇人一樣待他,男人心裏很懦弱很膽小,也很怕事。
他想老婆還是好的,至少從沒吵過架要離婚之列的。
兒子也很孝順,多多少少會回家看看他。
雖是這樣想著,可心裏不知從哪裏冒出一股戾氣,從來沒有過的怨恨和委屈壓的他喘不過起來。
林瑞想,他肯定是氣瘋了,整個人就像一頭發狂的野獸,想要狂躁的將所有東西毀滅。
他是男人,是男人都有男人的底線和尊嚴。
小雪當年和自己結婚就懷了孩子,他當時還以為是他的,可推算日子不對,見小雪挺賢惠的一個人,人又漂亮,嫁給自己這個沒前途的窮光蛋是他的福氣,所以這事情也就你了了知了,也沒提,而小兒子是結婚後懷的,男人找上門要孩子,如同當頭一棒,人迷魂了,老婆也跟別人好了。
好啊,他養了十幾年的兒子全是別人的,老婆也是別人的,除了他自己不是別人的,林瑞氣得胸腔一熱,熱血翻騰的厲害,兩眼發暈發黑,還在沒倒下,四處尋找可以出氣的地方。
可他畢竟是個溫和老實的人,脾氣再大也不會找人幹架,所以看到眼前的酒吧,沒有猶豫就進去了。
要是平時,他是根本不會來這種地方,一是不會喝酒二是沒有多餘的錢,錢都有小雪來去,三是怕惹事。
現在他什麽也沒有了,什麽也不管了,他想好了現在這裏大吃大喝一頓,然後不給錢,讓那些人打死他算了,反正他什麽也沒有。心裏想著越是氣憤,低著頭牛氣沖天的往臺吧走去,全然沒有這間酒吧的特別之處。
可惜,林瑞現在腦子裏一團麻,沒顧忌只要稍有常識的就發現酒吧的不對勁。
因為裏面全是一些清一色的男子,這些不算,而是他們相處的方式,擁抱的親嘴的調戲的辦正事的,這些人從門口看到這位年紀稍大的大叔一路橫刀闊馬進來,幾乎停止了手中的動作,嘴角抽搐的厲害。
誰來告訴他們,這個大叔是來幹嘛的?
要玩這個年齡有點過了啊啊,不過姿色尚可,看他也沒絲毫做作,熟悉的就當自己家,拉過旁邊的客人就半推半就的玩起暧昧。
難帶是來賣的?還挺豪爽的,白酒香檳喝了酒瓶,更沒事人一樣。
“來,喝……喝酒……”林瑞咕嚕的大口灌了口香檳,因為不會喝,臉嗆得發紅。
那個被他拉住的男人很郁悶,好嘛,他是來玩樂的,這個大叔倒好,把他當成了訴苦的對象。“我說你可不可以去別的地方,你這個摸樣,就我怎麽有胃口去吊其他的兔子”
“兔子?……”咕嚕,再灌一口,真是太虧了,他今天才發現就還真是個好東西。
“……呃,大叔不是兔子?”抱著一絲遲疑,他可以感覺身邊好友的鄙視眼神。
“……”茫然的瞄了眼四周,挺年輕的,哪裏來的大叔,兔子大叔?
他根本就忘了自己是這群人中年齡最大的,壓根就沒想到這人口中說的就是他。
沒回答就是默認了,“那大叔都……都這麽大了,是缺錢了?”不然這麽老了,還出來賣。
“我,我沒錢”他是來吃霸王餐的。
“他們都不要我”林瑞很淒苦,臉色布滿深深的傷痛和無賴。
“都更別人走了,不要我,難道我就不好?”
“…………”要你才怪!你就一老一醜八怪!出來賣的,總是要還的,都老成這樣哪能更十幾歲的小孩子比,要身材沒身材,要外貌,恩仔細看看,不錯啊,雖然是老了點,但不失清秀,沒想到還有一雙大大的桃花眼,一汪水波蕩漾,卻是分外耐看,男人本想嘲笑他一番,細細一看這大叔是屬於那種難看性的,雖不是驚艷一瞥,清秀的樣子硬是刻在腦子裏,如是這一瞧著男人看的丟了魂了。
不由自主的將大叔抱在懷裏,吻了上去。
旁邊的朋友轟然大笑,難得搞得男人郁悶了一把。負氣的將大叔推到一邊。自個找樂子去了。
林瑞被這一吻給蒙了,大腦一陣空白,半天不知道怎麽回事,腦子又迷糊的緊,身邊都是看戲的,就看著男人一副迷途羔羊的模樣,唇角有些紅腫,透著水汽,散發的誘人的吸氣。
倒是個好貨。眾人心裏暗道。
就是老了點。
這一來,就有幾個圍了過來,帶著戲謔和調戲。
“大叔,一個晚上大少錢?”二十出頭,身材頎長,蜜色肌膚,五官端正帶著一絲邪肆,伸出一根纖細的手指勾起男人的下巴。
“我的技術很好,包你晚上爽的離不開我”
“我……我”
“多少錢?”墨陽語氣透著一絲不快,本來今天已經就夠令他郁悶,沒想到這該死的老頭還不賞臉!
“……不……要錢,可不可以?”
“……好”倒貼?旁邊幾個一聽樂了,沒想到這年代還有這等好事啊“加我一個!加我一個!”
“不行!”墨陽語氣陰冷,心裏卻是莫名的詫異,他還不知道這個第一次見面就攪亂自己的心神。
“墨陽,你還真不夠哥麽啊,以前有好東西也是大家分享的啊,現在卻為一個大叔傷了和氣,墨陽你該不會是喜歡人家?”一個黃毛青年憤憤不平。
“對啊,對啊”酒肉朋友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很有同仇敵愾的意氣風發。
“你不會是喜歡人家吧?”再次心靈相同。
酒吧裏其他人也過來湊熱鬧,反正有人多的地方,不管對象是阿貓阿狗的,看著人多了,價值體系就緊跟著出來了。
如是在眾狼虎視眈眈之下,林瑞這個傻大叔樂呵呵的大口大口灌酒,嘴裏唧唧歪歪的“……不要……錢……不要錢…………呃”
眾狼樂,哈哈,今天天氣真好,碰到這樣的好事,雖然這家是幹皮肉生意的,但現在幹哪行是不收費的,家裏有是有,但打打野食是男人的天性。
不知是誰的手先伸出來,緊接著大家像約好了的似的,伸出狼爪揩油,有的已經伸到衣服裏面去了。
墨陽一夥人臉都黑了,這些都是什麽人啊,看大叔沒有知覺的傻樣,更是氣打一出來。覺得大叔應該是自己的,再怎麽垃圾,也不能讓人家給搶先了。
索性自己留著。如是一人已經等不及了,抱起人飛跑了開了一間包間。
”好哥們,我先樂樂”看是不等解釋了。
“暈!平時都沒看他跑那麽快,抱個人倒是利索起來”
“可不是!跟打了雞血興奮成傻樣!”
…………
墨陽嘴角一陣抽搐。
和朋友準備離開,怎想的,裏面暴出一聲聲熱血沸騰,一陣蝕骨的尖叫,聽那聲音分明是那大叔的。
眾狼想不到的是,大叔的叫聲卻是如此好聽,心癢癢的身體開始熱了起來,有些郁悶的是這聲音也未免太大太過於露骨,不說關門,而且還是隔音的。不說這個,裏面的聲音卻是卻來卻大,越來越發勾人,幾個年輕的小夥子血液翻騰,都是不會虧待自個的嬌貴主兒,急急的敲門想闖進來。意料不到的是,眾狼身後突起一陣冷風,就看到一穿黑色披風的男子,大腳一蹬,端是有氣勢就有都氣勢,有魄力就有多魄力。
門搖擺不定,楞是不開。
一絲陰鷙從風衣男子墨色的眸子劃過,恨恨盯了眼,像是要穿透這扇門看到什麽,扭身離開。
外頭是熱火朝天,當然是野獸的火了,以他們的條件招人來玩玩自然大手一揮就可以了,不過那太沒意思了,搞點新鮮的玩意嘗嘗鮮,這是默契。
可裏面切實是可歌可泣,狀如寒冬臘月,寒風蕭瑟了。
林瑞是個挺自卑的人,可現在他耍酒瘋,腦子不正常,膽子也正常了。
林瑞有個死穴。
不會唱歌,基本一唱歌就要人命的那種,所以一進來看到有話筒,有點歌的,就唱了起來。
林瑞喜歡唱京劇,特喜歡唱那種曲調婉轉綿長的,但是他喜歡走調子,搞得像那個聲音,耍起酒瘋來,還自導自舞。
那個準備搞樂子的,楞住了,傻了眼,滿臉黑線。
天啊,誰來救救他,明明是唱歌來著,為什麽這個人搞的像是口?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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