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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 不關風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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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昆吾安然無恙,沈雲栩定下神來,才發現與他一同歸來的,是幾日前接觸過的男子。

“齊管事?”

“剛才在青槐巷,我差一點被塌下來的房子砸中,是齊管事救了我。”

沈昆吾劫後餘生,看向跟他一同回來的男子,眼光都是帶著感激。

齊召南向著他們走近,此前的接觸不能算是愉快,但他的神情卻沒有不自然,聲線還是略帶低沈地開口,“你沒事吧?”

“謝謝你救了昆吾。”

沈雲栩露出笑意,眼前這個男子,外表雖然冷漠,但在危難之中出手相助,可見心腸並不壞。

沈昆吾說:“公子,齊管事的叔父想與你見面,他是特意過來找我們,問我們願不願意繼續留在北平替他們做事。”

“讓我們留在北平?”

沈雲栩錯愕地擡起頭。

齊召南清淡地說:“下次你如果要把米湯潑在人家的庭院之中,最好提前打個招呼。”

把米湯潑灑在白石之上,雨後便會長出厚厚的青苔,有“苔痕上階綠”的詩情畫境。沈雲栩臉上發燙,“抱歉,是我自作主張了。”

“幸好主人家非常喜歡,連我的叔父也對你讚不絕口。”

齊召南牽動唇角,似有似無地露出一絲極淡的笑容。他的長相其實很不錯,笑起來之後,整個人都變得明亮起來。

這一笑之間,幾日前不愉快的舊事都隨風而逝。

沈雲栩帶著沈昆吾,跟隨齊召南前去與他的叔父齊侃見面。當日大元的世祖忽必烈下令在北平興建都城,齊侃的曾祖父曾經參與其中,一百多年的累積下來,齊氏眼下已經成為北平非常有名望的能匠世家,上至官宅,下至民居,修建的工程多不勝數。

他們抵步齊家的思其居的時候,齊侃正在花房之中搗弄一盆雨前花。

綠藤從卷棚之上垂下來,面容清臒的齊侃年紀已經五十有餘,穿一身青衣布袍,清逸有神。看到沈雲栩進門,便伸手招他過去,“小娃兒,你一定是懂養花的對不對?我的這盆雨前花是南邊的朋友所送,養了兩年總是開不出花來,真是讓人抓心撓肝。”

小娃兒?沈雲栩幾乎失笑,齊侃真的是個非常可愛的老頭子。

“齊先生,”他伸手觸碰了一下花葉,然後才開口說:“雨前花又名紫鳶,並非因為它的花瓣是紫色,它的精粹在花心的嫩蕊之上,形狀像是一只紫色的飛鳥。最多生長在懷玉山脈一帶,只在雨前盛開,花色極為漂亮,但它並不適合庭院栽種,移植之後是不可能開花的。”

“真的?”齊侃露出失望的表情,“可惜啊可惜。”

“沒有花,觀賞葉子也是一樣的。”沈雲栩把花葉托起,“雨前花的每一片葉面之下,都有不同的紋理,這一片是不是很像鳳凰紋?”

“我竟然一直沒有發現!”

齊侃眼睛都亮了起來,簡直對沈雲栩生出相逢恨晚的感覺來,拉著他逐一觀賞種植在花房中的花草。沈昆吾與齊召南被晾在一邊,他的心裏升起一絲怪異的感覺,沈雲栩對雨前花了如指掌,但他明明記得,他從來沒有接觸過這種花草啊?

齊召南抱著手靠在廊柱上,帶著一臉的無奈,齊侃顯然是忘記了把沈雲栩叫來的目的。

齊侃實際上是個非常能折騰的老頭子。

他四十五歲的時候,把全部的家業丟給齊召南打理,然後過起了半歸隱的生活,醉心於改園、造園之中,把自己的居所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改。眼下他把沈雲栩找來,是又動了改建室廬的念頭。齊召南素來順遂,只要齊侃願意,即使是把思其居夷為平地重建他也不會有反對的意見。

沈雲栩與沈昆吾被留在了齊家。

齊侃對沈雲栩青睞有加,讓下人把住穿一應準備妥當,把他視作家人一般。當夜沈雲栩換下外袍,準備上床睡覺,沈昆吾才從外面回來。

看著他拿起銅盆要給他打水洗腳,沈雲栩叫住他,“昆吾,我已經自己洗過,你不用忙活。”

“哦。”

沈昆吾把銅盆放回原處,眉眼舒展,顯然是心情非常好。

幾天之前,他還鬧著要回江南,想家都想到哭呢。

沈雲栩笑瞇瞇地看著他,“昆吾,剛才是齊管事把你找去的?”

“齊管事是個很好的人。”沈昆吾開懷地點頭,“他問我喜不喜歡吃蜜餞,用蜂蜜腌制的口味,跟我們家鄉的很不一樣,非常好吃。”

“你一個人全部吃光了?”

沈雲栩眨了眨眼睛,笑得像是頑皮的孩童一樣。

沈昆吾頓時覺得非常愧疚,“公子,我一點也沒有給你留。”

“昆吾,還想家嗎?”

沈雲栩伸手去揉他的頭發,“我想在北平再留一段日子,你願不願意?”

沈昆吾其實一直都弄不懂沈雲栩的想法,他突然提出要來北平,又突然改變主意說回去。但是自小跟在沈雲栩身邊形成的信任,他不假思索便點頭,“公子想留就留,昆吾會一直跟著。”

在最艱難的關頭,這個小小的侍役,從來都沒有抱怨過他半句。

月色從窗外透進來,沈雲栩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

他在獄中挨打,受盡刑虐死去,那種極端的痛楚像是附在骨子裏。無助、冰冷、蛆骨之痛,他每次回想都要在夢中帶著一身冷汗驚醒。仿佛有人附在他的耳邊,一直叫喚他來到北平。原本去過燕王府之後,他已經對自己既定的命運感到絕望,但是朱棣站在龍擡頭過後的瓦礫之中,問他:“害怕嗎?”,那麽近的距離,堅定而敢擔當的眼神,他伸手便可以觸及。

他已經遇到那個人,不甘心就這樣放棄,所以,他決定留下。

山林青翠的緱嶺山,罕貴的紫鳶花盛開,全身毛色雪白的狐貍,叼著花枝蹲在他的身前,用一褐一紫的鴛鴦眼眸註看著他。……像是夢境之中一樣的畫面浮現,沈雲栩沈沈地睡去,自死後重生,他第一次睡得如此的安穩。

次日,沈雲栩開始按照齊侃的意思,繪畫庭園翻修的布局圖。

他的這一身技藝,在十六歲離開蘇州,投靠杭州的姑母之後,得到名師的指點才突飛猛進,用了九年的時間磨礪,因此一出手已是不凡。齊侃幾度追問他的年齡,到最後都讚不絕口。

在同齡人之中,他已經是非常出眾,何況是十六歲之齡?沈雲栩在暗中捏了一把汗,他只差一點便把“二十五歲”說出了口。

沈昆吾在一邊看著,那絲怪異的感覺越來越強烈。

他早就發現沈雲栩很多的言行以及習慣,都變得跟在蘇州祖家的時候不一樣,仿佛一下子長大了八九歲,但是他敲破腦袋,也想不通當中的原因。

沈雲栩帶著沈昆吾留在思其居,不知不覺已經是半個月的時間過去。

這日早起,他走出房門看到沈昆吾趴在石桌上發呆,面前擺著一只形狀與顏色都相當漂亮的鴨蛋。

“這是今天的早點?”

見沈雲栩走來,沈昆吾把鴨蛋像是寶貝一樣護在手心裏,“這是生的,不能吃。”

沈雲栩訝然地看著他,“昆吾,你不會打算把它孵出來吧?”

“我又不是母鴨子。”

沈昆吾咕噥,“公子,有什麽辦法把這只蛋切開,但裏面的蛋黃蛋清不會流出來?”

“又是齊管事給你出的問題?”

沈昆吾眼中含著水亮的光芒點頭,這個問題他昨夜想到睡著,醒來之後又繼續,但還是沒有想通。沈雲栩扶額,齊召南以逗弄他的侍役為樂,總是給他出一些非常古怪的問題。

“你可以把鴨蛋煮熟。”

“只能是生的。”

“那也很簡單,你把菜刀燒紅,然後再切下去好了。”

“啊?”

沈昆吾彈跳起來,捂著鴨蛋便跑了出去。“公子,你實在太聰明了。”

沈雲栩看著他的背影搖頭,不是他太聰明,而是有人太笨,齊召南分明就是在逗弄他好不好?無意中把答案說破,結果吃早飯的時候,沈雲栩被齊召南臉色不善的瞪視了好幾回。他看著齊召南拿筷子用力地戳面前的那張燒餅,有種自己也被戳出十個八個洞來的感覺。

他似乎是把齊召南給得罪了?

接著下來,齊召南要到城北巡看工地,沈昆吾問可不可以同去。“不可以”三個字到了唇邊,沈雲栩擡起頭迎上齊召南兩道想把他戳穿一樣的目光,硬生生的又把話咽了回去。

沈昆吾樂呵呵地跟在齊召南的身後出門。

看著兩個人的身影消失在影壁之後,沈雲栩不安地皺起了眉心。

齊侃把米粥吃完,一邊接過侍婢遞來的布巾抹嘴,一邊說:“召南那孩子,還一直記得他死去的弟弟。”

原來如此。沈雲栩一下子釋然。

當夜,沈昆吾和齊召南很晚還沒有回來。沈雲栩等了一會,便自己先上床睡了。結果第二天早上醒來,沈昆吾都沒有像平常一樣過來伺候,替他打水洗臉。沈雲栩到他的房間找他,才發現沈昆吾生病了。

“昆吾,你是不是在外面吃了不幹凈的東西?”

沈昆吾艱難地爬起來上茅房,幾乎連路都走不穩,沈雲栩看到他的床褥上面留下來斑斑點點的血跡,一下子像是被驚雷劈中。

他在十六歲的時候或許不懂,但現在不需要第二眼,就明白是發生了什麽事。

“是齊召南對不對?”

沈昆吾垂下眼,連擡起眼來看他都不敢。

沈雲栩氣得全身發抖,齊召南帶著大夫進門,他沖上去,用力地揪住他的領口,恨不得用盡所有的氣力吼叫出聲。

“你到底都對昆吾做了些什麽?”

“我會負責的。”齊召南微微地把臉別了過去。

“他才十六歲啊,你怎可以這樣對他?”沈雲栩用力地推開齊召南,假若他不堅持要來北平,沈昆吾就不會遭遇這樣的事情。說到底,是他害了他。他轉身執住沈昆吾的手,“昆吾,我帶你走,我們馬上就離開這裏。”

齊召南用身體把門擋住,目光落在沈昆吾的身上就不肯再移走半分,隱隱已見淚光。

“你答應過我不會回江南的。”

沈雲栩猛然地轉過身,沈昆吾把頭低了下去。“……公子,如果我走了,齊大哥就太可憐了。”

“他只是把你當成死去的弟弟,你明不明白?”

“我,我知道。”

沈昆吾的手滑開,沈雲栩用力地又再度捉緊。他沒有辦法就這樣,把自小跟隨在身邊的侍役交到齊召南的手上。三個人僵持不下,齊侃終於聽聞侍婢的稟告趕到。

他皺起了眉頭呵斥:“召南,你這回真的太胡來!”

齊召南倔強地擡起頭與他對視,齊侃的眉頭越皺越緊,隱隱已見怒色,他才不甘情願地退到了一邊。

齊侃吩咐大夫給沈昆吾開藥,轉身對沈雲栩說:“孩子,你跟我出趟門。”

他平日極少出門,衣著也是簡樸的青衣布袍,沈雲栩這時才註意到他換上了一身錦服。“給他們一點時間吧。”齊侃帶頭在前面走遠,沈雲栩回頭看了沈昆吾一眼,最後還是跟了上去。

齊召南在後面叫住他:“替我看好叔父,他不能動氣。”

沈雲栩的胸口始終堵住一口悶氣,他重重地說:“也請你照顧好我的昆吾!”

《燕棣亂彈(既是史料也是八卦)》--------------------

第七彈:燕棣之兵。

朱元璋為了鞏固自己及子孫的統治,登位後大封宗室二十多人為藩王,駐守到全國各地。受封諸王在自己的封地建立王府,設置官屬,地位相當高,公侯大臣進見親王都得伏而拜謁,無敢怠慢。

藩王擁有軍事指揮權,在王府中設立親王護衛指揮使司,轄軍三護衛,護衛甲士少者3000人,多者19000人。邊塞諸王更因為有防禦蒙古貴族侵擾的重任,所以護衛甲士更多,“燕王善謀(朱棣),寧王善戰(朱權)”,這兩個人都不是省油的燈,當時朱棣駐衛北平擁兵10萬,寧王朱權駐衛大寧(今蒙古赤峰市)“帶甲八萬,革車六千”。

朱棣五次北征蒙古,在邊塞築城屯田、訓練將兵、巡視要害、督造軍器,不僅在家族尊序,而且在軍事實力上也成為了諸王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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