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企李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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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澤很長一段時間都在試圖弄明白,那天夜裏的唐人街到底成全了他什麽想象。
他低頭,看見手裏繩子系著的粗纖維紙張,裏面充塞著來路不明的幹燥植物……數周以前,一名同事遞給他的反克博法案收集罪證裏,包括了無數有關於這種令白種人厭惡之極,可以與印第安活人祭祀與吉普賽巫術媲美的“蠱惑人心的邪惡東方巫術”。
他覺得荒謬。
這種荒謬卻不僅僅來自於這裏的華人,還有自認優等種族的白人那種高高在上。他第一次出現這種認知,是在他十歲時,祖父給他一匹俄勒岡的阿帕盧莎幼崽與一把柯爾特手槍,告訴他,你可以用他們與你最好的朋友一起去密歇根湖畔森林裏比賽狩獵。
這位屠殺過成百上千印第安人的年邁老者,在得知自己孫子與年長他四五歲的少年們產生沖突時,告訴他,穆倫伯格的男人沒有孬種,你應該去和他們大幹一場,我來教你,照著他們長著藍色或者湖綠色眼睛的俊臉,腹部,所有最為要害的位置用上你的全部力氣……結果可想而知。在以胳膊脫臼,與被打落兩顆本就該掉落的乳牙為代價的十歲夏天,他坐在長島北叉的葡萄架子下頭醒悟了人生第一個道理:那匹仍未完全馴化的阿帕盧莎與柯爾特,不是用來和平狩獵用的;而是讓他摘下白手套,和未來可能和他爭奪一個美麗姑娘,土地,以及萬貫財富的任何一個競爭者決鬥的。
這片土地上的文明世界,是文藝覆興與工業革命三百年來歐洲白人移民用獵槍與戰馬換來的。
武器使你擁有盟友或者敵人。如果不是前者,請讓後者永遠沈默。
這條十歲時的準則在他往後十一年人生裏,始終成功,永遠奏效。
所以你看,白人的文明,原來是用血腥,與這一類禮義廉恥的喪失換來的。
可是這群文明紳士在某一場采訪會上,對記者信誓旦旦的發誓:華人一群劣等人種。他們沒有下限,他們不懼怕毆打,他們逆來順受,他們擅長利用你的同情心,這是一群絞盡腦汁的蛆蟲,不值得你給給予任何尊重……
可他站在這裏,這個禮拜六夜裏的唐人街,陰暗街道亮著昏暗暧昧的紅的燈光,鞋底踩上石板鋪就的主幹道路有種覆雜難言的感官泥濘;空氣中隱隱藏著的駁雜而腐朽的腥氣不知究竟來自於哪一條橫陳垃圾的巷道,而他們,極有可能是糞便,泔水,或者某一類動物屍體。“……最令人發指的是,他們竟然吃狗肉!”一些加州工人黨的反華宣傳冊總不厭其煩的吹捧這一點,這句話在這一刻出現在他腦海裏,絕非偶然。他忍不住去想,某一處角落裏,越堆越高的垃圾,是否也囊括一些家養或者野生犬類的皮毛與內臟。
若說一周前那場於華埠而言空前絕後的繁華大賽留下了什麽,那一定是更多骯臟的東西。冠軍的相片與剩餘選票被印成廣告貼滿空白圍墻,有一些被風吹落地上,任人踩踏。西澤借著微弱光線垂頭去看一張被無數雙腳蹂躪到變形的紙張,相片上優雅笑容已經扭曲到猙獰。
就在那時候,某一間板門,某一處巷道深處,跌跌撞撞摔出個人來。也許是傾家蕩產的醉鬼,也許是某一位吸大煙多到變了嗓音的妓女,或者更可能是夜盲的的麻風病人……不論是誰,伴隨著被酒精腌漬過的體味,毫不客氣向他身上摔過來。他在黑暗中覺察到,於是一個猶豫,頓住腳步。好險,剛好錯過。那人在地上撲出一聲悶響,接著用廣東話罵了句什麽,咕嘟一聲,立刻像沈入水底,打起了呼嚕。
這一切的戲劇性與荒誕不經,仿佛都在佐證,在提醒他:你的厭棄無比正確且足夠公正,這種厭惡也從未變過。
可是你為什麽還要來這裏?
這是文明中植根生長的蠻荒,它已經足夠根深蒂固;如果連根拔起,會付出什麽樣的代價?
直到那天夜裏,不及他肩膀高的那名瘦弱華人女孩,沈默的接近,吃力的跟上,一言不發。
她腳步太輕太輕,甚至輕易被道路兩旁屋子裏隱隱傳來的賭博、麻將、吆喝與呻吟輕易蓋過。
若不是踢飛一粒石子,他幾乎不會發現她已經跟了過來。
也不會聽見她說:“大晚上,沒事來唐人街做什麽?你看,要是有個兇惡歹徒,像我這樣,悄悄持刀靠近,你恐怕沒命出去。”
西澤沒有說話。他垂頭看著她,突然意識到,倘若那一天他沒有踏入唐人街,這個女孩會有什麽樣的命運?
腳步停下,她會仍然走出去幾步,自顧自地說,“以及……沒有生病就不要吃藥了。”
最後一班電車已經離開,不知不覺擡起頭,兩人已經走到第一次逃出唐人街的哥倫比亞街頭。
意埠餐廳尚未打烊,V字街頭仍燈火通明,她腳步終於停下來,仰頭看著他,對他說,“再見。”
這意味著,這裏安全了。你可以去打電話叫車回家,或者自己步行二十分鐘回去。
他沒有同她道別,立在原地,視線追隨她。
她的步伐輕快,頭也不回返回來路。
踏出了這條街,便是一道界限。
界限內是他所厭惡的唐人街,是她的世界。
界限外是對這四十條唐人街居民充滿惡意的白人社會,是華人格格不入的所謂文明社會。
在那一瞬間,他突然意識到,他討厭事物,從小到大,其實從始至終都沒有變過。
但是這份厭惡中出現了一份例外。
像猶大臨終前的懺悔,像脾氣古怪糟糕的老頭贈與你的一顆糖。
他想起十三歲時咬傷他的阿帕盧莎那只母狼,她被他的子彈擊中腹部卻仍逃遁進叢林深處,使他輸掉本不該輸掉的一場狩獵,被朋友恥笑整整一周……一周後再回到那裏,他發現那只母狼的屍體,以及兩只因饑餓而死亡的幼崽。
還有什麽?
這數月裏,他一次次踏入唐人街,試圖從她身上找到任何一點可以讓他為之厭惡的理由,卻一次次的失敗。
時至今日,他才發現,他所憎恨東西,他想親手摧毀的一切骯臟煉獄裏,這個華人女孩就在那裏。
脆弱,不堪一擊,卻翩然不驚,飛躍火海。
在他所有憎恨的一切,想要親手摧毀的一切。
她竟然是那個例外。
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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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覺得荒謬。
這種荒謬卻不僅僅來自於這裏的華人,還有自認優等種族的白人那種高高在上。他第一次出現這種認知,是在他十歲時,祖父給他一匹俄勒岡的阿帕盧莎幼崽與一把柯爾特手槍,告訴他,你可以用他們與你最好的朋友一起去密歇根湖畔森林裏比賽狩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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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使你擁有盟友或者敵人。如果不是前者,請讓後者永遠沈默。
這條十歲時的準則在他往後十一年人生裏,始終成功,永遠奏效。
所以你看,白人的文明,原來是用血腥,與這一類禮義廉恥的喪失換來的。
可是這群文明紳士在某一場采訪會上,對記者信誓旦旦的發誓:華人一群劣等人種。他們沒有下限,他們不懼怕毆打,他們逆來順受,他們擅長利用你的同情心,這是一群絞盡腦汁的蛆蟲,不值得你給給予任何尊重……
可他站在這裏,這個禮拜六夜裏的唐人街,陰暗街道亮著昏暗暧昧的紅的燈光,鞋底踩上石板鋪就的主幹道路有種覆雜難言的感官泥濘;空氣中隱隱藏著的駁雜而腐朽的腥氣不知究竟來自於哪一條橫陳垃圾的巷道,而他們,極有可能是糞便,泔水,或者某一類動物屍體。“……最令人發指的是,他們竟然吃狗肉!”一些加州工人黨的反華宣傳冊總不厭其煩的吹捧這一點,這句話在這一刻出現在他腦海裏,絕非偶然。他忍不住去想,某一處角落裏,越堆越高的垃圾,是否也囊括一些家養或者野生犬類的皮毛與內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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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的戲劇性與荒誕不經,仿佛都在佐證,在提醒他:你的厭棄無比正確且足夠公正,這種厭惡也從未變過。
可是你為什麽還要來這裏?
這是文明中植根生長的蠻荒,它已經足夠根深蒂固;如果連根拔起,會付出什麽樣的代價?
直到那天夜裏,不及他肩膀高的那名瘦弱華人女孩,沈默的接近,吃力的跟上,一言不發。
她腳步太輕太輕,甚至輕易被道路兩旁屋子裏隱隱傳來的賭博、麻將、吆喝與呻吟輕易蓋過。
若不是踢飛一粒石子,他幾乎不會發現她已經跟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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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這裏安全了。你可以去打電話叫車回家,或者自己步行二十分鐘回去。
他沒有同她道別,立在原地,視線追隨她。
她的步伐輕快,頭也不回返回來路。
踏出了這條街,便是一道界限。
界限內是他所厭惡的唐人街,是她的世界。
界限外是對這四十條唐人街居民充滿惡意的白人社會,是華人格格不入的所謂文明社會。
在那一瞬間,他突然意識到,他討厭事物,從小到大,其實從始至終都沒有變過。
但是這份厭惡中出現了一份例外。
像猶大臨終前的懺悔,像脾氣古怪糟糕的老頭贈與你的一顆糖。
他想起十三歲時咬傷他的阿帕盧莎那只母狼,她被他的子彈擊中腹部卻仍逃遁進叢林深處,使他輸掉本不該輸掉的一場狩獵,被朋友恥笑整整一周……一周後再回到那裏,他發現那只母狼的屍體,以及兩只因饑餓而死亡的幼崽。
還有什麽?
這數月裏,他一次次踏入唐人街,試圖從她身上找到任何一點可以讓他為之厭惡的理由,卻一次次的失敗。
時至今日,他才發現,他所憎恨東西,他想親手摧毀的一切骯臟煉獄裏,這個華人女孩就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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