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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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舊陰暗的房間,窗花雕成鷹雛的模樣,雙層玻璃擋住外面的視線也擋住了從外頭照射進來的大部分光,瓷盆放在窗下,再往前,是架木床,床欄沖外,人枕在立起來靠著床欄的枕頭上,窗外枝葉茂密的樹上棲著家雀,嘰嘰喳喳地叫。
躺在床上的欒馨,雙手雙腳發麻,但意識卻漸漸恢覆,睫毛顫動著很快,睜開了眼。
視線緩慢的恢覆,她看到眼前是面墻,上了年頭的墻,由於年歲的侵蝕,墻體呈現暗黃色,窗外的家雀仍然叫喚,欒馨的手和腳漸漸恢覆了知覺,她雙手撐著床,動作遲緩地把腿挪到了床沿,還是沒有力氣。
環視四周,她發現這是間沒有門的房間,唯一的窗戶也被上了雙層防盜鎖,欒馨低頭盯住自己的腳尖兒,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墻上的掛表嘀嗒嘀嗒地叫,欒馨的襪子被人換成了純紅色,仔細看這屋子裏的窗簾、床單、被罩、洗臉盆都是紅色,梳妝臺上還被鋪了塊兒紅布。
整體環境就好像是——七十年前結婚的新房。
沒有門,只有一扇窗。
欒馨緩過勁兒光腳走下地,整間屋子每個角落甚至連床底下,她都看到了,但沒發現任何玄機,她重新回到床上,開始回憶自己醒之前的事。
當時,她下課跟著人群走出教學樓,後來她在回辦公樓的路上脖子上被人紮了一針,之後她失去了行動能力,可以感受到那人推著她把她推到了一輛黑車上,但是她沒看到那人的臉,也沒聽到那人的聲音,再然後,車子啟動的瞬間,欒馨失去了意識。
墻上的掛針上標記著時間,1966年8月24日,下午三點十五分。
“一九六六年......”欒馨重覆著這個數字,念了三遍後她沒察覺出這個數字和最近發生的每件事情的關系,似乎,沒什麽關系。
封閉的空間,被樹枝擋住的窗戶,強行切段欒馨和外界的所有聯系,對方是想做什麽?欒馨想不通,她就這樣坐著低著頭,看著腳尖兒的紅色,突然,不知從哪兒飛進來了一只針管,準確地紮到欒馨的靜脈上,橡膠塞自動下推,沒等欒馨碰到針管麻藥就已經生效,接著欒馨直著砸到床上,床板發出冗長的一聲吱嘎。
...
時間已經過去三天,魏思凝的嘴就像被針縫上一樣怎麽撬也撬不開,刑偵科陳辰這隊的五個人,再加上個餘笙,輪流盯著她,輪流問她問題,可這姑娘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說辭永遠都是相同的。
“人是我殺的,是我把他藏在了床底下,欒馨?欒馨是誰?我不知道啊。”這次,沒等餘笙開口,眼睛下一圈兒濃重黑眼圈的魏思凝自己便先把說辭背了出來。
當天餘笙把她堵在樓梯拐角連恐帶嚇也沒能讓她說出一句有用的話,餘笙轉身走了之後,魏思凝自己給市局打電話,檢舉了自己,這樣,餘笙的一舉一動又有很大一部分會落到魏思凝的眼裏。雖然,她已經一點兒用都沒有了,但是她仍然樂意看著那人的這盤棋上其餘的棋子圍在三步棋之內走不出去。
餘笙的樣子沒比魏思凝好到哪兒去,魏思凝三天沒睡覺,他也三天沒睡覺,不跟著審魏思凝的時候就跟著技術人員定位欒馨可能去的地方,他現在狹長的眼睛拉得更長,下眼圈上掛著圈兒黑眼圈,魏思凝看著他‘噗嗤’一聲樂了。
雖然餘笙看著狼狽,但是思維卻十分清晰,他伸出食指,有節奏地點在桌子上,一共點了三下:“我知道你們那群人沒把人當過人,和你說人文常識,倫理道德等於對牛彈琴,”說著,餘笙往後靠了靠,抱起胳膊,狹長的眼睨著魏思凝:“所以,我們聊點兒有意思的。”
“什麽有意思的?”魏思凝把餘笙前面的一段話自動忽略了。
這時,餘笙唇角勾起了神秘的笑,他向前探身,胳膊肘撐在桌子上,同時沖魏思凝招手,讓她靠過來點,魏思凝看著餘笙神神秘秘的樣子,靠了過來,餘笙靠在魏思凝的耳朵邊兒用極低的聲音說:“你喜歡直接殺人,還是喜歡慢慢折磨一個人?”
魏思凝雖然很困,但也知道餘笙不會無緣無故和她說這些,不過她現在摸不準餘笙是想要做什麽,再加上魏思凝的任務已經完成,欒馨正被那人慢慢折磨著。所以魏思凝便有恃無恐道:“我喜歡慢慢折磨別人,看著他們像是被踩在腳下的螞蟻那樣拼命的掙紮被踩掉了一半仍然掙紮,我會很開心。”
“折磨一個人的身體?”餘笙用了很輕的疑問句。
但魏思凝卻很敏感,連忙否認:“最低級的獵人才會以折磨肉體為了,我們要的,是毀掉這個人。”
到這兒,餘笙已經得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他直接起身離開,沒再理會身後那個女人放肆的笑意,也沒看到魏思凝在自己手心寫的‘梧桐’二字。
走出審訊室的餘笙,站在走廊上靠著墻,給先前給他發過短信的疑似是對方的號碼發了信息,這個號碼無法定位,沒有綁定過任何身份信息,屬於三無產品,餘笙也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編輯好信息後按了發送鍵。
‘叮’得一聲,手機提示發送成功。
餘笙給那人發的信息是——你想要毀掉的人,是我。
肯定句,在魏思凝說出毀掉這兩個字的時候,餘笙就明白了。
從對方的犯罪手法上來看,這個人並非變態殺人狂,迄今為止這個人疑似殺了兩個人,但卻也沒有證據證明,其餘的十一具人頭全部來自解剖樓的已故之人,觸犯道德,觸犯法律,但卻並未證明他是個變態殺人狂,反而證明了這個人每拋出來的線索都不是單獨獨立存在。欒馨,第一個目擊證人,似乎威脅到了罪犯,但仔細想,欒馨並沒有看到罪犯真實的樣貌,並且,從案發到現在,罪犯有多次可以殺掉欒馨的機會,但是他只是警告,而且這警告,是給餘笙的。
所以“你想跟我比什麽?告訴我欒馨的位置,我跟你比。”這是餘笙給那人發的第二條信息。
這次,對方很快給了回覆。
“躲開條子,按我說的做。”
餘笙將手機揣進兜裏,轉身走出了市局大樓,在他踏出大門的瞬間,兜裏的手機震動了。
“我突然不想玩兒了,再見。”
餘笙捏著手機的手指青筋暴起,他強忍住把手機扔到對面那扇墻的沖動,壓住所有的火氣,把這個號碼拉黑,又冷著臉,叫了輛車。
上車後他對司機說了一個地址,司機師傅眉頭皺起,舌頭舔了舔粗糙的嘴唇,他的手心滲出冷汗,捏著方向盤直打滑兒,伸手打了幾次火兒沒打著後,他轉過頭,聲音打顫:“兄弟,您換臉車唄,我急著接女兒放學。”
餘笙冷著臉,拉開車門下了車,此時此刻的餘笙遠遠看著就會讓人感覺到危險。
他站在市局門口,眼睜睜地看著七八輛車從他眼前疾馳而過,就像是全部選擇性失明,沒一輛停下,站在市局大樓門口臺階上有一會兒的陳辰在第九輛車從餘笙身邊疾馳而過後,走下了臺階離著還有幾米遠的距離時,他便開始喊:“你要去哪兒,他們都不拉你。”
“桐江南路。”餘笙頭也不回地答。
他們兩個都是三天沒睡覺的人,聲音也都是沙啞的如同磨砂石,陳辰聽到這名字又想到剛剛的情況,眉毛微不可查地飛快皺了下:“那兒的案子不是前年就破了麽。”
“是破了,但大家都說誰去那兒誰倒黴,全市人煙最稀少的只有桐江南路。”餘笙答。
“你懷疑欒馨在那兒?”陳辰詢問這話的時候已經把自己停在門口備用的摩托車給插/上了鑰匙,在超強噪音嗡嗡聲中餘笙搖了頭:“不是,對方如果有這麽傻,早就會露出馬腳,何至於到現在。”
“那你是要?”陳辰把剛剛打火的摩托車給關了。
餘笙面無表情地看了他一眼,接著開口:“黑客三士聽過麽?”
“當然。”陳辰。
黑客三士市局裏沒人不知道,平日裏幹些游蕩在違法邊緣的事兒,抓抓不得,但也是很讓市局的人揪心。
餘笙感覺自己明顯的更加不想說話,所以直接一句帶過:“我朋友,我要過去找她,你要是感興趣就一起,不感興趣你就請回吧。”
“你找她,她能找到欒馨?”陳辰說完緊抿雙唇。
“她可以找到你們找不到的信息。”餘笙。
作者有話要說: 我家冰箱一直嗡嗡嗡響,剛剛還砰的一聲響,好擔心它會爆炸,如果明天我沒更新,可能就是被炸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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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的欒馨,雙手雙腳發麻,但意識卻漸漸恢覆,睫毛顫動著很快,睜開了眼。
視線緩慢的恢覆,她看到眼前是面墻,上了年頭的墻,由於年歲的侵蝕,墻體呈現暗黃色,窗外的家雀仍然叫喚,欒馨的手和腳漸漸恢覆了知覺,她雙手撐著床,動作遲緩地把腿挪到了床沿,還是沒有力氣。
環視四周,她發現這是間沒有門的房間,唯一的窗戶也被上了雙層防盜鎖,欒馨低頭盯住自己的腳尖兒,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墻上的掛表嘀嗒嘀嗒地叫,欒馨的襪子被人換成了純紅色,仔細看這屋子裏的窗簾、床單、被罩、洗臉盆都是紅色,梳妝臺上還被鋪了塊兒紅布。
整體環境就好像是——七十年前結婚的新房。
沒有門,只有一扇窗。
欒馨緩過勁兒光腳走下地,整間屋子每個角落甚至連床底下,她都看到了,但沒發現任何玄機,她重新回到床上,開始回憶自己醒之前的事。
當時,她下課跟著人群走出教學樓,後來她在回辦公樓的路上脖子上被人紮了一針,之後她失去了行動能力,可以感受到那人推著她把她推到了一輛黑車上,但是她沒看到那人的臉,也沒聽到那人的聲音,再然後,車子啟動的瞬間,欒馨失去了意識。
墻上的掛針上標記著時間,1966年8月24日,下午三點十五分。
“一九六六年......”欒馨重覆著這個數字,念了三遍後她沒察覺出這個數字和最近發生的每件事情的關系,似乎,沒什麽關系。
封閉的空間,被樹枝擋住的窗戶,強行切段欒馨和外界的所有聯系,對方是想做什麽?欒馨想不通,她就這樣坐著低著頭,看著腳尖兒的紅色,突然,不知從哪兒飛進來了一只針管,準確地紮到欒馨的靜脈上,橡膠塞自動下推,沒等欒馨碰到針管麻藥就已經生效,接著欒馨直著砸到床上,床板發出冗長的一聲吱嘎。
...
時間已經過去三天,魏思凝的嘴就像被針縫上一樣怎麽撬也撬不開,刑偵科陳辰這隊的五個人,再加上個餘笙,輪流盯著她,輪流問她問題,可這姑娘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說辭永遠都是相同的。
“人是我殺的,是我把他藏在了床底下,欒馨?欒馨是誰?我不知道啊。”這次,沒等餘笙開口,眼睛下一圈兒濃重黑眼圈的魏思凝自己便先把說辭背了出來。
當天餘笙把她堵在樓梯拐角連恐帶嚇也沒能讓她說出一句有用的話,餘笙轉身走了之後,魏思凝自己給市局打電話,檢舉了自己,這樣,餘笙的一舉一動又有很大一部分會落到魏思凝的眼裏。雖然,她已經一點兒用都沒有了,但是她仍然樂意看著那人的這盤棋上其餘的棋子圍在三步棋之內走不出去。
餘笙的樣子沒比魏思凝好到哪兒去,魏思凝三天沒睡覺,他也三天沒睡覺,不跟著審魏思凝的時候就跟著技術人員定位欒馨可能去的地方,他現在狹長的眼睛拉得更長,下眼圈上掛著圈兒黑眼圈,魏思凝看著他‘噗嗤’一聲樂了。
雖然餘笙看著狼狽,但是思維卻十分清晰,他伸出食指,有節奏地點在桌子上,一共點了三下:“我知道你們那群人沒把人當過人,和你說人文常識,倫理道德等於對牛彈琴,”說著,餘笙往後靠了靠,抱起胳膊,狹長的眼睨著魏思凝:“所以,我們聊點兒有意思的。”
“什麽有意思的?”魏思凝把餘笙前面的一段話自動忽略了。
這時,餘笙唇角勾起了神秘的笑,他向前探身,胳膊肘撐在桌子上,同時沖魏思凝招手,讓她靠過來點,魏思凝看著餘笙神神秘秘的樣子,靠了過來,餘笙靠在魏思凝的耳朵邊兒用極低的聲音說:“你喜歡直接殺人,還是喜歡慢慢折磨一個人?”
魏思凝雖然很困,但也知道餘笙不會無緣無故和她說這些,不過她現在摸不準餘笙是想要做什麽,再加上魏思凝的任務已經完成,欒馨正被那人慢慢折磨著。所以魏思凝便有恃無恐道:“我喜歡慢慢折磨別人,看著他們像是被踩在腳下的螞蟻那樣拼命的掙紮被踩掉了一半仍然掙紮,我會很開心。”
“折磨一個人的身體?”餘笙用了很輕的疑問句。
但魏思凝卻很敏感,連忙否認:“最低級的獵人才會以折磨肉體為了,我們要的,是毀掉這個人。”
到這兒,餘笙已經得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他直接起身離開,沒再理會身後那個女人放肆的笑意,也沒看到魏思凝在自己手心寫的‘梧桐’二字。
走出審訊室的餘笙,站在走廊上靠著墻,給先前給他發過短信的疑似是對方的號碼發了信息,這個號碼無法定位,沒有綁定過任何身份信息,屬於三無產品,餘笙也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編輯好信息後按了發送鍵。
‘叮’得一聲,手機提示發送成功。
餘笙給那人發的信息是——你想要毀掉的人,是我。
肯定句,在魏思凝說出毀掉這兩個字的時候,餘笙就明白了。
從對方的犯罪手法上來看,這個人並非變態殺人狂,迄今為止這個人疑似殺了兩個人,但卻也沒有證據證明,其餘的十一具人頭全部來自解剖樓的已故之人,觸犯道德,觸犯法律,但卻並未證明他是個變態殺人狂,反而證明了這個人每拋出來的線索都不是單獨獨立存在。欒馨,第一個目擊證人,似乎威脅到了罪犯,但仔細想,欒馨並沒有看到罪犯真實的樣貌,並且,從案發到現在,罪犯有多次可以殺掉欒馨的機會,但是他只是警告,而且這警告,是給餘笙的。
所以“你想跟我比什麽?告訴我欒馨的位置,我跟你比。”這是餘笙給那人發的第二條信息。
這次,對方很快給了回覆。
“躲開條子,按我說的做。”
餘笙將手機揣進兜裏,轉身走出了市局大樓,在他踏出大門的瞬間,兜裏的手機震動了。
“我突然不想玩兒了,再見。”
餘笙捏著手機的手指青筋暴起,他強忍住把手機扔到對面那扇墻的沖動,壓住所有的火氣,把這個號碼拉黑,又冷著臉,叫了輛車。
上車後他對司機說了一個地址,司機師傅眉頭皺起,舌頭舔了舔粗糙的嘴唇,他的手心滲出冷汗,捏著方向盤直打滑兒,伸手打了幾次火兒沒打著後,他轉過頭,聲音打顫:“兄弟,您換臉車唄,我急著接女兒放學。”
餘笙冷著臉,拉開車門下了車,此時此刻的餘笙遠遠看著就會讓人感覺到危險。
他站在市局門口,眼睜睜地看著七八輛車從他眼前疾馳而過,就像是全部選擇性失明,沒一輛停下,站在市局大樓門口臺階上有一會兒的陳辰在第九輛車從餘笙身邊疾馳而過後,走下了臺階離著還有幾米遠的距離時,他便開始喊:“你要去哪兒,他們都不拉你。”
“桐江南路。”餘笙頭也不回地答。
他們兩個都是三天沒睡覺的人,聲音也都是沙啞的如同磨砂石,陳辰聽到這名字又想到剛剛的情況,眉毛微不可查地飛快皺了下:“那兒的案子不是前年就破了麽。”
“是破了,但大家都說誰去那兒誰倒黴,全市人煙最稀少的只有桐江南路。”餘笙答。
“你懷疑欒馨在那兒?”陳辰詢問這話的時候已經把自己停在門口備用的摩托車給插/上了鑰匙,在超強噪音嗡嗡聲中餘笙搖了頭:“不是,對方如果有這麽傻,早就會露出馬腳,何至於到現在。”
“那你是要?”陳辰把剛剛打火的摩托車給關了。
餘笙面無表情地看了他一眼,接著開口:“黑客三士聽過麽?”
“當然。”陳辰。
黑客三士市局裏沒人不知道,平日裏幹些游蕩在違法邊緣的事兒,抓抓不得,但也是很讓市局的人揪心。
餘笙感覺自己明顯的更加不想說話,所以直接一句帶過:“我朋友,我要過去找她,你要是感興趣就一起,不感興趣你就請回吧。”
“你找她,她能找到欒馨?”陳辰說完緊抿雙唇。
“她可以找到你們找不到的信息。”餘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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