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11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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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飛機,夜雨時被那個律師領到了車上,對方告訴她,要帶她去見新媽媽。

夜雨時沈默不語,她不喜歡媽媽這個稱呼,但她也知道,她就要與自己的監護人見面了。

她不小了,或者說,夜雨時是福利院裏年紀最大的一批孩子,到了他們這個歲數,根本不可能再有家庭想要收養他們,一般來說,等待他們的只有兩條路,要麽爭氣些考上大學,要麽等到十八歲時,被人介紹去一些工廠裏幹活養活自己。

其實夜雨時不是沒被收養過,她五歲時也曾被一個家庭接去,只是後來,過於出眾的樣貌讓她始終無法融入那個看起來很是普通的家庭,又因著“爸爸媽媽”有了他們真正的孩子,九歲時,夜雨時便被他們以無力養育為由送回了兒童村。

沒有一個家庭願意收養一個九歲大的孩子,夜雨時便一直在兒童村裏長大,直至遇到了何西燭的姐姐何曼蕓。

那會兒她剛剛中考完,優異的成績讓負責教書的何曼蕓註意到了她,還說如果她願意,可以領養她,帶她去大城市學習。

想了想書中看到的那些大城市的圖片,夜雨時心動了。

和之前那對隨隨便便就將她領回家的“爸爸媽媽”不一樣,何曼蕓為她辦理了完整了領養手續,只是就在她們決定離開C市時,何曼蕓卻突然病倒了。

兇猛的病情讓一個原本知性美麗的女人很快消瘦下去,何曼蕓沒有帶她回大城市,而是在C市市裏買了一套挨著學校的房子,讓她好好上學。

何曼蕓不讓自己總去醫院,但夜雨時知道何曼蕓對自己的好,她甚至在心裏偷偷練習過叫她媽媽,可是還沒等叫出口,何曼蕓便離開了。

她躲在屋子裏哭了一通,等哭完又思考著自己應該回到兒童村,還是留在這裏繼續上學,直到那個自稱律師的男人找了上來。

他說,她要有新的媽媽了,是何曼蕓的妹妹。

夜雨時不想要那個素未謀面的女人做自己的媽媽,但律師說,她需要一個監護人。

夜雨時還想回到孤兒院去,直到男人告訴她,新媽媽在B市,如果她同意,她會過上比在兒童村更好的生活。

何曼蕓也說過的,要帶她去大城市學習,要帶她去見更多兒童村裏見不到的東西。

夜雨時咬牙點頭,答應了那個律師。

車子緩緩地停下,律師回頭看了她一眼,讓她下車。

車子停下的位置是一家酒店的停車場,律師領著她往酒店裏走去。

夜雨時有些拘謹地擡頭打量著這裏,高大的建築、精致的擺設,都是她從前去過的小飯館裏看不到的。

有服務生主動過來引路,那個長相漂亮的姐姐朝夜雨時笑了下,卻讓她害怕地縮了縮肩膀。

哪怕換上了何曼蕓給她買的新衣服,她都忍不住地覺得自卑,覺得自己和這裏格格不入。

她甚至有些後悔地想,是不是兒童村才是自己應該去的地方。

他們乘電梯來到了十八樓,這裏有一家B市很出名的下午茶,如果坐在窗邊的位置,可以俯瞰到B市的一大片景色,包括幾座有名的古建築。

律師帶她來到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夜雨時還沒擡頭,便先聞到了好聞的味道,香香甜甜的,像是之前何曼蕓給自己吃的玫瑰糖。

她偷偷擡頭去看,卻猝不及防地對上了一個女人的視線。

夜雨時一下子楞住了,她感覺自己從沒見過那麽美的女人,何曼蕓也美,但不同於她的溫柔知性,何西燭就像是一株生長在懸崖峭壁上的仙草,雖然危險,卻無比誘人。

她同何西燭對視,只覺得自己的心臟狂跳不止。

“雨時。”她聽到身邊的律師在叫她,“這就是何西燭何小姐,是你以後的監護人,你應該叫她媽媽。”

媽媽?

這兩個字像是某種枷鎖,在某一瞬間緊緊地鎖住了她的心臟。

她產生了一種很陌生的感覺,即使說不清道不明,但她知道,她排斥這個稱呼。

這是第一次,夜雨時覺得哪怕不該,她也應該爭取些什麽。

她緊張的臉色發白,唇瓣都被咬出了牙印子,可即使如此,她依舊挺直了腰背,將每一個字都咬的格外清晰。

“你才不是我媽媽。”

“你只比我大十歲,你憑什麽做我媽媽?”

然後,她看到那個女人端起餐桌上的咖啡杯,發出一聲意味不明的輕笑。

“呵。”

僅僅這一笑,便讓她頭皮發麻。

作者有話要說:  夜雨時:我見色起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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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個故事原本是因為我之前答應了想看的讀者寫一個雙方都失憶的童養媳番外,結果……

我當初以為自己能寫的,等真寫了,我才覺得它怎麽那麽難QAQ

於是,你們大概會看到一個進度很快的小番外,就,收拾收拾周三完結吧(磨刀)

另,劇情為感情服務,所有不合理都是夜雨時在“寫劇本”時給自己走的捷徑,大家不要打甜粽QA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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