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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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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是對我更失望些的吧。和秦野結婚,懷著的是一顆愧疚的心。

他是一個精明的商人,衡量利弊是他最擅長做的事情,他有他的想法,我有我愛著的人,這兩者不可能共存。我忘不了葉南尋,他接受不了,所以只能分開。

和秦野結婚,似乎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就是錯的。

秦伯父秦伯母雖然表面上不動聲色,但也旁敲側擊過,他們需要的是秦野挑起大梁,娶妻生子,我很抱歉,我從來沒有想過秦野要承擔起繁衍後代的責任。

秦野不可能一輩子耗費在我的身上,他需要走遍這大千世界去遇見另外一個美好的女孩,然後把她娶回家,我不能因為心裏的那份歉疚,就把他綁在我的身邊。

盡管我知道,秦野他寧願呆在涼楚身邊,哪怕還是像以前一樣,只是簡簡單單的感情,毫無夫妻之愛。但一旦有這個想法,秦野這一生,秦家這一世,毀在了我手上。

我看著秦野遞過來的離婚協議書,視線落在上面幾秒,秦野就沈默了幾秒。

陽光透過玻璃窗撒在薄薄的紙上,離婚協議書這五個字上蒙上了金色的淡光。

我從旁邊的書桌上拿了筆,翻開在書頁的最後一角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想,我對秦野的愧疚,終其一生,我也還不了。二十五歲的他,為了我屈尊和一個叫程意的女人結婚,為了我蟄伏在程家三年,程家破產了,達到了目的,他和她離婚。

現在的秦野二十八歲,我為了還欠他的情,和他結婚,不出半個月離婚。

他的兩次婚姻,是因為我開始,又是因為我結束。

這是他的心甘情願,他不動聲色。這是我的萬不得已,我思潮騰湧。

“秦野。”我看向他,“很抱歉。”我欠他無數次道歉,但他只是笑一笑對我的話不放在心上,在他那裏,只要他喜歡的女孩過得自由,他寧願放手,讓她飛得更遠。

離婚這件事情瞞著上頭的長輩辦好,秦野也和伯父伯母提出了要去國外生活。

伯父伯母不疑有他,幫我們訂好機票,叮囑秦野,在外頭不比家裏,要他照顧好我。

我跟伯母笑著說話,聊了好一陣。秦野偏頭,視線落在我的身上,這幾年我消瘦了很多,嬰兒肥的臉慢慢變得瘦削,曾經穿過的尺碼現在穿,倒是大了很多。

其實他最後的放手,不僅是為了成全涼楚,也是為了成全他自己。

其實他到最後終於明白,哪怕他和涼楚經歷風風雨雨二十幾年,也比不過當初驚鴻一瞥一動心的感覺。

我和秦野來到機場,行李箱裏並沒有帶多少東西。

那一本手賬本被我拿在手上,這是我最舍不得的東西。

一部相機,一臺電腦,足夠我走的很遠。

至於剩下的衣物,可以到了國外再去置辦。

秦家的人在送我們到機場之後,就離開了。

我站在原地,看著這座我從小長大的城市,它沒什麽變化,只是比以前更加擁擠,在這個城市,經歷了許多人的悲傷,後來他們都逐漸離開,我想,我也是時候該走了。

聽說溪子懷孕了,預產期也快到了。溪子和木易楊一直過得很幸福。

有時候,看著身邊的人的幸福,心裏的開心倒是切切實實。

該登機了,秦野走在前頭,我走在後頭,翻開了一下手賬本,最首頁是葉南尋曾經帶我去過的那片花田,我曾經說,等以後我們老了,要是來這裏養老該多好。但現在,只剩下我一個人。

秦野的步子慢了下來,他在等我,見我沒跟上來,瞧了手賬本上的圖片一眼,道,“挺漂亮的。”

“是啊……”我的聲音有些低沈。機場裏的機械聲音響起,秦野拉著我的行李箱就要往登機口處走,我扯住了他的衣袖,他側頭看我,我說,“抱歉,我不想走了,我想留在西城去這片花田。”

秦野的臉色還是平靜著,沒有掀起一絲波瀾。他就這麽靜靜看著我,我卻有種想哭的沖動。

和秦野去國外生活,是他想到的最好的善後。但我無法陪他做到,我到了最後一刻還想著逃離。

秦野有多失望,我就有多難過。

我想,我是一個很自私的人。

但秦野一直在縱容我的自私。

秦野把我的行李箱放下,拿起手中的機票,他對我笑了一下,卻刺痛了我的眼。

“等你在西城呆煩了,你就來找我。”秦野對我說。

許多年以後,我才想起,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到秦野,他在最後留給我的就只有那落寞的背影,略帶溫暖的眉眼,以及他松開我的手。

我總該為自己的任性和自私付出點代價,於是時光不允許我再見他。

那天下起了小雨,隨著轟隆一聲巨響,飛機起飛。

我來到了那片花田,這裏還是老樣子。微醉的春風,迎風綻放的花,還有那溫暖的陽光。

我在這開了一個花店,取名為南尋。

我在盼望著能有一個人,他能像他一樣出現在我的生命裏,像向日葵迎著太陽頑強生長。

這個地方偏僻,不常有人,打理完了花卉,閑時也會打開電視看看。

電視裏播報著的新聞,我把桌子擺放在一旁,突然聽到主持人說:“於三日前飛往S國的飛機意外墜毀,乘客全部傷亡……”

而這座飛機裏,坐著的正好是懷著一顆破碎的心去往國外散心的秦野。

沒人知道那座叫南尋的花店為什麽突然關店了一段時間。

途徑的路人說有時候能聽見店裏面傳來撕心裂肺的哭聲。

而西城的雨也再也沒有停過。

微醉的春風變成了時來一陣的熱風,迎風綻放的花突然有一部分枯萎。

那溫暖的陽光在陰雲密布的天氣逐漸消失。

夏天的悄悄到來,整個西城悶熱潮濕。

唯獨南尋花店裏,獨盛一片陰涼。

如果說有重頭選擇的機會,那個母親去世的雨夜,她哭著鬧著,跑去了野外,在那裏有一條水流湍急的河流,涼楚想,她會選擇跳下去。

end.

番外我和葉南尋

和七夕道別之後,我和她之間的關系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她經常來這裏看我,時不時給我帶點好玩的,好吃的過來。

或許癡情的人,都會有一種共同的語言,不能言說,也意會不了。

我在這裏的生活過得很平凡,唯一有的只是七夕這一個朋友。

溪子生了一對龍鳳胎,當了媽媽之後,變得更加忙碌,從前的三天一會,變成了一周一會。

我越來越少的想起以前的事情,沒有人提醒,那些事情只適合在泥土裏腐爛。

一轉眼,時間過的飛逝,十年竟也這麽過去了。

十年過去,我三十七歲,快要奔四十的人,依然不想結婚。

七夕有時候也會勸我,但她清楚我聽不進去,十七歲遇見的那個人,我沒有把握住。二十七歲失去的那個人,我不敢再去面對。到了三十七歲,我一個人在這生活,心裏也安寧了不少。

西城悶熱潮濕的那段日子,鮮少有人出門。

好不容易出了一會兒陽光,又轉瞬即逝。

後來,大家也慢慢習慣,在陰雨連綿的天氣,撐著傘,走在大街上。

還是像往常一樣熱鬧,只不過多了幾分清冷。

我撐著傘從花店裏出來,開車到市中心進點貨。

曾經有些狹窄的車道如今變得寬闊,曾經平矮的房屋如今變成了高樓大廈。曾經的那家老店還在風中屹立不倒,只不過店老板換了一次又一次。

十年過去,物是人非。

我看了一眼日歷,望著遠處誰家房屋寥寥升起的青煙,後知後覺想起今天是葉南尋出獄的日子。

我有些恍惚,仿佛他被警察帶走的那一刻還在昨天。

十年過去,不該清楚的,該清楚的,我大多已經了解過。

程意跟我見過幾面,她把許多事情都告訴了我,這些事情在時光中慢慢沈澱,在我心中,也變得慢慢不再重要。他在我和母親之間選擇,是程意所逼。他選擇後者,是人性所致。

曾經我和葉南尋相識了五年,相知了五年,相戀了五年。

現在我和葉南尋錯過了十年,辜負了十年,誤會了十年。

十五年,從清晨到黃昏,他為他的罪過承擔了十年,我為我的相思承擔了十年。

或許是執念,我開著車去了男子監獄。

在這裏,關押了我的愛人十年。

葉南尋刑滿釋放,他走出這棟陰暗的房子。

十年未見天日,如今出來,他心裏思緒萬千。

他懷念吹拂在身上的涼風,懷念踏在大地上的真實感,懷念他愛的那個她。

他在想,他喜歡的人現今身處哪方。

十年過去,他身上的銳氣收斂,變得溫和。沾染的狂妄之氣被時光磨煉的平易近人。

他三十七歲了,臉上長滿了胡茬,曾經偏白的皮膚變成健康的小麥色,那雙漆黑的眸子兩旁長起了細紋,輕薄的劉海變得厚重。還是以前的裝束,卻帶來不一樣的感覺。

十年前,他站在監獄門口,身上的野氣仍在。

十年後,他站在監獄門口,只想讓生活變得更簡單些。

葉南尋擡頭看著那塊牌子,收回了視線,他雙手插在口袋裏,陣陣傳來的花香拂過他的鼻息。他睜開眼,看人看事變得穩重,猛然視線裏出現了一個清晰的人影,後又變得模糊。

他看見了涼楚,那個他日思夜想的人,如今站在他的面前。她還是跟以前一樣的裝扮,長發垂落在兩肩,白色的袖口被輕輕卷起,露出一段白皙的藕臂。

他微微擡了視線,兩張平靜的臉對在一起,他看見涼楚對著他笑。

十年過去,所有人都不輕易哭泣,他們的眼角有些潤濕,但沒有哭出來,如今再相見,竟也能心平氣和的站在一塊。每個人的眼睛裏都露出滄桑,但都被時光很好的隱藏。

葉南尋站在原地,楞了一會兒,擡起步子往涼楚的方向走。

他的步子很緩慢,慢的樹上的鳥都等待不急提前飛走,慢的路邊的野花都等待不急提前開放。

他怕這只是一場夢,所以每一步踩下去都怕踩空,萬劫不覆。

他沒想到十年後第一個見到的人是她,他沒想過她還肯來見他……

我微微歪著頭看著他朝我走過來,他一步踩下去似乎都有些不確定。

我愛的那個人經過十年的磨練,終於變得沈穩。我感受到他從內到外散發出的柔和氣質,就像初見時,那張精致的臉上露出微微的笑容,問我說:“同學,我能不能等明天補交一張。”

現在的他,終於變成我所期待的樣子。

愛一個人,不需要和他在一起,只要他變得更好,我就心滿意足。

明明只有十幾米的距離,卻慢的像是兩個人走了一輩子。

因為太久沒見,這段距離,兩個人的靠近都顯得彌足珍貴。

我看著他終於走來了我面前,那張滄桑的臉離我更近了一些,他看上去比以前更加高大,我站在他面前竟然有種熊與魚的既視感,兩個人相處起來竟然也自然了許多。

隔離了時空,隔離了山海,兩個人相愛,已經不容易。

他側著頭問我,“這十年過得還好麽?”

我輕點頭,“挺平淡的,也算是後半生裏的安慰。”

“那你呢?”我問,問完之後卻又低下頭,在監獄裏過了十年,怎麽可能過得好。

他也不介意我的話,還是像以前一樣話少答道,“服刑比較困難,其他的挺好。”

“你打算以後怎麽辦?”我問他。

“做點小本生意。”

葉南尋被關押之後,公司憑石蕊一個人的力量經營不下去,就宣布倒閉。

聽說她和嚴立寬在一起了,兩個人一起去了外面打拼。

或許在這最後的時間裏,每一個人的結局都應該變得很好。

我和葉南尋在寬闊的柏油路上走著,天氣陰涼,就連車子也不願意出來幾個。

葉南尋突然停下腳步,停在一家小店旁,他喊我名字,“涼楚。”簡簡單單兩個字經他唇齒邊吐出,卻多了幾分纏綿的意味。我楞了一會兒,莫名心裏一酸。

“還記得十三年前,我定了一款項鏈麽?”葉南尋偏過頭來看我,落在青白的天幕中,眸色通透明亮,“在我被關押之前,珠寶專櫃店的人員打電話給我,說產品已經上市。”他笑了一下,語氣溫涼,“我沒有多少時間去領……所以我拜托我的朋友幫我保管。”

我看了一眼招牌,是一家青花瓷瓶定制店,看上去陳舊古老。

葉南尋走進門店,我在門口等著。他的背影還是像以前那般冷硬,十年的服刑,讓他的身形變得壯健起來。藍色水洗的牛仔衣,襯著直筒黑色褲子。

他的背影在我的眼眶中逐漸模糊,像是已經失去焦距的鏡頭。

等到他從店裏出來,我沒有再哭,收拾好了情緒,只是眼眶還是有些微紅。

葉南尋站在我面前,籠罩下一片陰影,他垂下眼眸,冰涼的指腹撫上殘留著溫度的眼角,手頓了一下,像是了然了什麽,有些無奈,微微彎下腰,眼神溫柔。

他的手裏拿著兩個深紅色的盒子,遞到我手上,看著我,模樣認真專註,“十年前,在我的眼前,我看到你嫁給別的人,我知道我欠你一個婚禮。”他把其中一個盒子打開,裏面是一枚很普通的鉆戒,他笑了一下,摸了下後腦勺,“戒指來不及選太好的,但……也希望你能喜歡。”

吞進肚子裏的情緒又浮了上來,我低著頭,抿唇,聽見他繼續說,“在李溪子的婚禮上,我想我欠你一次求婚。”他緩緩跪下,那顆曾經驕傲的頭顱擡頭對著我的眼睛,“我傷害了你很多,不奢求你能在這種情況下安然嫁給我,但我想,我是欠你一枚戒指的。”

他牽起我的手,把鉆戒套進我的無名指裏,尺寸不大不小,剛好合適。

“其實我欠你的很多,但是這枚戒指,我想親手戴在你手上。”

“如果可以,真希望你不摘下,最起碼,以後我們分開,你還能看看這枚戒指。”

“我們不能再在一起。”他扯起唇,似有些自嘲,看我時整張臉密布著細碎的流光,像是天上那條銀河流動著的熒光,“所以,今後只希望你能過得好。”

他站起來,我低著頭哭得不成樣子。

為什麽……這枚戒指這麽晚才來……為什麽……十年後的你還是依舊有讓我心動的能力……為什麽……我心裏的執念還是沒有消失……葉南尋,我愛你,這是十年裏一直沒有變的一份感情。

葉南尋輕笑了一聲,抽出一包紙放在我的手上。

天色逐漸暗了下來,他嘆息了一聲,慢慢松開了我的手。指尖的溫度逐漸消散,變為冰涼,我摸著鉆戒的棱角,站在街道的分叉路口,葉南尋和我道了別。

我站在原地,像往常一樣盯著他的背影看。

十年後的相見,兩個人都很好的沒有提起以前的恩恩怨怨,也都沒有去觸碰心裏的那份柔軟的愛。

以愛為名,用愛箴言,十五年過去,最好的是相愛不去打擾,相見如同故友。

後來七夕也會問我:“為什麽你手上這枚戒指看上去都那麽舊了,還是不肯換啊?”

我修建著身旁的花朵,笑著道,“因為舍不得。”

七夕瞇了瞇眼,懂了什麽,湊到我邊上仔細瞧了一眼戒指,肯定道,“這肯定是葉南尋送的吧。”

我笑著點了點頭,七夕卻搖了下頭,“你說你們……為什麽不嘗試一下好好在一起呢。”

她的話,我沒有回答,只是想,我和葉南尋的身上都背負了太多,那顆千瘡百孔的心需要一定的時間來修覆,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不能給對方帶來更好的未來,那不如舍棄。

我漸漸出了神,不經意之間竟把一片花瓣捏了下來,正想彎腰把花瓣撿起來,一陣微風刮來,把它吹去了門外,在空中劃出了一個優美的弧度。

我皺了下眉,望著花瓣落在塵土中,我低下頭看了它一眼,目光中忽然出現一雙黑色的皮鞋,那只帶著戒指的手握緊了一些,順著往上,那張處在夢中的臉清晰了起來。

番外秦野

他死裏逃生了十年,每遇見一個和她眉眼相似的人,他都在努力尋找她的影子,直到心泛冷意。

那一場飛機墜毀,他被人找到的時候渾身沒有一塊好肉。

救他的人是靠近大海打漁的漁夫,他用那天打漁換來的錢救濟了奄奄一息的秦野。

秦野最得意的那張臉被這場飛機失事毀得面目全非,他接受了植皮手術,雖然不太自然,但總歸在以後的日子裏可以見人,他斷了雙腿,每天靠著輪椅生活。

曾經高傲的生活在城市中最鼎盛的大廈裏,現在穿著布衣靠在海邊捕魚為生。

漁夫是個善人,教給了秦野一把好手藝,他學得很快,偶爾漁夫帶著他出海,雖有不便,但秦野卻從來沒有惹過麻煩,時不時還能幫漁夫打上來幾條魚。

這孩子聰明,但可惜失了一部分記憶。

漁夫問他叫什麽名字,他老實答道,“秦野。”

漁夫問他還記得什麽人,他的記憶裏模模糊糊呈現出一個女人的身影,他老實答道,卻有些猶豫,“我還記得一個叫……涼楚的女孩。”

秦野只記得他的名字和一個叫涼楚的人,漁夫長期生活在海邊,沒有能力幫助他,也沒有能力幫他找到回家的路,就只能節衣縮食,原先養著一個人的錢變成了雙份。

好在秦野記得去鎮上的路,在街道兩旁賣起了手藝活,深受小孩子的喜愛,能賺幾個錢。

他和漁夫花的不多,都是簡簡單單的生活,漸漸的,兩個人相依為命。

秦野心裏隱約浮現出什麽,當他想快速的捕捉時,卻又消失不見。

那張不自然的臉上,只有那雙眼睛時常望著遠方,傾洩出落寞的光。

漁夫和他都覺得,可能這一生,就這麽過去了,哪怕碌碌無為,只要活得夠本,也不憾此生。

直到有一天,漁夫的女兒從外面回來。

她是鎮上唯一出去讀書的姑娘,此次回來,成為鎮上最仰慕的人。

漁夫笑著迎接她女兒的歸來,那一天,鎮上熱鬧的很。

漁夫做了幾個比平常略微豐盛的菜,秦野好奇問道,“今天是有客人要來麽?”

“是我女兒回來。”漁夫把菜擺在桌上,臉上的笑容露出,眼角的細紋瞇起來,語氣裏帶了幾分得意,“我姑娘在前幾年出去讀書,考的是名牌大學,現在功成名就,回了家。”

“那挺好的。”秦野聽著,手擺著輪椅出去。

海邊開始漲潮,天色也暗了下來。

宋初從鎮上回來的時候就看見一個坐著輪椅的人在海邊,一個人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漁夫看見她,父女倆幾年沒見,有說不完的話要講。

許是秦野的失落蔓延過來,宋初問漁夫,“爸,那位是誰啊?我對他沒什麽印象。”

她以為秦野是鎮子裏的人,沒想到漁夫答道,“前幾個月我救回來的。”

漁夫簡單跟宋初說了過程,宋初了然笑笑,“我對他還挺好奇的。”

宋初踮起腳尖,腳步悄悄的走到男人身後,她嘴角露出壞笑,手輕輕蒙上了男人的眼睛,附在男人耳邊道,“你想知道……我是誰麽?”

秦野顫著的睫毛刷在宋初的掌心,像一根絨毛在她的心上撓,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覺在心底生根發芽,她聽見男人低醇的聲音響起在她的耳邊,“沒猜錯的話,你是宋初。”

宋初一楞,又聽男人說,“你父親跟我提過你,你很優秀。”

宋初笑了,她把手放下,秦野轉過輪椅,看清了她的面容。

利落的短發,個子不算高,但那雙眼睛很明亮,尤其是她的下巴,與他夢裏遇見的那個女孩如出一轍。秦野沈默了一會兒,宋初搭話,“你想回到原來的地方麽?”

原來的地方麽?秦野苦笑了一下,他現在什麽都記不起來,唯一清楚的就是他夢裏朝他走過來的那抹身影,她說她叫涼楚,僅僅是這兩個字,就讓他的心靈撼動。

秦野想,這位叫涼楚的人或許真的對他很重要吧。

秦野偏過頭。夜晚來臨,海上星星點點的燈光亮起,打在秦野的臉上,留下一壺厚重的陰影,他的面孔一半落在光明,一半落在黑暗。黑色衣衫被從海面上吹過來的風輕輕帶起,兩鬢的頭發也隨著風柔和的飄動。明明那張臉已經算不上完美了,但屬於這個男人的獨特氣質還是讓宋初心生異樣,她的視線落在他的臉上,移過,直到他的腳尖處。

聽父親說,他已經二十八歲了。她想,要是這個男人的容貌恢覆以前,這幅皮相和氣質該讓多少女人趨之若鶩。年齡,從來都不是阻擋愛的絆腳石。

宋初緩緩收回視線,手放在輪椅兩側,輕聲問道,“需要我推你回去麽?一起吃飯吧。”

秦野沒有推阻,海邊的風有點大,他的體性陰涼,不適合再呆在這。

宋初推著秦野回到家門口,漁夫已經把所有菜都準備好了,他笑眼看著眼前的一對,道,“可以開飯了。初初,進來幫我弄點東西。”說罷,視線落在秦野身上,“你先動筷。”

宋初被父親叫進屋裏,宋友良輕輕帶上木門,把女兒拉的遠了一些,悄聲問道,“你對秦先生有沒有興趣?”聽父親這一問,宋初也不別扭,大方承認道,“我挺喜歡他的。”

宋友良若有所思道,“你爸我也不是不滿意……就是很擔心你和秦先生的未來。”

“放心。”宋初笑了笑,“爸,你女兒做事情一向有分寸。”

飯後,宋初推著秦野去了木屋旁邊種植的一片樹林。

這些樹是早些年宋友良來海上初時種下的,風沙襲來的時候,特別管用。

夜晚的樹林一片靜謐,偶爾能傳來嘰喳的鳥鳴聲。

秦野靜靜聽著,那雙眼睛朝遠處看去,似乎有初春要開放的花。

宋初順著秦野的目光看去,解釋道,“那是意外種上去的,我爸也沒想過,樹種子裏面竟然夾了幾顆花苗。”她笑了,“你說,是不是很有緣?”

宋初很喜歡笑,她跟他呆在一起的大部分時光裏,沒有一刻是皺著眉頭的。

秦野想,這個女孩子挺樂觀的。就像他夢裏的那個人,笑起來滿山桃花開,滿秋杏葉落。

秦野見她看過來,點頭,聲音低沈,“你信緣分這項東西麽?”

“信啊,為什麽不信?”宋初笑著,一雙月眸彎起好看的弧度,“就像我和你相遇,也是緣分。”

宋初蹲下身子,視線與秦野齊平,她的目光對上秦野那雙幽深的眸子,認真道,“你難道看不出來我對你是什麽心思麽?秦野,我有點喜歡你。”

秦野心裏沒有起伏,聽著宋初稚嫩的表白,淡淡回應,“我們認識也不過才幾個小時。”

宋初站起來,嘟著嘴有些不滿,“你難道不相信一見鐘情麽?”

秦野輕嗤一聲,他現在這幅模樣,女孩子不嚇著就是好的。

見他不信,宋初雙手環胸,神態睥睨,“非要我證明給你看麽?”

秦野有些累了,他合著眼,對宋初的話置若罔聞。

宋初咬著唇,像是鼓足了勇氣突然喊他的名字,秦野睜開眼,面容淡淡,下一秒,他睜大了眼睛看著那張清秀的臉蛋朝自己壓了過來,他感受到一張柔軟的唇觸碰到他冰涼的薄唇。

秦野的眉眼間有些許戾氣,把強吻他的宋初嚇了一大跳。

她雙指點了點,退在一旁有些不好意思,宋初低著頭,聲音嬌柔,“如果你不喜歡……我跟你道個歉好了。”反正她從小到大沒臉沒皮,厚臉皮慣了,對於強吻秦野,她自己倒是覺得沒什麽。

秦野沒好氣的瞪了她一眼,自己推著輪椅往回走,宋初見狀,小跑著跟上去,連忙問,“需要我幫忙嗎?”“不需要!”秦野的聲音有些怒意,把宋初委屈的不行。

她癟著小嘴,跟在秦野身邊,模樣可憐,像只被丟棄的流浪貓,倒是讓秦野心生不忍,他的手放在一旁,帶著倦意,對著宋初道,“我有些累了,你來幫我推吧。”

宋初一聽,什麽脾氣也沒有了,屁顛屁顛的推著秦野回屋。

秦野一生氣,她就慫了。秦野一主動跟她說話,她就像得到獎勵的小孩,笑嘻嘻的跟在他的旁邊。

秦野揉了揉太陽穴,有些頭疼,他平生第一次遇見這種類型的女孩,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宋友良見宋初推著秦野出去,又推著回來,識相的給他倆讓出空間,打著哈哈道,“這個點有點早,我去海上看看還能不能打的到魚哈!”說著,就拿著捕魚工具往海邊走。

秦野瞥了海面一眼,再看看宋友良一步三回頭的模樣,無奈的搖了搖頭。

他這是碰上了什麽父女……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女。

本來秦野的生活起居大多是宋友良照顧著的,如今宋初過來主動承擔,宋友良也就大方的把這件事情都交給她了。秦野的嘴角抽了抽,有些抗拒。

但是他的抗拒反而更讓宋初雄心勃勃,她壞笑道,“你要是不想今晚被我撲倒,你就乖乖的聽我話,別想著總推開我……。”宋初把被子鋪好,朝他挑眉,“否則的話……你知道後果的。”

這一招果然管用,秦野雖然沒那麽配合,但比起之前,情緒倒是平靜了很多。

宋初把秦野扶上床,幫他掖好被子,男人的面容在昏黃的燈光下顯得瘦削立體。

宋初看的有些入迷,直到秦野感覺到不對勁,睜開眼輕咳了一聲,她才緩過神來。

“那……晚安咯。”宋初笑著,把門關上。

夜晚的海邊,時不時響起海浪的聲音,秦野躺在床上,聽著遠處傳過來的聲聲鳴笛,混合著陣陣輕柔的風聲,他緩緩進入了睡眠,似乎再沒有一個夜晚,比今晚更加美好安寧。

過了一會兒,宋初抱著被子打開木屋的門,她探著脖子瞄了一眼秦野沈睡的模樣,才放心的貓著腰進了秦野的房間,她把被子鋪平在地,墊了好幾層絨被,才安然的躺了下去。

宋初不由得有些緊張,這是她第一次和一個男人共處一室。

聽著秦野傳來的均勻的呼吸聲,宋初緊張的情緒放緩,她松開有些輕握的拳頭,側著身子漸漸睡著。第二天清晨,宋初因為許久沒來海邊生活,醒的比所有人都早。

她伸了個懶腰,秦野的睡眠很淺,被她的哈欠聲吵醒睜開了雙眼。

四目相對,一陣無言。秦野別開了視線,有些隱忍,“宋初!你能不能穿好自己的衣服!”

宋初楞住,低頭看著胸口一大片露出的肌膚,她穿著大號的睡衣,起來翻身時,肩帶也滑落到了手臂處。饒是宋初臉皮厚,此刻也覺得有些尷尬。

宋初支支吾吾了半天,楞是不知道怎麽跟秦野解釋。

完了完了……要是秦野認為她很放蕩怎麽辦啊!

宋初第一次乖乖的起身,把被子收拾好,默默的走出了木屋。

秦野聽見關門聲,偏過頭,莫名的,唇線輕起。

宋友良見自己的女兒紅著臉從秦野的屋子裏出來,覺得驚訝,現在的小年輕都這麽按捺不住自己的麽……他走到女兒面前,打趣道,“昨晚戰況怎麽樣啊?”

“哪有什麽戰況,我很乖的在地板上躺了一夜好不好。”宋初埋怨道。

宋友良思想開放,對於自己女兒的話也是見怪不怪,他大笑了幾聲,出海捕魚去了。

聽著宋友良的笑聲越來越遠,秦野才推著輪椅出來。

他瞥了宋初一眼,淡淡移開視線,跟在宋友良的身後看了看海面上的情況。

宋初洗漱完,換上一套貼身的連衣裙,整個人看上去清清爽爽。

她小跑著,頭發被風吹得散亂,秦野出聲提醒,“頭發亂了。”

簡簡單單四個字,卻讓在乎形象的宋初如臨大敵,她掏出隨身帶著的小鏡子,對著鏡子把頭發整理好,但是沒過幾分鐘,又被海風吹亂,她翻了個白眼,卻對上秦野似笑非笑的眼神。

“你在笑什麽啊?”宋初哼哼唧唧了幾句,“別以為我喜歡你,你就敢嘲笑我。”

“宋初。”秦野難得那麽認真,讓宋初也正經起來。

“其實你沒有想象中的那麽喜歡我。”秦野道,“你喜歡的,不過是新鮮感。”

秦野的話,宋初沒有否定也沒有肯定,她歪著頭,抿著唇,“秦野啊,其實我沒有你想象中的那麽差,你說過我很優秀,我也可以毫不謙虛的承認,我在感情上是一張白紙,雖然我不清楚在你失去記憶前,是不是有過女朋友。”她看著他,“但我對你很認真。”

“聽我爸說,你記得一個叫涼楚的女人,她可能是你的妻子,也可能是你的女朋友,也可能是你愛而不得的人,但是這些我都不在乎,我不期望我可以替代她在你心中的位置。”宋初蹲下來,右手覆上秦野的胸口,“但我希望,在你的心裏,能有我宋初的一個角落。”

許是宋初的眼神太過於認真直接,秦野不禁有些動容。

他移開視線,又聽見宋初說,“在這裏的秦野跟以前的秦野不同,我倒是有些自私的想讓你不要想起以前的事情,不管你以後是否會離開,我會永遠追隨你。”

“宋初,永遠是一輩子,你現在才二十歲,還很年輕,而我,已經二十八,給不了你想要的。”

“沒關系,年齡的差距根本不是問題,重要的是,時間可以證明我對你的喜歡。”

秦野聽到宋初這番話,只當是姑娘年少輕狂,覺得可笑,沒有放在心上。

但沒曾想過,宋初竟然轉眼一瞬陪伴了他十年。

她浪費了自己的青春,陪在一個廢人身邊十年。

十年過去,宋初三十歲,秦野三十八歲。

他的記憶還沒有恢覆,涼楚的身影也在時光中逐漸湮滅。

在他現今的世界裏,只有兩個人,一個名為宋友良,另一個名為宋初。

從一開始的厭煩到後來的習慣,十年時光,真的會改變很多東西。

秦野的雙腿慢慢恢覆知覺,宋初幫著他覆健,十年如一日的調笑著他,一如十年前,見到他說一見鐘情的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妮子。

宋初在時光的步伐下也緩慢進入秦野的心裏,正如十年前,宋初對秦野說,“我希望,在你的心裏,能有我宋初的一個角落。”

十年前的秦野認為不可能。

但是十年的時間,宋初真的做到了。

秦野開始在乎宋初的一舉一動,她的一顰一笑都有讓秦野情緒浮動的可能。

宋初的打扮也不像以前那樣清爽,她現在喜歡穿著深色的連衣衫,有成熟女人的風韻,她走到秦野身邊,輕笑著問他,“你在想什麽?”

他在想,沒有以前的記憶也沒有關系。

時間還長,他可以慢慢找。

但是宋初只有一個,他想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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