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4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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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訊壓根兒不在乎,那些人怎麽懂得金錢與生命的妙處。若是或者,錢便是最美的。若是生命遭到威脅,錢便是換命的寶物。

驀然得到教主的傳召,游訊心中忐忑不安,又是喜又是驚,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麽。

然而,和教主徹夜長談之後,游訊整個人都煥發出一種精神煥發的狀態。似乎,他真切地找到了人生的方案。

任我行安排給他的任務,便是和江湖一些尚未歸順的門派洽談,以及,與朝廷交涉。這種人,最合適了。

至於廣收門徒之事,任我行便交給了童百熊和十大長老。十大長老大多時候都在黑木崖鎮教,未免有些悠閑。如今,給他們一大堆徒弟,也叫他們無聊的人生多一些樂趣。至於童百熊,已然知道任我行想了法子將東方不敗設法釋放了,忠心程度直逼向問天。他腦子簡單,也只能做一做教武的事情。

在任我行的多次尋找下,也在民間找了幾個農業機械方面的人才。一方面,可以增強黑木崖的守衛,另一方面,也可以改進農業技術。幫助所轄之處的農民增高產量。

只要將思路確立下來,向問天便可以幫助他將一項項事情提上議程。

漸漸地,教派有了自身的風格,並且各樣事情都有了一定的規章制度做為監督和指導。教派的發展,緩緩地按照任我行所設想的發展起來。

雖然,偶爾也會聽到某個紅衣男子的傳聞。任我行只作不知,一心管理教務。

作者有話要說:其實,俺覺得童百熊和東方不敗之間也是JQ滿滿。

13

13、出行 ...

教內的事情緩緩按照任我行設想的方向發展。只是,速度果真很慢,慢到一般人根本察覺不出來。

任我行知道,這些事情都不能急,只能摸著石頭過河,一步一步走。誰也不知道,在這麽一個環境裏,他的想法是不是行得通。因此,身邊的事情稍微安靜安靜,任我行便打算出去走走,切身熟悉這個自己也許要呆很久的世界。

來到這個世界好幾個月,但是一直只在黑木崖呆著。趁著目前春光明媚的,也該出去透透氣了。

此番出去,他並不準備帶任何人去。盈盈過於年幼,不忍她奔波、童百熊則性子太過魯莽,出去太高調;向問天卻是黑木崖離不開的,需要將各樣事情一一打理。算下來,任我行心中比較親近的人,竟一個也不能帶走。

任我行一路往南,雖然已經開春,然河北地處北方,依舊是一片荒蕪。田地裏焦黃一片,不見任何作物。農戶家裏,也大多閉了門窗,依舊在貓冬。然而,越是往南走,便越覺得暖和,可見諸如迎春花之類的已經開了,小朵小朵黃色大話大片聚集,很是喜人。

偶爾,也能遇上春光明媚的日子。頭頂著有著陽光的照射,整個身子便暖和了起來。到了陜西境內,已經可以看到有農戶開始翻地了。

這陜西的華山,卻有華山派,名頭不小。據說,在五岳派中,也僅次於嵩山派的名頭。如今君子劍岳不群新榮升掌門,為人磊落,事事謙讓,頗有風度。因此,使得華山派名頭越加響。任我行哼哼冷笑,這岳不群若果真與江湖中傳言那般,他便可與他和平相處。若也覬覦這獨霸天下的名頭,便只能你死我活了。

因著華山派的名頭,任我行在陜西境內耽擱了便有半個多月。

他此番出來,雖則依舊是黑紅亮色袍衫,但樣式簡單了很多,只在袖角和衣襟稍稍勾畫了簡單的紋路。他將頭發放下,只用一根墨玉簪將頭發挽著,看起來不過是一個氣度昂揚的三十來歲的江湖人,並無人猜出他日月神教教主的身份來。

任我行居住雖也大多選擇客棧,但若是在鄉間,便就近選了農戶家借住,甚至窩在樹上便是一晚。做特種兵的日子,經常在外留宿,多險惡的環境也有鍛煉過,野外生存能力可謂是一流。

若說起來,這武俠世界的野外可比起前世要簡單多了,找些吃食容易得很,兔子、野豬隨處可見。當然,也少不了野狼老虎豹子之類兇猛的動物。可是,以他的武功,多兇猛的動物來了也只是送死。當然,其中狼是盡量要避免沖突。狼多數是群居,傷了一頭引來一群,這日子就不好過了。

這日,奔波了很久,任我行已然感覺有些累了,便想找一處地兒歇著,或許能獵個把兔子,抓幾尾魚,踩幾個蘑菇,好好吃一頓。恰恰,看到了一個小山頭,山頭下,卻有一灣小溪。任我行信步走過去,邊走邊拾起樹下的蘑菇。已經到了清明季節,又剛下過一場大學,蘑菇長得又肥又大又嫩,任我行采得很爽快。更是好運,他抓到了一只灰兔。過了一冬,灰兔有些瘦,但是聊勝於無。

忽地,一陣細風,任我行聞到了一股酒味。他心中一喜,忙趕過去。

前世做特種兵的時候,他身上便有一股江湖味,愛喝酒愛玩。其實,做特種兵的都知道,自己不知道在那一場任務中便可能死掉,再說做了這特種兵要麽是有家不能回,有親人不能認,要麽是根本就是孤兒,不知是哪家人。所以,每個人都需要發洩,也抱著一種及時行樂的想法。只要不為女色所誤,組織甚至允許他們出入聲色場所。偶爾心情不好了,折騰個把局長什麽的,也只是罰禁閉半天。

如今到了江湖世界,任我行甚至更有一種如魚得水的感覺。尤其是這麽往外走一遭,他以“任”做姓,化名“七號”,也交了那麽些朋友,覺得很是暢快。

爬過山頭,任我行發現,喝酒的竟然是一個九、十歲小男孩。小男孩倚在一所新修過的墳頭上,執著酒壺,仰頭便喝。那墳頭極大,新修的泥土染在小男孩的身上,小男孩也不在意。

“小兄弟,何以一個人在此喝酒?”任我行走過去,問道。

小男孩直起身子,看了任我行一眼,道:“若是想喝,便一塊兒吧。”他將酒壺拋給任我行,說道。

任我行眸子一閃,發現這小男子年紀雖小,小眼睛小鼻子薄唇的,身上的衣裳也頗為單薄簡陋,臉上卻有一股極為成熟的冷靜感,甚至有種江湖人的爽快。沒有想到這小山村竟然有此等人物,任我行心中有些好奇,道:“小兄弟,你這是在?”

男孩的眸子一黯,唇角卻勾處一絲笑容,道:“清明時節,也來為爹娘上上墳,希望爹娘在陰間沒有賦稅,沒有瘟疫,希望爹娘能夠吃飽穿暖。”

原來是個孤兒!任我行心中一悸,竟想起了自己的身份。再看男孩,這初春季節,只穿了兩件極薄的黑色粗布衫,下頭的褲子,已經絲絲縷縷破了,腳上的草鞋已然破洞,露出凍得通紅的腳趾頭來。這男孩卻不喊哭不喊冷,臉上竟然還有笑容,只能從眼中看出一絲憂傷。

任我行舉起酒壺,咕嚕嚕喝掉了大半,這才抹了抹嘴,道:“小兄弟為人爽快,贈我酒喝,我便請小兄弟吃頓飯,可好?”

男孩也不退讓,道:“若有這份口福,也算是我的運氣。只是,不知……”

任我行知道他疑惑,取□上的包裹,道:“想要吃飯的話,小兄弟你也不能偷懶,去拾點木柴來。不論幹濕都可。”

男孩子眸子一轉,喜道:“沒問題。”說罷,一把躍起,往樹林裏走去。

任我行卻快步去了小溪裏,春季的魚雖然不夠大,但好在有不少小鯽魚,燉湯也是極美味。他雙手一兜,便能兜住許多,從包袱中取出一個瓷碗,專程裝魚。為免魚不老實,他便直接去了內臟,將魚清洗好。

任我行抓好魚之後,男孩已經揀了一大捆柴木,將整張連弄得臟兮兮的,卻笑得很開心。

任我行抓起柴木,唇角一勾:“看好了!”他雙手一用勁,內力傾瀉,很快就將柴木烤幹了。男孩驚奇地看著他,嘴也合不上。

畢竟是小孩子,看到男孩天真的樣子,任我行覺得很得意。有了柴木,他在小溪邊就地挖洞做竈臺,挑選比較細得柴木和葉子,用火石點燃,又架上了一口鍋。當然,沒有忘記在鍋裏裝上溪水。

隨後,他將兔子去皮去內臟,挖得幹幹凈凈的,就溪水洗了。然後,取了一根木棍穿上,塗上之前買的各類香料,又重新燒了一簇火,交給男孩烤起來。如此,叫男孩也能出份力吃得安心,又可讓他烤烤火,身上的衣服,實在太單薄了。

水開了,先後放下鯽魚和蘑菇,不等調料放下,已經是一陣清香襲來。任我行忙又放下各類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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