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章 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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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暗淡,駘蕩的暖春卻在此刻散發著森森寒意,如同零落成泥的淒愴凜冬,空氣中裹挾著沁入肌骨的冰冷,將人擊潰。雕梁畫棟的宮室中一改往日的歌舞升平,熱鬧喧囂,到處一片死寂,只隱隱有低低的啜泣聲,其中還夾雜著聽不懂的蠻荒之語,言語野蠻粗俗,不用猜,那必定是金人的叱罵。

我抱膝蜷縮在宮殿角落,偌大的宮室中值錢物品早被洗劫一空,金人連一床薄衾也沒給我留下,只有被風吹起的帷幔飄蕩,讓這兒更像一座冷宮。我擡眼看著眼前的黑暗,原來這偷來的幾年榮華,不過過眼雲煙,一吹即散。明日我就要隨著父皇和一眾宮人一起,在金人的押送下離開東京,去往千裏之外的大漠,迎接未知的命運。

陰風吹開窗戶,明月照進房中,帷幔的魅影像是被我勒死的佛緣的魂魄,在空中不停飄蕩,只是我向來不信鬼神,若真的有神佛存在,那佛緣與我,或許有另一種結局。

我叫趙仙郎,父親叫趙佶,幾天前他還是擁有無上尊位的一國之君,可享世間一切榮華富貴,但此時他已成為亡國之君和階下囚,地位甚至不如一介平民。而母親只是短暫地擁有過榮寵的地位,繁華短暫,轉瞬即逝翻開史書,也不過勉為其難留了個名字,叫做席珠珠。

我之所以有這個名字,是因為父親給所有女兒取名都很隨意,看見什麽就叫什麽,比如大姐德慶公主叫做趙玉盤,據說是她出生那日月亮極圓,父皇便賜她玉盤一名。又比如我的二姐永慶公主,叫做趙金奴,父皇應該是極度愛錢,給許多公主取名都喜歡用金字,比如趙金羅,趙福金。

只是他大概沒想到,日後會跟金人有說不清道不明的瓜葛,而二姐趙金奴這個名字,更是從她出生起便映襯了她後來成為金人奴隸的命運。如此看來,我的名字雖怪,倒是比那些金光閃閃的名字秀氣得多。之所以給我取這個名字,大概是父皇得知母親懷孕的喜訊時,他正聽著臺上的戲文唱著李白的“仙郎久為別,客舍問何如。”只是這仙郎是指男子,他本以為又得一位皇兒,誰知是最後生下的是一位公主,便連名字都懶得改了。有人說生而為皇子不如為公主,無需經過皇位爭奪,逃得過腥風血雨,只是那人大概不知,這後宮中女人的戰爭從來都不比男人之間平靜。

我的母親最初不過是個美人,因為容貌嬌好,性情溫順,後又封為充媛,位列九嬪,權利在宰相之下,尚書之上。一時平步青雲,風光無二。只是這後宮之中,得寵從來就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她得寵就意味著旁人的失寵,成為眾矢之的的她很快就懷上了我。父皇大喜,在我出生之月,請了慈恩寺最德高望重的僧人佛緣為我祈福。只是他擔了這佛家的名頭,竟也做殘害生靈的事。我出生那日,他被幾位妃子收買,同父皇說,我是個不祥的人,今日我若不死,日後父皇的王朝會比我先亡,何其歹毒的預言。

這預言之事,若不信便是笑談,可若信了,便是無法擺脫的詛咒。偏偏我那父皇自詡教主道君皇帝,卻對他這個僧人的話深信不疑,當場便要將我處死。可憐我那娘親剛剛生產完,虛弱至極,又聽得此噩耗,怎忍我命喪於此,只能苦苦哀求父皇。他自是不聽,對他來說,王朝比得上任何人,那是他能享盡世間榮華富貴的本錢,雖然他平日裏吟詩作畫,喝酒賞花,沒幹過什麽於國於民有益的事。

最後的最後,娘親用她自己的生命換來了我的存活,她將父皇賜予她表同心的美玉吞下了肚,並用步搖劃破了我的臉,以免我日後的容貌會成為禍害。她就那樣死在我父皇,我,和一眾宮人的眼前。也許是被娘親的死震撼,父皇竟然大發慈悲地放過了我。那些個害人如家常便飯的妃子們也沒再不依不饒,本來她們要害的對象就是娘親,對於我這個剛出生的嬰兒便不再在意了。

有人會說,當時我不過剛出生,又是如何知道這些事情的。我只能輕笑,這世上是沒有用錢打聽不到的事的,我會知道,不過是因為我日後查證的時候,佛緣還沒死,而彼時我有錢有權,即使他不願承認,我也有一千種辦法讓他招供。他雖是佛家子弟,平日裏竟沒積半分善念,招搖撞騙得了高僧的名頭,建寺圈地,拐騙香火,害人的事沒少幹,只要給錢,便是連他自己都能賣。他這樣的人,竟也活到知天命之年,不知道他所信奉的佛整天受著凡人的香火供奉,怎麽能容忍他的子弟如此胡作非為,殘害生命。

他直言自己是受了威脅,都是那些妃子讓他這麽做,哭著哀求我饒他一命,我告訴他不用擔心,因為那些妃子很快就會一個不剩地去陪他,然後我讓人將他勒死在他供奉的佛前,那份死相真是令人作嘔。

回想起這些,房中顯得更加陰寒,我起身去尋找能抵禦嚴寒的衣物,有幾身被金人撕破的破爛宮服靜靜躺在地上,像被遺棄的我日後的軀體。月光照在一件曾經華美的衣服上,盡管過了幾年,它還是一樣的光彩奪目,即使被撕扯踐踏,也擋不住它的光彩,然而少有人知道,這件衣服上沾著我至親姐妹的血。

母親死後,我就在娘不在,爹不愛的環境下長大,最後像個玩偶一樣歸到了懿肅貴妃那裏,成為了她名義上的女兒,當然也只限於名義上,她甚至未好好看過我一眼。這後宮中多的是擡高踩低之人,沒有人願意與我交好,就連那些下人也都敢踩在我的頭上作威作福。只有一個人例外,那就是趙娛娛,懿肅貴妃的女兒。

她與我從小一起長大,比我稍長些,只有她不嫌棄我被毀的容貌,會在別人欺負我的時候幫我,送我遮掩的面紗,送我華麗的衣服,教我識字作畫,旁人都以為我們是一對十分要好的姐妹。只是這些都是在讓旁人看來,只有我自己知道,沒人的時候她會揪我的頭發罵我是沒娘養的,讓我用面紗遮住這令她作嘔的容貌,沒收我所有的俸祿,將我的衣服剪成碎片,甚至將我養過的一只鸚鵡折斷腿丟到池塘裏淹死。從那之後,我便再也不飼養任何動物,因為我親眼看著那只斷了腿的鸚鵡掙紮著沈入了水裏而無能為力,那種無力令我絕望。

我默默忍受著她對我所做的一切,從不向外人聲張,她以為我是逆來順受,沒人可以傾訴。其實我只是將自己隱藏在黑暗中等待一個時機,因為我堅信,她所給我的,我都會十倍百倍地還到她身上。比起做樣子,她可遠不如我。

老天有眼,這個機會很快就來了。

作者有話要說:  人物真實存在,情節純屬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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