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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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 夥計走開了,丁荃卻還在一邊碎著嘴套近乎:“這案子怎麽還不結啊?反正又沒有苦主,搞得這麽累幹嘛呀。那天同時住在客棧裏的幾個客人被衙門裏強行留了下來,天天都跟我吵,我有什麽法子呀!”

原來丁荃是訴苦來著。

聞櫻懶得聽他廢話,心說這是衙門的決定,你就自認倒黴吧。誰讓你店裏出了這種喪氣的事。

不耐煩地揮揮手,讓丁荃走開,不一會兒就看到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夥計面帶驚惶之色地趕了過來:“聞都頭,你找我有事?”

聞櫻斜著眼看了看他:“你是程實?”

“正是小人。”

程實點頭哈腰,非常緊張的樣子。聞櫻覺得這個家夥應該是個膽小的人,嚇唬一下應該就能套出不少東西。李雲燕在這個案子上沒有跟進,所以應該不會對這個程實詳加審問,還是要靠自己動手才行。

“聽說,這客棧死人的那個晚上,你被那個兔字號房的死者罵過?”

程實苦著臉:“怎麽又是這事兒啊?昨天被蔣捕頭問了一宿。”

“胡說,蔣捕頭說他昨晚就放了你了!老實說,你昨晚到底幹嘛去了?”

程實的臉上立即充滿了尷尬,咀嚅了半天才說清楚,原來他昨晚從衙門裏出來,心情極為忿懣,找了個相好的暗娼嫖宿去了。

臭小子還真能找享受的!

聞櫻暗罵了一句,道:“你的這些糟事兒我不管,我只問你那天晚上的事。你是怎麽被罵的?被誰罵的?罵了什麽?當時是什麽時刻?”

程實道:“那天晚上二更,我睡不著,就想去找蘭兒洩洩火來著。沒想到剛到大廳裏,看見二樓‘兔’字號房裏燈還亮著,我覺得很奇怪。因為‘兔’字號房的客人是我接待的,他還特地叮囑我,讓我晚上別打擾他,說他忙了一天,累了,晚上要睡個好覺。我見燈亮著,以為他有什麽吩咐,就上去了。”

聞櫻“哼”了一聲:“你會這麽好心這麽勤快?看見燈亮著就上去?”

程實有點尷尬地笑了笑:“不瞞聞都頭您說,那個人很大方,出手就賞了我二兩銀子,我這麽上心,不也是為了多得兩個賞錢麽!”

聞櫻想了想,問道:“仇劍前後一共賞了你多少銀子?”

程實一楞:“仇劍?不是說他叫龐飛麽?”

聞櫻一楞:“怎麽‘兔’字號房是龐飛住的,不是仇劍?”

程實撓了撓頭:“聞都頭,那個年輕的,是不是叫龐飛?”

“對啊,他就是龐飛。”

程實道:“這是蔣捕頭問我話的時候告訴我的,我才知道他的名字。至於那個仇劍,他並不住在我們客棧裏,只是在我們這裏用了飯,然後就走了。”

聞櫻知道下烏龍了——她一直以來都把仇劍當成是“兔”字號房的房客,而龐飛是他約來的。現在知道,事實恰恰相反。

——只怕知縣大人也是這麽想的……

聞櫻是龐飛租的房,仇劍反而是來找他的人。想想也是,龐飛離這裏近,約在這裏見面也正常,如果是仇劍的話,恐怕會把龐飛約到雷峰去。

——那麽,半夜裏從墻外爬上去的是仇劍?可是仇劍垂垂老矣的身板兒,看著不像啊。

——仇劍約龐飛的話,很可能是有什麽活兒要龐飛幹。可是龐飛約仇劍幹什麽呢?要是他挖墳得了好東西,應該就近賣掉才是。在手裏的時間越長,越容易走漏風聲,也對他越不利。他怎麽會舍近求遠找一個在雷峰的人來呢?

聞櫻看看時間還早,也不急著這一時半會兒去見袁潤,就跑了跑縣裏的幾家當鋪或古玩行。別看雲來城縣小,正所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而且又是邊境城市,正是來往商貿繁榮的地方,縣城裏什麽貨色,什麽行當都有。

跑了縣裏相關的幾家商鋪,得知這個龐飛從來沒在這裏賣過什麽東西。

聞櫻不禁有點納悶——這個龐飛不是經常偷墳掘墓的麽,怎麽從來沒有挖出東西來呢?難道他怕事敗,所以都到遠處去賣?既然他這麽小心,那他這個壞名聲是怎麽傳得這麽廣的呢?

——有人陷害?應該不像啊!

聞櫻迷惑了,這是許久都不曾有的感覺。

——是因為蘇昶不在身旁?

聞櫻被自己的這個想法嚇了一跳——自己怎麽能把一個囚犯當成靠山?剛才找了他一圈,也沒得到什麽幫助,如何就不自覺地又想倚靠他了?!

聞櫻暗暗警醒自己,但是再對案情想來想去,依舊沒有什麽頭緒,也只得罷了。最後感嘆自己畢竟不是那種純靠腦子的人,之前什麽事都靠蘇昶和古平,實在是太沒有長進了啊!

轉過身來要走,總還是覺得心裏不踏實,想來想去,找到癥結所在,於是又去了一趟大牢。

再次見到蘇昶,蘇昶也不意外。

聞櫻問他李春在李成功死後有沒有送過禮給新的縣令羅羽裳。蘇昶想了想,說自己也不是管這一攤的,縣太爺的事,他根本就不想管。不如去找李雲燕這個老同事兼老對手問問——作為特務部門的人,對縣太爺也是有著監理暗察的職責,對縣太爺的一些行為舉動,自然也會記備在案。

當然了,這些小事,也就是記記,就算是吏部的考核,也不會把這個當回事的——除非你得罪了某些不該得罪的人,或者有別的什麽罪過,那這時就會翻出來數罪並罰。不然就算特務部門把這樣東西送交給吏部也沒用,人家不但不會感激,反而會覺得你們太過分,沒事拿這東西出來打我們的臉!

政治上的東西,面子尤其重要,所以遵循一個所有人都遵循的潛規則就好了,別出什麽妖蛾子。

聞櫻無奈,在無視了蘇昶對他的小小糾纏後,再去衙門找李雲燕,由李雲燕這邊來調查這件事。

找到李雲燕,把來意一說,李雲燕看了看聞櫻,罵道:“你胡說什麽呢?羅大人和前任知縣都是清正廉明,啥時候收受過賄賂?快一邊待著涼快去吧!”

聞櫻心想自己是有病!居然傻乎乎地來李雲燕這裏問這事。再想想,其實知縣大人不錯,自己就算是直接問她,是不是收過賄賂,都不見得會被她責罵

再想了想,也的確沒什麽太好的法子,還是把這事回報給袁潤,讓她去做決定去,正好也看看她在這方會有什麽針對的法子。

於是買兩個包子當幹糧就上了自己的馬,一溜煙兒地去找袁潤去了。到了築田村時,已是傍晚,正好趕上晚飯的轍,聞櫻覺得自己運氣還不錯,還能吃上口熱的。

眼看到要到了村長李春的家,迎面撞上孔尚之過來。孔尚之一見聞櫻忙上前打招呼,並且道:“聞都頭,你可來了!這都快晚上了,羅大人的脾氣越來越大了。從中午就在喊,怎麽聞都頭你還不回來。看來你真是她的心腹呀!”

聞櫻不由得苦笑——這心腹可不好當啊,自己這次回雲來,可以說是什麽也沒查到呢,那要怎麽對她說?

原來昨晚袁潤搬到了別處居住了,幸虧遇上了孔尚之,不然還要走冤枉路。由此看來袁潤的縣令身份已經曝光,所以才會讓孔尚之這麽不下地幹活,一直守在村口等著,還有人一直向他通風報信,報告袁潤在發脾氣的事。

跟著孔尚之來到袁潤下榻的地方,敲了敲門,莫蘭來開了門。孔尚之把人送到了目的地,自然便拱手離去了。袁潤隨著莫蘭進去,直到大堂,張眼一望,桌上飯菜也算是豐盛,可說是色香味俱全——估計是莫蘭的手藝,跟在袁潤身旁這麽久了,倒沒見過她露過廚藝,只聽說她以前在文學館裏當大廚的,這次看來是趕上好時候了,嘗一嘗她的手藝。

想想自己帶著的兩個饅頭,還真是多慮了。

“聞都頭還沒用過飯吧?一起用吧?!”莫蘭笑容可掬地給聞櫻搬座。

莫蘭這麽客氣,仿佛她能做袁潤的主,是半個當家人一般,倒是搞得聞櫻心中忐忑,看了看袁潤。

袁潤也是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怎麽?這些菜不合口味?。”

“沒有沒有,只是從沒見過莫文書下廚,一時有點意外。”聞櫻忙坐了下來,那邊莫蘭已經喜孜孜地去盛了三碗飯過來。

“怎麽樣?知道了些什麽?”袁潤語調平穩地道,“邊吃邊說吧。”

聞櫻正挾了塊肉,還沒放進嘴裏,聽到這句,只好訕訕地放下,道:“衙門裏的人大多都不知有關於李春父子的事。我只能去問……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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