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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我站在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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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眷心裏明鏡一般,知道太太是吃醋了,低頭忍住笑意,再擡起臉他很認真的點點頭:“太太說的對,是我疏忽了,夏小姐,明天你就不用過來了,哦對,天冷了,穿的保暖一點。”

夏婷:……

咬牙忍下心裏盤旋不斷的三字經,夏婷對著洛七七勉強的笑了笑:“謝謝顧太太。”

“不用謝,”洛七七笑的如同一只小狐貍,狡黠得氣人:“不知道為什麽最喜歡聽別人喊我顧太太,心裏特別爽。”

顧太太三個字,她加重了語氣,聽得夏婷咬牙切齒。

她就是要讓對方知道,不管怎麽樣,她都是顧太太,做一天的顧太太,不管她能不能自由進出病房,都是顧流年最親近的人。

而夏婷即便可以出入自如,也不過是護工一般的存在。

洛七七看著夏婷的面孔漸漸變得蒼白,這才轉身對著秦眷揮了揮手,向外走去。

走出幾步,確定夏婷和秦眷都看不到自己了,她才脫力一般的蹲下身來,靠著墻角,雙手抱著膝蓋深深的吸了一口氣。

說不難過,是假的。

被自己心心念念記掛著的人拒之門外,還被其他的女人冷嘲熱諷,這種感覺混合著對顧流年的擔憂,壓得人簡直喘不過氣來。

以往不管面對怎麽樣的困境,好歹還有顧流年給自己善後,給自己依靠,可是現在……

洛七七覺得好累,不僅是身體上的疲憊,心裏也好像繃著一根弦,一不小心,就會斷了。

她不知道自己蹲在那裏多久,直到一陣輕緩的聲音傳來,念著泰戈爾《飛鳥集》中的句子,聲音滄桑中帶著一股難得的平靜,擡起頭,她向著聲音的來處望去,只見不遠處另外一間特護病房,房門大開,而那朗誦聲就從開著的房門緩緩流瀉出來。

有一種奇異的,撫平人心的力量。

洛七七不自覺的站起身來,一步步走到那間病房外,病房裏寬敞明凈,病床上躺著一個五官硬朗的年輕男子,閉著眼睛一動不動,而在他的床前,一位四十多歲的中年紳士坐在床邊,捧著厚厚的詩集在念著。

說是四十多歲,其實如果只看臉,看不出那中年男子的確切年齡,他長得英俊,鼻梁高挺,眉目濃墨重彩,身材也是高大健美,穿著棕色的風衣,漂亮的手指在書頁上劃過,手指上寶光璀璨的戒指一看就價格不菲,身姿又極為挺拔。

唯一能看出年齡感的,是他兩鬢的白發,他的頭發幾乎全都是白的,配著依舊英俊的臉,看上去有種滄桑而成熟的氣質。

他的聲音也是低沈又清晰的——

“縱然傷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為你不知是誰會愛上你的笑容……”

這樣的句子,恰好戳中了洛七七的心臟,她不覺站在門口處,靜靜的聽著,覺得時光在這一刻流逝的極為緩慢。

和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年輕男人一樣,成了一名安靜的聽眾。

“長日盡處,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將看到我的疤痕,知道我曾經受傷,也曾經痊愈……”

似乎是終於發現了洛七七的存在,那中年男人轉過臉來,對著門口處怯生生的小姑娘露出了微笑,他笑起來的時候顯得更加年輕,一張保養得宜的臉容光煥發,讓人下意識的忽視了他鬢邊的白發:“嗨,小姑娘。”

洛七七從來沒有見過笑的這樣俊朗又慈愛的中年男人,英俊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他身上的氣質,一點沒有老男人的油膩和渾濁,顯得又成熟穩重,又十分風度翩翩。

她也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發自內心的拍手鼓掌:“先生,您念得真好聽。”

“你叫什麽名字?”男人做了一個請進的手勢。

洛七七遲疑了一下,想著反正上午請了假,又進不去顧流年的病房,關鍵是,這男人讓人覺得很有安全感,聽他念詩的時候,整個世界都很安靜美好。

她走過去,坐在中年男子不遠處的一張椅子上:“我叫洛七七,您呢?”

“鄙姓薛,你就叫我薛叔叔就好了。”薛先生的態度自然而大方:“我要是有女兒,也像你這麽大了,叫我叔叔,不虧的。”

洛七七被他的風趣逗笑,不自覺的轉過頭,看著床上沈睡的年輕男人:“這是您的……”

“是我兒子。”薛叔叔伸出手去,把年輕男人的被角掖好,臉上滿是關懷和一絲不為人知的痛楚,輕輕的嘆了一口氣:“睡了五年了,不知道什麽時候能醒過來。”

植物人麽?

洛七七不由得心裏十分同情,住在特護病房的,非富即貴,然而再多的金錢權勢也買不來家人的健康。

這年輕男人看著也就跟自己差不多大,居然已經昏睡不醒五年了。

“其實,這種病,說醒過來,也許就在明天。”洛七七努力安慰著這位風度絕佳的帥叔叔。

“說醒不不過來,也許一輩子都醒不過來。”薛叔叔苦笑一聲,眼角眉梢染上了幾分愁色:“你呢,小姑娘,有家人生病了?”

剛剛洛七七站在門口,神情落寞的樣子,他都看在眼底。

洛七七低下頭,擺弄著衣角,重重的點了點頭:“嗯,腿出了一點問題。”

“那都是小事。”薛叔叔笑的很和藹:“死生之外,再無大事,只要人還在,就沒有什麽可以發愁的。”

他也不知道怎麽會破天荒的跟洛七七說了這麽多,這個女孩子看起來很乖巧很懂事,讓人忍不住安慰她,跟她傾訴:“我兒子原本也是好好的,五年前,一場車禍,說是還有半條命,可是天天躺在床上……跟我比起來,你家裏人已經是很幸運了,至少還能跟你說話,對你笑。”

“醫生說,多跟他交流溝通,也許有一天能漸漸恢覆知覺,他出事那年,剛好十八歲,最喜歡的就是這本書。”說著他笑了一下:“我都可以全文背誦了,這五年,念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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