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很卑鄙 他就像個窺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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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一場的拳賽馬上開始了,不是職業賽,只是有錢人投擲置辦的娛樂項目,取樂用的。
有些人沒事做,就會閑得找事,這是束縛的法治社會,沒有別的可做,就看些花樣的項目。
畢竟看熱鬧是每個人都喜歡的,看好的拳手贏了一場比賽,獲得了全場歡呼,高舉起堅實有力的臂膀,有錢的人那就投擲一定金額,算是打賞。
裴厭在底下看得意興闌珊,側眸看向過道那邊空著的兩個位置。
“不是叫你丟了請柬過去給我那妹夫麽,怎的沒人來?”他道,妹夫這詞語氣頗為諷刺。
孫鶴說:“不知道,有事吧,到底是新婚,剛領結婚證小兩口總是要過過自己日子的,更何況也沒辦婚禮,誰也不知道他們情況。”
裴厭往後靠了靠,旁邊提著長裙走過一個漂亮女人,他看了眼,疊起雙腿讓路。
下邊有人放著幾個裝飾性的魚缸,裏頭還真有魚在游,裴厭丟了幾顆飼料到裏頭,剩下的幾個顆粒捏手裏。
飼料慢慢地沈到水裏。
如雨露順著樹葉滑落到地上。
那也是一場拳賽,是一切的開始,也是一切的終結。
“阿陳今個兒怎麽不去弄錢了?老譚那邊有場子,打十塊一場的,運氣要好一天能搞個兩三百呢。”
吧臺,有人靠到邊上,拍了拍陳墨的肩。
那是一個很狹小破落的小酒吧,確切也不算,那還是個網吧,裏頭鍵盤聲響劈裏啪啦的,有人到吧臺前來三塊錢一桶的泡面,也有熟人索性坐前頭,要了幾瓶雜牌啤酒喝。
陳墨坐在那兒,胳膊撐吧臺邊,拿著一卷紗布在手上綁著,垂著眼皮懶散地回:“沒興趣。”
“怎麽啦?現在都這麽有錢了,兩百塊都不心動,你不是挺缺錢的麽。”
他沒回,黑發垂下遮了一半眼睛,只是不做聲地將紗布在手上綁了一圈又一圈。
認識陳墨的都清楚,這人吧,性格挺怪的,沒幾個人能相處得來。
行事風格和他的外表形象一樣,獨立獨行,古怪沈默。
春秋就穿一件衛衣戴著帽子把手揣著,整張臉埋在帽子裏,永遠瞧不清情緒,有時候打不起精神有時候又比誰都兇,平常最喜歡的就是綁繃帶,也沒個傷,就喜歡搞這些。
他很缺錢,特別缺。
別人這個年齡都在上學的,他沒有,好像十七八歲就在這鎮上了,廢報紙破紙箱他收,水瓶他也要,收集了就去賣錢,平常也會打工,夜晚偶爾就去鎮上最大的場所打地下拳賽。
是的,這小鎮雖然看著偏吧,有錢的人還挺多,居民也多,足足有個好幾萬人居民呢,要不也怎麽說是江南這邊,富庶之地。
“今天有事,沒空。”
對方看了眼,道:“去哪啊,練拳?有什麽意思呢,不如陪我們幾個打打紙牌呢。”
陳墨沒多說,拿過旁邊的背包就走了。
當晚在網吧裏過了一夜,買了瓶水加一盒蓋面,戴著耳機看了一晚的職業拳賽過,當然也不是一晚,偶爾也閉眼小憩或者打幾把游戲,總歸是打發時間。
第二天一早拎著背包走了。
小鎮上的學校放學都是下午五點,黃昏之時。
那時候年輕的男男女女都愛玩,校內校外的人放學後聚在一塊,找樂子,或是出去吃飯,再就是幼稚地去欺負些同學,千古不變的事。
陳墨對那些不感興趣,他去學校那兒也就是買便宜煙,偶爾玩到那個點剛好想抽兩根,習慣使然。
也就是這種時候會遇著幾個熟人,擡手算是打了兩聲招呼。
便是那時候遇著楚憐的。
小小的個子,青澀的臉,在一個小水果攤位前守著,望著眼前經過的各種學生,瞧著樣子可憐得緊。
有人問:“那是誰,怎麽一個人在那兒。”
認識的人笑說:“鎮西賣水果那瘸子的女兒,有時候父親有事得走開一會,只能把女兒留那兒看攤。”
別人問:“讓一個小丫頭片子看攤?”
“那沒辦法啊,家裏窮,就指著這麽點開銷,他爸平常還得給人送水果呢,真沒法。況且都是鎮上的,也沒人會拐走。”
“真可憐。”
“不止可憐,還挺有趣呢。”
“怎麽個有趣法?”
“你去逗逗她就知道。”
那人真去了,跟女孩說了幾句話,女孩擡頭開心地笑著,他瞧出不對繼而又罵,她還是笑,緊跟著他拿了兩個水果起來作勢不給錢就要走想看看女孩反應,誰知人站了起來,看上去是想攔,卻還是局促地笑。
這下也懂了,原來是個傻的。
陳墨就在那兒蹲著,把這一幕落入眼底。
他垂著手抖了抖煙灰,吐出一口煙,垂下眼皮看凹凸不平的地面。
是乞丐是傻子的,跟他也沒多大關系。
他踢了踢石頭,手揣進褲兜走了。
那個年代流行唱片,流行港式歌曲,大街小巷的高中生們就喜歡留著長劉海,穿著哈倫褲,幻想著自己什麽時候能跟電視上一樣做古惑仔。
陳墨接了個事兒,學校有人得罪了誰,有人要治,叫他當兩日打手去。
這鎮上,誰都知道陳墨,誰都怕陳墨,就怕這人不受管制的硬拳頭。
他也是個沒性子的,錢夠了,做打手就做,去動會兒手麽,於他而言和在黑場打兩天拳賽沒什麽差別。
一會兒工夫也就收拾了,出去的時候落日黃昏,眼角餘光瞥見角落一道清瘦弱小的身子,擡眼看去,楚憐捧著幾個蘋果怯生生地瞧著他。
收拾了幾個人,估計是嚇著著傻子了。
他沒理,捏著腕骨上的紗布轉了幾圈,準備離開。
她忽的跑到他面前攔住他,陳墨垂眼看她,就見她舉起手,把手裏幾個蘋果當什麽寶貝一樣遞給他。
是給他的。
不懂這傻子幹嘛,是什麽意思,陳墨沒理,邁步走了。
可經過那一次交涉,之後每次去學校那邊都會註意到校門旁邊守攤的身影,偶爾看人逗她,又看人發洩似的故意去找她的茬。
她永遠都是那個樣,笑著,像個小太陽,永遠不知道熄滅似的。
看多了也就心煩,陳墨覺得無趣地拿了根煙出來點上,看她。
真無趣。
別的傻子失智是真的傻子,她倒好,整天就知道笑,也不知道是真傻還是裝傻。
他走了過去,冷眼。
“整天這麽高興,不覺得自己很傻麽?”
楚憐認識他,知道他是那天的男生,莫名對他有好感,臉上洋溢著笑,朝他伸出手,說抱。
別人聽見這話笑了,陳墨面上掛不住,走了。
只是後來也知道了她的背景,知道她很可憐,生下來就是這樣,智力不行,唯一的父親拉扯她長大,可是說她傻吧,有時候又不傻,基本生活常識她是知道的。
就是吧,好像腦袋裏缺了一根弦,對誰都沒心眼,喜歡笑,說話有些磕巴。
楚憐挺喜歡陳墨的,那種喜歡仿佛是一開始就命中註定的,見到這個人就很開心,覺得很親切,怎麽樣都想和他在一起。
一個傻子的喜歡是無條件奉獻的,恨不得把自己覺得的好的都給那個人。
後來熟絡了,聽見別人喊她,她記下了,每次別人喊陳墨的時候她也學,笑著喊他墨,磕巴地串聯起來聽著就像墨墨。
陳墨不喜,冷眼叫她別這樣叫,她還是喊他墨墨。
別人都笑,陳墨就叫她滾,楚憐害怕,往後退,怕他生氣,下一次就退到人群之後遠遠地望著他,不敢去打擾。
陳墨始終記得那時候她的喜歡有多卑微的,說起來也可笑,明明是個傻子,也還知道卑微,知道自己沒資格就不湊上來。
她也知道痛,別人故意絆倒她的時候,流血了她知道疼,會哭。
陳墨也惹過她哭,那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他打拳賽,那是十連勝之後的失敗,他在場地上躺了一分鐘,最後爬起來,無動於衷地擦了擦嘴角的血,拿了錢像往常一樣背著背包淡然離場。
楚憐卻追上來,一直默默地跟在他後頭走。
一條馬路很長,路燈把他們的影子拉了長長一條。
陳墨低著頭,停下腳步,她也停了下來,默默攥緊手,直到陳墨冷漠地回頭。
“再跟著我就把你打成黑場裏那樣。”
她知道他的低氣壓,也不敢上去,可站了一會兒還是走了過去。
擡手,遞了瓶藥過去。
陳墨神色是動也沒動一下的,直直盯著她。
楚憐害怕得開了口,道:“抹、抹藥。”
口齒不清那樣子可笑得緊。
陳墨冷笑。
她把手往前湊了湊,卻被他將東西扔了,叫她滾。
楚憐低著頭不肯走。
陳墨單肩背著包轉身自己就走,走出幾步,發現她還跟著自己。
他就拿石頭砸她,第一個沒砸到,第二個砸到了她的手。
楚憐一下疼哭了,叫他阿墨。
他轉身離開,叫她滾遠點。
楚憐站在原地不動,他沒管,也不知道那天她站了多久。
其實那時候她的喜歡就有預兆了,那份感情,那份喜歡,特別珍重,沒有什麽可以比擬。
可是要陳墨很久以後想起來那一幕,每一次都是渾身徹骨的冰冷,動彈不得,仿佛人瀕死時,對自己最後的補救。
她不是傻子,不是,她是救世主,是小太陽,是照亮他的那一個,沒有她,他這輩子都還在渾渾噩噩之中,可是,後來他又遭受了那樣的滅頂之災,上天剝奪了他的生命,他的心臟。
他才是陷在黑暗深處,無可救藥的那一個。
陳墨醒來的時候是淩晨三點。
皎潔的夜光透過窗照進房間,他如每日夜裏一樣,感受著手指的痙攣、疼痛,要好一會兒才能緩過來。
他看著天花板,感受著那份記憶,以及記憶裏的阿憐。
他欺負過的阿憐。
她走後,他幾乎每一晚都是這樣過的,渾身冰僵,手指抽筋,深夜驚醒想到她,心臟抽疼。
陳墨起床出去倒水,看到睡在沙發上的楚憐,手上動作微頓。
就連呼吸都不知覺地放緩了。
楚憐是忙工作睡著的,本來是在那兒敲打鍵盤,過了深夜熬不住直接蓋著被子在沙發上闔了眼,也沒多想什麽別的,她的手還擱在被子外,手指纖長,胳膊纖細,那張臉與以前相比也少了很多稚嫩,變得成熟又美麗。
就連陳墨都差點忘了,他也不是當初那個深陷拳場獨來獨往的抑郁混子。
現在不一樣了,早就不一樣了,他現在三十了,是一個成熟男人,不再只知道不搭理人和欺負她,他有了很多改變事情的能力,做很多決策。
甚至是,一步步靠著易蒙混人的那一面把她弄到自己身邊。
陳墨覺得自己很卑鄙。
可是,她身邊的那群男人又有哪個是好的。
沒有點心機是生存不下去的。
生意場是這樣,在女人面前也是這樣。
陳墨走了過去,走到她面前,居高臨下地盯著楚憐安靜沈睡的面容。
睡著的女人毫無防備,是如謫仙一樣漂亮的臉,即使睡著也絕美的冷淡容顏。
落在他眼裏。
此刻他就像個窺伺者,身處暗處,謀有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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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沒事做,就會閑得找事,這是束縛的法治社會,沒有別的可做,就看些花樣的項目。
畢竟看熱鬧是每個人都喜歡的,看好的拳手贏了一場比賽,獲得了全場歡呼,高舉起堅實有力的臂膀,有錢的人那就投擲一定金額,算是打賞。
裴厭在底下看得意興闌珊,側眸看向過道那邊空著的兩個位置。
“不是叫你丟了請柬過去給我那妹夫麽,怎的沒人來?”他道,妹夫這詞語氣頗為諷刺。
孫鶴說:“不知道,有事吧,到底是新婚,剛領結婚證小兩口總是要過過自己日子的,更何況也沒辦婚禮,誰也不知道他們情況。”
裴厭往後靠了靠,旁邊提著長裙走過一個漂亮女人,他看了眼,疊起雙腿讓路。
下邊有人放著幾個裝飾性的魚缸,裏頭還真有魚在游,裴厭丟了幾顆飼料到裏頭,剩下的幾個顆粒捏手裏。
飼料慢慢地沈到水裏。
如雨露順著樹葉滑落到地上。
那也是一場拳賽,是一切的開始,也是一切的終結。
“阿陳今個兒怎麽不去弄錢了?老譚那邊有場子,打十塊一場的,運氣要好一天能搞個兩三百呢。”
吧臺,有人靠到邊上,拍了拍陳墨的肩。
那是一個很狹小破落的小酒吧,確切也不算,那還是個網吧,裏頭鍵盤聲響劈裏啪啦的,有人到吧臺前來三塊錢一桶的泡面,也有熟人索性坐前頭,要了幾瓶雜牌啤酒喝。
陳墨坐在那兒,胳膊撐吧臺邊,拿著一卷紗布在手上綁著,垂著眼皮懶散地回:“沒興趣。”
“怎麽啦?現在都這麽有錢了,兩百塊都不心動,你不是挺缺錢的麽。”
他沒回,黑發垂下遮了一半眼睛,只是不做聲地將紗布在手上綁了一圈又一圈。
認識陳墨的都清楚,這人吧,性格挺怪的,沒幾個人能相處得來。
行事風格和他的外表形象一樣,獨立獨行,古怪沈默。
春秋就穿一件衛衣戴著帽子把手揣著,整張臉埋在帽子裏,永遠瞧不清情緒,有時候打不起精神有時候又比誰都兇,平常最喜歡的就是綁繃帶,也沒個傷,就喜歡搞這些。
他很缺錢,特別缺。
別人這個年齡都在上學的,他沒有,好像十七八歲就在這鎮上了,廢報紙破紙箱他收,水瓶他也要,收集了就去賣錢,平常也會打工,夜晚偶爾就去鎮上最大的場所打地下拳賽。
是的,這小鎮雖然看著偏吧,有錢的人還挺多,居民也多,足足有個好幾萬人居民呢,要不也怎麽說是江南這邊,富庶之地。
“今天有事,沒空。”
對方看了眼,道:“去哪啊,練拳?有什麽意思呢,不如陪我們幾個打打紙牌呢。”
陳墨沒多說,拿過旁邊的背包就走了。
當晚在網吧裏過了一夜,買了瓶水加一盒蓋面,戴著耳機看了一晚的職業拳賽過,當然也不是一晚,偶爾也閉眼小憩或者打幾把游戲,總歸是打發時間。
第二天一早拎著背包走了。
小鎮上的學校放學都是下午五點,黃昏之時。
那時候年輕的男男女女都愛玩,校內校外的人放學後聚在一塊,找樂子,或是出去吃飯,再就是幼稚地去欺負些同學,千古不變的事。
陳墨對那些不感興趣,他去學校那兒也就是買便宜煙,偶爾玩到那個點剛好想抽兩根,習慣使然。
也就是這種時候會遇著幾個熟人,擡手算是打了兩聲招呼。
便是那時候遇著楚憐的。
小小的個子,青澀的臉,在一個小水果攤位前守著,望著眼前經過的各種學生,瞧著樣子可憐得緊。
有人問:“那是誰,怎麽一個人在那兒。”
認識的人笑說:“鎮西賣水果那瘸子的女兒,有時候父親有事得走開一會,只能把女兒留那兒看攤。”
別人問:“讓一個小丫頭片子看攤?”
“那沒辦法啊,家裏窮,就指著這麽點開銷,他爸平常還得給人送水果呢,真沒法。況且都是鎮上的,也沒人會拐走。”
“真可憐。”
“不止可憐,還挺有趣呢。”
“怎麽個有趣法?”
“你去逗逗她就知道。”
那人真去了,跟女孩說了幾句話,女孩擡頭開心地笑著,他瞧出不對繼而又罵,她還是笑,緊跟著他拿了兩個水果起來作勢不給錢就要走想看看女孩反應,誰知人站了起來,看上去是想攔,卻還是局促地笑。
這下也懂了,原來是個傻的。
陳墨就在那兒蹲著,把這一幕落入眼底。
他垂著手抖了抖煙灰,吐出一口煙,垂下眼皮看凹凸不平的地面。
是乞丐是傻子的,跟他也沒多大關系。
他踢了踢石頭,手揣進褲兜走了。
那個年代流行唱片,流行港式歌曲,大街小巷的高中生們就喜歡留著長劉海,穿著哈倫褲,幻想著自己什麽時候能跟電視上一樣做古惑仔。
陳墨接了個事兒,學校有人得罪了誰,有人要治,叫他當兩日打手去。
這鎮上,誰都知道陳墨,誰都怕陳墨,就怕這人不受管制的硬拳頭。
他也是個沒性子的,錢夠了,做打手就做,去動會兒手麽,於他而言和在黑場打兩天拳賽沒什麽差別。
一會兒工夫也就收拾了,出去的時候落日黃昏,眼角餘光瞥見角落一道清瘦弱小的身子,擡眼看去,楚憐捧著幾個蘋果怯生生地瞧著他。
收拾了幾個人,估計是嚇著著傻子了。
他沒理,捏著腕骨上的紗布轉了幾圈,準備離開。
她忽的跑到他面前攔住他,陳墨垂眼看她,就見她舉起手,把手裏幾個蘋果當什麽寶貝一樣遞給他。
是給他的。
不懂這傻子幹嘛,是什麽意思,陳墨沒理,邁步走了。
可經過那一次交涉,之後每次去學校那邊都會註意到校門旁邊守攤的身影,偶爾看人逗她,又看人發洩似的故意去找她的茬。
她永遠都是那個樣,笑著,像個小太陽,永遠不知道熄滅似的。
看多了也就心煩,陳墨覺得無趣地拿了根煙出來點上,看她。
真無趣。
別的傻子失智是真的傻子,她倒好,整天就知道笑,也不知道是真傻還是裝傻。
他走了過去,冷眼。
“整天這麽高興,不覺得自己很傻麽?”
楚憐認識他,知道他是那天的男生,莫名對他有好感,臉上洋溢著笑,朝他伸出手,說抱。
別人聽見這話笑了,陳墨面上掛不住,走了。
只是後來也知道了她的背景,知道她很可憐,生下來就是這樣,智力不行,唯一的父親拉扯她長大,可是說她傻吧,有時候又不傻,基本生活常識她是知道的。
就是吧,好像腦袋裏缺了一根弦,對誰都沒心眼,喜歡笑,說話有些磕巴。
楚憐挺喜歡陳墨的,那種喜歡仿佛是一開始就命中註定的,見到這個人就很開心,覺得很親切,怎麽樣都想和他在一起。
一個傻子的喜歡是無條件奉獻的,恨不得把自己覺得的好的都給那個人。
後來熟絡了,聽見別人喊她,她記下了,每次別人喊陳墨的時候她也學,笑著喊他墨,磕巴地串聯起來聽著就像墨墨。
陳墨不喜,冷眼叫她別這樣叫,她還是喊他墨墨。
別人都笑,陳墨就叫她滾,楚憐害怕,往後退,怕他生氣,下一次就退到人群之後遠遠地望著他,不敢去打擾。
陳墨始終記得那時候她的喜歡有多卑微的,說起來也可笑,明明是個傻子,也還知道卑微,知道自己沒資格就不湊上來。
她也知道痛,別人故意絆倒她的時候,流血了她知道疼,會哭。
陳墨也惹過她哭,那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他打拳賽,那是十連勝之後的失敗,他在場地上躺了一分鐘,最後爬起來,無動於衷地擦了擦嘴角的血,拿了錢像往常一樣背著背包淡然離場。
楚憐卻追上來,一直默默地跟在他後頭走。
一條馬路很長,路燈把他們的影子拉了長長一條。
陳墨低著頭,停下腳步,她也停了下來,默默攥緊手,直到陳墨冷漠地回頭。
“再跟著我就把你打成黑場裏那樣。”
她知道他的低氣壓,也不敢上去,可站了一會兒還是走了過去。
擡手,遞了瓶藥過去。
陳墨神色是動也沒動一下的,直直盯著她。
楚憐害怕得開了口,道:“抹、抹藥。”
口齒不清那樣子可笑得緊。
陳墨冷笑。
她把手往前湊了湊,卻被他將東西扔了,叫她滾。
楚憐低著頭不肯走。
陳墨單肩背著包轉身自己就走,走出幾步,發現她還跟著自己。
他就拿石頭砸她,第一個沒砸到,第二個砸到了她的手。
楚憐一下疼哭了,叫他阿墨。
他轉身離開,叫她滾遠點。
楚憐站在原地不動,他沒管,也不知道那天她站了多久。
其實那時候她的喜歡就有預兆了,那份感情,那份喜歡,特別珍重,沒有什麽可以比擬。
可是要陳墨很久以後想起來那一幕,每一次都是渾身徹骨的冰冷,動彈不得,仿佛人瀕死時,對自己最後的補救。
她不是傻子,不是,她是救世主,是小太陽,是照亮他的那一個,沒有她,他這輩子都還在渾渾噩噩之中,可是,後來他又遭受了那樣的滅頂之災,上天剝奪了他的生命,他的心臟。
他才是陷在黑暗深處,無可救藥的那一個。
陳墨醒來的時候是淩晨三點。
皎潔的夜光透過窗照進房間,他如每日夜裏一樣,感受著手指的痙攣、疼痛,要好一會兒才能緩過來。
他看著天花板,感受著那份記憶,以及記憶裏的阿憐。
他欺負過的阿憐。
她走後,他幾乎每一晚都是這樣過的,渾身冰僵,手指抽筋,深夜驚醒想到她,心臟抽疼。
陳墨起床出去倒水,看到睡在沙發上的楚憐,手上動作微頓。
就連呼吸都不知覺地放緩了。
楚憐是忙工作睡著的,本來是在那兒敲打鍵盤,過了深夜熬不住直接蓋著被子在沙發上闔了眼,也沒多想什麽別的,她的手還擱在被子外,手指纖長,胳膊纖細,那張臉與以前相比也少了很多稚嫩,變得成熟又美麗。
就連陳墨都差點忘了,他也不是當初那個深陷拳場獨來獨往的抑郁混子。
現在不一樣了,早就不一樣了,他現在三十了,是一個成熟男人,不再只知道不搭理人和欺負她,他有了很多改變事情的能力,做很多決策。
甚至是,一步步靠著易蒙混人的那一面把她弄到自己身邊。
陳墨覺得自己很卑鄙。
可是,她身邊的那群男人又有哪個是好的。
沒有點心機是生存不下去的。
生意場是這樣,在女人面前也是這樣。
陳墨走了過去,走到她面前,居高臨下地盯著楚憐安靜沈睡的面容。
睡著的女人毫無防備,是如謫仙一樣漂亮的臉,即使睡著也絕美的冷淡容顏。
落在他眼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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