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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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論文下周就是截止日期,然而於雷到現在為止才剛做了一點點材料收集的工作,連文章的輪廓都還沒出來。
看著眼下的情形,陳可的事只好先往旁邊放一放了。至少他們之間還有那麽一段無法忘卻的旅程,可以讓於雷在夜裏做幾個好夢。
未名湖畔的愛與罰(第三部-上)---逆旅主人
29、陳可的新生杯
陳可生活的道路上灑滿了陽光。
這幾天他很快活,心裏的那些經常來煩他的鬼東西都不見了。陳可常常一個人靜靜地回憶他們在路上的每一段行程,回憶他的笑容,他的擁抱,他的俏皮話,回憶他搭著自己的肩膀從山上走下來的情景。
他不想要更多,就這樣,就這樣挺好。真希望能把那一個一個美好的瞬間定格,讓他可以永遠住在無優無慮的快樂裏。他不用費勁地去猜別人在想什麽,不用去小心翼翼地揣測對方是否生氣,於雷總是微笑地在那裏等著自己,就好象他什麽都明白。
可是,即使心有靈犀,人又怎麽能明白另一個人的一切呢?
於雷不明白他,就象他不明白於雷。
他不明白於雷正迫切地需要他告訴自己:他因為他而快樂。
這難道不是事實嗎?這難道不是最真實的事實嗎?
是的!那麽就去告訴他!人們需要聽到為他們所愛的人對自己的肯定。
可他不明白……
唉,那麽我只能期盼你不要明白得太晚,太晚……
頓悟,並非那麽神奇,因為它要付出太過高昂的成本。
長假的最後一個下午,張樹興沖沖地拿了一張表回來。他一個假期都在宿舍悶著,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值得高興的事。
是新生杯的報名表。
"陳可,陳可!"張樹在走廊裏就喊開了,"咱們去打比賽怎麽樣?"
"什麽比賽?"陳可有些莫名其妙的。
"籃球,足球,你想參加哪樣都行!還是……咱們都報了!"
"那當然是都報啦!"陳可高興地接過表,他喜歡體育比賽。
表上已經有了好幾個他們院男生的名字,籃球隊的幾個人和陳可一塊打過,水平還湊合。足球到現在還沒踢過,不知道水平的好壞,而且報名的人也不多,加上陳可張樹也就勉勉強強湊了十五個人,也就是說最多只有四個替補能上場輪換。
在領隊一欄上寫著張樹的名字。
"哇,領隊!以後可要麻煩您栽培了。"陳可笑著說
"別介,咱們院那……什麽的人稍微多了些,名次是沒什麽可指望的了,就是去玩玩,也讓大學生活完整一點兒麽!"
"這才好呢!體育比賽就是享受那種過程,名次什麽的倒不重要。"陳可毫不猶豫地在報名表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星期二是新生足球隊第一次訓練,在一體後面的球場上。因為湊不齊兩支隊,只好打六對六比賽,好在一體的球場也不標準,十二個人踢到是也差不多。
一場踢下來陳可就看出了個大概。張樹的腳法不錯,帶球的水平挺高,就是在門前的感覺差了一些,老是把球踢到天上去。還有兩個在籃球場上見過的哥們兒,有意識,腳底下的功夫不錯,傳球的準確度也很高;比賽裏他們和陳可打過兩個很漂亮的短傳配合,陳可最煩那種一見到人就開大腳長傳沖吊的打法。
踢了一個小時的比賽。張樹把大家叫到一塊商量商量戰術。一個叫梁右平的哥們兒建議打352的陣容,他覺得隊上中鋒的人才挺多,陳可破門的靈感和傳球的意識都好,可以打攻擊前衛。
不過陳可倒還是覺得442或者五後衛的陣容更加穩妥一些,因為隊上跑動快的人很少,這樣中鋒來不及回防,後衛的人又少,就很容易造成失誤。而且以這支隊伍的水平和默契,要打反越位之類的戰術是根本不可能的。
張樹想了想,說:"還是人盡其才的好,咱們就按右平說的打352吧,中前衛的跑動要積極一些,尤其是回防要迅速。"
最後陳可被安排在突前的位置上,張樹打後腰,司職隊長。陳可覺得沒有比他更合適的人了。
籃球隊的情況要好得多。隊上有一個188的大個兒坐鎮,還有一個從來沒見過的小個子,基本功非常紮實,有速度,有頭腦,手感很準,但從來不單幹硬上,總是很樂於分球,或者為隊友進行拆擋和跑動拉開。而陳可又再在外圍增加了一個強有力的攻擊點,這支隊伍是很有希望的。
這一個星期除了忙著練球就是要準備考試,再怎麽說也是這大學裏的第一次。
陳可本來想叫上於雷一塊去自習,但他想起來於雷還有幾篇論文要做,去法律圖書館可能更適合他現在的需要,也就只好作罷。
·——·——·——·——·——·——·——·——·——·——·——·——·
於雷走進教室,目光習慣性地朝倒數第二排看去。他已經坐在那裏,靜靜地翻書。
感情真是奇妙的東西。
當你離開那個人的時候,你永遠想得到更多,你無比的煩惱,無限的惆悵,無窮地渴望;可當你看見了他,你覺得這就足夠了,在愛情的世界裏,不需要渴望更多。
也許,你不是這麽想的。可這些奇妙的感覺正在於雷的腦海中運行。
充斥在於雷心田的,只有幹幹凈凈的快樂,單單純純的快樂。他的腳步輕快了起來,走到陳可身邊坐下。陳可扭頭沖他笑了笑,一聲不吭地把於雷的書包拿起來放到自己的身邊。
"在看什麽書?""昆德拉。《不朽》。""好看麽?""很好看。""你參加新生杯了?""是啊。足球和籃球都報了,厲害吧!""你行麽~"於雷調侃著陳可,他喜歡看到那種似怒非怒,非喜而喜的神情"哼~你走著瞧,光華的領軍人物陳可一定會率領著革命隊伍打倒42樓的反動派!"陳可高舉著手裏的鉛筆,作出勝利的手勢。
"還是毛主席說得好。""他老人家又說什麽了?""機會主義頭子——改也難。""你這老狐貍……"陳可笑著把於雷的腦袋摁了下去。
"星期三抽簽,要是你們第一場就碰上我們可就慘了。""反正小組循環,碰上了也沒事。對了,你上場麽?""不行啊,我是體育部的人,得避嫌。""唉,"陳可裝模做樣地嘆了口氣,"本來還有一點勝算的。""你小子……遲早讓你栽我手上。"於雷呲牙咧嘴地說,可最終還是一口氣憋不住,笑了出來。
倒是被於雷這張烏鴉嘴給說中了,光華的足球隊第一場就抽上了法院,籃球是對地球空間物理學院。根據以往的經驗,地空在理科諸系中算是比較強的。光華的形勢不妙。
星期五是新生杯足球賽的開幕戰,在五四大球場,對決的兩只隊伍正是光華和法院。
在南邊半場穿白色球衣的是法院隊,在北邊半場穿蘭色球衣的是光華隊。紅色的橫幅掛在主席臺上,那家臺資公司最終很慷慨地命名了這次比賽,它的大名也因此出現在了橫幅的顯著位置。球場西側已經站了很多人,袁和平、陳言、臧玉和其他校會的工作人員,兩個院學生會和團委的人,以及球員的同學們這一群那一群地站著,等待比賽的開始。張韓不知道從哪兒打聽到陳可要比賽的消息,也早早地趕到了場邊上,一有機會就拽著陳可給他加油打氣。
陳可穿了一件12號球衣,紮在白色的短褲裏面,健康的小腿連著白色的球襪,都讓人不敢相信這和在鋼琴椅上的他是同一個人。
陳可一邊做著熱身活動,一邊看著於雷帶他們體育部的人一次次地搬水和聯系裁判。過了好一會兒,於雷似乎是忙完了,伸著懶腰朝場邊走來。於是陳可小跑著過去跟他打招呼。
於雷上下打量了一下陳可,笑著說:"還真象那麽回事!"
"待會就讓你看看到底是怎麽回事~"陳可俏皮地沖他擠了擠眼,跳著回去集合了。
哨音響起,比賽開始。
主裁判是教體育的一個副教授,是國家二級裁判,邊裁都是京大足協的人。
法院在比賽伊始就占據了主動,光華似乎有些措手不及,幾乎很少能突破到對方的半場,禁區內險象還生。好容易有一球被大腳開到陳可腳下,卻被吹了越位,這是一次毫無爭議的判罰。
上半場40分鐘,法學院終於把絕對的優勢演變成了進球。
1:0
然而,足球的魅力就在於它的不確定性,得勢的一方不一定得分。守弱的隊伍只要能抓住機會,不喪失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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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眼下的情形,陳可的事只好先往旁邊放一放了。至少他們之間還有那麽一段無法忘卻的旅程,可以讓於雷在夜裏做幾個好夢。
未名湖畔的愛與罰(第三部-上)---逆旅主人
29、陳可的新生杯
陳可生活的道路上灑滿了陽光。
這幾天他很快活,心裏的那些經常來煩他的鬼東西都不見了。陳可常常一個人靜靜地回憶他們在路上的每一段行程,回憶他的笑容,他的擁抱,他的俏皮話,回憶他搭著自己的肩膀從山上走下來的情景。
他不想要更多,就這樣,就這樣挺好。真希望能把那一個一個美好的瞬間定格,讓他可以永遠住在無優無慮的快樂裏。他不用費勁地去猜別人在想什麽,不用去小心翼翼地揣測對方是否生氣,於雷總是微笑地在那裏等著自己,就好象他什麽都明白。
可是,即使心有靈犀,人又怎麽能明白另一個人的一切呢?
於雷不明白他,就象他不明白於雷。
他不明白於雷正迫切地需要他告訴自己:他因為他而快樂。
這難道不是事實嗎?這難道不是最真實的事實嗎?
是的!那麽就去告訴他!人們需要聽到為他們所愛的人對自己的肯定。
可他不明白……
唉,那麽我只能期盼你不要明白得太晚,太晚……
頓悟,並非那麽神奇,因為它要付出太過高昂的成本。
長假的最後一個下午,張樹興沖沖地拿了一張表回來。他一個假期都在宿舍悶著,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值得高興的事。
是新生杯的報名表。
"陳可,陳可!"張樹在走廊裏就喊開了,"咱們去打比賽怎麽樣?"
"什麽比賽?"陳可有些莫名其妙的。
"籃球,足球,你想參加哪樣都行!還是……咱們都報了!"
"那當然是都報啦!"陳可高興地接過表,他喜歡體育比賽。
表上已經有了好幾個他們院男生的名字,籃球隊的幾個人和陳可一塊打過,水平還湊合。足球到現在還沒踢過,不知道水平的好壞,而且報名的人也不多,加上陳可張樹也就勉勉強強湊了十五個人,也就是說最多只有四個替補能上場輪換。
在領隊一欄上寫著張樹的名字。
"哇,領隊!以後可要麻煩您栽培了。"陳可笑著說
"別介,咱們院那……什麽的人稍微多了些,名次是沒什麽可指望的了,就是去玩玩,也讓大學生活完整一點兒麽!"
"這才好呢!體育比賽就是享受那種過程,名次什麽的倒不重要。"陳可毫不猶豫地在報名表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星期二是新生足球隊第一次訓練,在一體後面的球場上。因為湊不齊兩支隊,只好打六對六比賽,好在一體的球場也不標準,十二個人踢到是也差不多。
一場踢下來陳可就看出了個大概。張樹的腳法不錯,帶球的水平挺高,就是在門前的感覺差了一些,老是把球踢到天上去。還有兩個在籃球場上見過的哥們兒,有意識,腳底下的功夫不錯,傳球的準確度也很高;比賽裏他們和陳可打過兩個很漂亮的短傳配合,陳可最煩那種一見到人就開大腳長傳沖吊的打法。
踢了一個小時的比賽。張樹把大家叫到一塊商量商量戰術。一個叫梁右平的哥們兒建議打352的陣容,他覺得隊上中鋒的人才挺多,陳可破門的靈感和傳球的意識都好,可以打攻擊前衛。
不過陳可倒還是覺得442或者五後衛的陣容更加穩妥一些,因為隊上跑動快的人很少,這樣中鋒來不及回防,後衛的人又少,就很容易造成失誤。而且以這支隊伍的水平和默契,要打反越位之類的戰術是根本不可能的。
張樹想了想,說:"還是人盡其才的好,咱們就按右平說的打352吧,中前衛的跑動要積極一些,尤其是回防要迅速。"
最後陳可被安排在突前的位置上,張樹打後腰,司職隊長。陳可覺得沒有比他更合適的人了。
籃球隊的情況要好得多。隊上有一個188的大個兒坐鎮,還有一個從來沒見過的小個子,基本功非常紮實,有速度,有頭腦,手感很準,但從來不單幹硬上,總是很樂於分球,或者為隊友進行拆擋和跑動拉開。而陳可又再在外圍增加了一個強有力的攻擊點,這支隊伍是很有希望的。
這一個星期除了忙著練球就是要準備考試,再怎麽說也是這大學裏的第一次。
陳可本來想叫上於雷一塊去自習,但他想起來於雷還有幾篇論文要做,去法律圖書館可能更適合他現在的需要,也就只好作罷。
·——·——·——·——·——·——·——·——·——·——·——·——·
於雷走進教室,目光習慣性地朝倒數第二排看去。他已經坐在那裏,靜靜地翻書。
感情真是奇妙的東西。
當你離開那個人的時候,你永遠想得到更多,你無比的煩惱,無限的惆悵,無窮地渴望;可當你看見了他,你覺得這就足夠了,在愛情的世界裏,不需要渴望更多。
也許,你不是這麽想的。可這些奇妙的感覺正在於雷的腦海中運行。
充斥在於雷心田的,只有幹幹凈凈的快樂,單單純純的快樂。他的腳步輕快了起來,走到陳可身邊坐下。陳可扭頭沖他笑了笑,一聲不吭地把於雷的書包拿起來放到自己的身邊。
"在看什麽書?""昆德拉。《不朽》。""好看麽?""很好看。""你參加新生杯了?""是啊。足球和籃球都報了,厲害吧!""你行麽~"於雷調侃著陳可,他喜歡看到那種似怒非怒,非喜而喜的神情"哼~你走著瞧,光華的領軍人物陳可一定會率領著革命隊伍打倒42樓的反動派!"陳可高舉著手裏的鉛筆,作出勝利的手勢。
"還是毛主席說得好。""他老人家又說什麽了?""機會主義頭子——改也難。""你這老狐貍……"陳可笑著把於雷的腦袋摁了下去。
"星期三抽簽,要是你們第一場就碰上我們可就慘了。""反正小組循環,碰上了也沒事。對了,你上場麽?""不行啊,我是體育部的人,得避嫌。""唉,"陳可裝模做樣地嘆了口氣,"本來還有一點勝算的。""你小子……遲早讓你栽我手上。"於雷呲牙咧嘴地說,可最終還是一口氣憋不住,笑了出來。
倒是被於雷這張烏鴉嘴給說中了,光華的足球隊第一場就抽上了法院,籃球是對地球空間物理學院。根據以往的經驗,地空在理科諸系中算是比較強的。光華的形勢不妙。
星期五是新生杯足球賽的開幕戰,在五四大球場,對決的兩只隊伍正是光華和法院。
在南邊半場穿白色球衣的是法院隊,在北邊半場穿蘭色球衣的是光華隊。紅色的橫幅掛在主席臺上,那家臺資公司最終很慷慨地命名了這次比賽,它的大名也因此出現在了橫幅的顯著位置。球場西側已經站了很多人,袁和平、陳言、臧玉和其他校會的工作人員,兩個院學生會和團委的人,以及球員的同學們這一群那一群地站著,等待比賽的開始。張韓不知道從哪兒打聽到陳可要比賽的消息,也早早地趕到了場邊上,一有機會就拽著陳可給他加油打氣。
陳可穿了一件12號球衣,紮在白色的短褲裏面,健康的小腿連著白色的球襪,都讓人不敢相信這和在鋼琴椅上的他是同一個人。
陳可一邊做著熱身活動,一邊看著於雷帶他們體育部的人一次次地搬水和聯系裁判。過了好一會兒,於雷似乎是忙完了,伸著懶腰朝場邊走來。於是陳可小跑著過去跟他打招呼。
於雷上下打量了一下陳可,笑著說:"還真象那麽回事!"
"待會就讓你看看到底是怎麽回事~"陳可俏皮地沖他擠了擠眼,跳著回去集合了。
哨音響起,比賽開始。
主裁判是教體育的一個副教授,是國家二級裁判,邊裁都是京大足協的人。
法院在比賽伊始就占據了主動,光華似乎有些措手不及,幾乎很少能突破到對方的半場,禁區內險象還生。好容易有一球被大腳開到陳可腳下,卻被吹了越位,這是一次毫無爭議的判罰。
上半場40分鐘,法學院終於把絕對的優勢演變成了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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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足球的魅力就在於它的不確定性,得勢的一方不一定得分。守弱的隊伍只要能抓住機會,不喪失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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