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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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還是有些不是滋味。於雷的父親雖然不是開潛水艇的,但確實做過軍艦的大夫和艦長,現在也仍然是海軍的現役軍官。從於雷很小很小的時候起,父親就是他的偶像,雖然父子關系在於雷的青春期遭到了極大的破壞,但所有人都能看出父子之間極其相似的地方,或者說,看出於雷對他父親的模仿與崇拜。尤其是走路和吃飯的樣子,於雷模仿的程度簡直到了惟妙惟肖的地步。

於雷用盡最後的一點力氣,幾乎是撐著自己的行李立在了301室的門前。於雷聽見門的那一面鬧哄哄的,有少年的聲音,也有中年婦女的聲音,間或一些敲敲砸砸。於雷伸手推門,果然沒鎖。屋內的四張床上都是人,靠門的下鋪坐著一個長腿的哥們,肱二頭肌在短袖襯衣裏面若隱若顯,襯衣裏面是件小背心,很結實,也挺性感,長得也不賴,胡子拉喳的下巴顯示著雄壯的荷爾蒙和散漫不羈的個性。於雷心想八成這個就是字寫得象油條的李明。

靠門的上鋪正躺著一個白白凈凈的男孩,衣服也是一水的白白凈凈,讓人覺得和這個烤爐裏的北京城不太協調。男孩原本正躺著看書,見到於雷進來,便也坐了起來。

靠窗的鋪及旁邊的空間裏擠了一群人,於雷仔細地在一群大叔大嬸中辨認,卻仍然很難確認自己的第三位室友究竟是這一群人中的哪一個。

現在所有的人都看著他,於雷挺大方地自我介紹:"HI,我叫於雷。"性感男伸出手來和於雷握了握,"李明。"果然,於雷微笑著想道。

白凈男也從鋪上伸出手來,"林聞,名字有點拗口。"這時對面站著的一個男子也伸出手走過來,於雷驚詫得差點昏過去,說你是我爸我都信!黨員也不能長成這個樣啊!這不是成心要讓群眾脫離你嘛。

"我是張勇的父親。"於雷再一次暈到。

這時,他看見上鋪有個黑黑的人影在朝他猛點頭,象是抽筋了一樣。於雷於是確信他就是張勇,如果仔細看得話,還是能看出他不到三十歲的。於雷於是也沖他點了點頭。

於雷把行李放在靠窗的下鋪,和大家打了個招呼,就帶著錢包出去了。因為一來宿舍裏人太多,沒有他整東西的地方,二來他實在是又餓又渴,已經到了暈厥的邊緣了。從宿舍樓出來,天氣還保持在一天最熱的時候。於雷再次從褲子口袋裏摸出地圖。因為今天穿的是一條比較貼身的七分褲,這張可憐的紙已經被汗浸得透透的了。於雷用四根手指夾著,小心翼翼地打開。糟糕!上面沒有畫食堂!於雷仰天長嘆,可低下頭來卻發現前面就有一個很大的燈箱,上面寫著"家園餐廳".於雷很高興,就直奔家園餐廳而去了。

吃飯的時候於雷回想了一下他的幾位室友,總得來說,這幾位室友的長相很是不能讓他滿意。雖然李明可以算是個帥哥,但實在不是於雷喜歡的那一型;林聞也不難看,甚至算是相當清秀的,但就象他的字一樣,整體給人的感覺格調太小。

於雷一直很相信字能夠很忠實地反映一個人的性格。字的布局大,人的氣度也大;字的布局窄,人的氣質也窄;字工筆整齊,人也必然是謹慎規矩;字龍飛鳳舞,人則一定奔放不羈。一個人非要去練和自己不協調的字是練不出神韻來的,就好比是削足適履。而於雷自己的字說實話是非常令人賞心悅目的,字體舒展大方,轉折毫不含糊,就象他爸爸的一樣。

至於張勇就實在是不必談了,他與中年人接近的相貌、他預備黨員的身份和他父親嚴重扣分的舉動都讓於雷對這個人產生極大的偏見。

於雷一邊吃著,一邊這麽想。

2、於雷

於雷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喜歡男人的呢?他自己也說不清楚,好象從懵懂時期開始,於雷就曉得自己對同性感興趣。小的時候玩醫生游戲,他總是匆匆把幾個小女孩應付過去,而把主要精力投入於其他小男孩的診斷治療之中。於雷還記得自己第一次了解到同性戀這個概念——那是在小學三年級,在部隊給家裏定的《大眾醫學》上登了一篇讀者來信,很長,但大意就是向專家咨詢自己是不是同性戀。看完了以後於雷得出了他這一生關於他自己的唯一的一個確定不變的結論:我是同性戀。

於雷在初中以前都在東部沿海的各地四處遷徙。從遼東到膠東,他住過很多海濱城市;直到上初中的時候才因為父親調動的關系,遷到了上海,一直住了下去。於雷的中學是位於市區的一所名牌學校,很快,於雷就發現自己在這裏很是受到歡迎。因為於雷人長的帥,腦瓜聰明,為人又大方,閱歷也比同齡人豐富,是以同學們都以和於雷關系好為炫耀的資本。當然,可以想象的是,不久之後,小孩子中間就在風傳哪個哪個女生喜歡上他的故事。到上了高中以後,男生也漸漸敢於公開地向於雷示好,一是因為上海市區的小孩本就比較開放和時尚,二是因為於雷在學校裏並不被當成一般意義上的男生,因此追求他也就不被默認為一般意義上的同性戀。因為一個男生可以輕易地為自己開脫道:我並不喜歡男生,我只是喜歡於雷。當然,這種托詞只能糊弄糊弄局外人。

然而,越是被仰慕者包圍,於雷便越是固執地保持自己獨身的姿態。還是後來張樹的一句評語最為中肯:於雷獨身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他享受這種被人追捧的感覺更甚於他享受一分愛情,或者說,他愛自己勝過愛別人。但於雷並不是這麽認為的,他屢次對自己的好朋友解釋說:"我並不是有意要傷害別人,只是現在我即使和她(他)在一起,最後的結果也只可能是傷害。我想要的愛情是從一而終的,完美的愛情。我現在並沒有準備好自己,也沒有出現合適的人,所以就單身咯。"於雷說這話的時候並非是在演戲給誰看,他是真的相信自己說的話,並在實踐中把這個所謂"完美的愛情"作為他感情生活唯一和終極的目標。

但於雷並不排斥沒有基礎和目的的性,他自認為只要能把性從愛當中剝離開,就不算是違背他自己的理想。他的第一次性經驗發生在初二的時候。

他和一個同班男生在家裏玩三國志四,玩著玩著就玩到一個初中男生常做的游戲上了。這個游戲相信很多男生在那個年齡的時候都做過,簡單地說就是趁著對方不註意的時候把手伸到對方的檔下,然後一把抓下去,接著笑鬧著逃開。那天於雷他們就是在玩這個游戲。正鬧著的時候於雷發現同伴的心思似乎不太單純,因為本應抓下去軟軟的那裏居然是硬邦邦的。於雷於是就把男生的褲子給扯了下來,盡管對方極力作出掙紮的樣子,但並沒有什麽實質意義上的抵抗。於雷給那個男生打手槍,然後照著那些小書的描寫,迫使那個男生給自己口交。要知道,那是一次極其不成功的性經驗,男生的牙齒每次都在於雷的龜頭上擦過,讓他覺得很難受。但是這種姿勢,這種讓一個男生含住自己的猥褻的情景,卻給了於雷極其強烈的性沖動,讓他忍著不舒服把這個過程進行到底。

在那次以後,於雷便總是躲著那個男生。他打心底裏感覺到羞恥,因為,一,那個男生甚至並不好看,二,於雷每次一看到那個男生沖著自己笑就覺得他是在潛意識中評論自己的那話兒,那裏的形狀、大小和味道,這種想法讓於雷很難受。不過,這種羞恥感並沒有促使他放棄尋歡作樂,畢竟有些東西一旦開始就很難停止。

於雷很擅長用言語試探和挑逗別人。在任何不知情的人看來,這都不過是一些生理發育期的男生孩子氣的表達。可是在三言兩語之間,於雷就可以差不多拿準這個人是不是有意思。就算在言語上拿不準,還有下一個關卡,他可以找機會把瞄準的對象壓在身下——初三就達到一米八的於雷力氣很大——當然,依然是開玩笑的方式,因為這樣就可以隨時在不引起尷尬的情況下結束自己的"玩笑".但若對方並不把它當成是玩笑的話,那就可以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性經驗。

因此,屢屢得手的於雷既不想、也沒有必要急著尋找自己的愛情。

於雷吃完了飯,把最後一口可樂咽了下去。食堂的飯菜比他想象的可口一些。他揉了揉肚子,端起盤子象其他人一樣往碗碟箱走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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