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九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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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李尋歡見街上景色正好,隨手提筆寫了首詩送給喬時月。喬時月不見半點兒欣喜,反而犯了難。

成親兩個月以來,李尋歡送給她的詩足可以以打計數,她能禮尚往來寫首和詩的,不謙虛點兒是一首沒有。

為這首詩喬時月還專門去隔壁百花樓請教了一下花滿樓,花滿樓拿著信紙沈吟了片刻道,“阿月的輕功也很好,為什麽一定要寫詩呢?”

喬時月完全沒有認識到自己的水平,道,“他給我寫首詩,我表演個千裏大逃亡是不是有點兒不太合適?”

花滿樓面有難色。

喬時月自信滿滿道,“花七哥你說說,我在你的輔導下,什麽時候能寫首水平差不多的和詩?”她這個小徒弟的基礎雖然不怎麽好,但是以花滿樓的才華,估計學上個半年就差不多了,生命不息學習不止嘛!

花滿樓猶豫道,“你勤加練習,有上個十年八年就差不多了……”李尋歡怎麽也是聖上親封的探花郎文采卓絕,當日打馬游街、采花折枝,十年八年已經是按她天資聰慧來說的了,七老八十還中不了舉的讀書人大有人在。

喬時月沒想到自己經歷了九年義務教育,上了十六年學之後,還得再來上少說十年,這擱誰誰受得了啊,差點兒沒有當場暴走……

花滿樓也發現了她情緒的變化,安慰道,“阿月,今日那株杜若開得正好,你要不要瞧一瞧?”

喬時月的思想好不容易沒被花滿樓帶跑,木木的說道,“不了花七哥,我先去思考一下怎麽當個清新的文盲。”

花滿樓聽她要走高聲提醒道,“門口新裝了門檻,小心些!”這孩子天天風風火火的,想一出是一出。

家裏早就沒有了李尋歡的蹤影,桌上留了個條說是昔日舊友急事相請,不及告知,暫別三五日。

喬時月差點兒沒把這張破字條給撕了,不知道家裏剛做了一大鍋冰粥嗎,他這一走剩下的那些她和花滿樓也吃不完啊,浪費嘛不是!

喬時月不是第一次給花滿樓找事做,一回生二回熟把鍋端進了百花樓的小廚房,臨走還得囑咐道,“花七哥,那鍋裏的粥可不要浪費了。”怎麽分發給街坊就讓他琢磨吧。

花滿樓自然聽得出來那口鍋有多重,笑著拿扇子敲了下喬時月的肩膀,“你呀!可不許走遠了!”把所有易壞的食物都搬到小樓裏來,不是想跑是想幹什麽?

喬時月臨走前還不依不饒道,“花七哥,我可是你親妹妹,不能背叛戰友給敵人通風報信啊!”

花滿樓說得沒錯,李尋歡有急事一聲不響的走了,她的事更急,急著讓三五天後回來的李尋歡做一次深刻的檢討。

在花家或者百花樓躲著太容易暴露,喬時月想著一不做二不休,幹脆一回生二回熟的奔了白雲城。這問起來了也好解釋,劍道不精找師父勤加練習。反正葉孤城一個空巢大齡單身漢,家裏房子多的是。

多年修煉喬同學野外生存技能已經達到滿點,去趟南海輕輕松松不費吹灰之力。

正趕上葉孤城牽馬離開。

喬時月喊道,“等等我,我也去我也去!”主人都走了,她在城主府做客想來不太合適。

門口的葉管家還沒回去,見著苦練相聲絕技的喬時月就想笑,玩笑道,“喬姑娘這是知道我們主子要去哪兒了?”

喬時月大言不慚道,“差不多。”我再瞅他一眼就差不多能知道了。

葉孤城調轉馬頭道,“我去和西門莊主談論劍道。”

喬時月當然明白這是她也能跟著去的意思,道,“那我們正好順路,一起走。”

葉孤城昂首道,“不順路。”說罷下了馬折返府內。

旁邊的葉管家急忙差遣小廝把兩匹馬牽去餵草料,“喬姑娘,這麽千裏奔波的,您受得了馬也受不了啊。”

喬時月樂呵呵的跟進了門,這師父拜得真是值,剛見面還啥話沒說就要請她吃飯。

兩個人是當天下午出的門,萬梅山莊雖遠,他們的腳程也不慢,臨近黃昏終於見到了一個城鎮。

葉孤城早就恢覆了那副超脫萬物的隱世大俠的面貌,喬時月只好自動充當起點菜角色。

“選豆腐餡包子”

“選豆腐餡包子”

“選豆腐餡包子”

喬時月本打算當沒聽見就過去算了,誰讓他不知道自己點單?不過沒過一瞬就立馬後悔了,這畫外音大的都要穿破她的耳朵,尤其是在喬時月的讀心術漸漸對他人無效之後,福兮禍之所倚,禍兮福之所伏,葉孤城的心音變大,而且不局限於對視,靠近一些就能感受到。

“老板娘,來兩碟豆腐餡包子、一籠蒸餃、兩碗湯。”

攤子大約是一對小夫妻開的,老板充當賬房和跑堂,老板娘背對著他們在案子後做飯。聽了這話,老板娘道,“客官,咱這兒可沒有豆腐餡。”她的聲音很輕很柔,聽起來像是個年輕的小婦人,有這種聲音的女人都不會長得太醜,和她老公的長相相去甚遠。

這事不常見但卻平常。

喬時月得意地瞟了葉孤城一眼,心道,可不是我不給你點,是人家攤子上沒有,“那你們店裏有什麽餡的?”明明是在拐角的街上支了個棚子,喬時月非要說是店裏,就像有些賺點小錢的生意人非要買條長衫,好讓鄰居稱他為員外,世上的父母都喜歡聽旁人誇他們的孩子聰明。

老板看起來忠厚老實也不答話,只兀自擦著桌子,老板娘答道,“小店多的當然是人肉餡的包子。”

人肉餡?

喬時月和葉孤城對視了一眼道,“不知是男人的肉還是女人的肉?”

“當然是醜人的肉”,老板娘說著掀起了桌底下蓋著缸的白布,拿出一塊肉來,細細的切肉絲準備剁餡。

肉還鮮嫩,應該是今天剛宰出來的,暗紅色的肉夾雜著白色的筋骨,讓人不由得聯想起它熟透後的風味……

但老板娘只用了兩個字就讓惡心蓋過了它的美味。

喬時月還算好,畢竟身邊坐了個葉孤城這樣的大殺器,比買了十份保險都有保障,“醜人的肉難不成比牛羊肉好吃?”

“好吃倒談不上,只不過比讓他們在我眼前晃,吃到肚子裏去倒舒服多了。”老板娘一臉饜足放佛想起了之前的美味,看到老板在呆立在遠處,怒道,“你個死鬼,看見客人來了,都不知道給人家上壺茶!”

老板對老板娘倒是言聽計從,唯唯諾諾的跑去端茶。

這場景誰看了心裏都發涼,喬時月拽著葉孤城的衣袖就打算離開,卻被他按住了。

葉孤城對她心道,莫要走,我只看看他們要耍什麽花樣。

喬時月聽了這話好懸沒給葉孤城跪下,知道陸小鳳和楚留香兩個人為什麽麻煩纏身嗎?就是因為那天大的好奇心,也不清楚葉孤城究竟是什麽時候染上了這個壞毛病。

沒有人想喝碗裏的茶。

老板娘包完了一屜包子,搽幹凈手轉過身來道,“這位小哥模樣可好,不知是否婚配?”

她的確是個美人,只不過是遲暮的美人。

竟然看上了葉孤城。

喬時月只抱著讓葉孤城好好看看熱鬧的心態答道,“他未曾婚配。”

老板娘也不欲理她,只一心對葉孤城道,“郎君嘗嘗我家的包子,絕對是味道最好的。”說著從老板的手裏接過了包子,拿起筷子就要往葉孤城的嘴巴裏送。

葉孤城一向不喜歡鮮花和女人,自然也懶得在別的男人的女人身上下功夫,只稍稍偏過了頭,他偏過頭,老板娘的筷子是絕無可能遞到他的嘴裏的。

喬時月最清楚他此刻在想什麽,想的分明是這包子還不如張大媽蒸的好,張大媽是城主府的主廚,志在研究世上美味。

老板娘見他如此,咯咯笑道,“郎君不用擔心,他可不是我的老公。”

喬時月搭腔道,“那他是你的……”

老板娘瞥了喬時月一眼,那眼神裏充滿了成熟女人對小女孩的不屑,“他是我的包子餡兒。”

“老板”站在她的身旁重重的打了一個寒噤。

這一下不小心把托盤上的醋碟打翻了,陳醋順著老板娘的裙角滴到了她粉紅色的繡鞋上。

老板娘還未發怒,男人卻驚得扔掉了手中的托盤,拜倒在葉孤城身前哭喊道,“救救我,救救……”話還未說完,一口鮮血便噴了出來,登時氣絕身亡。

鮮血順著他的嘴角蜿蜒而下,染濕了一大片地面。

老板娘見狀並無驚愕,只對葉孤城和喬時月兩人賠笑道,“本來看他手腳麻利才叫來店裏幫忙,沒想到卻添了這麽大的亂子,弄臟了你們的鞋子還真是不好意思。”

那男人雖說瘦小但分量也不輕,老板娘只用一只手就把他從地上拖了起來,扔進了案板旁的大缸裏,用白布仔細裹好缸口。

他們桌上的兩碟包子仿佛有了千斤重。

喬時月拉拉葉孤城的衣袖,輕聲道,“回了白雲城我幫你雇個戲班子天天唱,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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