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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學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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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學校生活

清華的學生是很重視運動的,田徑、游泳畢業時都要考試。上午二、三節課之間有十五分鐘的操,下午四、五時還有一個小時的運動。上了高等科以後,不再強迫,這讓兆祥大喜。他一向不喜歡體育運動,經常在做運動的時候開小差去讀小說。但籃球例外,其實也不算是喜歡,只不過他有投籃命中百分百的天賦。

兆祥在清華是有些名氣的。一是書法寫的好,且能左右開弓。在學校裏也算一絕。學校有重要國際友人來訪時,兆祥還會被校長叫去作表演。學生會也把兆祥拉去撰寫學校的墻報,有時學生集會游行的標語也多出自兆祥之手。另一個讓他聲名大震的就是籃球。 因為投球奇準,有“神投手”之美稱。清華的學生十之七八戴眼鏡,兆祥卻是那十之一二。他只要站在籃下,球傳給他,百發百中,從無虛發。

因為這兩項特長,兆祥獲得不少女孩子的芳心。有幾個女生,經常搭伴從燕大、北師大來看他打球,順便再欣賞一下他寫的墻報。有一回清華和北師大舉行籃球對抗賽,來看球的女生最後竟有一半倒了戈,只為神投手陳兆祥的魅力無邊。

陳兆祥顧慮在老家已經被結婚,自覺已無戀愛之自由。遂如老僧入定一般,對各路女生暗送秋波之舉一律心如止水,盡量控制心中泛起的任何漣漪。

可他畢竟處在一個“年輕男子誰個不善鐘情”的年齡,看到梁思成、林徽因、徐志摩三人之間有趣的三角戀愛,他也不無羨慕。有一次,他看到徐志摩來找林徽因,梁思成在圖書室門外貼上了“情人不願受打擾”的條子忍俊不禁,他真渴望象他們一樣在茫茫宇宙中尋找靈魂之唯一伴侶呀!哪怕失敗了,也是轟轟烈烈真愛了一場啊!象徐志摩說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可是當他暗戀的女生走近他時,他卻又裝的絲毫沒有把對方放在心上。

想到自己可能一生都與愛情無緣了,兆祥黯然。

不過這也讓他把更多的精力投入了學習。兆祥在學習上真是非常聰明的,雖然班裏人才濟濟,匯集了各省的才俊,但陳兆祥是其中最具光茫的希望之星。除了體育老師不太喜歡他,因為他除了籃球投籃一項,別無所長,還常常拖後腿。每次游泳考試都安排幾個同窗拿著竹竿等著救他,這是後話。其他的老師都很喜歡兆祥。他的英文經過幾年的練習,已經非常標準,又因為他深厚的國學修養,學起外國文學來理解的更加通透。物理化學生物諸科,本來選修一樣即可,兆祥一律修習,且門門優秀。國文更不消說,多數同學輕視,兆祥根基較厚,上課又不調皮,所以國文老師更是把陳兆祥當作嫡傳弟子一般。

對音樂他也很有天賦。小時候曾和黑皮一起跟家裏一個下人學吹喇叭。被他爹聽到,斥為玩物喪志。勒令他跪在院子裏反省,還讓他自己掌嘴。喇叭沒有學成,學音樂的潛質還在。一到清華,兆祥就在音樂課上一鳴驚人,嗓子出奇的高。來自國外的音樂老師Miss Seeley對其青睞有加,介紹兆祥參加學校的歌詠隊,還不斷游說兆祥將來去一流的音樂學院深造。

兆祥很清醒的婉拒,父親是不會讓他去讀什麽音樂學院的。以父親的腦筋,藝術就是下九流。

不過豐富的校園生活終讓兆祥露出本性,一天天活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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