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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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奚慈的解釋,霍南廷道:“二姐說的辰安都明白,並沒有把這個放在心上。”用果斷的語速擋住了口是心非的壓力。
原來是這樣,奚慈恍然大悟:阿三還是孩子,根本不會想得很覆雜。所以白茶的擔心不存在,他沒有那種感覺,怎麽會被她嚇到!
“你一直不回來,我以為你在氣我害你不能睡覺。”奚慈歉疚地望著他。
霍南廷道:“我不困,睡夠了。”
奚慈把身體探過去,貼近他的兩眼看。
霍南廷直起背往後靠,警惕不安地和她眼對著眼,心一下子就被掏走了。
“眼睛有點紅紅的呀,”奚慈歪著頭研究完,拍拍身邊的毛褥子,“就在這裏補個覺好不好?”
霍南廷搖頭。外面都在大隊趕路,他躲在阿姐的車裏睡覺多不像話。
“叫你睡就睡,”奚慈很有道理地說:“騎著馬慢慢走的時候最容易犯困,搞不好會從馬背上掉下來!你快快睡一下,半個時辰就夠解乏啦。”
困得從馬上掉下來……霍南廷知道他肯定不會,可聽到奚慈半是央求半是威脅地又叫了次‘阿三…’,也只能乖乖聽話。
“阿姐給你剝榛子仁,回頭夾在牛乳糕裏吃。”奚慈給自己找了件事做,低著頭小聲對他說。霍南廷以為自己不會睡著,結果在馬車晃悠悠的威力下心甘情願地放棄了堅持。
馬車像飄在水上的浮板,以單調的節奏向前向前。
奚慈剝榛子剝得指尖發痛,停下來把食指含在嘴裏暖一暖,轉頭看著霍南廷的瞬間,斷片的記憶忽然覺醒。
她怎樣在暗光中走到他床邊,怎樣註視他好像塵封的睡臉,那時溫柔的感覺和這時失而覆得的驚喜摻在一起,讓奚慈陷入寂寞,美好的心情。
她靜靜地伸出手,隔著空氣‘摸摸’他被睡眠封印的眼睛,再‘摸摸’藏著笑靨的臉,心裏為之一嘆。究竟為什麽要嘆氣,奚慈也不明白。
隊伍在荒野和小鎮之間挪換七天後,回到奚慈熟悉的小城臨巖。前後一比較,兵士們行軍的腳力竟然比常人騎馬的速度更快。
和一路經過的各處一樣,臨巖城尉也在恭迎渝西侯。因為賀知華病重不醒,既看不到誰和誰也無法出來吃喝,城尉的心意只能做在表面,盡量熱烈地迎進送出而已。
渝西侯夫婦和隨行近侍被安置在臨巖最體面的宅邸裏,當地有身價的各位都等著在貴人眼前露個面。霍南廷和韋恩搭伴應酬半天,剩下赴宴的事就交給了韋恩。
奚慈在深深內院裏也沒閑著,一群一群的夫人們換班似的來看她,她只能打起滿滿的精神回應她們的真情厚愛。
天漸晚,城尉夫人提醒奚慈:酒席都備好了。奚慈提出她要補個妝,抽身帶著白茶先去喘口氣。
霍南廷見奚慈穿著她最不愛的厚重禮服,關心地問:“二姐累不累?”
“當然累啊,”奚慈塌著肩,嘟著嘴從他身邊走過,在床邊站定後拉開腰帶一抖,淡金色的禮服像塊璀璨的墻皮從她身上滑下去,露出裏面粉色的繡花中衣。
“唔,”奚慈舒坦地哼一聲,展展肩膀,擡頭瞧著他道:“阿三,這裏人多熱鬧,晚上酒不要多喝,別摻和那些奇怪的消遣。”
她戴著滿頭金飾,穿著小粉衫子的樣子可愛又奇怪,霍南廷沒法不註意到:被衣結勒出的凸出胸部和感覺美好的細腰。
從他們‘同床共枕’以後,奚慈似乎因為他表示毫不在意而徹底地放開心胸,完全把他當成木頭人,面對面地脫衣解帶也不是第一次。霍南廷只好接受這種姐弟之間的默契新規則,並不清楚奚慈的坦然是把他降格成了比阿呆弟更幼稚的阿呆寶。
“我和韋承事說好不去酒宴,”霍南廷避開讓人頭暈的腰和胸,轉身看白茶忙碌,“我想找到送我去醫館的那個乞丐,回報她的救命之恩。”
奚慈去拿水杯的手停在半路,“我記得你說已經找過,根本找不到啊。”
霍南廷道:“那時候我急著去祟州,沒有盡力地找,剛剛,臨巖城尉大人說會幫我。我想找到她,錯過這次機會的話,以後再找可能更不容易。”
雖然奚慈不願他浪費心力,也沒有阻攔的理由,如果考慮得周到一點,她這個阿姐應該主動幫阿弟去找恩人才對。奚慈不想給自己加戲,決定順其自然。
霍南廷踏上臨巖的街道,決心找到救過他的姑娘。他的線索來自醫館老板的敘述:乞丐打扮的年輕姑娘,身量纖瘦,用馬把他馱到醫館後留下一些首飾作為藥錢,別無它言。
這些話裏有奇怪和矛盾的地方。一個有馬,隨身帶著首飾的姑娘並不像乞丐,她是什麽人?恰好出現在當晚的現場。
因為當天出現的乞丐還有另一個,霍南廷自然把她們聯系在一起。他記得向阿姐攔路報信的乞丐也是纖瘦的個頭,喊話的聲音不像男子,可能和救他的乞丐是同一人。
這個神秘的姑娘深知內情,事後應該不會留在這裏。霍南廷雖然清楚這一點,也沒有別的辦法,只能盡力尋找,相信將來會有重逢的時候。
沒費多少周折,霍南廷找到城裏丐幫聚集的地方,是城外一間落破的關公祠。
幾十個乞丐圍成大小圈,正坐著燒火,看到霍南廷手裏的銀錠,全部開始認真地撓頭摳腳,往兩三個月前的記性裏深挖琢磨,搶著給他提供線索。
後來,霍南廷的銀子終於送出去了。一個年輕的乞丐說他曾把自己的爛衣裳賣給一位姑娘,那姑娘非常美貌,言語溫和,直到現在他還記得很清楚。在霍南廷的提醒下,乞丐也想出了具體的日子,還原出奚慈早上扮乞丐,晚上去攔路的真相。
不知不覺,四周的地上已經排滿了呼呼大睡的人,霍南廷和年輕乞丐還在努力回想:奚慈與眾不同的地方。漸漸頭昏腦脹的年輕乞丐憑著電光火石般的一點印象,告訴霍南廷:那位姑娘的手上好像有顆紅痣?
冷冽的寒意裏,霍南廷等待城門緩緩打開,一腔心思說不上是輕是重?
手上有紅痣的姑娘普天下不會只有阿姐,但這巧合讓人吃驚。纖瘦貌美,手帶紅痣……聽起來酷似阿姐的描述,讓霍南廷對‘乞丐姑娘’更加好奇。
回到落腳的宅邸前,剛好一隊兵士從門裏匆忙地跑出來,霍南廷叫住領隊的軍士查問,得到的消息卻是:夫人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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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奚慈恍然大悟:阿三還是孩子,根本不會想得很覆雜。所以白茶的擔心不存在,他沒有那種感覺,怎麽會被她嚇到!
“你一直不回來,我以為你在氣我害你不能睡覺。”奚慈歉疚地望著他。
霍南廷道:“我不困,睡夠了。”
奚慈把身體探過去,貼近他的兩眼看。
霍南廷直起背往後靠,警惕不安地和她眼對著眼,心一下子就被掏走了。
“眼睛有點紅紅的呀,”奚慈歪著頭研究完,拍拍身邊的毛褥子,“就在這裏補個覺好不好?”
霍南廷搖頭。外面都在大隊趕路,他躲在阿姐的車裏睡覺多不像話。
“叫你睡就睡,”奚慈很有道理地說:“騎著馬慢慢走的時候最容易犯困,搞不好會從馬背上掉下來!你快快睡一下,半個時辰就夠解乏啦。”
困得從馬上掉下來……霍南廷知道他肯定不會,可聽到奚慈半是央求半是威脅地又叫了次‘阿三…’,也只能乖乖聽話。
“阿姐給你剝榛子仁,回頭夾在牛乳糕裏吃。”奚慈給自己找了件事做,低著頭小聲對他說。霍南廷以為自己不會睡著,結果在馬車晃悠悠的威力下心甘情願地放棄了堅持。
馬車像飄在水上的浮板,以單調的節奏向前向前。
奚慈剝榛子剝得指尖發痛,停下來把食指含在嘴裏暖一暖,轉頭看著霍南廷的瞬間,斷片的記憶忽然覺醒。
她怎樣在暗光中走到他床邊,怎樣註視他好像塵封的睡臉,那時溫柔的感覺和這時失而覆得的驚喜摻在一起,讓奚慈陷入寂寞,美好的心情。
她靜靜地伸出手,隔著空氣‘摸摸’他被睡眠封印的眼睛,再‘摸摸’藏著笑靨的臉,心裏為之一嘆。究竟為什麽要嘆氣,奚慈也不明白。
隊伍在荒野和小鎮之間挪換七天後,回到奚慈熟悉的小城臨巖。前後一比較,兵士們行軍的腳力竟然比常人騎馬的速度更快。
和一路經過的各處一樣,臨巖城尉也在恭迎渝西侯。因為賀知華病重不醒,既看不到誰和誰也無法出來吃喝,城尉的心意只能做在表面,盡量熱烈地迎進送出而已。
渝西侯夫婦和隨行近侍被安置在臨巖最體面的宅邸裏,當地有身價的各位都等著在貴人眼前露個面。霍南廷和韋恩搭伴應酬半天,剩下赴宴的事就交給了韋恩。
奚慈在深深內院裏也沒閑著,一群一群的夫人們換班似的來看她,她只能打起滿滿的精神回應她們的真情厚愛。
天漸晚,城尉夫人提醒奚慈:酒席都備好了。奚慈提出她要補個妝,抽身帶著白茶先去喘口氣。
霍南廷見奚慈穿著她最不愛的厚重禮服,關心地問:“二姐累不累?”
“當然累啊,”奚慈塌著肩,嘟著嘴從他身邊走過,在床邊站定後拉開腰帶一抖,淡金色的禮服像塊璀璨的墻皮從她身上滑下去,露出裏面粉色的繡花中衣。
“唔,”奚慈舒坦地哼一聲,展展肩膀,擡頭瞧著他道:“阿三,這裏人多熱鬧,晚上酒不要多喝,別摻和那些奇怪的消遣。”
她戴著滿頭金飾,穿著小粉衫子的樣子可愛又奇怪,霍南廷沒法不註意到:被衣結勒出的凸出胸部和感覺美好的細腰。
從他們‘同床共枕’以後,奚慈似乎因為他表示毫不在意而徹底地放開心胸,完全把他當成木頭人,面對面地脫衣解帶也不是第一次。霍南廷只好接受這種姐弟之間的默契新規則,並不清楚奚慈的坦然是把他降格成了比阿呆弟更幼稚的阿呆寶。
“我和韋承事說好不去酒宴,”霍南廷避開讓人頭暈的腰和胸,轉身看白茶忙碌,“我想找到送我去醫館的那個乞丐,回報她的救命之恩。”
奚慈去拿水杯的手停在半路,“我記得你說已經找過,根本找不到啊。”
霍南廷道:“那時候我急著去祟州,沒有盡力地找,剛剛,臨巖城尉大人說會幫我。我想找到她,錯過這次機會的話,以後再找可能更不容易。”
雖然奚慈不願他浪費心力,也沒有阻攔的理由,如果考慮得周到一點,她這個阿姐應該主動幫阿弟去找恩人才對。奚慈不想給自己加戲,決定順其自然。
霍南廷踏上臨巖的街道,決心找到救過他的姑娘。他的線索來自醫館老板的敘述:乞丐打扮的年輕姑娘,身量纖瘦,用馬把他馱到醫館後留下一些首飾作為藥錢,別無它言。
這些話裏有奇怪和矛盾的地方。一個有馬,隨身帶著首飾的姑娘並不像乞丐,她是什麽人?恰好出現在當晚的現場。
因為當天出現的乞丐還有另一個,霍南廷自然把她們聯系在一起。他記得向阿姐攔路報信的乞丐也是纖瘦的個頭,喊話的聲音不像男子,可能和救他的乞丐是同一人。
這個神秘的姑娘深知內情,事後應該不會留在這裏。霍南廷雖然清楚這一點,也沒有別的辦法,只能盡力尋找,相信將來會有重逢的時候。
沒費多少周折,霍南廷找到城裏丐幫聚集的地方,是城外一間落破的關公祠。
幾十個乞丐圍成大小圈,正坐著燒火,看到霍南廷手裏的銀錠,全部開始認真地撓頭摳腳,往兩三個月前的記性裏深挖琢磨,搶著給他提供線索。
後來,霍南廷的銀子終於送出去了。一個年輕的乞丐說他曾把自己的爛衣裳賣給一位姑娘,那姑娘非常美貌,言語溫和,直到現在他還記得很清楚。在霍南廷的提醒下,乞丐也想出了具體的日子,還原出奚慈早上扮乞丐,晚上去攔路的真相。
不知不覺,四周的地上已經排滿了呼呼大睡的人,霍南廷和年輕乞丐還在努力回想:奚慈與眾不同的地方。漸漸頭昏腦脹的年輕乞丐憑著電光火石般的一點印象,告訴霍南廷:那位姑娘的手上好像有顆紅痣?
冷冽的寒意裏,霍南廷等待城門緩緩打開,一腔心思說不上是輕是重?
手上有紅痣的姑娘普天下不會只有阿姐,但這巧合讓人吃驚。纖瘦貌美,手帶紅痣……聽起來酷似阿姐的描述,讓霍南廷對‘乞丐姑娘’更加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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