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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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難想象,如此惡劣又憋屈的環境,一個女人要如何在這裏長期隱藏?
吳警官點頭:“極有可能。這些文件原本是放在衣櫃最底層的,我們查閱後,發現了被轉到範青蕓名頭上的,河銘公司資產的相關文件,上面也有親筆簽名,已經被收做了證物。我們還調查了那些資產,目前全都原封不動地停留在範青蕓的戶頭上。這些,現在已經可以物歸原主了。”
“那範青蕓人呢?”
“沒見到,我們來的時候,這裏就空無一人了。從各處堆積的灰塵來看,近期應該沒有人住。範青蕓應是曾經住過這裏,但已經走了一陣子了。”
我不禁再次打量這叫人難以置信的藏身之處,與其說是個房間,不如說就是個洞穴。為了掩護宋琪,範青蕓竟能忍受這等待遇!
“原來範青蕓一直從月行居出入,我怎麽沒早想到這種可能性。”我有些懊悔,如果早把蘇也的案子交給警方調查,會不會早就發現範青蕓了呢?
但吳警官卻一口否定了我:“她不從月行居出入。這裏還有個出口,也就是宋琪逃走的出口。”
說著,吳警官將剛剛推開的門又關了回去——而被那門遮住的背後,竟還有一扇門!
我們打開第二扇門,走了出去。
外面,是月行居的背面,和旁邊平行排列的房屋之間剛好留出一條縫隙,可以過一個人。但這裏的環境卻比小屋內還要糟糕!
四處堆積著長期沒人處理的垃圾不說,還有一個連通著下水道的開口,發出一陣陣惡臭。兩邊的墻角底下,有些坑坑窪窪的小洞,時不時竄出一群老鼠打鬧個不停。架靠著兩邊的墻,在兩米高的地方還搭著一層不透光的雨棚板,一直連到縫隙之外,將這裏遮擋得更是陰森
——這完全不是給人走的地方!
“這下面還可以走人,怕是連周圍的人都聞所未聞吧。”吳警官捂著鼻子,譏諷了一句。
我們不由得加快步伐,沒一會兒就走到了出口。
出口處,有一堵一米多高的墻攔住了去路。這個高度其實攔不住人,一個彈跳一撐臂就能翻過去。
吳警官不願再張口,用眼神指了指這墻,意思是“翻吧”。
我點了個頭,脫了外衣,跟他一起翻了出去。
縫隙外面是另一條類同於月行居大門處的巷子,但這裏的門店比月行居那邊少,冷清不少。再回頭看剛才翻出來的地方,若沒進去過,還真不會以為這裏面有路可走。這地方還真是隱蔽,難怪一直搜尋不到線索。
剛出來沒一會兒,吳警官的電話響了,只聽他對著電話說:“有目擊者?帶過來。”
很快,一名警員帶著一個陌生女子來了出口處。那女子很年輕,打扮得有些艷,看來應是某家店裏的。
吳警官指著那面墻問她:“你看見過有人從這裏出來?”
她直點頭:“看見過,看見過兩回,都是在後半夜。”
“後半夜?你後半夜來這裏做什麽?”
“嗨,我就是在這兒做按摩的呀。”她指了指不遠處的一家按摩店。
吳警官掃了一眼,接著問:“什麽時候看見的?”
“第二回大概是三個月前,第一回的話,還得再早一個月。”
“最近沒看見?”
她一邊思索一邊搖頭:“沒有。”
“昨天晚上呢?發現什麽動靜沒?”
“也沒有。昨晚店裏忙嘛,沒出來。”
吳警官張望了一周,又問:“你來這裏多久了?”
“不久,還不到半年。”
“不到半年……”吳警官低聲念叨,“這麽說你並不知道,那人是什麽時候來這兒,又是什麽時候走的了?”
女子搖搖頭。
“那你看清楚那人長啥樣兒了嗎?”
她皺眉:“晚上本來就黑,我看見的時候又離了點兒距離,那人蒙著臉,身上裹著大風衣,遮得嚴嚴實實的,根本看不見長相。”
“蒙著臉?裹著風衣?”
“是呀,就是故意不讓人認出來那種。”
“還是大半夜的,從這種奇怪的地方翻墻出來?”
“……可不是!”
吳警官皮笑肉不笑,道:“發現這麽可疑的人,你當時為什麽沒報警?”
“這……”女子顯得不知所措,“哎喲警察大哥,這種地方嘛,您知道的,本來就亂嘛。雖說你們常來整治,但總歸是有疏漏嘛,有個什麽奇怪的人,也不稀奇的。大夥兒都懂規矩,不能管閑事的!”
吳警官嘴角一抿:“那你也沒告訴過別人啰?”
“也就跟要好的姐們兒說過,她們都覺得,那人肯定就是個沒人管的瘋子。唉,也不知道是被哪家店逼瘋的姑娘,真可憐。”
“姑娘?”吳警官半瞇著眼盯著她,“我可沒說過是男是女,你不是說看不見長相嗎,憑什麽說是個女的?”
“肯定是個女的!”女子指了指那面墻,“這墻也不算很高吧,男的翻起來肯定很輕松,但那人翻得可吃力了,吃奶的勁兒都使出來了。我記得很清楚,尤其是第二回,看她胳膊扒了出來,使勁兒想蹭上去,可好半天都上不去,連我看著都著急。這麽費勁,還能是男的不成?”
吳警官再次打量那面墻,琢磨了一會兒,從衣兜裏掏出一張範青蕓的登記照來給她看:“想必你也不會有印象了,不過看一眼吧,萬一眼熟。”
女子看了照片後直搖頭:“不是她。”
“為什麽?”
“這照片雖然不是全身,但看得出來,這女的算瘦的。可我看到的那人,是個胖子。”
“胖子?”我和吳警官都吃了一驚。
***
詢問完那女子後,警員將她帶離。
他們走後,吳警官思忖般地念叨:“這裏面住過的人,不可能不是範青蕓吧?”
“我覺得,還是應該是她。”我說,“那些重要的文件,不大可能給別人保管。再說,目擊者看到的未必真實,衣服穿得多,或者衣服裏藏了東西,都有可能看起來胖。再者,成天蝸在那麽個腿腳都伸不開的地方,就是真變胖了,也不奇怪吧。”
他點點頭:“是啊,除了絕對不能露面的範青蕓,又會有誰願意躲在這種地方呢?”
我不禁又回頭望了一眼。想起那個陰潮小屋,和那條讓人直倒胃口的小道,心中就不免更覺驚嘆。能忍受住這地獄般的環境,這範青蕓,真不是個一般人!
“也不知道範青蕓現在被轉移到哪裏去了,又為什麽要轉移。”我一手托著下巴問。
吳警官呼了口吸,表示並無頭緒。
“那你們去追蹤宋琪了嗎?”我又問。
“正在追蹤。他通過範青蕓的住處逃跑,這罪名是沒跑了,接下來等待他的,就是全城通緝。”
“逃跑去向可有眉目?”
“暫時沒有,不過月行居那個姓鐘的女老板被我們控制了。這密道連通著月行居,她逃不了幹系。”
“她怎麽說?”
“也是個不好啃的骨頭,肯定是早有準備。她雖然承認和宋琪相識,卻不承認同他有深交,更斬釘截鐵地說自己並不知道臥室底下有密道。”
“怎麽可能不知道?”
“她的說詞是,這一片區域都是舊樓,她盤下月行居只不過這兩年的事兒,對構造並不清楚。昨晚宋琪去時,她以為只是去尋樂子,給她派了個小姐,之後就沒管了。但那小姐說,昨晚根本沒碰上宋琪。宋琪肯定是一進月行居就直徑去了密道,他跑去醉月居打工,也是為了尋這麽個機會。鐘老板說不知情,難以讓人信服。”
“那你們可有辦法讓鐘老板說實話?”
吳警官沒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反過來問:“如果鐘老板跟宋琪真是一條船上的,你覺得,她會知道宋琪的去處嗎?”
我認真地想了想,否定了:“不會。宋琪行事謹慎,哪怕是推心置腹的人,也不會讓對方知道重要情報。”
“所以嘛,鐘老板說不說實話,不是關鍵。這案子可以說,已經查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就是抓捕歸案。可這個抓捕,卻很可能遙遙無期。你看,範青蕓藏了這麽久都無人知曉,搜捕潘宏季也有一陣子了,也沒有眉目,可見他們的反偵查能力十分強!”
“嗯,宋琪既然決定要逃,就一定有萬全的計劃,不可能輕易落網。但我想不通一點,吳警官,你說宋琪,為什麽要逃呢?找不到範青蕓,他的罪名根本定不死,可現在一跑,還從這裏跑,不是不打自招嗎?”
“是啊,我也沒想通這一點。我們剛發現密道跟進去時,小黑屋那兩道門都是開著的,一點兒沒有隱藏逃跑路徑的意思。之後我們在小屋各處,包括兩扇門的把手,範青蕓簽了名的資料,還有路口那面墻上,都查到了多處宋琪留下的指紋,可謂鐵證如山。苦心隱藏了那麽久,突然間放棄,毫不掩飾地坦白了他和範青蕓有關系,確實是費解。”他說著,話音一轉,“誒,話說你們給他的催款單什麽時候到期?”
“只剩最後三天了。”
“哦,莫非是眼看著連房產都要沒,耐不住狗急跳墻了?”
“不應該,哪怕變得一窮二白,憑他宋琪的本事也不可能風餐露宿,怎麽都比做逃犯強吧。按理說,他本來還有機會搏一搏,看能不能使些手段取到那些資產,可這樣一來,他不是把這些資產拱手送還給我們了麽?”
“嗯,你說得有道理。所以說,一定存在一個鐵打的理由,讓宋琪萬不得已,選擇了逃跑。”
“是。”我鄭重點頭,“只是我們不知道,這個理由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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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警官點頭:“極有可能。這些文件原本是放在衣櫃最底層的,我們查閱後,發現了被轉到範青蕓名頭上的,河銘公司資產的相關文件,上面也有親筆簽名,已經被收做了證物。我們還調查了那些資產,目前全都原封不動地停留在範青蕓的戶頭上。這些,現在已經可以物歸原主了。”
“那範青蕓人呢?”
“沒見到,我們來的時候,這裏就空無一人了。從各處堆積的灰塵來看,近期應該沒有人住。範青蕓應是曾經住過這裏,但已經走了一陣子了。”
我不禁再次打量這叫人難以置信的藏身之處,與其說是個房間,不如說就是個洞穴。為了掩護宋琪,範青蕓竟能忍受這等待遇!
“原來範青蕓一直從月行居出入,我怎麽沒早想到這種可能性。”我有些懊悔,如果早把蘇也的案子交給警方調查,會不會早就發現範青蕓了呢?
但吳警官卻一口否定了我:“她不從月行居出入。這裏還有個出口,也就是宋琪逃走的出口。”
說著,吳警官將剛剛推開的門又關了回去——而被那門遮住的背後,竟還有一扇門!
我們打開第二扇門,走了出去。
外面,是月行居的背面,和旁邊平行排列的房屋之間剛好留出一條縫隙,可以過一個人。但這裏的環境卻比小屋內還要糟糕!
四處堆積著長期沒人處理的垃圾不說,還有一個連通著下水道的開口,發出一陣陣惡臭。兩邊的墻角底下,有些坑坑窪窪的小洞,時不時竄出一群老鼠打鬧個不停。架靠著兩邊的墻,在兩米高的地方還搭著一層不透光的雨棚板,一直連到縫隙之外,將這裏遮擋得更是陰森
——這完全不是給人走的地方!
“這下面還可以走人,怕是連周圍的人都聞所未聞吧。”吳警官捂著鼻子,譏諷了一句。
我們不由得加快步伐,沒一會兒就走到了出口。
出口處,有一堵一米多高的墻攔住了去路。這個高度其實攔不住人,一個彈跳一撐臂就能翻過去。
吳警官不願再張口,用眼神指了指這墻,意思是“翻吧”。
我點了個頭,脫了外衣,跟他一起翻了出去。
縫隙外面是另一條類同於月行居大門處的巷子,但這裏的門店比月行居那邊少,冷清不少。再回頭看剛才翻出來的地方,若沒進去過,還真不會以為這裏面有路可走。這地方還真是隱蔽,難怪一直搜尋不到線索。
剛出來沒一會兒,吳警官的電話響了,只聽他對著電話說:“有目擊者?帶過來。”
很快,一名警員帶著一個陌生女子來了出口處。那女子很年輕,打扮得有些艷,看來應是某家店裏的。
吳警官指著那面墻問她:“你看見過有人從這裏出來?”
她直點頭:“看見過,看見過兩回,都是在後半夜。”
“後半夜?你後半夜來這裏做什麽?”
“嗨,我就是在這兒做按摩的呀。”她指了指不遠處的一家按摩店。
吳警官掃了一眼,接著問:“什麽時候看見的?”
“第二回大概是三個月前,第一回的話,還得再早一個月。”
“最近沒看見?”
她一邊思索一邊搖頭:“沒有。”
“昨天晚上呢?發現什麽動靜沒?”
“也沒有。昨晚店裏忙嘛,沒出來。”
吳警官張望了一周,又問:“你來這裏多久了?”
“不久,還不到半年。”
“不到半年……”吳警官低聲念叨,“這麽說你並不知道,那人是什麽時候來這兒,又是什麽時候走的了?”
女子搖搖頭。
“那你看清楚那人長啥樣兒了嗎?”
她皺眉:“晚上本來就黑,我看見的時候又離了點兒距離,那人蒙著臉,身上裹著大風衣,遮得嚴嚴實實的,根本看不見長相。”
“蒙著臉?裹著風衣?”
“是呀,就是故意不讓人認出來那種。”
“還是大半夜的,從這種奇怪的地方翻墻出來?”
“……可不是!”
吳警官皮笑肉不笑,道:“發現這麽可疑的人,你當時為什麽沒報警?”
“這……”女子顯得不知所措,“哎喲警察大哥,這種地方嘛,您知道的,本來就亂嘛。雖說你們常來整治,但總歸是有疏漏嘛,有個什麽奇怪的人,也不稀奇的。大夥兒都懂規矩,不能管閑事的!”
吳警官嘴角一抿:“那你也沒告訴過別人啰?”
“也就跟要好的姐們兒說過,她們都覺得,那人肯定就是個沒人管的瘋子。唉,也不知道是被哪家店逼瘋的姑娘,真可憐。”
“姑娘?”吳警官半瞇著眼盯著她,“我可沒說過是男是女,你不是說看不見長相嗎,憑什麽說是個女的?”
“肯定是個女的!”女子指了指那面墻,“這墻也不算很高吧,男的翻起來肯定很輕松,但那人翻得可吃力了,吃奶的勁兒都使出來了。我記得很清楚,尤其是第二回,看她胳膊扒了出來,使勁兒想蹭上去,可好半天都上不去,連我看著都著急。這麽費勁,還能是男的不成?”
吳警官再次打量那面墻,琢磨了一會兒,從衣兜裏掏出一張範青蕓的登記照來給她看:“想必你也不會有印象了,不過看一眼吧,萬一眼熟。”
女子看了照片後直搖頭:“不是她。”
“為什麽?”
“這照片雖然不是全身,但看得出來,這女的算瘦的。可我看到的那人,是個胖子。”
“胖子?”我和吳警官都吃了一驚。
***
詢問完那女子後,警員將她帶離。
他們走後,吳警官思忖般地念叨:“這裏面住過的人,不可能不是範青蕓吧?”
“我覺得,還是應該是她。”我說,“那些重要的文件,不大可能給別人保管。再說,目擊者看到的未必真實,衣服穿得多,或者衣服裏藏了東西,都有可能看起來胖。再者,成天蝸在那麽個腿腳都伸不開的地方,就是真變胖了,也不奇怪吧。”
他點點頭:“是啊,除了絕對不能露面的範青蕓,又會有誰願意躲在這種地方呢?”
我不禁又回頭望了一眼。想起那個陰潮小屋,和那條讓人直倒胃口的小道,心中就不免更覺驚嘆。能忍受住這地獄般的環境,這範青蕓,真不是個一般人!
“也不知道範青蕓現在被轉移到哪裏去了,又為什麽要轉移。”我一手托著下巴問。
吳警官呼了口吸,表示並無頭緒。
“那你們去追蹤宋琪了嗎?”我又問。
“正在追蹤。他通過範青蕓的住處逃跑,這罪名是沒跑了,接下來等待他的,就是全城通緝。”
“逃跑去向可有眉目?”
“暫時沒有,不過月行居那個姓鐘的女老板被我們控制了。這密道連通著月行居,她逃不了幹系。”
“她怎麽說?”
“也是個不好啃的骨頭,肯定是早有準備。她雖然承認和宋琪相識,卻不承認同他有深交,更斬釘截鐵地說自己並不知道臥室底下有密道。”
“怎麽可能不知道?”
“她的說詞是,這一片區域都是舊樓,她盤下月行居只不過這兩年的事兒,對構造並不清楚。昨晚宋琪去時,她以為只是去尋樂子,給她派了個小姐,之後就沒管了。但那小姐說,昨晚根本沒碰上宋琪。宋琪肯定是一進月行居就直徑去了密道,他跑去醉月居打工,也是為了尋這麽個機會。鐘老板說不知情,難以讓人信服。”
“那你們可有辦法讓鐘老板說實話?”
吳警官沒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反過來問:“如果鐘老板跟宋琪真是一條船上的,你覺得,她會知道宋琪的去處嗎?”
我認真地想了想,否定了:“不會。宋琪行事謹慎,哪怕是推心置腹的人,也不會讓對方知道重要情報。”
“所以嘛,鐘老板說不說實話,不是關鍵。這案子可以說,已經查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就是抓捕歸案。可這個抓捕,卻很可能遙遙無期。你看,範青蕓藏了這麽久都無人知曉,搜捕潘宏季也有一陣子了,也沒有眉目,可見他們的反偵查能力十分強!”
“嗯,宋琪既然決定要逃,就一定有萬全的計劃,不可能輕易落網。但我想不通一點,吳警官,你說宋琪,為什麽要逃呢?找不到範青蕓,他的罪名根本定不死,可現在一跑,還從這裏跑,不是不打自招嗎?”
“是啊,我也沒想通這一點。我們剛發現密道跟進去時,小黑屋那兩道門都是開著的,一點兒沒有隱藏逃跑路徑的意思。之後我們在小屋各處,包括兩扇門的把手,範青蕓簽了名的資料,還有路口那面墻上,都查到了多處宋琪留下的指紋,可謂鐵證如山。苦心隱藏了那麽久,突然間放棄,毫不掩飾地坦白了他和範青蕓有關系,確實是費解。”他說著,話音一轉,“誒,話說你們給他的催款單什麽時候到期?”
“只剩最後三天了。”
“哦,莫非是眼看著連房產都要沒,耐不住狗急跳墻了?”
“不應該,哪怕變得一窮二白,憑他宋琪的本事也不可能風餐露宿,怎麽都比做逃犯強吧。按理說,他本來還有機會搏一搏,看能不能使些手段取到那些資產,可這樣一來,他不是把這些資產拱手送還給我們了麽?”
“嗯,你說得有道理。所以說,一定存在一個鐵打的理由,讓宋琪萬不得已,選擇了逃跑。”
“是。”我鄭重點頭,“只是我們不知道,這個理由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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