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3章 番外:《榮景笙回憶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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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的人生,是從見到爸爸的那一刻開始的。我的這本回憶錄也將從五年前的那一刻開始。至於那之前的事情,我沒有什麽興趣再去回憶,請原諒。

五年前,我記得應該是1968年的6月,具體是哪一天我就記不清了。那個時候媽媽已經去世兩個月,我暫時住在她的表妹家裏。這位表姨母打算養我到十六歲,然後讓我跟著他的大兒子出海當個水手,這樣我就能掙錢還債了——媽媽重病的時候,借了她很多錢。

然後,有個很熱的下午,我們住的那條巷子突然來了很多車。總得有七八輛吧?開頭的一輛還是警車,場面很嚇人。我和幾個表弟正在路中間踢球,它們過來的時候,我們就排成一隊站在路邊讓道。那些車從我們身邊開過去,走了沒多遠,中間最氣派的那輛突然停了下來,結果它後面那輛差點撞到它屁股上。

剎車的聲音很大,我們都嚇得站到墻角裏去。這時候有個人從最氣派的那輛車上下來。我發覺他在看我。有個人跟著他下車,對他說:“先生,還沒到呢。”

他說:“都山。”

聲音很小,但是我知道他是在叫我。

我本能地應了一聲,然後又覺得很奇怪,這個人陌生人為什麽會知道我的名字。

大家一定都猜到了,這個人就是我爸爸。

這裏先打斷一下,說說那個時候爸爸的樣子。他穿著白色的襯衫,深灰色的西褲和黑色的皮鞋,就是城裏有錢的先生們最常見的打扮。不過我認為他是很不合適穿成那樣的。我剛見到他的時候,他看起來非常年輕。大家去找他競選國會議員的宣傳照片看看就知道了,雖然已經三十歲,但是看起來只有二十歲左右。穿著那樣一身衣服顯得很老氣。

我應了以後,他就朝我走了過來。我有點害怕。巷子裏有一汪積水,他就直接踩在水裏。我覺得很可惜,那雙皮鞋會被水泡壞的。

但是他根本就沒有看腳下。他看著我,又叫了一次:“都山。”

我想我一定是幹什麽壞事了,不然不會有這麽多人來找我,前面還有警察呢。我把球扔給離我最近的表弟,撒腿就跑。沒想到警察比我還快。有個家夥攔在我前面,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推了回去。警察說:“小家夥,別跑,榮先生有事找你。”

我很惱火。“小家夥”?我已經十五歲了。只不過因為吃得少,所以看起來比較瘦小。我很用力地掙紮,說:“我沒有偷東西!沒有打人!你們找錯人了!”

然後那個人就笑了。他做了個手勢,警察就松手放開我了。他問我:“你叫都山?”我說:“是啊!你要幹什麽?”

他問我:“能不能帶我去見你的姨母?我有事想和她商量。”

聽說是找姨母,我就放心了。他們一大群人跟在我後面一起回去,表姨母嚇了一跳。他說要和表姨母談談,他們兩個就關到廚房去說了一會兒話。沒過多久他們就出來了。姨母介紹說:“景笙,這位是國會議員,榮啟元先生。”然後他緊接著對我說:“我是你爸爸,你跟我回去。”

我覺得很荒唐,所以就一句話都沒有說。

前面我已經說過了,他看起來非常年輕,我覺得他只比我大了幾歲。怎麽可能是我爸爸呢?

但是他拿出一封信來給我看。那裏面有一張紙,還有一張我和媽媽一起拍的照片。紙上是我媽媽的字跡,大意是說照片上的這個男孩是你的兒子,我就快死了,沒辦法再養活他。你如果想要他,可以到以下地址我表妹家去。後面寫的就是姨母家的地址。字也的確是媽媽的字跡。

我還是覺得很荒唐。

我問他:“你沒搞錯吧?我媽媽和無數男人睡過覺,他們都可能是我爸爸。”

我從小就不知道爸爸是誰,無聊的時候也會想象一下爸爸是什麽樣子的。他的樣子太不像了,太年輕了不說,還長得一點都不像我。如果你們也像我這樣,糊裏糊塗過了十幾年,然後突然有個比你們大不了多少的男人冒出來說是你爸爸,你們肯定也會覺得很荒唐的。

他顯得有點難堪。大概是因為周圍還有別人的緣故。

但是姨母在我屁股上用力掐了一下。我知道她的意思是“答應這個男人”。也就是說,她不想再留我了。我想他大概給了姨母什麽好處吧。於是我問他:“媽媽欠姨母很多錢,你能幫我還嗎?你還了我就跟你走。”

我並不是就那樣確認了他就是我爸爸。我答應跟他走的第一個理由是,既然姨母不想再照顧我,那我到哪裏都無所謂。他看上去還是挺有錢的,如果他願意幫我還債,我以後的生活大概不會比做水手更差。

第二個理由是,他長得挺好看的。我想大家都是一樣的,對好看的東西,都會心軟一些。

他說:“這個你不用擔心。所有的事情我都會處理的,你只要跟我回去就行了。”姨母似乎是害怕我會後悔,馬上就回去閣樓上把我所有的東西——當然也只是很少的一點東西——都收在一只布袋裏,還摸著我的腦袋說“乖乖要聽爸爸的話”。他真的給了姨母一大沓錢,據我目測,應該足足有媽媽欠的錢的兩倍。他說為了感謝姨母這些天照顧我。姨母很開心,結果又拿了一些水果塞到我的布袋裏,叫我帶回“家”去吃。我記得有幾只橙子和番石榴。

然後我就跟著他上了那輛很氣派的車。覺得自己很像是他剛買下的小貓小狗之類的東西。車裏鋪著地毯,我踩上去以後才想起來自己還光著腳。因為平時習慣了,走在地上的時候是不會留意到的。但是坐下來以後我才發現我的腳真的很臟。整天在積水裏面跑來跑去,上面都結了一層硬硬的泥垢。腳趾甲長的很長,裏面都是黑黑的泥,當然手指甲也是。我全身都臟,頭發上還有很臭的汗味,所以坐在那樣幹凈舒服的地方反而覺得不自在。怎麽個不自在法呢……我想就像是一只田螺突然被人從殼裏面扯出來那種感覺。我抱著那個布袋不停地扭,他問我:“你哪裏不舒服嗎?”

我搖頭。他又說:“你不用怕,我以前是醫生,你有什麽不舒服都可以告訴我。”

我這種人要是會生病就怪了。但是身上也確實不舒服得很。想起來似乎還有些癢,所以我說:“身上有點癢。”他說:“等回到賓館我給你看看。”我問他:“你不是說回家嗎?去賓館幹什麽。”他說:“我們家在花都,明天才有飛機回去,得先在琉璃住一晚。”

我承認那個時候我想歪了。我不相信他是我爸爸,所以總要給他想一個把我帶回去的理由。我曾經聽說一些有錢的男人會買十幾歲的男孩回去,然後要他們像女人一樣伺候自己。在他說出“賓館”兩個字的時候,我立刻就想到了那些事。

家在花都,明天才有飛機……這些東西都是我看不到的,當然也可以認為是借口。

從那以後我就不說話了。他一路都在問我是不是癢得難受,我也不回答。後來真的帶著我去了琉璃最大的賓館。走到前臺的時候他突然問我,是想自己住一個房間還是和他住一個房間。我故意說想自己住。他於是又要了一個房間,但是指定一定要在他隔壁。然後又給了前臺的小姐一些錢,請她去幫我買一些衣服鞋襪回來。

我跟著他乘著電梯上了樓。他沒有回自己的房間,而是把鑰匙交給我,讓我試著自己開門。我一擰鑰匙門就開了,他用很假的語氣誇我聰明。於是我有了他給我的第二個印象,虛偽。

沒錯,直到現在我都覺得他是個十足虛偽的人,但是這一點都不妨礙我愛他。

進了房間以後,他說:“你最好先洗個澡,這樣我可以給你看看你哪裏癢得不舒服。”我自己進去浴室,剛擰開水龍頭沖自己的腦袋,就聽到他在外面問:“我沒有歧視你的意思——但是如果你有什麽東西不會用,記得叫我。”

我沒有理他,痛痛快快洗了個澡,從頭到腳都洗了——用光了裏面所有的洗發水和香皂,然後穿著賓館的浴袍出去。他坐在一把椅子裏,不知道在想什麽。我走過去的時候他問:“怎麽樣?還覺得癢嗎?”我點頭。他拉著我走到窗邊,然後拉開了窗簾,在很亮的光下面檢查我的胳膊和後背。

然後我聽到他說:“你背後有幾個疹子。不要緊的,擦點藥膏就好了。你自己呆在房間裏可以嗎?我去給你買藥。”

我問他:“為什麽不叫別人去呢?”

他說:“你有點營養不良,我得給你買些別的藥補充維生素和鈣,不然你就長不高了。這些和別人說起來很麻煩,不如我自己去。”他幫我開了房間的電視,然後走了。

我坐在那裏看電視,但是一點都看不進去。腦子裏都是奇怪的念頭。他究竟要帶我回去幹什麽呢?我什麽都不會,大字不識幾個,還很瘦,就是殺了我也割不了幾斤肉。中間我有想過要不要逃走,結果還是決定再等等看。如果他真的想幹什麽壞事,我再逃走也不遲。

一個小時以後,那位前臺小姐抱著一大堆紙袋和紙盒來敲門。她把那些東西放下,然後又把剩下的零錢都給我了。我什麽都沒說,她臨走的時候問我能不能替她問議員先生要個簽名。我已經忘了他是國會議員這回事,就說:“我不認識什麽議員先生。”關了門。

他很快就回來了,真的買了一管治皮炎的膏藥還有一堆各種各樣的瓶子。藥當場擦了,然後換上了新穿的衣服。酒店的侍應生送晚飯上來,我們就在我的房間吃了。吃過飯他開始給我配藥,然後說:“我們家的孩子都是請裁縫來做衣服的,現在趕不及了,只好先穿買的。回去再給你做新的。”

我想,原來他還有別的孩子啊。

我問他:“你有很多孩子麽?”

他說:“不多,連你在內一共三個。你還有兩個弟弟,一個九歲,一個十歲。等回到家你就能看到他們了。你現在是大哥了,以後要照顧弟弟,知道嗎?”

他說得跟真的一樣,我還是不願意相信他是我爸爸。

沒想到他掏出錢包給我看。裏面夾著一張照片,他蹲在草地上,抱著兩個差不多一樣大的男孩;在他們旁邊有個小老頭——也就是我爺爺背著手站著。他說:“你知道我為什麽一眼就認出你來了麽?因為你雖然不太像我,卻像足了你爺爺年輕的時候。等回到花都我就帶你回去見爺爺和太爺爺,他們都很高興看到你回去的。”

我想,我怎麽可能像那個小老頭。我還是,不相信。

“不過我們家裏還有位老人家,他也很期待著你回去。那就是我的爺爺,也就是你的太爺爺。家裏還有很多叔叔伯伯和堂兄弟,他們都會很照顧你的。”

他越說越像真的了,什麽奇怪的事情都沒有出現,我覺得有點失望。我直接問他:“餵,你今年幾歲?”

他說:“雖然你現在可能不習慣……但是我希望你盡可能地,叫我‘父親’或者‘爸爸’。”

我叫不出來。對著那麽年輕的一個人,真的辦不到。

我不出聲,他把一大把藥片放到我手裏:“用溫水吃下去就可以了。沒什麽事的話就早點睡覺吧。你現在很需要充足的睡眠。”

他把我留在房間裏,說如果有什麽事可以去隔壁找他。

我倒在床上,一頭睡到第二天大亮。這就是我和爸爸在一起過的第一天。大家也許會怪我為什麽要把這些亂七八糟的小事都寫出來。其實我寫下這些,坦率來說也是為了給自己辯護。為什麽我在以後的時間裏會做那麽多的,大家都覺得很難以接受的舉動,現在想想其實只不過是因為不信任罷了。

我從一開始就不相信他是我爸爸,即使到後面做了血液檢查之後我還是不信。所以我覺得他沒有從父親的立場管教我的資格。然而在我不得不相信這是個事實之後,我回想他一開始對我的態度,又覺得說不上有多麽地關心或者疼愛。他無論給我做什麽,我都覺得中間似乎隔著一層玻璃。這讓我很難受,因為我在許許多多的家庭裏面住過,別人家的父子並不是這樣的。

後來,我所做的一切,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的,都是為了把這層玻璃敲破。

我想我現在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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