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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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之後,程宓出院。
葉少校心疼她心疼得緊,可心裏又急,生怕已經變成粘人麥芽糖的小蜜糖還會因種種意外離開自己,於是一出院就開車左拐買了戒指訂了婚,牢牢套好了,接她回葉家別墅,軍令一下,在自己回來之前不準出別墅半步,飲食起居有周姨全權負責,等自己回來之時就是他們婚禮之日。安排好一切這才放心,不是他杞人憂天,而是心臟實在已經脆弱得傷不起。
於是在接下來的一個星期中就再也沒有出現過,葉少校開始像指揮戰爭一樣運籌帷幄,憑一己之力排除萬難,回到上海軟硬兼施說服葉父葉母,葉父葉母想起他剛死的親弟弟,夫妻倆年紀大了,僅剩下這一個兒子,自然縱容了許多,加之葉堇默在父母面前大力宣揚程宓替他擋子彈的偉大英雄事跡,要是沒有她葉家就斷子絕孫了,葉父葉母終於答應婚禮。
然後他再回到H市,隨便找了幾個人,講了幾句話為程宓的養父劉華強伸冤翻案,送劉華強到劉家時順便和程宓的養父養母養妹商量好,屆時就請他們以程宓的娘家人去上海參加婚禮。
然後自己就立馬回了別墅去見被豢養多日的程宓,開門的時候葉少校竟感覺到了一種古時軍人征戰歸家,見到經年未見的妻子時的那種激動。這才一個星期啊,自己居然就已經是多年未見的感覺了,那麽之前的好幾年,他究竟是怎麽熬過來的呢?
程宓正在後花園裏和月餅玩得開心,絲毫註意不到進了門以後馬上讓周姨噤聲,近乎無聲靠近的他。現在如果這只咬著飛盤高高躍起的肥狗也可以算作是一抹風景,那麽就是程宓站在地上看風景,看風景的葉堇默在門後看程宓。
葉堇默看不下去了,愛的人就近在咫尺,傻子才會只是用眼睛看。他輕手輕腳地推開玻璃門,解除他們之間的最後一層分隔,還好月餅正玩飛盤玩得不亦樂乎,沒有不識好歹地過來壞了主人的好事,很乖,待會兒賞它吃骨頭。
程宓正好接過月餅叼回來的飛盤的時候,忽然眼前一黑被誰給蒙住了眼,她當下的第一反應就是……完了,別墅裏進賊了。
周姨肯定是已經被弄暈了,葉堇默又不知道歸期是什麽時候,要是他在的話,肯定十幾個小毛賊都跟玩似的啊,可是他不在,說不定自己怎麽死的都不知道。唉,一個家沒個男人就是不行啊。這富人區的保安是擺設嗎?上次被言少熙他們黑道的人劫走也就算了,現在居然連賊骨頭都進得來,以後自己算是對這裏有陰影了。
兔子急了還會咬人,女人被逼急的時候也是很可怕的,程宓想起手裏還捏著個逗狗的飛盤,對方好像也沒拿什麽兇器對著她,於是反手一個飛盤就正好砸到了“賊骨頭”的肩上。震得手發麻,飛盤應聲而碎,好一身肌肉,看來還是個練過的。
她知道這種級別的殺傷力對練家子來說幾乎為零,只不過自己白白報銷一個飛盤。有點糾結地擡起腦袋,表情便突然一下子變得很僵硬。
“你,你,你……什麽時候回來的?”
“剛剛。”葉少校無語地說,他居然被一個占滿月餅口水和牙印的飛盤給打了,而且還是結結實實正中的那種,簡直太丟臉了。以後和別的軍官在一起聊天的時候,要是談論起平生受過的武器傷害,別人都是高大上的刀劍槍炮,可他是一個狗用飛盤……想想就感覺再也不會愛了。他從前一直以為自己的小蜜糖是單純可愛的,六年前開始見識到了她的勇敢堅強,現在,直到他的肩膀中了一盤,終於還見識到了她的剽悍,上帝保佑,不要讓他再見到其他的面了。
這個時候見到自己心愛的飛盤意外陣亡了的月餅淒淒慘慘戚戚地跑過來,雖然主人回來了它很開心,可是,它的飛盤……
葉堇默踢開了本來還想賞骨頭,現在卻睜著一雙無辜委屈的大眼睛看他讓他很煩的月餅,無奈月餅仗著實打實的體重不肯輕易被踢走,賴在原地守著它的飛盤屍體。葉少校也懶得顧它,心裏憋了許久的躁動早就忍不住,就在它的頭頂上一把抱住了程宓,月餅只覺得天一下子黑了。
“阿宓,你說,一見面就給我這麽大份禮,我該怎麽回報你呢,嗯?”他下巴抵著程宓的腦袋,聲音聽上去無比地深沈有磁性,尤其是最後一個語氣詞用的,程宓簡直快要灘在他懷裏了。
她被兩條有力的手臂緊緊地箍在一個熟悉的懷裏,嗅著熟悉的味道,GIORGIO ARMANIGUI貴族清新香水雪松香型,怎麽剛剛就沒感覺出來呢?不過,也不能怪她,那種情況下誰還有思考能力嘛。
“我……那你就陪我一起看月餅鉆圈吧,我剛教的。”
程宓自以為找了一個很好的回禮方式,沒想到話音剛落就被葉少校義正言辭地拒絕了,他說:“月餅表演不了。”
“為什麽?”程宓疑惑。
“因為它死了。”
“……”
只見葉堇默隨手做了一個槍的形狀,朝著月餅“啪”了一下,原本還在悲傷地試圖用口水粘好飛盤的月餅就立即慢慢地,不情不願地翻了個身,挑了個幹凈且不壓住飛盤的地方直挺挺地躺在了下去。
呃,這個技能,為什麽她不知道?
“……好吧,你直接說你想怎麽樣吧。”程宓看開了,跟腹黑比?呵,她連他的狗都比不過。月餅,你這樣以後咱倆還能在一起愉快地玩耍嗎?
葉少校笑了笑,從休閑西裝的口袋裏拿出了一個小盒子。
深紅色的細絨布撒過金粉,盒身綁著一條金色的絲帶。然後,修長的手打開盒子,在月餅騰開的地方單膝跪地,兩只手拿著盒子,遞到她的面前:
“阿宓,嫁給我吧。”
陽光毫無阻攔地從外界往玻璃花園裏灑下,鉆石耀眼奪目,每一個角度都能光芒萬丈,就算是在白天也璀璨得像一顆夜明珠。可是,就算其他的一切都可以變得暗淡,也比不過他的那兩只眼睛,如同黑夜裏最亮的兩顆星,不僅會讓人入迷,而且是那麽堅定,如北極星一般永遠為她指引方向,讓她哪怕走丟了那麽多年,也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這句話本來很多年前我就要對你說,可是卻到現在才說,希望不會太晚。”他的聲音如大提琴般誘人,語氣裏又有一種特有的堅持肯定,眼中盛滿了情光,嘴角勾起的弧度恰到好處,“阿宓,對不起,讓你在外面顛沛流離了那麽久,現在,回家吧,我會用我的生命保護你。”
回家吧,阿宓。
六年了,沒有家的生活,像是一個流浪者,又像是一片浮萍,所以她用表面的熱情渴望感情,用內心的冷漠保護自己。但是,並沒有因此尋覓到什麽,直到遇見他,是初識?是重逢?這都不重要了,他們的緣分豈是一世可以說完的,修得今生的緣,需是多少個前世才能修成。她就在他的靈魂裏,怎麽離得開?他,便是她的家。
回家吧,你回來,不管多大風多大雨,他來接你,
一只手捂著臉哭泣,另一只手被擡起,套上了戒指,微涼的觸感緩緩滑過手指。最後,一個吻輕柔地落在手背上,溫暖的,又是滾燙的,像一個烙印,宣誓,宓已歸家。
一個月之後,葉堇默和程宓在上海市舉行令人矚目的浩大婚禮,在葉氏集團大少爺和軍政少校雙重身份的光環下,葉少校的婚禮自然是政界商界,名流名人紛紛來齊,已然匯集了上海市乃至全國的所有高端人士。
葉父葉母從容應對,只是女方那裏只來了父親和妹妹,孟梅臨時說身體不舒服,葉堇默和程宓都知道是她覺得尷尬,其實劉家人知道她的真實身份居然是破產的集團千金時都有些尷尬,只不過孟梅大概是還記得潑她的那杯水所以更加尷尬,他們也不好強求。
婚禮一切事宜都由男方負責,程宓作為新娘子婚前卻也不輕松,親自給劉華強和劉之忻買了衣服,惡補高端人士的禮儀,到了婚禮那天只要永遠只用“對”“是”“好”“嗯”“呵呵”回答,萬不得已說話時每句話不超過三個字,才終於沒有拆了這場婚禮的臺。
婚禮上衣香鬢影,觥籌交錯的場景自不必細說。到處都是“我家公司去年盈利不好,才賺了兩個多點億,現在生意不好做啊”、“上個月去迪拜談石油生意的時候,王子邀請我去他家玩,他家那幾頭獅子老虎我看著好,也買了幾只,不過國內不能養,現在只好養在那邊的別墅裏專門找個人管著”等等看似隨意其實刀光劍影的對話。
主持人講完了開場白和互問願不願意的話,輪到新人互換戒指。葉堇默替程宓套上專門定制,全球唯一的鉆戒,擡起她的手放到唇邊吻了一下,眼角含笑含情。程宓今天穿的婚紗也是獨家定制的,歐洲的頂級團隊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手工縫制,不僅布料上乘,而且胸口,腰間,裙身上所有的點綴全是真正的施華洛世奇水晶,抹胸收腰百褶,平常而不平庸。精致的妝容美麗又清透,整個人就像一個櫥窗裏的芭比娃娃。她尤其喜歡的是這雙十五公分的水晶鞋,她只要微微一擡頭就可以看到葉堇默了,再也不是從前悲催的仰頭。
然後是程宓給葉堇默戴上戒指,當然也是用的他的錢。
最後主持人說:“現在,新郎可以親吻他的新娘了。”
臺下是來賓送去給這對相識了幾乎二旬的新人最美好的祝福。
程宓羞澀地低下了頭,雖然不是沒親過,而且在醫院那次還是自己主動,可現在畢竟是在眾人面前,她不可能做到坦蕩蕩。
像葉少校就很坦蕩蕩了,攬過她的肩,甚至還勾起她的下巴,一低頭就湊了上去,滿臉享受,像是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存在。
他會不會親的也太久了?程宓開始想,不過慢慢地也已被感染得忘情,當你全心全意愛著一個人的時候,的確是會註意不到別的任何人的。
十八年的相識,六年的愛恨癡纏,沒有人能說清值不值得,只知愛情,是不講付出與回報的。愛著你已經是一種習慣,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是我深埋在心底,沈默昔年的秘密。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一 葉堇默(1)
他叫葉堇默,葉是葉氏集團的葉,堇是家族裏規定的他這一輩用的字,默是恭默思道的意思。他是家裏的長子,底下還有一個小了四歲的弟弟,父母希望他以一生謙恭緘默的態度去思考人生道理,做家族的驕傲,做弟弟的榜樣。
他以為他的一生也就是這樣的,步步按照家裏為他安排好的路走,恭敬孝順,完美高貴。幼時就開始接觸集團裏的商業管理,將來會直接接手,接著把家族企業傳承下去,他還會娶一個門當戶對的妻子,生出葉氏的繼承人,然後再一代代地傳下去。
他並沒有覺得有什麽不好,像是一只從出生開始就被關起來的狗,沒有見過外面的天空,當然也就不會渴望。而且上一代已經默許了的婚姻,上海市另一個和葉氏比肩的家族集團,程氏的獨生女程宓,他很愛她。 那是一種“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同居長幹裏,兩小無嫌猜”的純真感情,在骯臟腐敗的商界聯姻裏頑強珍貴地開出一朵清新的花。
他第一次見她,是在隨家裏回到葉氏老家H市探親的時候,葉氏集團的創始人,也就是他的曾祖父是H市土生土長的人。青年時離開故土來到上海市創業,用潮鄉人猛進如潮的精神硬是打出一片天下,於是才有了如今越來越大的葉氏集團。葉家人每年在曾祖的忌日都要回到H市拜祭,既是不忘曾祖創業的艱辛,也是衣錦還鄉,造福鄉親,H市小學還是他出生的那年葉氏捐的。
那年他七歲,隨大人拜祭完了曾祖的墓,總會覺得有些無聊,平時在上海高樓大廈見慣了,來到H市見到新景象,壓制許久的孩童心理還是被激發了出來。在第二天一家人連同七八個保鏢一起到紫薇山的時候,偷偷地溜了出來,小小的身體飛快地往石梯上跑,那一刻,他居然有種禁錮良久的野性釋放出來的快感。可畢竟年紀小體力不足,跑到半山腰就跑不動了,他轉頭看見一個景點,就往那邊走。
原來是新月派詩人徐志摩的墓,他從小就聽家裏講H市的事情,對H市的歷史簡直了如指掌。徐志摩,金庸表兄,留學英國劍橋,胡適說他一生追求愛、自有與美,後因飛機失事罹難。詩人的墓建在林木蔥翠之中,兩側有兩塊詩卷狀的石碑,左邊刻的是《偶然》裏的名句:
我是天空裏的一片雲,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他看著這句詩,忽然之間聽到背後有一個聲音,猛地一回頭。然後,他想,自己可能已經分不清現實與幻覺,因為他見到了屈原《九歌》裏的山鬼。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帶女蘿。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小小的女孩子,穿著件白裙,長發及腰,笑容純真而鮮妍,彎彎的眸,像一輪新月,嘴角有一對淺淺的酒窩,就如一朵雲,投影在了他的波心。
他訝異,更歡喜,但就在下一秒,有好幾道聲音不識好歹地喊了過來:
“小姐在那裏,快快快!”
“我們家少爺也在,你們幾個快一點!”
兩隊保鏢搜山似的還是找了過來,原來她也是個逃出來玩的富家千金,葉堇默不及多想,向來拘束的他突然也有了一種不舍的感覺,忍不住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小女孩這才註意到他,笑了笑,仰著頭睜著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望著他沒有戒備地軟聲說:“我叫程宓。哥哥,古代有一個大美女的名字裏也有阿宓的這個字哦,不過阿宓的宓,是念作蜜糖的宓。”
很快,保鏢已經跑過來了,各自護送各家的小祖宗回去,葉堇默回過頭朝程宓一笑。
蜜糖?
很好,小蜜糖阿宓,等你長成了洛神甄宓,他就來娶你,好不好?
之後免不了被父母說一頓,但看在他向來沒有做過別的出格的事情也就草草了了。他還從父母那裏聽到一個讓他歡喜的消息,今天跟他一起逃出去碰見的程宓是上海市程氏家族的獨生女,小女孩和他年紀只差了兩歲,要是說給他們家當兒媳婦,倒是不錯。
於是一場世界上最完美最華麗最純潔的戀愛就由此開始,家世登對,相貌登對,互相喜歡,上帝仿佛特別寵愛這對小兒女,把一切的幸運祝福都給了他們。
不過,上帝哪會真的有那麽偏愛,故事發展到程宓十六歲高二那年,程父忽然說要帶她去接一個陌生的男孩到家裏。路上向她介紹,這是他一個朋友的兒子,叫做言少熙,言家不久前破了產,父母雙亡,十分可憐。
程宓是無所謂的,反正她家那麽大,多一個人也不多,只是,不知道葉堇默會不會吃醋。
沒想到男孩已經淪落到睡在公園長椅上,之前好歹也是有錢人家的少爺,從天堂墜落到地獄的感覺,肯定又可怕又劇痛。她偷偷按下一點點車窗,透著一條縫看他,他叫言少熙,衣服已經臟了,頭發也有點亂,可是那張臉,漂亮得像一個妖孽,骨子裏的氣質血統,又怎麽是風塵可以掩蓋的。他很單薄,可是卻很高,從她的角度看過去可以看見他的側臉正在對著父親笑,溫和的,可是又有一種難言的淡漠,嘴角天生有一個弧度,面相學上的說法是,對感情少有留戀,人際關系以功利為目的。
不過剛開始的時候言少熙到並沒有做什麽,本來葉堇默也有些嫉妒,一個陌生的漂亮男人住到女朋友的家裏,誰會一點不在乎,但後來就發現言少熙像個啞巴,在學校裏家裏都不跟程宓講話,再想起自己和程宓畢竟早認識了那麽多年,於是慢慢地就放了心。可是再到後來就又不一樣了,程宓和言少熙的交往開始越來越密切,問她,她說只是朋友,他不想做一個善妒的男人。可是,直到後來程宓一次又一次地為了言少熙和他吵架,他們從來沒有吵過那麽認真的架,居然是因為一個認識了不到幾個月的男人。
感情真的是會因為爭吵而改變的,不是淡了,而是變成恨了,他是多麽驕傲的一個人,而她,也是多麽驕傲的一個人,像鋒芒畢露的兩只刺猬,找不到恰好的距離,不能互相取暖就會互相傷害。總之,吵到了要分手的程度,答應過她的承諾不是忘了,而是故意要叛逆而行,也是希望他們能重新找到合適的距離。畢業後離開她,去國外讀書,而且還因為當初她說過的一句話而讀了軍校,葉父極力反對他也堅持,他以為回來的時候就能回歸原點。
根本就沒有到他回來的時候,只不過短短幾天,家裏就打電話過來告訴他:程宓也走了,不知道到了哪裏,其他的什麽也沒說,而他也沒有再問其他的。她走了,她居然走了,不告而別,音訊全無,那麽決絕,小女孩怎麽會這麽狠心?
好,她不要他了……那麽,他也,維持他的驕傲。三年內不回國一次,不想知道她的一點消息,當然,他也得不到她的消息。終於完成涅槃一樣的軍校訓練回國,直接被和葉家有交情的市長推薦,當上了武警少校。有了推薦只是能讓他以這個年紀當上少校,並不是不考驗他的專業素養,憑著過硬的體能素養,三年來將憤恨發洩在訓練上,發誓要讓她看到現在的自己,他所達到的成就是比他年紀大資歷久的武警也沒有的高度。於是,二十二歲的葉堇默有了葉氏集團大少爺以及武警少校的兩重光環,光芒萬丈,她不該看不見他。
回國後才發現,何止是程宓走了,整個程氏集團都不見了,好像根本沒在商場沈浮過。三年來高度緊張的生活養成的習慣告訴他,程宓的離開,必有蹊蹺。他必須得查清楚,可是還沒有著手開始,武警支隊就有命令下來讓他去H市追一個在逃的連環殺人犯,也是作為對他新人的考驗,他只能接下命令當日就動身前去。H市,還是他們初見的地方呢。
被警方代號“黑狗”的殺人犯遇到了他算是在劫難逃了,那一天被他逼到了一條小巷,不出十秒就會被抓住,可是忽然間迎面來了個不速之客,一只才一個月左右的拉布拉多,朝他跑過來一頭撞到了腳上以後立馬又往回跑。他有點意外地看向遠處,如果有誰進到這條小巷的話必須以保護無關人員為先。可是出現在他眼前的,不是無關人員,而是,消失了三年的她。
程宓,是……她?
黑狗在他眼皮底下逃走了,不過反正外邊還有許多的便衣警察守著,他便不再管。現在,他看到了她,她被他找到了。
猶如當初,山鬼一樣的震撼,三年來他明明是讓自己恨著她的,可為什麽小女孩再次出現在他的眼前時,他還是只剩歡喜?她還是那麽純真的樣子,有點慌張,有點害怕,有點……陌生。
若我會見到你,事隔經年。我該如何致意?以眼淚,以沈默。
陌生的她,難道,不記得自己了?不,怎麽可以!十幾年的相識,用三年來遺忘,怎麽可能?可是,他不敢確定,因為程宓眼中的陌生實在太過真實而讓人心寒。
“你是誰?”
他問,壓抑著無盡的愛與恨,覆雜的情感盡管這樣還是止不住地外洩。程宓沒有回答他,可是表情已經說明了一切,她真的,已經忘記他了。
胸口微涼,掛著她送他的琥珀項鏈的地方像經年傷口一樣發疼,蜜色琥珀融著堇葉,蜜是她,堇是他,珍貴的誓言現在卻成了他的痼疾,痛得他輾轉反側,欲罷不能。
“我問你,你是誰?”
他再問,可是,他知道,他得不到他想要的答案。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一 葉堇默(2)
程宓不回答他,用一雙陌生還略帶害怕的眼睛看著他,葉堇默只覺得自己在這雙像是頭受驚的小鹿才有的眼睛裏越陷越深,痛到無法呼吸。
薄情的人可以輕而易舉地遺忘一個人,但又要讓專情的人的人怎麽面對?多情,總被無情惱。
他的表情落寞難看到了極致,忽然間又從中閃出一道異樣的光,陰沈漸漸化作怒氣,他大吼一聲:
“滾!”
程宓果然受驚而逃,他有些自嘲的感覺,可也覺得心安。
差一點,只差一點,剛剛大約是被守在巷口的警察逼回來的“黑狗”就會傷害到她。還好,她走了,只要她安全,走就走吧。
接下來“黑狗”就是作死的節奏,葉堇默一個人可是能夠抵上十幾個普通警察的存在,何況“黑狗”還間接無知地打擾了他和她三年來的重逢。葉少校正有滿肚子的悶氣無處可發,把自動獻身的“黑狗”當成了人肉沙包,毫不留情地削了一頓,內傷外傷,傷筋動骨,留了一口氣讓人送回警察局去了。而他自己則打算牢牢抓住這次重逢的機會,再也不放手。
他既恨著她,又無法自拔地愛著她,又愛又恨,是世上最痛苦的感情。有時,他真的會想起一句話:願來世自己是你的一顆牙,至少他痛,你也會難受。
糾糾纏纏,愛越深越互相傷害,可是自己畢竟連她的一顆牙也不是,他痛苦至深,但她一點也不難受。
直到,他查清楚了三年前的那件事情,或者說,是終於知道了這件事情,因為那麽久以來,其實只有他一個人像傻瓜一樣被瞞著。
三年前,原來她不是不告而別,而是程氏集團破產,程父程母不久又死於一場火災。這才是她離開的真相,這三年,都是他錯了。
他得對她好啊,哪怕她忘記了他。他說過要保護她的,卻在她最需要人保護的時候缺席。所以現在無論如何,是他對不起她,他要對她好,比從前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哪怕,她現在喜歡的已經不是自己。
言少熙,三年來他居然成了個一流偶像明星,Lucifer,墮落天使的意思,他就知道他沒那麽簡單,他才不會是眾人眼裏陽光的樣子。但是,程宓喜歡他,自己就不能光明正大地調查,只能慢慢來,伺機而動,蟄伏守候。
程宓和言少熙的關系,讓他不能不氣憤。他不知道自己這樣算不算是一種懦弱,又或者是他早就已經忍習慣了,壓抑著,任由自己心底不為人知地腐爛,表面上卻總要保持虛偽的高貴。三年前因為這樣造成後悔莫及的後果,之前因為這樣還誤會了她,到了現在,他總得經過一次次的教訓而學會改。
但就是在他打算要改,要為了她而變得不一樣的時候,又有不好的事情發生。言少熙的確非善類,自己因為程宓為他所傷而沒有說,但是沒有想到他的膽子那麽大,也沒有想到,他也是那麽愛程宓。
言少熙派人來圍追堵截他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但偏偏那一天是他和她在一起,偏偏她被作為人質,偏偏,他那麽那麽在乎她。
在乎到,甘願以生命換取她的安好,哪怕她在他為她流血的時候離開,他都沒有怪過她的。就算有過恨,也是愛之深恨之切,要自己真的恨她,真的,做不到。
後來的那三年,有時候他會想,是不是愛一個人很盲目,會使任何人失去理智?就像他這樣理性的人,哪怕子彈朝自己射過來,第一時間做的也只是看出槍的型號,判斷射程與速度,計算如何避開致命點。可是遇見了她,就盲目到不管什麽危險,都只想用自己的身體擋在她的面前,不再有一點點理性的思考。
答案是肯定的,有一種理性的說法可以詮釋這個感性的事實,英國精神專家最近有研究表明,當人陷入愛情時,人體就會釋放出某種荷爾蒙激素,導致大腦至少會關閉四至五個區域,人類原有的價值判斷、情感歸宿都會消失不見。
所以,在她找到自己的時候,他還是答應幫她了。如果上帝對他性格傲氣的懲罰,是感情上的卑微,那麽,他也只好認了。
只是就在他以為事情會慢慢轉好,懲罰總該結束的時候,又一個壞消息接踵而至,讓他應接不暇,他的弟弟,死了。弟弟小了他四歲,從小就很乖,很黏他這個哥哥,長大了以後去外地讀大學雖然相處的時間總是會少了,但感情一直很深。現在忽然得知他死了,有一種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滄桑與不真實,聽說他是因為為了把心臟換給一個女孩所以自殺,父母一邊痛哭一邊罵他傻。而直到那個時候,他才徹底明白,他們葉家人都是多麽為愛盲目的傻子。
傻子,傻子。是愚蠢也好,是深愛也罷,反正今生就這樣為她沈淪了,他已不想再多顧惜自己。他又一次親手摔碎自己的幸福,放手她的安好未來,這一次,他必須要和重新歸來的言少熙清清楚楚地算清一切恩怨。
男人之間的鬥爭總是用武力解決,這是在人類進化原始時期就有的,古代歐洲情敵之間也總是用擊劍一決勝負。所以那一次在黯夜地下室裏,用一把槍來解決他們間六年的仇恨真是再好不過。
但,她怎麽來了呢?而且,還為他擋子彈,保護,不是他為她做的事情嗎?膽小的她怎麽也敢?之前他一直不明白為什麽她會那麽怕血,可當他看見從她胸口流出來的血的時候,他終於明白了,那些鮮紅的液體,如果是從至親的人身上流出來,真的會讓人崩潰瘋狂。
而當他聽見她最後慘白地說:“不是啊,就算……我沒有想起來,也會心甘情願,幫你擋住危險的,不管是之前還是現在,我都是真的……很喜歡你啊。”
那一刻,他真的實實在在感受到了令人窒息的恐懼,沒有任何想法,周圍呼嘯的子彈聲也聽不見了,只有一個念頭,如果她死了,自己,就在下一秒,隨她一起死去。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二 言少熙
那一年他十七歲,家破人亡。
原本含著金湯匙出生,被捧在手心裏養大的少爺一下子成了個身無分文的孤兒。
原本每次見到他都會笑臉相迎的所謂世交,親戚,朋友,立馬全部都變了副嘴臉,不僅視他如瘟神,還尖酸刻薄地惡言相向。
他又何曾受過這種苦,這種氣,高傲如言少熙,即便無一技之長養活自己,餓死,凍死,也再不願去求助別人,他的骨子裏,流的是曾經在上海市商場上叱咤風雲的言家的血,怎堪得忍受那些欺軟怕硬的人的嘲諷?
於是,他變成了Lucifer,《聖經》裏墮落的天使,上帝對他的審判是,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神竟被砍倒在地上?我心裏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
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
不過,他首先必須還是得要先活下來,活下來,讓那些人看看,言家的血脈是不會斷的,讓所有人看看,他們言家,如何從滅亡再次走向強大,再一次,讓他們俯首稱臣。
最終還是有一家人將他收養了,是言紀生前的親密商場夥伴,程氏集團的程董。去公園裏接躺在長椅上,衣衫臟破的他的時候,他終究是接受了這一家人的收養。卻並不全是為了自己必須要活下去,還有一部分是因為,他看到同來的那輛加長林肯裏,坐著一個長發及腰的女孩子,透過打開五公分寬的車窗縫側過頭來看他的時候,怯怯而美好。
那一抹白衣黑發的驚鴻一瞥,那一日,冬日的暖陽,很好。
程家對他是的確很好,讓他重新過上了原來錦衣玉食的生活,可他再也不是從前那個高貴得不谙世事的少爺了,他需要從現在開始醞釀,重新建造出一個如他父親時代的商業帝國。
高中的學業,他三個月內盡數修完,接著就是一邊自學大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金融工程學,投資學,一邊在社會大學中歷練蛻變。他的生活過的很忙很辛苦,可是也不乏有好的部分,像是每天,都可以見到那個黑發如絹的女孩子。
她叫做程宓,程家唯一的孩子,是真正的掌上明珠,美好的……和,他以前一樣。而那種美好,是他現在已遺失了的,是他想要保存,想要守護的。他的商業帝國,需要一個女主人,她可以永遠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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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少校心疼她心疼得緊,可心裏又急,生怕已經變成粘人麥芽糖的小蜜糖還會因種種意外離開自己,於是一出院就開車左拐買了戒指訂了婚,牢牢套好了,接她回葉家別墅,軍令一下,在自己回來之前不準出別墅半步,飲食起居有周姨全權負責,等自己回來之時就是他們婚禮之日。安排好一切這才放心,不是他杞人憂天,而是心臟實在已經脆弱得傷不起。
於是在接下來的一個星期中就再也沒有出現過,葉少校開始像指揮戰爭一樣運籌帷幄,憑一己之力排除萬難,回到上海軟硬兼施說服葉父葉母,葉父葉母想起他剛死的親弟弟,夫妻倆年紀大了,僅剩下這一個兒子,自然縱容了許多,加之葉堇默在父母面前大力宣揚程宓替他擋子彈的偉大英雄事跡,要是沒有她葉家就斷子絕孫了,葉父葉母終於答應婚禮。
然後他再回到H市,隨便找了幾個人,講了幾句話為程宓的養父劉華強伸冤翻案,送劉華強到劉家時順便和程宓的養父養母養妹商量好,屆時就請他們以程宓的娘家人去上海參加婚禮。
然後自己就立馬回了別墅去見被豢養多日的程宓,開門的時候葉少校竟感覺到了一種古時軍人征戰歸家,見到經年未見的妻子時的那種激動。這才一個星期啊,自己居然就已經是多年未見的感覺了,那麽之前的好幾年,他究竟是怎麽熬過來的呢?
程宓正在後花園裏和月餅玩得開心,絲毫註意不到進了門以後馬上讓周姨噤聲,近乎無聲靠近的他。現在如果這只咬著飛盤高高躍起的肥狗也可以算作是一抹風景,那麽就是程宓站在地上看風景,看風景的葉堇默在門後看程宓。
葉堇默看不下去了,愛的人就近在咫尺,傻子才會只是用眼睛看。他輕手輕腳地推開玻璃門,解除他們之間的最後一層分隔,還好月餅正玩飛盤玩得不亦樂乎,沒有不識好歹地過來壞了主人的好事,很乖,待會兒賞它吃骨頭。
程宓正好接過月餅叼回來的飛盤的時候,忽然眼前一黑被誰給蒙住了眼,她當下的第一反應就是……完了,別墅裏進賊了。
周姨肯定是已經被弄暈了,葉堇默又不知道歸期是什麽時候,要是他在的話,肯定十幾個小毛賊都跟玩似的啊,可是他不在,說不定自己怎麽死的都不知道。唉,一個家沒個男人就是不行啊。這富人區的保安是擺設嗎?上次被言少熙他們黑道的人劫走也就算了,現在居然連賊骨頭都進得來,以後自己算是對這裏有陰影了。
兔子急了還會咬人,女人被逼急的時候也是很可怕的,程宓想起手裏還捏著個逗狗的飛盤,對方好像也沒拿什麽兇器對著她,於是反手一個飛盤就正好砸到了“賊骨頭”的肩上。震得手發麻,飛盤應聲而碎,好一身肌肉,看來還是個練過的。
她知道這種級別的殺傷力對練家子來說幾乎為零,只不過自己白白報銷一個飛盤。有點糾結地擡起腦袋,表情便突然一下子變得很僵硬。
“你,你,你……什麽時候回來的?”
“剛剛。”葉少校無語地說,他居然被一個占滿月餅口水和牙印的飛盤給打了,而且還是結結實實正中的那種,簡直太丟臉了。以後和別的軍官在一起聊天的時候,要是談論起平生受過的武器傷害,別人都是高大上的刀劍槍炮,可他是一個狗用飛盤……想想就感覺再也不會愛了。他從前一直以為自己的小蜜糖是單純可愛的,六年前開始見識到了她的勇敢堅強,現在,直到他的肩膀中了一盤,終於還見識到了她的剽悍,上帝保佑,不要讓他再見到其他的面了。
這個時候見到自己心愛的飛盤意外陣亡了的月餅淒淒慘慘戚戚地跑過來,雖然主人回來了它很開心,可是,它的飛盤……
葉堇默踢開了本來還想賞骨頭,現在卻睜著一雙無辜委屈的大眼睛看他讓他很煩的月餅,無奈月餅仗著實打實的體重不肯輕易被踢走,賴在原地守著它的飛盤屍體。葉少校也懶得顧它,心裏憋了許久的躁動早就忍不住,就在它的頭頂上一把抱住了程宓,月餅只覺得天一下子黑了。
“阿宓,你說,一見面就給我這麽大份禮,我該怎麽回報你呢,嗯?”他下巴抵著程宓的腦袋,聲音聽上去無比地深沈有磁性,尤其是最後一個語氣詞用的,程宓簡直快要灘在他懷裏了。
她被兩條有力的手臂緊緊地箍在一個熟悉的懷裏,嗅著熟悉的味道,GIORGIO ARMANIGUI貴族清新香水雪松香型,怎麽剛剛就沒感覺出來呢?不過,也不能怪她,那種情況下誰還有思考能力嘛。
“我……那你就陪我一起看月餅鉆圈吧,我剛教的。”
程宓自以為找了一個很好的回禮方式,沒想到話音剛落就被葉少校義正言辭地拒絕了,他說:“月餅表演不了。”
“為什麽?”程宓疑惑。
“因為它死了。”
“……”
只見葉堇默隨手做了一個槍的形狀,朝著月餅“啪”了一下,原本還在悲傷地試圖用口水粘好飛盤的月餅就立即慢慢地,不情不願地翻了個身,挑了個幹凈且不壓住飛盤的地方直挺挺地躺在了下去。
呃,這個技能,為什麽她不知道?
“……好吧,你直接說你想怎麽樣吧。”程宓看開了,跟腹黑比?呵,她連他的狗都比不過。月餅,你這樣以後咱倆還能在一起愉快地玩耍嗎?
葉少校笑了笑,從休閑西裝的口袋裏拿出了一個小盒子。
深紅色的細絨布撒過金粉,盒身綁著一條金色的絲帶。然後,修長的手打開盒子,在月餅騰開的地方單膝跪地,兩只手拿著盒子,遞到她的面前:
“阿宓,嫁給我吧。”
陽光毫無阻攔地從外界往玻璃花園裏灑下,鉆石耀眼奪目,每一個角度都能光芒萬丈,就算是在白天也璀璨得像一顆夜明珠。可是,就算其他的一切都可以變得暗淡,也比不過他的那兩只眼睛,如同黑夜裏最亮的兩顆星,不僅會讓人入迷,而且是那麽堅定,如北極星一般永遠為她指引方向,讓她哪怕走丟了那麽多年,也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這句話本來很多年前我就要對你說,可是卻到現在才說,希望不會太晚。”他的聲音如大提琴般誘人,語氣裏又有一種特有的堅持肯定,眼中盛滿了情光,嘴角勾起的弧度恰到好處,“阿宓,對不起,讓你在外面顛沛流離了那麽久,現在,回家吧,我會用我的生命保護你。”
回家吧,阿宓。
六年了,沒有家的生活,像是一個流浪者,又像是一片浮萍,所以她用表面的熱情渴望感情,用內心的冷漠保護自己。但是,並沒有因此尋覓到什麽,直到遇見他,是初識?是重逢?這都不重要了,他們的緣分豈是一世可以說完的,修得今生的緣,需是多少個前世才能修成。她就在他的靈魂裏,怎麽離得開?他,便是她的家。
回家吧,你回來,不管多大風多大雨,他來接你,
一只手捂著臉哭泣,另一只手被擡起,套上了戒指,微涼的觸感緩緩滑過手指。最後,一個吻輕柔地落在手背上,溫暖的,又是滾燙的,像一個烙印,宣誓,宓已歸家。
一個月之後,葉堇默和程宓在上海市舉行令人矚目的浩大婚禮,在葉氏集團大少爺和軍政少校雙重身份的光環下,葉少校的婚禮自然是政界商界,名流名人紛紛來齊,已然匯集了上海市乃至全國的所有高端人士。
葉父葉母從容應對,只是女方那裏只來了父親和妹妹,孟梅臨時說身體不舒服,葉堇默和程宓都知道是她覺得尷尬,其實劉家人知道她的真實身份居然是破產的集團千金時都有些尷尬,只不過孟梅大概是還記得潑她的那杯水所以更加尷尬,他們也不好強求。
婚禮一切事宜都由男方負責,程宓作為新娘子婚前卻也不輕松,親自給劉華強和劉之忻買了衣服,惡補高端人士的禮儀,到了婚禮那天只要永遠只用“對”“是”“好”“嗯”“呵呵”回答,萬不得已說話時每句話不超過三個字,才終於沒有拆了這場婚禮的臺。
婚禮上衣香鬢影,觥籌交錯的場景自不必細說。到處都是“我家公司去年盈利不好,才賺了兩個多點億,現在生意不好做啊”、“上個月去迪拜談石油生意的時候,王子邀請我去他家玩,他家那幾頭獅子老虎我看著好,也買了幾只,不過國內不能養,現在只好養在那邊的別墅裏專門找個人管著”等等看似隨意其實刀光劍影的對話。
主持人講完了開場白和互問願不願意的話,輪到新人互換戒指。葉堇默替程宓套上專門定制,全球唯一的鉆戒,擡起她的手放到唇邊吻了一下,眼角含笑含情。程宓今天穿的婚紗也是獨家定制的,歐洲的頂級團隊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手工縫制,不僅布料上乘,而且胸口,腰間,裙身上所有的點綴全是真正的施華洛世奇水晶,抹胸收腰百褶,平常而不平庸。精致的妝容美麗又清透,整個人就像一個櫥窗裏的芭比娃娃。她尤其喜歡的是這雙十五公分的水晶鞋,她只要微微一擡頭就可以看到葉堇默了,再也不是從前悲催的仰頭。
然後是程宓給葉堇默戴上戒指,當然也是用的他的錢。
最後主持人說:“現在,新郎可以親吻他的新娘了。”
臺下是來賓送去給這對相識了幾乎二旬的新人最美好的祝福。
程宓羞澀地低下了頭,雖然不是沒親過,而且在醫院那次還是自己主動,可現在畢竟是在眾人面前,她不可能做到坦蕩蕩。
像葉少校就很坦蕩蕩了,攬過她的肩,甚至還勾起她的下巴,一低頭就湊了上去,滿臉享受,像是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存在。
他會不會親的也太久了?程宓開始想,不過慢慢地也已被感染得忘情,當你全心全意愛著一個人的時候,的確是會註意不到別的任何人的。
十八年的相識,六年的愛恨癡纏,沒有人能說清值不值得,只知愛情,是不講付出與回報的。愛著你已經是一種習慣,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是我深埋在心底,沈默昔年的秘密。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一 葉堇默(1)
他叫葉堇默,葉是葉氏集團的葉,堇是家族裏規定的他這一輩用的字,默是恭默思道的意思。他是家裏的長子,底下還有一個小了四歲的弟弟,父母希望他以一生謙恭緘默的態度去思考人生道理,做家族的驕傲,做弟弟的榜樣。
他以為他的一生也就是這樣的,步步按照家裏為他安排好的路走,恭敬孝順,完美高貴。幼時就開始接觸集團裏的商業管理,將來會直接接手,接著把家族企業傳承下去,他還會娶一個門當戶對的妻子,生出葉氏的繼承人,然後再一代代地傳下去。
他並沒有覺得有什麽不好,像是一只從出生開始就被關起來的狗,沒有見過外面的天空,當然也就不會渴望。而且上一代已經默許了的婚姻,上海市另一個和葉氏比肩的家族集團,程氏的獨生女程宓,他很愛她。 那是一種“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同居長幹裏,兩小無嫌猜”的純真感情,在骯臟腐敗的商界聯姻裏頑強珍貴地開出一朵清新的花。
他第一次見她,是在隨家裏回到葉氏老家H市探親的時候,葉氏集團的創始人,也就是他的曾祖父是H市土生土長的人。青年時離開故土來到上海市創業,用潮鄉人猛進如潮的精神硬是打出一片天下,於是才有了如今越來越大的葉氏集團。葉家人每年在曾祖的忌日都要回到H市拜祭,既是不忘曾祖創業的艱辛,也是衣錦還鄉,造福鄉親,H市小學還是他出生的那年葉氏捐的。
那年他七歲,隨大人拜祭完了曾祖的墓,總會覺得有些無聊,平時在上海高樓大廈見慣了,來到H市見到新景象,壓制許久的孩童心理還是被激發了出來。在第二天一家人連同七八個保鏢一起到紫薇山的時候,偷偷地溜了出來,小小的身體飛快地往石梯上跑,那一刻,他居然有種禁錮良久的野性釋放出來的快感。可畢竟年紀小體力不足,跑到半山腰就跑不動了,他轉頭看見一個景點,就往那邊走。
原來是新月派詩人徐志摩的墓,他從小就聽家裏講H市的事情,對H市的歷史簡直了如指掌。徐志摩,金庸表兄,留學英國劍橋,胡適說他一生追求愛、自有與美,後因飛機失事罹難。詩人的墓建在林木蔥翠之中,兩側有兩塊詩卷狀的石碑,左邊刻的是《偶然》裏的名句:
我是天空裏的一片雲,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他看著這句詩,忽然之間聽到背後有一個聲音,猛地一回頭。然後,他想,自己可能已經分不清現實與幻覺,因為他見到了屈原《九歌》裏的山鬼。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帶女蘿。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小小的女孩子,穿著件白裙,長發及腰,笑容純真而鮮妍,彎彎的眸,像一輪新月,嘴角有一對淺淺的酒窩,就如一朵雲,投影在了他的波心。
他訝異,更歡喜,但就在下一秒,有好幾道聲音不識好歹地喊了過來:
“小姐在那裏,快快快!”
“我們家少爺也在,你們幾個快一點!”
兩隊保鏢搜山似的還是找了過來,原來她也是個逃出來玩的富家千金,葉堇默不及多想,向來拘束的他突然也有了一種不舍的感覺,忍不住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小女孩這才註意到他,笑了笑,仰著頭睜著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望著他沒有戒備地軟聲說:“我叫程宓。哥哥,古代有一個大美女的名字裏也有阿宓的這個字哦,不過阿宓的宓,是念作蜜糖的宓。”
很快,保鏢已經跑過來了,各自護送各家的小祖宗回去,葉堇默回過頭朝程宓一笑。
蜜糖?
很好,小蜜糖阿宓,等你長成了洛神甄宓,他就來娶你,好不好?
之後免不了被父母說一頓,但看在他向來沒有做過別的出格的事情也就草草了了。他還從父母那裏聽到一個讓他歡喜的消息,今天跟他一起逃出去碰見的程宓是上海市程氏家族的獨生女,小女孩和他年紀只差了兩歲,要是說給他們家當兒媳婦,倒是不錯。
於是一場世界上最完美最華麗最純潔的戀愛就由此開始,家世登對,相貌登對,互相喜歡,上帝仿佛特別寵愛這對小兒女,把一切的幸運祝福都給了他們。
不過,上帝哪會真的有那麽偏愛,故事發展到程宓十六歲高二那年,程父忽然說要帶她去接一個陌生的男孩到家裏。路上向她介紹,這是他一個朋友的兒子,叫做言少熙,言家不久前破了產,父母雙亡,十分可憐。
程宓是無所謂的,反正她家那麽大,多一個人也不多,只是,不知道葉堇默會不會吃醋。
沒想到男孩已經淪落到睡在公園長椅上,之前好歹也是有錢人家的少爺,從天堂墜落到地獄的感覺,肯定又可怕又劇痛。她偷偷按下一點點車窗,透著一條縫看他,他叫言少熙,衣服已經臟了,頭發也有點亂,可是那張臉,漂亮得像一個妖孽,骨子裏的氣質血統,又怎麽是風塵可以掩蓋的。他很單薄,可是卻很高,從她的角度看過去可以看見他的側臉正在對著父親笑,溫和的,可是又有一種難言的淡漠,嘴角天生有一個弧度,面相學上的說法是,對感情少有留戀,人際關系以功利為目的。
不過剛開始的時候言少熙到並沒有做什麽,本來葉堇默也有些嫉妒,一個陌生的漂亮男人住到女朋友的家裏,誰會一點不在乎,但後來就發現言少熙像個啞巴,在學校裏家裏都不跟程宓講話,再想起自己和程宓畢竟早認識了那麽多年,於是慢慢地就放了心。可是再到後來就又不一樣了,程宓和言少熙的交往開始越來越密切,問她,她說只是朋友,他不想做一個善妒的男人。可是,直到後來程宓一次又一次地為了言少熙和他吵架,他們從來沒有吵過那麽認真的架,居然是因為一個認識了不到幾個月的男人。
感情真的是會因為爭吵而改變的,不是淡了,而是變成恨了,他是多麽驕傲的一個人,而她,也是多麽驕傲的一個人,像鋒芒畢露的兩只刺猬,找不到恰好的距離,不能互相取暖就會互相傷害。總之,吵到了要分手的程度,答應過她的承諾不是忘了,而是故意要叛逆而行,也是希望他們能重新找到合適的距離。畢業後離開她,去國外讀書,而且還因為當初她說過的一句話而讀了軍校,葉父極力反對他也堅持,他以為回來的時候就能回歸原點。
根本就沒有到他回來的時候,只不過短短幾天,家裏就打電話過來告訴他:程宓也走了,不知道到了哪裏,其他的什麽也沒說,而他也沒有再問其他的。她走了,她居然走了,不告而別,音訊全無,那麽決絕,小女孩怎麽會這麽狠心?
好,她不要他了……那麽,他也,維持他的驕傲。三年內不回國一次,不想知道她的一點消息,當然,他也得不到她的消息。終於完成涅槃一樣的軍校訓練回國,直接被和葉家有交情的市長推薦,當上了武警少校。有了推薦只是能讓他以這個年紀當上少校,並不是不考驗他的專業素養,憑著過硬的體能素養,三年來將憤恨發洩在訓練上,發誓要讓她看到現在的自己,他所達到的成就是比他年紀大資歷久的武警也沒有的高度。於是,二十二歲的葉堇默有了葉氏集團大少爺以及武警少校的兩重光環,光芒萬丈,她不該看不見他。
回國後才發現,何止是程宓走了,整個程氏集團都不見了,好像根本沒在商場沈浮過。三年來高度緊張的生活養成的習慣告訴他,程宓的離開,必有蹊蹺。他必須得查清楚,可是還沒有著手開始,武警支隊就有命令下來讓他去H市追一個在逃的連環殺人犯,也是作為對他新人的考驗,他只能接下命令當日就動身前去。H市,還是他們初見的地方呢。
被警方代號“黑狗”的殺人犯遇到了他算是在劫難逃了,那一天被他逼到了一條小巷,不出十秒就會被抓住,可是忽然間迎面來了個不速之客,一只才一個月左右的拉布拉多,朝他跑過來一頭撞到了腳上以後立馬又往回跑。他有點意外地看向遠處,如果有誰進到這條小巷的話必須以保護無關人員為先。可是出現在他眼前的,不是無關人員,而是,消失了三年的她。
程宓,是……她?
黑狗在他眼皮底下逃走了,不過反正外邊還有許多的便衣警察守著,他便不再管。現在,他看到了她,她被他找到了。
猶如當初,山鬼一樣的震撼,三年來他明明是讓自己恨著她的,可為什麽小女孩再次出現在他的眼前時,他還是只剩歡喜?她還是那麽純真的樣子,有點慌張,有點害怕,有點……陌生。
若我會見到你,事隔經年。我該如何致意?以眼淚,以沈默。
陌生的她,難道,不記得自己了?不,怎麽可以!十幾年的相識,用三年來遺忘,怎麽可能?可是,他不敢確定,因為程宓眼中的陌生實在太過真實而讓人心寒。
“你是誰?”
他問,壓抑著無盡的愛與恨,覆雜的情感盡管這樣還是止不住地外洩。程宓沒有回答他,可是表情已經說明了一切,她真的,已經忘記他了。
胸口微涼,掛著她送他的琥珀項鏈的地方像經年傷口一樣發疼,蜜色琥珀融著堇葉,蜜是她,堇是他,珍貴的誓言現在卻成了他的痼疾,痛得他輾轉反側,欲罷不能。
“我問你,你是誰?”
他再問,可是,他知道,他得不到他想要的答案。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一 葉堇默(2)
程宓不回答他,用一雙陌生還略帶害怕的眼睛看著他,葉堇默只覺得自己在這雙像是頭受驚的小鹿才有的眼睛裏越陷越深,痛到無法呼吸。
薄情的人可以輕而易舉地遺忘一個人,但又要讓專情的人的人怎麽面對?多情,總被無情惱。
他的表情落寞難看到了極致,忽然間又從中閃出一道異樣的光,陰沈漸漸化作怒氣,他大吼一聲:
“滾!”
程宓果然受驚而逃,他有些自嘲的感覺,可也覺得心安。
差一點,只差一點,剛剛大約是被守在巷口的警察逼回來的“黑狗”就會傷害到她。還好,她走了,只要她安全,走就走吧。
接下來“黑狗”就是作死的節奏,葉堇默一個人可是能夠抵上十幾個普通警察的存在,何況“黑狗”還間接無知地打擾了他和她三年來的重逢。葉少校正有滿肚子的悶氣無處可發,把自動獻身的“黑狗”當成了人肉沙包,毫不留情地削了一頓,內傷外傷,傷筋動骨,留了一口氣讓人送回警察局去了。而他自己則打算牢牢抓住這次重逢的機會,再也不放手。
他既恨著她,又無法自拔地愛著她,又愛又恨,是世上最痛苦的感情。有時,他真的會想起一句話:願來世自己是你的一顆牙,至少他痛,你也會難受。
糾糾纏纏,愛越深越互相傷害,可是自己畢竟連她的一顆牙也不是,他痛苦至深,但她一點也不難受。
直到,他查清楚了三年前的那件事情,或者說,是終於知道了這件事情,因為那麽久以來,其實只有他一個人像傻瓜一樣被瞞著。
三年前,原來她不是不告而別,而是程氏集團破產,程父程母不久又死於一場火災。這才是她離開的真相,這三年,都是他錯了。
他得對她好啊,哪怕她忘記了他。他說過要保護她的,卻在她最需要人保護的時候缺席。所以現在無論如何,是他對不起她,他要對她好,比從前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哪怕,她現在喜歡的已經不是自己。
言少熙,三年來他居然成了個一流偶像明星,Lucifer,墮落天使的意思,他就知道他沒那麽簡單,他才不會是眾人眼裏陽光的樣子。但是,程宓喜歡他,自己就不能光明正大地調查,只能慢慢來,伺機而動,蟄伏守候。
程宓和言少熙的關系,讓他不能不氣憤。他不知道自己這樣算不算是一種懦弱,又或者是他早就已經忍習慣了,壓抑著,任由自己心底不為人知地腐爛,表面上卻總要保持虛偽的高貴。三年前因為這樣造成後悔莫及的後果,之前因為這樣還誤會了她,到了現在,他總得經過一次次的教訓而學會改。
但就是在他打算要改,要為了她而變得不一樣的時候,又有不好的事情發生。言少熙的確非善類,自己因為程宓為他所傷而沒有說,但是沒有想到他的膽子那麽大,也沒有想到,他也是那麽愛程宓。
言少熙派人來圍追堵截他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但偏偏那一天是他和她在一起,偏偏她被作為人質,偏偏,他那麽那麽在乎她。
在乎到,甘願以生命換取她的安好,哪怕她在他為她流血的時候離開,他都沒有怪過她的。就算有過恨,也是愛之深恨之切,要自己真的恨她,真的,做不到。
後來的那三年,有時候他會想,是不是愛一個人很盲目,會使任何人失去理智?就像他這樣理性的人,哪怕子彈朝自己射過來,第一時間做的也只是看出槍的型號,判斷射程與速度,計算如何避開致命點。可是遇見了她,就盲目到不管什麽危險,都只想用自己的身體擋在她的面前,不再有一點點理性的思考。
答案是肯定的,有一種理性的說法可以詮釋這個感性的事實,英國精神專家最近有研究表明,當人陷入愛情時,人體就會釋放出某種荷爾蒙激素,導致大腦至少會關閉四至五個區域,人類原有的價值判斷、情感歸宿都會消失不見。
所以,在她找到自己的時候,他還是答應幫她了。如果上帝對他性格傲氣的懲罰,是感情上的卑微,那麽,他也只好認了。
只是就在他以為事情會慢慢轉好,懲罰總該結束的時候,又一個壞消息接踵而至,讓他應接不暇,他的弟弟,死了。弟弟小了他四歲,從小就很乖,很黏他這個哥哥,長大了以後去外地讀大學雖然相處的時間總是會少了,但感情一直很深。現在忽然得知他死了,有一種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滄桑與不真實,聽說他是因為為了把心臟換給一個女孩所以自殺,父母一邊痛哭一邊罵他傻。而直到那個時候,他才徹底明白,他們葉家人都是多麽為愛盲目的傻子。
傻子,傻子。是愚蠢也好,是深愛也罷,反正今生就這樣為她沈淪了,他已不想再多顧惜自己。他又一次親手摔碎自己的幸福,放手她的安好未來,這一次,他必須要和重新歸來的言少熙清清楚楚地算清一切恩怨。
男人之間的鬥爭總是用武力解決,這是在人類進化原始時期就有的,古代歐洲情敵之間也總是用擊劍一決勝負。所以那一次在黯夜地下室裏,用一把槍來解決他們間六年的仇恨真是再好不過。
但,她怎麽來了呢?而且,還為他擋子彈,保護,不是他為她做的事情嗎?膽小的她怎麽也敢?之前他一直不明白為什麽她會那麽怕血,可當他看見從她胸口流出來的血的時候,他終於明白了,那些鮮紅的液體,如果是從至親的人身上流出來,真的會讓人崩潰瘋狂。
而當他聽見她最後慘白地說:“不是啊,就算……我沒有想起來,也會心甘情願,幫你擋住危險的,不管是之前還是現在,我都是真的……很喜歡你啊。”
那一刻,他真的實實在在感受到了令人窒息的恐懼,沒有任何想法,周圍呼嘯的子彈聲也聽不見了,只有一個念頭,如果她死了,自己,就在下一秒,隨她一起死去。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二 言少熙
那一年他十七歲,家破人亡。
原本含著金湯匙出生,被捧在手心裏養大的少爺一下子成了個身無分文的孤兒。
原本每次見到他都會笑臉相迎的所謂世交,親戚,朋友,立馬全部都變了副嘴臉,不僅視他如瘟神,還尖酸刻薄地惡言相向。
他又何曾受過這種苦,這種氣,高傲如言少熙,即便無一技之長養活自己,餓死,凍死,也再不願去求助別人,他的骨子裏,流的是曾經在上海市商場上叱咤風雲的言家的血,怎堪得忍受那些欺軟怕硬的人的嘲諷?
於是,他變成了Lucifer,《聖經》裏墮落的天使,上帝對他的審判是,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神竟被砍倒在地上?我心裏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
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
不過,他首先必須還是得要先活下來,活下來,讓那些人看看,言家的血脈是不會斷的,讓所有人看看,他們言家,如何從滅亡再次走向強大,再一次,讓他們俯首稱臣。
最終還是有一家人將他收養了,是言紀生前的親密商場夥伴,程氏集團的程董。去公園裏接躺在長椅上,衣衫臟破的他的時候,他終究是接受了這一家人的收養。卻並不全是為了自己必須要活下去,還有一部分是因為,他看到同來的那輛加長林肯裏,坐著一個長發及腰的女孩子,透過打開五公分寬的車窗縫側過頭來看他的時候,怯怯而美好。
那一抹白衣黑發的驚鴻一瞥,那一日,冬日的暖陽,很好。
程家對他是的確很好,讓他重新過上了原來錦衣玉食的生活,可他再也不是從前那個高貴得不谙世事的少爺了,他需要從現在開始醞釀,重新建造出一個如他父親時代的商業帝國。
高中的學業,他三個月內盡數修完,接著就是一邊自學大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金融工程學,投資學,一邊在社會大學中歷練蛻變。他的生活過的很忙很辛苦,可是也不乏有好的部分,像是每天,都可以見到那個黑發如絹的女孩子。
她叫做程宓,程家唯一的孩子,是真正的掌上明珠,美好的……和,他以前一樣。而那種美好,是他現在已遺失了的,是他想要保存,想要守護的。他的商業帝國,需要一個女主人,她可以永遠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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